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明代的现代都市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完整篇章》,由网络作家“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是作者“色彩缤纷的薛静妃”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明黛明代的经历展开,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周斯年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不明白,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果然周斯年目光看了过来。“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缓缓地,周斯年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没有回话,但是他点了下头。明黛满意了,看样子,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其他不说,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要......
《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完整篇章》精彩片段
在回忆起周斯年是谁后,一个计划在明黛的脑海里渐渐成形。
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的接触,她能判定,这个计划可行。
周斯年的情况其他人不了解,医学世家出身的明黛却很清楚。
通过昨晚和今早的试探与观察,明黛可以确定,他确实得了神经病,或者叫做狂躁症。
他的发病原因30%来自战后损伤,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
更多的,却是药物影响。
也就是说,有人在给他下药,让他神经错乱。
加上书里提到的,有人不希望他回城,基本就可以判定,他的存在挡了某些人的路。
周斯年的情况非常不好,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大脑。
他对常识认知出现了记忆紊乱,现在靠着习惯在勉强生活。
再不医治,他很有可能会彻底失去意识,随时都有失控的危险。
这可能也是他上一世意外死在山里的原因吧。
此刻,看着阳光下,舔着糖纸的周斯年,明黛有些不忍。
她是有些军人情结的,之前她再懒,要是有军医会诊,她也会去。
总觉得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值得尊敬。
虽然不知道周斯年以前是什么兵,但是他能被称为兵王和人型兵器肯定是佼佼者,更值得尊敬。
而且,她看好周斯年的身份,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给自己打掩护。
作为一个让整个红旗公社没办法的疯子,在几个大队间来回验证了他的不好惹。
对其他人来说,他是负担,但是对明黛来说,他就是专属保镖啊!
她能够找准周斯年的底线,和他和平相处。
周斯年能够听她的,她就相当于牵住周斯年牛鼻子上的鼻环。
那么她在大队,甚至是公社就无人敢惹了。
到时候:
想吃肉就吃肉,毕竟是周斯年想吃,强迫我做的!
想不上工就不上工,毕竟是周斯年不想要我上工干活的!
想去公社就去公社,毕竟是周斯年想去的!
想下馆子就下馆子,毕竟是周斯年想下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她能够有绝对的理由独占砖瓦房。
相比较于前院的那些黑心肠,神经病周斯年可爱多了好吗!
想想都开心啊!
因为这些便利,明黛愿意养着周斯年,并治好他的病。
兵王不应该死在这里。
打定主意,她笑眯眯的上前。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周斯年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不明白,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
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果然周斯年目光看了过来。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缓缓地,周斯年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
没有回话,但是他点了下头。
明黛满意了,看样子,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
其他不说,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要不然不好沟通。
昨天去大队部的时候,大队长就告诉了她,新知青有三天的时间休整一下,三天后再安排上工。
其实往年都是一天的,但是今年送来的知青里有个明黛,十分对柳家湾领导班子的胃口,加上现在是冬天,活不多,所以柳大队长大手一挥,多给了两天。
明黛打算这三天全部用来囤积木柴,她不缺粮食,可以说是带过来的。
但是她缺明面上可以拿出来的木柴。
于是,当明黛和周斯年一起出现的时候,前院的知青惊掉了下巴。
“14岁?!”
“高中毕业?骗人的吧!”
