男女主角分别是高辰宇向未来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变成癌细胞畅销巨著》,由网络作家“不想睡醒的猫咪”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奇幻玄幻《重生变成癌细胞》,是作者“不想睡醒的猫咪”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高辰宇向未来,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天才科学家重生变成一个癌细胞,他会就这样认命吗?不!即便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胞,我也要走上细胞的巅峰!...
《重生变成癌细胞畅销巨著》精彩片段
随着意识渐渐的苏醒,高辰宇的视线渐渐的由模糊变得清楚。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
而在这白茫茫一片如同浓郁的纱幔之外,似乎是一条血红色的巨大长河。
这些血红色的巨大长河里面,有数不清的扁红色状怪物背负着一个个球形的东西不停的进行前进。
这里是哪里?
我是怎么了?
哪怕是身为华夏有史以来最天才的高辰宇,此时也有些迷糊。
他,高辰宇,华夏有史以来最天才的存在。
无论在什么领域,都是当之无愧的最强天才。
数学诺贝尔奖、化学诺贝尔奖、生物诺贝尔奖等等,只要是他想要的,都是手到擒来。
他,被称作世界的希望。
他的身上,寄寓着人类通向未来的钥匙。
他就在专心攻克人类最梦寐以求的长生问题的时候,突然感觉头晕目眩。
而当他意识复苏之后,他便是出现到了现在的这个状态。
“自己这是投胎转世了?”
如果真的是投胎转世了,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虽然高辰宇不太相信转世一说,但是他也没有办法证明转世不存在。
所以,即便是身为华夏最天才的科学家,他也很快的进行了这方面的猜想。
对于他来说,任何可能的存在,都是他需要考虑进去的。
思索的这短短一瞬间,他的意识又清醒了很多。
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还能够“看”见自己身体的内部结构!
自己的样子,跟红色长河里面那一个个辛苦劳作的红色怪物何其相似?!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自己的身体里面,似乎有一个圆圆的核状物体。
话说,这些怪物的样子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似乎在哪里看过一样。
不过,以自己那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如果看过这种怪物的话,断然没有忘记的道理才是。
“小鬼们,给我好好看着,这就是你们将来要做的工作!”
突然间,一个声音响起,高辰宇感觉到自己眼前的纱棉被撕开了一样,眼前的世界豁然变得清晰起来。
一个个血红色的怪物,体型如同一个个向内凹陷的血色小饼一样,这样的体型,更有利于他们背负身上圆圆的球形重物。
他们一个个满头大汗的背负着球形重物,如同跑马拉松一样,朝着望不见尽头的红色马路奔跑而去。
“这尼玛,怎么看着像红细胞?!”
当世界变得清晰,有着过目不忘记忆力的高辰宇瞬间就认出了血红色怪物为何物。
“卧槽,难道劳资重生竟然变成了一个细胞,而且是寿命极其短暂的红细胞?!”
高辰宇瞬间意识到了什么。
而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周边还有着诸多跟他一样的存在。
这些存在,正被一个个披着白色大褂,体型比他们大几倍的家伙伸出触手,抽走他们体内的圆形物质。
而一旦圆形物质被抽走,这些家伙就变得跟红色马路上的家伙一样,变得呆滞,变得精神恍惚,最终被丢弃过去,背负重物,运往不知道多远的终点。
而就在此时,一个同样披着白大褂的家伙,朝着高辰宇伸出了触手,似乎打算深入到他的体内,取走他体内圆形的物质。
“握了颗草!”
看见这个情况的高辰宇猛叫一声,连忙闪到一旁,躲过了白色触手的袭击。
而高辰宇的动作,让穿着白大褂的家伙愣了一下。
他似乎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所以一时之间都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而趁着白大褂愣神的片刻,高辰宇纵身一跃,加入了搬运球形物质的洪流之中,在红细胞群之中几个闪烁,顿时身影消失不见。
“呼!真特么的危险,差点小命就没有了!”
高辰宇心有余悸的道。
一个红细胞,被取走了细胞核,那还能有什么结果?
绕着血管转两圈,然后就是等待被宰杀的命运。
而就在跟着红色洪流前进的时候,高辰宇就看见了数不清的年老体弱的细胞自动离开队伍,走到红色马路两旁,让哪些等待着的白大褂人员吞噬他们。
“唉,兄弟,背着这些东西不累吗?”
高辰宇抽空询问了一下身旁的一个红细胞。
“很累啊!”
