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宋玉安恭桶的其他类型小说《我养了抛夫弃子文里的崽后续+全文》,由网络作家“万籁生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身材,可不吃这么油腻的东西。”沈清羽握着筷子的手一顿。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茴姑娘天生丽质,姿态婀娜,已是人间绝色。”我小脸一红,有些心花怒放。连声音都不自觉夹了起来。“真,真的吗?”沈清羽温润地点点头。我笑得更娇羞了,嗓子都快夹冒烟了。大概是我的模样太过荡漾。宋玉安终于忍不住捏了捏我的胳膊。提醒我收敛点。我默默翻了个白眼。哪个妹子不想谈个帅哥?、我早点撩到手吃上不好吗?17沈清羽似乎决定在清县定居。他甚至还买了个铺子,就在我隔壁。我卖螺蛳粉,他卖书。气氛出奇地......和谐。他总是时不时来铺子里蹭饭。有时送我一支桃花。有时又送我一支发簪。我很欢喜。但在欢喜的同时,我又觉得有些空落落的。这就是爱情吗?这就是谈恋爱了吗?可为什么没有我...
《我养了抛夫弃子文里的崽后续+全文》精彩片段
身材,可不吃这么油腻的东西。”
沈清羽握着筷子的手一顿。
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茴姑娘天生丽质,姿态婀娜,已是人间绝色。”
我小脸一红,有些心花怒放。
连声音都不自觉夹了起来。
“真,真的吗?”
沈清羽温润地点点头。
我笑得更娇羞了,嗓子都快夹冒烟了。
大概是我的模样太过荡漾。
宋玉安终于忍不住捏了捏我的胳膊。
提醒我收敛点。
我默默翻了个白眼。
哪个妹子不想谈个帅哥?
、我早点撩到手吃上不好吗?
17沈清羽似乎决定在清县定居。
他甚至还买了个铺子,就在我隔壁。
我卖螺蛳粉,他卖书。
气氛出奇地......和谐。
他总是时不时来铺子里蹭饭。
有时送我一支桃花。
有时又送我一支发簪。
我很欢喜。
但在欢喜的同时,我又觉得有些空落落的。
这就是爱情吗?
这就是谈恋爱了吗?
可为什么没有我想象中的轰轰烈烈?
我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决定给卫锦写信。
卫锦是个善良的女主。
就从她大老远来除暴安良,我就知道,她一定会回信。
果然,她回我了。
她说,我见过的男人太少了。
对帅哥动心,是很正常的事。
谁不喜欢漂亮的东西呢?
可漂亮,不一定就是爱。
她鼓励我多去看看帅哥,多去交交朋友。
要分得清什么是好感,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心动,什么是欣赏。
最后,她嘱咐我。
如果我真的喜欢沈清羽,一定要确认他心里没有她以后,再接受他。
因为,她不希望我成为她的替身。
我的眼泪一滴滴落在信纸上。
不愧是女主,她简直也太可了。
18我很快回了信。
与信附带的,是宋玉安很认真做了很久的护膝。
塞北很冷,卫锦肯定需要。
我不信卫锦对宋玉安没有半点情意。
她那般良善的女子,只是被伤得太深了。
我不想她一辈子带着伤害活下去。
虽然揭开伤疤很疼,但是,只要伤疤能好,这点痛就不算什么。
卫锦口口声声说不需要爱。
可人活在世上,哪儿能不需要爱呢?
果然,卫锦回信,让宋玉安别再做无用之功。
这是个好讯号。
按照卫锦的性子,她若真不想搭理宋玉安,只怕连地址都不会让我们找到。
我很认真地琢磨了卫锦的话。
沈清羽频繁邀请我。
踏青,游湖,赏花
。
我天天又是跑步,又是做俯卧撑,又是做仰卧起坐,能不瘦吗?
现在的我脱胎换骨,虽算不上瘦,但也绝不胖。
我羞涩一笑,将篮子递给他。
沈清羽看着篮子里的红烧肉跟大白米饭。
纤长的睫毛颤了颤,最后才问我。
“茴姑娘,为一个非亲非故的小子四处奔走,真的值得吗?”
我抿了抿唇:“玉安是我儿子。”
沈清羽面上闪过诧异。
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浮现一丝尊敬。
他轻笑:“茴姑娘高义。”
沈清羽很快就出来了。
篮子里空空如也。
我心中欢喜,看来宋玉安全都吃光了。
在看到沈清羽嘴角那点褐色的污渍时,我笑容一僵。
“沈公子嘴边这是怎么了?”