年龄质疑的是齐志军,学历质疑的是柳燕。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声音太尖利,柳燕笑着解释:“小妹妹,姐姐不是质疑你,就是你14岁,不可能读完高中的。”
齐志军则是看着她细瘦的身板,矮矮的个子,相信了她14岁。
就是不知道她父母怎么舍得这么小就让她下乡的。
唯一没出声的就是方柔,她看着对面的女孩,仔细搜寻了一遍记忆,还是没有发现相关记忆。
本着没有记忆就不是重要人物的想法,她很快把视线移开,看着窗外沉思。
明黛悄悄翻了个白眼,一本正经道:“确实14岁,我上学早,中间跳了两级。”
眼看齐志军对明黛的兴趣越来越大,柳燕赶紧找了话题绊住了齐志军。
明黛也继续盯着桌面发呆。
内心在狂刷小说。
方柔看着眼前一幕幕闪现的场景也陷入了沉思。
方家也是军政世家,只不过和其他功勋人家相比,方家下一代没有人能顶上来,现在全靠已经退下来的方老爷子的人情面子撑着方家的繁华。
上一世的自己没有看清形势,在京城里憨吃傻长,长大后嫁给了同一个大院的齐志军。
可惜齐家和方家遇到一样的困境,无论是子辈还是孙辈,都后继无人。
上一世的自己也下乡了,只不过是两年后被迫下乡,那个时候方家已经是明日黄花,方老爷子去世了,方家马上就要搬出大院了。
当时整个大院都在看方家的笑话,包括刚和她订婚的齐家。
她的好婆婆一度还想悔婚,让齐志军另娶他人。
但是她错估了齐志军对自己的痴迷程度,宁愿离开齐家也要娶了自己。
很快齐家也倒台了,和方家一样,灰溜溜的离开了大院。
之后他们就下乡了。
一次偶然的落水,她被下乡大队的退伍军人罗成救了。
湿了身,又被抱着回村,罗成想要娶了自己负责。
但是当时的自己看不上乡下人,死也不同意。
正好齐志军说可以履行婚约,两人就在乡下草草结婚了。
婚后才知道公子哥的不好,齐志军爱玩,家里又宠他,拿的工分很少,经常进城逍遥不干活。
他有家里支持,但是方家因为父亲的纨绔已经败落到不能支援她了,她只能在乡下努力挣工分。
都是从小娇养的,她也干不了这些活。
刚开始齐志军还帮忙干着,后面直接被繁重的劳动吓跑了,每天只挣最基础的工分,对于她的活手都不伸一下,还要她回家洗菜做饭,收拾家务。
那段时间,方柔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
幸好后面,她发现有人偷偷帮她干活,仔细观察,是罗成。
他真的很体贴,悄悄来悄悄走,没给她带来任何风言风语。
可惜后来他结婚了,娶了隔壁村一个据说很贤惠的姑娘,但是没有她好看。
之后就是高考恢复,她和齐志军备考。
谁知道临近考试自己怀孕了,孕反让她发挥失常,
她没考上,齐志军考上了。
就这样,齐志军回城了,自己留在了乡下边养孩子边准备第二次考试。
尽管齐志军开始寄钱给她,但是钱不多,只够生活,买不起营养品。
最后,她生下来一个猫仔一样的女儿。
把女儿交给同村的大娘照顾后,她死命的学习,终于在第二次高考的时候考回去了。
但是因为自己的撒手不管,女儿高烧烧成了傻子。
她带着这样一个女儿回去,齐家自然不接受,两人的感情也出现了危机。
之后就是齐志军劈腿,他们离婚。
她一个人边上学边抚养女儿,累得要死的时候想着,要是能重来就好了。
她一定不选择齐志军,她要嫁给罗成!
前段时间在街上看到的罗成大变样了,他西装革履,还拿着大哥大,据说是做生意赚了大钱。
身旁跟着的女人是他老婆,穿的戴的都是最时兴的,手里还牵着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
这才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过的生活。
老天有眼,真的让她回到了18岁的时候,这一次,她主动申请了下乡,在方家倒下前搜刮了不少的财务带着。
反正都要被赌鬼父亲输掉,不如自己带走,留给罗成做生意。
想到这,她想要见到罗成的心更急切了。
明黛则是看的重生版本,也就是这一世。
《70年代甜宠小娇妻》讲的是方柔重生一次,幡然醒悟,毅然决然的下乡嫁给罗成的故事。
之后他在黑市赚钱,她在家备考,最后两人一个事业有成一个成功考上京大,还一起生了一对双胞胎的故事。
故事很甜很蜜,但是和明黛没有关系。
今天遇到的另外俩人也很有意思,在方柔的推波助澜下,柳燕还真的嫁给了齐志军。
只是齐母更看不上家世样貌一样都拿不出手的柳燕。
婆媳大战,齐志军受夹板气,很快就出轨劈腿了。
只不过柳燕没有方柔的勇气离婚,带着女儿依旧在齐家生活,即使天天吵架也不离婚,吵吵闹闹过了一辈子,齐志军因为家庭和个人作风问题,一事无成,齐家也彻底倒台了。
看完后 明黛表示:
女主是回来嫁人的,和我没有关系;
男二是来追女主并偶遇未来老婆的,和我没有关系;
女配是来钓凯子的,我不和凯子说话,就和我没有关系。
总结:和我没有关系,完美!
