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陆天明周世豪的现代都市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畅读佳作》,由网络作家“逍遥小师叔”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网络作家“陆天明周世豪”倾力打造的一本古代言情,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疯...疯子...”周世豪喉结吞吐。咽下去的口水,滚烫如火焰。干涩、刺痛。他握刀的手,抖得像那年染了风寒。整个院落,都是人群中那个杀神的舞台。四周挂满的灯笼,像没有感情的看客。映得陆天明苍白的脸上出现一抹诡异的鲜红。周世豪再不敢将十里镇推车的瘸子,看成一......
《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畅读佳作》精彩片段
“给我宰了他!”
周世豪一挥手,众巡卒齐齐拔刀迎了上去。
陆天明刚才的下马威确实让他心有余悸。
但他还真不信,一百多个人,瘸子能全杀了还是怎的。
跟瘸子谈,是给他面子。
但对方不想要面子。
那对不起,小命得留下。
况且瘸子自己把门堵了,哪怕是狂刀闵阎罗来,也得被这困兽之斗耗死。
只可惜。
陆天明从来没想过退路。
此刻,他哪里还是那个咳血的残废?
人群中穿梭的身形。
比之鬼魅不遑多让。
飘逸得就像摇曳的烟火。
摸不到,抓不住。
每一个闪身,都会递出一剑。
每一剑出手,便是一条性命。
跟他厮杀在一起的狱卒,咋看上去就像在主动喂招。
用血肉之躯去试那把细剑的锋芒。
陆天明的全身,都是杀机。
哪怕因剧烈运动咳出来的血,也不是毫无作用。
有人想从背后劈刀。
他回身就是一口鲜血喷去。
那人一愣,便人头落地。
短短片刻,院里已经多了十几具尸体。
舞台上的周世豪再坐不住。
看得毛骨悚然。
他从没见人这样搏杀。
一人,只出一剑。
一剑,便是天人永隔。
没有多余的动作。
更不会浪费力气。
那把尺剑,就像阴阳两界的分隔线。
“疯...疯子...”
周世豪喉结吞吐。
咽下去的口水,滚烫如火焰。
干涩、刺痛。
他握刀的手,抖得像那年染了风寒。
整个院落,都是人群中那个杀神的舞台。
四周挂满的灯笼,像没有感情的看客。
映得陆天明苍白的脸上出现一抹诡异的鲜红。
周世豪再不敢将十里镇推车的瘸子,看成一个普通的肺痨鬼。
是什么样的人,杀人的时候,竟然一点表情都没有?
这身武艺,到底是如何练成的。
好像,瘸子真的打算把人全杀完!
周世豪打了个冷颤。
叮咚一声,刀掉在地上。
到底只是一个为非作歹的九品芝麻官。
欺行霸市才是他的主业。
哪有什么气节,命才是最重要的。
周世豪打量近两丈(6米)高的围墙,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找一家墙矮的。
咕噜噜——!
一颗人头。
混乱中被挤到了舞台边。
昔日袍泽的脸上,还挂着恐惧和不可思议的表情。
别说一个死人想不通。
活着面对陆天明的,更想不通。
周世豪再来不及思考。
急忙从舞台上跳下冲围墙奔去。
嗡——!
有什么东西从被后袭来。
噗的一声,插进墙里。
是刀。
是一把主人被陆天明削下半截身子,还来不及松手的刀。
周世豪没有受伤,心有余悸转过头。
发现人群中的陆天明并没有看过来。
但陆天明说的话,却在耳边异常清晰。
“别急,很快到你。”
也是因为这一刹那的分心,陆天明背上挨了一刀。
到底是人太多,容不得分毫闪失。
可陆天明只是微微蹙眉。
转身用那研墨的左手,轻拍刀身。
咔嚓——!
官府的制式钢刀,竟被他生生拍断。
“死!”