沈清羽轻咳一声,故作不经意地擦去污渍。
“无事,牢房灰尘太重,染上灰了。”
胡说。
他一开口就是一股红烧肉味儿。
分明是他偷吃了红烧肉!
果然,下一秒他又道:“茴姑娘,那本怪志不必还了。”
“作为酬谢,在下可否去你家吃个便饭?”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干柴烈火,我好激动。
“算了,我的红烧肉都是玉安教的。”
“这孩子人小厨艺却极好,等他出来了,好好给沈公子做顿饭如何?”
虽然我真的很想谈恋爱,摸摸男人小手,亲亲男人小嘴什么的。
但我儿子还在牢房呢。
爱情跟亲情相比,当然是亲情更重要。
沈清羽听见我的话,眼神有些复杂。
他的笑容更明媚了。
眼里还有一丝我看不到的消息。
12清县闹得沸沸扬扬。
王县令每日被人蛐蛐好男风,屡禁不止。
我每天拜托沈清羽送饭,还时不时送他个小物件。
有时是我绣的香囊。
有时是我做的手帕。
他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很快,半个月就过去了。
王县令将事情压了下去,准备开始处置宋玉安了。
清县有不少才学出众的寒门子弟失踪。
都是被王奇给虐杀的。
王奇人虽小,却生性暴虐,动不动就砍人手脚。
我心急如焚,生怕宋玉安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好在,女主来了。
13女主叫卫锦。
她是江南首富,也是名动天下的小郡主。
传言她爱憎分明,嫉恶如仇,最喜打抱不平。
我写了封信给她,直言王县令父子俩最喜虐杀才子,清县百姓水深火热。
她马不停蹄地赶来。
卫锦身材高挑,
。
在沈清羽拿着祖传的玉佩要跟我表白时。
我问他。
“沈公子心里可还有卫锦?”
沈清羽动作一顿。
片刻后,他才诚实地回答。
“锦儿她是这世上最独特的女子,她始终在我心中占据一席之地。”
“茴姑娘你放心,若你嫁我,我必定对你一心一意,绝不纳妾。”
在这个朝代,似乎不纳妾,便象征着男人的忠贞。
可爱情的忠贞,从来都是精神与肉体并驾齐驱。
我没有接过玉佩。
只淡淡地笑了。
“沈公子,你我终究是有缘无分。”
爱情来得太快,就像一阵风。
爱情去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我的爱情还没开始呢,就结束了。
19卫锦说得对,我得多看看男人。
于是,我除了照顾宋玉安,就是四处查看美男子。
书院的夫子,零食铺的掌柜,美则美矣,还是不对我的口味。
罢了,我还是寡着吧。
宋玉安的课业更加繁重了。
他很迷茫地问我,读书是为了什么呢?
大多读书人是为了做官。
可他断臂,又不能参加科举。
他为什么读书呢?
我问他,你喜欢读书吗?
他微怔,随后摇摇头。
“茴姐,我从前读书,是因为爹要求我读书。”
“现在读书,是为了,为了不让你担心。”
“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读书。”
我缄默半晌,然后问他,他想做什么。
或者说,以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宋玉安犹豫了半晌。
在我鼓励的眼神中,他吞吞吐吐。
“茴姐,我想,我想做一个名动天下的厨子。”
说罢,他垂下头,脸羞得通红。
他在金银窝长大。
所有人都告诉他,读书是最正确的选择。
走夫贩卒,都是低人一等的。
想做厨子这个心愿对他来说,有些上不得台面。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后背。
“可以,有志气!”
“那你日后不必做课业了,我会亲自同夫子说。”
“你一下学,便来学厨吧。”
“我会给你找个师傅,你好好学。”
宋玉安眼睛闪闪发亮。
他激动地抱住我:“茴姐,你真是太好了!”
然后他像是想到什么,抿了抿唇。
喊出了我最想听到的那个字——“娘。”
我老泪纵横。
养孩子不容易啊。
把孩子养亲更不容易啊。
20我又给卫锦写信了。
这些日子里,我跟卫锦早已处成了好友。
我将螺蛳粉汤包做得久用不腐,她将我的螺蛳
一身红衣,火辣张扬。
她面容精致,宛若女神。
怪不得人家是女主,瞧瞧人家这长相,都可以当明星了。
卫锦一来,便大刀阔斧,将王县令跟王奇做的腌臜事儿全部查了出来。
王奇虐杀了整整十一位七八岁的孩童。
而王县令更甚,死在他手下的人,足足三十二位。
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死者大多是府中的丫鬟。
怪不得王夫人没多久就又要新买一批丫鬟。
而府里的丫鬟不增反减。
当一具具尸体从花园里挖出来时,卫锦怒了。
她一剑斩下王县令头颅,又直接捅死了王奇。
她用锦帕擦着带血的剑,面色清冷。
“杀人偿命,我今日便替天行道。”
沈清羽怔怔地看着她,眼神怀念。
卫锦诧异地看着沈清羽:“清羽,你怎么在这?”