得出结论后,明黛松了口气,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慢悠悠的从随身带着的背包里拿出午饭。
方柔和齐志军也跟着动作,只有柳燕没有动。
明黛不会委屈自己,她拿出提前卷好的大饼,里面是辣椒炒小鱼,配上馓子,不用加热,吃起来也很香。
方柔和齐志军是一起吃的,面包片配火腿片,十分西式,看的柳燕羡慕不已。
可惜没有一个人打算请她吃饭。
没有办法,她只能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个黑面窝窝头啃了起来。
她带的干粮不多,后面的路还很长,她一顿饭只能吃一个。
此刻她看着三人的饭菜,内心五味杂陈。
方柔和齐志军能吃的好她理解,为啥明黛也可以。
想到这,她状似无意的开口:“以后探亲回家,我们可以约着一起在京城玩了,我们应该都是城东的吧?”
明黛眉毛一挑,搞事啊?
齐志军点头:“我和小柔都是,在军部大院里面。”
柳燕的眼睛立刻亮了。
继而想起什么,不好意思的捂住嘴巴:“抱歉,我忘记了,明黛家不是城东的, 她家是城西的。”
一时间三人的视线都对准了正在啃大饼的明黛。
齐志军眼里是差异,似乎不相信还有人住在城西一般;
方柔则是漠不关心的正好瞥到她;
柳燕眼里则是明晃晃的幸灾乐祸了。
明黛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巴,张嘴答道:“昂。”
然后继续和手臂粗的大饼较劲了。
柳燕眼里是不相信,她怎么一点不觉得羞愧!
齐志军则是感觉这个明黛脾气太木,不似其他女孩一般可爱。
方柔:没印象的人,不重要。
明黛仔细看了一下,他棉衣的左袖子和右衣领是湿的!
裤脚和鞋子也是湿的!
站着的地方,已经印出来一圈水渍了!
所以,他是把棉衣洗了吗?!!!
这人是真的有病啊!
谁大冬天的洗棉衣棉裤啊!
根本干不了好吗?
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有备用的棉衣和棉裤,明黛有些头疼。
但也不敢刺激他,轻声问:“你饿了吗?”
周斯年还是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她看。
明黛把自己的粮食口袋展示给他看:“我用我的粮食做早饭,咱们一起吃好不好?”
男人还是堵着门,没有回答,只是眼睛死死盯着她,让她的鸡皮疙瘩一层层的起来。
明黛也不多说,提出苞米面口袋,倒进她带了的陶瓷盆里,撒了点酵母,加水把面团揉到光滑。
掀开锅盖倒放,把陶瓷盆放上去盖好。
从袋子里捡出两个大土豆,舀出水清洗了一下,用喝饮料留下的瓶盖子把皮刮了,找了半天,没有发现切菜板和菜刀。
她看着门口的男人:“让我出去一下行不行,我去拿做饭的工具和调料。”
男人盯着她,一动不动。
明黛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
几分钟后,周斯年让开了条缝隙。
明黛嘴角抽了抽,这么点缝隙,也就她这豆芽菜身板可以过去了。
进屋后,她火速把要拿的东西找齐。
想了想,比照着周斯年的身高,找了身衣服和鞋子,一起拿了过去。
再进入厨房,周斯年已经蹲在炉灶旁取暖,头都要伸进灶坑里去了。
明黛没有阻止,直到他的前额头发卷曲,一股蛋白质燃烧的味道袭来。
然后男人就收回了脑袋,摸了摸头发。
趋利避害,人类的本能。
明黛绕到周斯年的左前方,把手里的衣服和鞋子放到柴火上。
“你的衣服和鞋子湿了,换下好不好?这是我爸爸的衣服,借给你穿,你带我去捡柴。”
重复说了两遍后,明黛就转身去洗菜板切土豆丝了。
等到她切完再回头,炉灶前的男人和衣服都不见了。
她满意的点头,拿出一口小锅,清洗干净,放到大灶旁的小灶台上。
这里曾经是地主家的长工们住的,才有多口灶,一般人家也就一口灶。
主要是锅贵,有的人家还因为家里只有一口锅不分家。
而这个房子的灶台是三口灶,一大两小。
也因为吃饭的人多,和其他人家在堂屋炕边做饭不一样,修了大厨房,做饭和吃饭两用。
把土豆丝用凉水泡着,干辣椒和蒜片切好备用,明黛把烫手的陶瓷盆拿下来,放到案板上。
锅里的水太多了,她加把柴火,把水烧开。
趁着这个空隙,明黛把发酵好的苞米面团了团,贴在了大锅的锅壁上。
一周圈贴完,整整16个,十分完美的数字。
放着水烧烧着,她把另外一口灶引燃。
锅烧热,倒油,放蒜片干辣椒。
“滋啦!”