死字的余音还在耳边萦绕。
太平剑尖已戳开偷袭者的额骨。
陆天平手腕轻转。
头盖骨倏地碎裂,绷得红白之物到处都是。
剩下的巡卒被这一幕震得六神无主节节败退。
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执笔的手,执起剑来也这般的稳。
斩到七十来人时,陆天明的动作渐渐缓了下来。
可他仍像一只伺机而动的猛兽。
将剩下的三十来号人堵在院中一角。
瘦弱的身躯,仿佛一堵高墙般不可逾越。
“呼!”
陆天明站在原地调整呼吸。
鹰隼般的眼神在巡卒们身上来回扫视。
谁有异动,就会被他立马锁定。
被他盯上的人,便会着凉般打一个摆子。
肺疾闹得厉害,陆天明需要休息。
不光痛,还会扯动经脉。
影响他出剑的速度和准度。
是的,如果没有肺疾,他手中的太平,会更加犀利。
陆天明硬是忍到极限才停下来。
“吓傻了吗,都愣着做什么,没见他此刻是强弩之末?”
站在人群中最后面的周世豪,愤怒且恐惧的咆哮着。
可事已至此,没人再愿意主动上去找陆天明厮杀。
“你们不会以为,他会放过我们吧?”周世豪吼道。
陆天明轻轻甩手,活动疲惫的关节。
“他说的对,你们,一个也出不去。”
可是人群,仍然没有动静。
除了剧烈的呼吸声,就是牙齿打颤时的撞击声。
能晚死,谁不愿意最后死。
七十多个活生生的人,果真被陆天明当鸡一样杀。
随时都会死亡的压力,让他们根本就迈不动腿。
“东子,你上,杀了他,我赏白银千两。”
周世豪冲人群中最魁梧的一个汉子说道。
张平下来,就属此人最强。
只可惜胆识不够,硬是苟到现在还没跟陆天明正式交锋。
毕竟稍微有点自信或者运气不好的,此刻都躺在地上。
但钱这种东西,最能让人舍生忘死。
一千两白银,那可是三十年的俸禄。
东子拨开人群,缓缓走了出来。
“脚步虚浮,你在怕。”陆天明忽地开口。
东子闻言,硕大的身子颤了颤。
可他仍旧没有停步。
“秀才,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七天前我绝对不去劫那劳什子的账本,只可惜时间不能倒退,跟你提一嘴,闵昌半个月后要去郡里,如果你能活着出去,趁早动手。”
陆天明点头:“谢谢,给你留全尸。”
后边周世豪气急败坏道:“东子,你吃错药了,这也敢说?”
东子突然崩溃,大声骂道:“去你吗的周世豪,现在这结果,就是你造成的,留着银子买棺材吧,一百多口棺材,赔死你丫挺的,开酒楼?开尼玛的火葬场吧!”
言罢,东子举刀冲陆天明刺去。
噗呲——!
谁都没想到,平平无奇的一刀,陆天明居然没有躲开。
刀身划破衣衫,插进了陆天明的肩胛骨。
东子诧异地看向陆天明,顿时明白过来,秀才当真累了。
可眼中刚闪起来的火焰,瞬间熄灭。
他刚想拔刀再刺。
咔嚓一声,陆天明生生用肩胛骨将刀身折断。
“走好,不送。”
噗——!
太平瞬间贯穿心脏,魁梧的身躯应声倒地。
这一次,众人总算看清了陆天明出手的动作。
简洁得如同儿戏。
只不过,整个院落中都是吞咽口水的声音。
用骨头断刀,这是寻常人能干的事?
即便能做到,有几个人能忍。
可那陆天明,除了眉头微锁,整张脸上平静如水。
此刻,他们敢肯定,就算陆天明体力不知倒在地上,依然能杀人!
“继续。”
陆天明终是缓了过来。
话音落地,踏步前行,主动冲入人群。
人群中血肉横飞。
尖叫声和痛楚声混杂。
像在给他们自己的葬礼演奏哀乐。
片刻后,陆天明居高临下,盯着坐在地上背靠墙角瑟瑟发抖的周世豪。
周世豪面容扭曲,眼泪吧嗒吧嗒直淌。
他抬头看着陆天明,害怕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陆天明满身是血,有他自己的,但更多的是其他人的。
尺剑上也有血,血液顺着剑身滑落。
周世豪甚至能听到血滴砸地的声音。
十里镇写信的秀才,真的把一百多号人都杀了...