两人如老友一般,熟稔地说起从前。
我这才知,原来沈清羽是深情男二。
当初沈清羽高中状元后,便求娶卫锦。
可惜卫锦恋爱脑上头,非要嫁给宋玉安他爹。
两人在清县过了几年好日子,宋玉安移情别恋,纳了莲姨娘进门。
卫锦活得水深火热,没少跟沈清羽倾诉。
沈清羽这些年一直默默关注着卫锦,未曾娶妻。
一听心上人被磋磨,他赶忙来到清县,要为卫锦打抱不平。
可惜,他来晚了。
等他来时,卫锦早就跟宋玉安和离,自己远去塞北了。
沈清羽是个愣头青。
他在清县买了个书铺,决心等卫锦回来。
现在,卫锦终于回来了。
他看着她的目光,是如此缱绻。
我的心一阵阵发酸。
害,我就知道,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会属于我。
14等卫锦跟沈清羽寒暄完。
我才拉着宋玉安的手去拜见卫锦。
卫锦理都不想理宋玉安。
她冷嗤一声:“呵,我这人最不喜欢看到的就是白眼狼。”
“宋玉安,你最好别出现在我面前。”
宋玉安的眼圈发红。
他握紧拳头,噗通一声朝卫锦跪下。
“娘,对不起,从前是我错了。”
“是我猪油蒙了心,被莲姨娘哄骗,连自己亲娘都不认。”
“对不起!
都是我的错!”
卫锦看着宋玉安,眼神闪过一丝动容。
他的左袖空空荡荡,被打上一个结。
显然是没了左臂。
卫锦微微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
“罢了,终究是我心软。”
“这些银票保管你一世无
粉卖往各处。
我们赚得盆满钵满。
我给她分享清县的点点滴滴,送我纳的鞋底。
她给我写塞北的风光,还有烟熏的牛肉干。
我们约定好,日后必定要把酒言欢。
她对宋玉安的态度也慢慢柔和。
宋玉安被我整日耳提面命,要做个知恩图报,知错能改的孩子。
他总是默默给卫锦寄去自己做的小玩意儿。
刚开始,卫锦理都不理。
后来,卫锦也会淡淡回一个“阅”字。
我想,日久见人心。
宋玉安从白眼狼转换成好孩子,卫锦以后一定会看见他的好。
时光如梭,一晃六年。
宋玉安十三岁了。
他的身量高了不少,已经从当初那个爱哭鼻子的娃,变成了唇红齿白的小少年。
我也从二十一岁的小姑娘,变成了二十七岁的老姑娘。
宋玉安的厨艺已经名动清县周遭。
他还想要更进一步。
于是我包袱一收,跟他去了京城。
无他,卫锦要回京了。
她说会给宋玉安介绍一个顶厉害的御厨师傅。
再给我介绍个绝美猛男壮汉。
我马不停蹄带着宋玉安进京。
绝美猛男壮汉,我来了!
21初到盛京,我就闯了祸。
我跟一个猛男壮汉在菜市场为了一只肥鸡,大打出手。
我双手叉腰振振有词。
“这只鸡是我先看上的,要给我儿子补身子的,你怎么连小孩子的东西都要抢!”
那猛男不甘示弱。
“这鸡是我给闺女补身体的,她都病得走不动道了,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连病号的吃食都要抢!”
原来他闺女病得走不动道了啊?
我还跟他抢鸡,我可真该死啊。
也许那个小女孩此刻正在家里,弱小可怜又无助。
眼巴巴地等着他爹买鸡回来。
就为了喝上一口鸡汤。
我突然就不争了。
“算了,那,那你拿去吧。”
壮汉一愣,俊美的脸上有些错愕。
他脸有些红:“无,无妨,你儿子补身体要紧。”
我们推来推去,指尖碰到一起,我心顿时狂跳。
我将鸡往他怀里一塞,一溜烟跑了。
原来,这,就是触电般的感觉吗?
我捂着小心脏,细细回味着那指尖相触的感觉。
他的手修长,又结实有力。
简直长在了我的心巴上。
还有他那张俊得人神共愤的脸。
简直让我心神荡漾。
我荡漾了一会儿,一想到他年纪轻轻有个女儿,瞬间没了兴趣。
我可不想给人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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