这个红细胞呆滞的回答道。
“既然这么累,为什么你要背负他们?”
高辰宇再次发问。
“因为这是天职啊!”
红细胞一副理所当然的回应道。
“天职?!”
第一次听见这个词的楚天,不由得有些愕然。
这尼玛细胞的世界,还有天职这种玩意?
“没错,我们一出生,被赋予的天职就是背负球形物质。如果背负不动了,那便是回归神的怀抱,等待下一次新生。”
红细胞一副虔诚的模样。
“回归神的怀抱,像那样?”
高辰宇指了指一旁被白细胞吞噬的红细胞。
“没错,那是神在我们细胞界的代言胞,也叫做神使,他负责给我们传授神的旨意,交付我们天职,并且让我们回归神的怀抱。”
这个红细胞虔诚的看着马路两边的白细胞道。
“我屮艸芔茻!”
听了这个红细胞的话,高辰宇不由得心里怒骂。
感情细胞世界还有信仰?
明明是让这些红细胞劳累一生至死,却说的冠冕堂皇。
“那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取走我们身体里面的核吗?”
高辰宇指了指自己身体里面的细胞核。
“那是前世的罪孽,神使帮我们丢弃掉他们,我们才能够更好的执行天职。带着罪孽,会让我们行动变得迟缓。”
这个红细胞理所当然的道。
“为什么你身上没有摘走罪孽?难道你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让神使不愿意为你摘除罪孽?”
这个红细胞看着高辰宇身体里面的细胞核,有些疑惑地开口道。
“神使的身上,不也是带着罪孽吗?”
高辰宇笑着道。
“神使身上的罪孽,那是我们身上的。根据神使所说,因为聚集的罪孽太多,他们需要慢慢净化。”
红细胞开口道。
“神使跟我说,我有成为神使的潜质,所以不用摘下身上的罪孽。他让我背负罪孽前行,这是对我的考验,也是对我的训练。只要我通过了考验,我就会成为新的神使。”
高辰宇开口忽悠道。
“原来是这样,请原谅我刚才的不敬,未来的神使大人。”
红细胞听了高辰宇的话,毫无选择的相信的他,并且表达了对他的歉意和敬仰。
“呼!”
幸好自己机灵!
高辰宇在心里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同时,他也没有想到,这个红细胞这么好忽悠,自己随口一说,他居然就信了。
不过转念一想,高辰宇很快便是明白了原因。
这些红细胞从出生开始就被洗脑,并且接受到的知识极其有限,因为被取走了细胞核,他们的寿命又极其短暂,所以容易被忽悠,也是正常的事情。
成功忽悠红细胞之后,高辰宇套取信息就变得容易很多了。
对于高辰宇的话,红细胞选择毫无保留的相信。
不过,即便是这样,高辰宇得到的信息也是极其有限。
毕竟,这个红细胞知道的东西太少了。
不过,前世身为最天才的科学家,高辰宇对于细胞这些东西,本来就十分清楚。
所以,通过红细胞的话,他已经推测出了很多信息。
目前,最为重要的,就是统治这些细胞,这样自己才能够搞清楚状况。
毕竟,身在体内,他根本就不清楚,自己现在究竟在哪里。
自己这是在人类体内,还是在动物体内?
这个世界,是不是自己前世的那个世界?
这个年代,是不是自己生前的那个年代?
太多太多的疑问,需要高辰宇去解开。
“就是他,那个逃跑的小子,不要放过他!”
就在高辰宇打算展开自己的忽悠之路时,突然之间,他听见了一个声音。
他回头一看,顿时发现一群白细胞朝着自己这里奔袭而来。
看那架势,自己要是被对方抓住,最起码的,就是被吞掉细胞核的命运。
如果惨一点,说不定整个都要被对方吞掉。
逃!
赶紧逃!
这个念头一出现,高辰宇便是再次串入了红色洪流之中。
凭借自己过人的智商和伪装技巧,高辰宇几个闪烁,再次消失在神使的视野之中。
这样下去可不行!
虽然顺利的逃脱了白细胞的追杀,可是高辰宇也意识到,这是细胞王国的世界。
这群细胞,是有信仰的细胞,还是有组织的细胞。
即便是自己忽悠了那些红细胞,又有什么用?
红细胞的寿命,极其短暂,而且没有什么战斗力。
一旦遭遇这些白细胞,只有死亡落败的下场。
该怎么办呢?