“不留遗言吗?”陆天明问道。
“天...天明,这事跟...”
陆天明打断道:“你觉得,刘大宝这媳妇能娶上吗?”
“应该...”
话未说完。
锵的一声,陆天明尺剑入鞘。
周世豪喉咙被割开,但伤口拿捏的恰到好处。
没有碰触到脊椎,大动脉微创,气管完全暴露。
这样,会极力拉长死亡时间。
让周世豪更充分的体验死亡一步步逼近的绝望。
“有什么话,下去给阎王说,他应该比我有耐心。”
周世豪喉咙处噗噜噜直响。
“大宝,衣服脏了,改明儿再给我买一件。”
陆天明自言自语,满身杀气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杀人不眨眼的剑神,又变成了那个步履蹒跚的秀才。
他佝偻着疲乏的身子,高一步矮一步转身离去。
镇北,十里镇富人住的地方。
当然,里面也住了不少集几代之力勉强买上那么一小栋楼的人家。
比如最角落的刘家。
此刻,刘家大门紧闭。
院落里隐隐传出抽泣声。
“儿啊,你要是走了,爹一个人可怎么过啊...”
床榻前,刘大宝的父亲刘能紧紧攥着儿子的手。
刘大宝眼睛大睁,微张着嘴。
每一次呼吸,都无比费力。
喉咙处咕噜咕噜响,是血沫子破裂的声音。
刘能四十多岁生的刘大宝。
操劳一辈子,头发花白,身形佝偻。
三四十年积攒出头发丝大小的人脉,全用在了刘大宝身上。
就指着刘大宝给他养老送终,传宗接代。
可如今,刘大宝成了这副德行,让他如何能接受。
最无助的,还不敢去请郎中。
砰砰砰——!
敲门声响起,刘能吓得身子一颤,不敢去开门。
“叔,是我,天明。”
听到熟悉的声音,刘能这才起身。
“叔。”
陆天明进门又叫了一声叔,却再说不出其他话。
刘大宝也听到了陆天明的声音。
可他伤重,连转头都做不到。
“天明...”
每个字,仿佛都要用尽他所有的力气。
好兄弟就在身边,刘大宝想起身去接。
可任他如何用力,都只是躺在床板上的身子晃了晃。
“大宝,别动。”
陆天明抓住刘大宝的手。
低头掀开后者身上破损的衣衫。
两处伤。
一处在左胸,贯穿伤,还有半截箭矢在肉里面。
另一处,也在左胸。
刀伤,应该是怕刘大宝死不透,补的刀。
正常情况下,两处伤都能刺破心脏。
没理由让刘大宝撑到现在。
“周世昌,还有谁?”
