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也接夜班。
虽然是工厂,但他做的是物料统计和简单电脑录入工作,不是那种脏乱苦活。
他也一如既往地干净讲究,衬衫总是洗得笔挺,指甲剪得利落,鞋子每周擦两次,随身背包里永远有纸巾和口香糖。
“我出来见你,当然得干干净净的。”
“就算我们还没住在一起,也不能邋里邋遢让你失望。”
这句话,她后来一直记得。
—他们约定,每个周末都见一面。
见面不是偷偷摸摸的“逃课式恋爱”,而是明明白白、坦坦荡荡的“我今天是来见你的”。
他们约过外滩,看江水翻腾,吹着从江边飘过来的热风; 走过南京东路,吃太油的牛肉煎包,喝超甜的杨枝甘露,在书店里随手翻书互相念段子; 在城隍庙排长队买糖葫芦,她喊热,他递来提前带好的湿巾纸:“你擦擦,脸红得像煮番茄。”
她打趣他:“你比我妈还精细。”
他理直气壮:“我是你男朋友,当然要比你妈还细。”
—他们也去过古镇,坐在桥边喝两杯很普通的饮料。
方悦说:“等我们以后工作了,一定要一起去周庄、乌镇、凤凰古城,再不行,去一趟重庆也好。”
潘文没说话,只是看着水波出神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握住她的手——那是他们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前牵手。
他指尖很干净,不带汗也不黏腻,掌心有点温热。
她忽然意识到,这个从小学四年级加QQ的男孩,现在就坐在她身边,手心贴着她的未来。
—那年夏天,他们是彼此的初恋。
不是盲目,而是认真。
不是疯狂,而是很努力地去对对方好。
潘文总说:“我不是那种张嘴就说甜话的人,但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
所以他会提前查地铁线路,把路线记在便签纸上; 会买水的时候把瓶口擦一遍再递给她; 会在她皱眉时低声说:“不高兴就说,我又不凶。”
她会在他加班时偷偷点外卖送到他门口,只留一句:“记得吃饭。”
会在图书馆拍书本给他看,说:“我学了好多,以后可以讲给你听。”
他们没谈未来要结婚,也没立下“永远在一起”的誓言。
但他们每天都在用笨拙却认真地方式,往“在一起”这件事靠近。
<—有一次见面临近结束,他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