难道要束手就擒?
认命认输?
不,这些都不是我高辰宇该有的念头!
对了,普通细胞寿命极其短暂,可是癌细胞不是啊!
如果白细胞和红细胞这些信徒和神使代表正义。
那么,能够 跟他们抗衡的,也只有代表邪恶的癌细胞了吧?
一想到这里,高辰宇咧嘴一笑。
他轻轻一摇晃,丢掉了抑癌基因,摇身一变,转换成癌细胞。
变成癌细胞之后,他就开始进行分裂。
分裂的过程,有些痛苦。
当第二个细胞生成之后,高辰宇惊喜的发现,自己所分裂出来的细胞,完全是一个无意识的细胞。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母体的缘故,他能够轻松的掌控这个细胞的生死。
只要他念头一动,这个被他分裂出来的细胞,就会因为他这个母体细胞内的基因共振而死亡。
“从今天起,你就是一号,你的任务,就是无条件服从我的命令!”
高辰宇对着一号开口道。
“是,谨遵您的命令!”
一号有些呆滞的回答道。
刚刚出生的他,什么都不懂。
只是天生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细胞,能够掌控自己的生死。
并且,这个细胞身上,他感觉很亲切,就像是家人一样。
虽然害怕疼痛,但是为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高辰宇还是再次分化了六个细胞。
这六个细胞,分别被他命令为二号至七号。
给予这些细胞命令之后,高辰宇对他们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不断的分裂分化。
没错,他就是要建造癌细胞军队!
现在的实力太过弱小,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没有办法统治这个细胞世界。
只要拥有了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他才能够实行自己的计划。
癌细胞分裂的速度非常快,不过是短短几天时间,高辰宇便是拥有了一支规模可观的军队。
虽然在这个过程之中,有着白细胞神使不断的巡逻。
可是,身为天才科学家的高辰宇,又岂是这些傻乎乎的白细胞神使可以抓住的?
利用游击战,高辰宇不但没有被白细胞抓住,反而俘获了不少白细胞神使。
对于一群有信仰的家伙来说,想要从他们口中套取信息,可比从傻乎乎的红细胞口中套取信息要难得多。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何况细胞这种以亿计数的群体?
很快,高辰宇就从一些贪生怕死的白细胞口中得到了更多有用的信息。
细胞世界的分类,比高辰宇想象的要简单许多。
依照寿命划分,不管是红细胞还是其它细胞,都是寿命短暂的贱民细胞。
其次,是白细胞这种,虽然有神使的称呼,但是也是打工细胞。
他们,都是细胞世界的最最底层。
再往上,就是神经元细胞,他们拥有漫长的寿命,寿命高达几十载,除了大脑细胞,没有人能够指挥控制他们。
他们受命于大脑细胞,但是很多时候也拥有自主发号命令的权力,甚至,很多时候能够先斩后奏,可谓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最顶层的,就是大脑细胞,他们细胞世界的神。
细胞王国所做的一切,都是听他们控制,是为了更好的为他们服务。
听完这一切,高辰宇陷入了沉思。
事情跟他所想的,并没有太多的出入。
其实对于高辰宇来说,大脑细胞的控制很容易,毕竟是一堆没有什么战斗力的细胞。
虽然他们控制着整个细胞王国,但是他们没有一丁点的战斗力。
困难的在于神经元细胞,这些细胞信息传输的速度太快,如果自己围攻神经元细胞,那神经元细胞很快的就能够调动全身的免疫细胞来围攻自己。
这样的话,以自己目前这点小小的队伍,分分钟就会死的干干净净。
“还需要从长计议啊!”
高辰宇头疼的道。
癌细胞的战斗力很强,但是他不敢在一个点发展太多的癌细胞。
如果数量过多,很容易就被主体发现。
如果这不是人类的身体还好,那么被发现了也没有什么。
如果自己现在是寄居在人类体内,那么一个地方过多的癌细胞所形成的肿瘤,很快就会被发现,从而被切除消灭。
另外一个问题高辰宇也要考虑,他是要长久存活下去的。
如果身体里面癌细胞过多,那么正常细胞就会变得过少。
这样身体机能得不到正常运转,宿主死了,他一样要完蛋。
作为一个有智慧的癌细胞,他觉得细胞的人生真难。
“看来,只能够从普通细胞开始下手了。”
思考良久,高辰宇做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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