陆天明问的很小声。
“爹,你先出去。”
刘能见儿子眼神坚定,便不再坚持,抹了把眼泪,留两位儿时好友说说话。
“县衙的捕头闵昌,带着巡检司一百多号人,把我们劫了,齐大人托我找的东西,也丢了。”
刘大宝说话很慢,陆天明耐心听着。
“周世昌那狗东西,拿箭射我,你也知道,我是镜面心,心脏右偏,落地我就装死,哪知这苟日的抽刀便刺,不过你兄弟不孬,硬忍着一声不吭。”
说到这的时候,刘大宝满脸骄傲。
可不一会,血水从嘴角溢出。
他立时痛得冷汗直流。
“刀伤不打紧,出点血罢了,但箭矢伤到了肺,所以我没敢拔,怕拔了漏气,人这一口气要是没了,就真没了。”
陆天明望向刘大宝的衣衫。
藏青色的短衫,被血染得跟墨一样黑。
“人啊,要多做善事,我骑的那匹马,是当时从屠夫手里救下来的,那家伙被我抽的血肉横飞,但都没有离我而去,生生驼着我跑了一夜。
只可惜快到镇上它就不行了,我要是能好起来,指定找个地方把它葬了,再给它立块碑。”
陆天明轻拍刘大宝手背:“别说了,你一定会好起来。”
“天明,现在不说,我怕以后没机会了。”
刘大宝稍作停顿,等喉咙处的气泡声消失。
“东西丢了,升官的事估摸着得泡汤。不过我已经看透了,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没能力拿的东西,是祸害。”
陆天明张了张嘴,终是没将齐百春保证的事情说出来。
刘大宝继续道:“天明,最可怜的不是我,是驿站我那几个袍泽,都是十里镇的苦命孩子,巡检司那帮天杀的,像砍猪肉一样,骨头咔嚓咔嚓响,装死的时候,我偷摸瞧了一眼,刀都砍卷了。”
话说太多,血沫子呼呼往外冒。
刘大宝也是命硬,就这都能硬挺着。
“好在我还没差媒人去杨家提亲,不然这副德行要是死了,不是坏了杨二小姐的名声吗,以后人家提起她,肯定会说就是把未拜堂的夫婿克死那个。
但最让我放心不下的,是你,腿脚不方便,房子漏了都爬不上去,一封信挣半文钱,也不知道没有我,能不能吃上一口烧鸡。”
刘大宝有一出没一出就这么碎碎念,想到什么说什么,毫无逻辑。
陆天明则闷着头听。
到最后,刘大宝实在撑不住,眼睛一闭,手便没了力气。
陆天明瞳孔猛地一缩,急忙伸手试探。
还好,只是昏了过去,还在喘气。
继续待着也不是个事,陆天明要去找大夫。
跟刘能道了声别,一瘸一拐出了刘家大院。
......
“天明,你就别为难我了,大宝的事我听说了,能不能救活两说,巡检司来人警告过,敢救,店给砸了。”
十里镇的郎中,医术比十五年前那位略好。
只可惜也是平头百姓,哪敢跟官家作对。
陆天明跑到给牲口看病的地方,找兽医。
一样意思的对白,又听了一遍。
直到傍晚,都没人愿意帮忙。
陆天明不怪他们,这世上,没几个人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走在去往刘大宝家的路上时,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吃饭的家伙还丢在包子铺,便顺道去取。
“天明,到底出了什么事。”
二娘包子铺还开着。
蒸笼早都收拾干净,看来风二娘一直在等他。
“刘大宝,要死了。”
陆天明说话的时候像没有灵魂的行尸。
风二娘眉头一紧:“怎么了?”
“被人射了一箭,还被捅了一刀,都在胸口位置。”
“嘶。”
光是听听,风二娘都觉得胸口隐隐作痛。
“我看你一下午都在街上窜,是做什么?”风二娘问道。
“找大夫,没人敢接手,事情跟巡检司有关。”
陆天明说着,吧嗒一声就跪在包子铺门口。
“风姐,你是道上的人,肯定认识那些行医的侠士,你救大宝一命,瘸子我就欠你一条命。”
风二娘吓了一跳。
陆天明这人,别看瘦瘦弱弱风都能吹倒,做的又是底层营生,但心气可高了。
俗话说跪天跪地跪父母。
可现在跪她风二娘,足见兄弟俩的情谊。
“你先起来。”
风二娘去扶陆天明。
陆天明一动不动,低着头也不说话。
“天明,二娘我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蹚了这趟浑水,怕是再也过不上这种安逸日子了。”风二娘为难道。
陆天明抬头,一字一句道:“你先救人,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谁要敢动你的包子铺,我跟他拼命。”
风二娘叹了口气。
这孩子,是真急了。
不然绝不会说出这么没谱的话。
感动归感动,但风二娘还真就没往心上放。
她此刻更多的是难过。
为自己,更为这兄弟俩。
天寒地冻的,又有肺疾在身,属实遭罪。
“天明,你起来,姐帮你找大夫。”
陆天明果真一下就爬起来。
然后迅速推着小车消失了。
“哎,怕我改口不成?”
送走陆天明,风二娘进了后院。
她冲着阁楼上咕咕叫了两声。
霎时,一只通体雪白的鸽子从窗户飞出,落在她手上。
雪鸽,很名贵,认主,传信的好手。
连花蝴蝶都不知道这只鸽子的存在。
风二娘拿出纸笔。
一咬牙,落笔。
“来十里镇救人,我嫁。”
“现在聪明了?那你咋没记住陆天明瘸了腿,还有严重的肺疾?这么能联想,做什么捕快,去写带颜色的章回体,不比领干俸禄强?猪脑子!”丁震恨铁不成钢骂道。
罗阳揉着脑袋,半晌没吱声。
他也觉得自己想多了。
瘸子加肺痨,这要是能杀一百个人,他直接茅厕舀屎吃。
在顺风客栈住了一宿后。
师徒二人去了巡检司的府衙。
新补充的巡卒估计还得有小半个月才能到。
府衙里冷冷清清,就案桌后坐着个光杆大将于勇。
于勇是昨天回来的。
前天到家,发现爹娘快活着呢,啥问题没有。
他便觉事情蹊跷,眼皮子一直跳。
昨天火急火燎赶回来。
果然,出了大事。
巡检司在册人员一百一十三人。
一天不见,就剩他自己了。
“于副检,你前天为什么突然回老家?”
丁震喝着小茶,问得很随意。
罗阳坐在一旁拿着笔,表情认真。
“前天一早,我收到一封信,说家里老人病危,所以我就回了老家。”
“你知道,那信是谁写的吗?”
“不清楚,没有署名。”
“那信呢,还在吗?”
“当时心里急,没想那么多,扔了。”
“家里父母身体如何?”
“就是伤风感冒,年纪大了,小病也是大病,我去的及时,没什么大碍。”
闻言,丁震点了点头:“这倒是。”
丁震压根就没有怀疑过于勇。
后者跟周世豪平时也没过节,不可能是他。
再说,他也没那个能力。
而且他们此次来,无非是走个过场好交差罢了。
没必要太认真。
可一不留神,他旁边的罗阳却问道:“于大人,您还记得字迹什么样吗,可不可以回忆一下,稍作模仿?”
这要不是在正式场合,丁震直接一巴掌呼过去了。
于勇闻言,为难的摇了摇头:“字迹周正,力透纸背,一看就是从小浸淫在诗书中的大户子弟,不是我能效仿的,恐怕整个十里镇,都没有人能写出这样一手好字。”
丁震瞪了罗阳一眼,小声道:“还信不过你师父?说了是自己人做的。”
罗阳低头记录,不敢看他师父。
问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师徒二人打道回府。
决定回客栈再待几天再回去。
今天回,太早,怕县太爷说他们混日子。
等他们走后,于勇从怀里摸出那张纸条。
他盯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出神。
“怎么越看越像呢,没可能啊,一百多口人呢...”
心中有庆幸,也有性命被人摆弄的担忧。
想了片刻,他揭开桌上取暖手炉的盖子,将纸条扔了进去。
十里镇西边不远处,有一条河。
这条河,名曰蕊仙河。
取自诗句:十里春风,二分明月,蕊仙飞下琼楼。
传说曾有花仙临凡,在此沐日浴月。
小时候,刘大宝经常拽着陆天明在河里找仙女。
仙女没见着,妇人倒是挺多。
刘大宝非指着她们说,都是仙女。
陆天明说哪是什么仙女,明明都是街坊邻居。
然后,两人便盯着仔细鉴别。
天气好的时候,能在河里泡一天。
再次回到这条河边,陆天明有些许感慨。
陪他泡澡的人,现在还躺床上。
醒是醒了,就是不听劝,药不吃,针不扎。
说什么要是离开十里镇,还不如死了算了。
没辙,忙完这边,还得亲自去劝。
此刻,河边坐着个带斗笠的汉子。
汉子在钓鱼。
用他的长刀。
刀尖处有一豁口。
鱼线正好卡在里面。
“你来了?”北枫没有回头,注意力都在鱼漂上。
看都不看自己的敌人。
回身去捡地上的刀鞘。
半丈长的刀就是这点麻烦。
刀不好出鞘。
开打前要么甩出去。
要么用脚踹出去。
每次打完都得去捡。
“就不能换一把?”陆天明把黑马牵了过来。
“又不是婆娘,说换就换。”
长刀归鞘后,北枫接过陆天明手里的缰绳。
“他刚才,不是在打拳。”陆天明忽地说道。
“哦?那他在做什么?”北枫奇道。
“他在写字。”
“写字?写的什么字?”
陆天明望向朱冠玉:“苍生。”
北枫挑眉,摇头道:“按他们的做法,天下哪里有什么苍生。”
陆天明沉默。
权力争夺,没有正邪。
可手段有。
闵昌到底是朱冠玉的手下。
不管受没受后者的指使,事情做了就是做了。
朱冠玉的死,并不会让陆天明感到惋惜。
“后生。”
思考的时候,躺在地上的朱冠玉突然虚弱喊道。
陆天明将小白龙拴在路旁,踏步走了过去。
“朱大人,有话?”陆天明俯身问道。
此刻朱冠玉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痛苦。
相反有一种解脱后的畅然。
“能不能...劳烦你帮我照顾一样东西?”朱冠玉吃力道。
“你说。”
“我腰上挂的酒葫芦,是朱家的传家宝,我藏了一口书生气在里面。”
闻言,陆天明侧目打量那个淡青色的小葫芦。
不大,最多能装一斤酒。
“你想让我把葫芦带回朱府?”
“他们不配。”朱冠玉勉力摇头,“我想把葫芦送给你,你帮我照顾好那一口书生气。”
陆天明眉头微皱。
文人就是喜欢发癫。
人都要死了,还管什么书生气。
不过,他还是将酒葫芦解下,挂到自己腰上。
“怎么照顾?”
“我知道你是十里镇写信的秀才,你写字的时候,把它放出来就行,它喜欢看人写字。”
陆天明闻言,懵了。
他总感觉,朱冠玉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什么劳什子书生气,他也就是看朱冠玉快死了,配合演戏而已。
没想到朱冠玉说的这么玄乎,好像那书生气是个什么小动物一样。
“好。”不过他仍旧点头应是。
朱冠玉似乎放下了心结,表情从未有过的平静。
“其实,北枫三刀杀不死我。”朱冠玉平静道。
陆天明静静听,没说话。
“可能你不信,但他真杀不死我,十六岁高中状元的天才,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死。”
陆天明挑了挑眉:“所以你故意求死?”
朱冠玉点头:“是的,我若不死,我的老师交不了差,一个闵昌,怎么够?现在,七品性命换六品手臂,相信他们不会为难老师。”
顿了顿,朱冠玉补充道:“我从没忘记读书人的初心,但为朝廷做事,很多时候没有选择。”
陆天明冷道:“你是为朝廷上的某位大人做事吧?”
“都一样,我和北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受人摆布的棋子罢了。”
“但是你确实做了很多坏事,杀了很多不该杀的人。”
“所以,我躺在这里,而北枫站在那边。”
沉默片刻,朱冠玉叮嘱道:“后生,第一次打开酒葫芦时,你最好握着你的剑,那家伙可能一时不习惯我不在,没准会伤人。”
陆天明认真听着。
朱冠玉叹了口气,望着苍穹。
“人,一定要坚持初心,最起码要言行合一。不要像我,明明非常厌恶自己做的事情,但由于胆子小,意志不坚背道而驰,很痛苦。”
陆天明动容道:“下辈子,希望朱大人提起笔就不要放下。”
朱冠玉沉默点头。
片刻后,他的瞳孔再无法聚焦。
不受大脑控制的身体,倏然停止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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