愉快的声音在厨房响起,香味也散发出去。
很快一道黑影窜了过来,直直望着明黛正在翻炒的小锅,头都要插进去。
是换好衣服的周斯年。
自从离开大瓦房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明黛的知青们默认,这会明黛已经被打的起不来床了。
被揍的起不来床的明黛,这会正带着周斯年掏炕洞。
这个炕洞许久没人用了,里面没有多少灰烬,只是有些地方陈年积灰的堵住了,明黛找了个木棍,让周斯年趴着掏,她往外送。
很快,炕洞就掏好了。
看着灰头土脸的周斯年,打发他去洗脸,特意叮嘱了不用洗脚。
明黛去厨房,掀开了锅盖,一帘子黄澄澄的团子,个个胖鼓鼓的,分外好看。
拿出小筐,把团子一个个铲出来,放在筐里晾着。
一个阴影笼罩过来,周斯年边急切的擦脸,边看着明黛的动作。
明黛看着他再着急也把毛巾摆好后,再过来,满意的点点头。
他十分聪明,且因为参过军,生活习惯很好,服从性也高,加上明黛掌握了他的命脉,吃货的本质,让他很是听话,这三天的磨合,明黛放开手很多活计,目前两人配合还算默契。
除了一点。
明黛拿出一块白布,包了6个苞米面团子,指了包裹和筐。
“这一小包给大队长他们家,他借给我们平板车,我们才能把这些柴火带下来,我才不会生病死掉,你才有更多的团子吃,明白吗?”
周斯年的目光在包裹和小筐之间来回移动,比量了一下,沉痛的点头。
明黛这才满意,立刻奖励了他一个。
周斯年赶紧接过,还是一口半个。
团子里,明黛放了干菜和腊肠,甚至奢侈的炸了鸡蛋花,能当饭,也能当菜,好吃极了。
又是吃货周斯年分外满足的一餐。
吃完饭,刷完锅和碗,明黛看了看天色,这会已经黑天了。
“走,我们去大队长家还车。”
明黛拿着包袱先出来,周斯年搓了搓手里的糖纸跟上。
这次明黛没有坐车上,而是和拉着车的周斯年一起走。
两人也没有说话,安静的走着。
大队长家的位置,明黛一早就问好了,带着周斯年直接过去。
路上有听到动静的狗出来咬人,宣誓主权,看到是周斯年后,哀嚎着夹着尾巴又跑了回去。
明黛忍不住对他竖起大拇指。
果然在周斯年面前,众生平等!
到了大队长家,他们家的油灯也熄灭了。
拍了拍门,半分钟后有人边开门边询问:“谁呀,这大晚上的?”
明黛笑嘻嘻的开口:“是黄婶子吗?我是新来的知青明黛,我来还平板车。”
黄婶子一愣,继而想起这是谁。
因着柳大队长已经把明黛的情况和她讲了,她对这个可怜的闺女心有怜惜,赶紧拉着她进来。
“好闺女,怎么晚上送来了,这大晚上的,不怕狼把你叼走!”
明黛赶紧摇头:“婶子,不是一个人来的,我们俩人来的,没事。”
黄婶子边笑着边让开位置,只以为是其他知青。
“先把车拉进来吧,咱们屋里说话。。。。。。”
等她看到拉车进来的那个高大身影的时候,下一句,喝点茶的话直接咽了回去。
妈呀!疯子来家了!
明黛没有发现她的僵硬,帮着把车推进来,边走边问:“婶子,车子给您放哪里呀?”
黄婶子还在震惊中,无意识的回答:“放。。。放。。。放马厩。。。。。。”
明黛依言让周斯年拉了过去。
车子放好,就看到黄婶子还站在门口。
她疑惑的问:“婶子?”
黄婶子这才反应过来,把门关上,慢慢蹭了过去。
明黛不等她发问,先开口:“婶子,工具都在车上放着了,一样没少,我叔歇着了吗?方便进屋不?”
明黛等他单手把一颗糖喂进嘴里后,才撸起他的袖子,手指轻轻搭了上去。
果然和她想的一样,这具身体亏空的太厉害了,不仅脑子损伤严重,各个器官也开始了衰竭。
尤其是胃,不好好养着,迟早是胃癌候选人。
参考他的脑损伤,可能也等不到,就嗝屁了。
得好好养着了啊,回忆书里写的,周斯年在山里死去的时间,好像就是女主下乡的那年,也就是两年后了。
还有时间,可以养回来。
她不想失去这个挡箭牌和壮劳力,以及很大可能的未来的金大腿。
打定主意后,她开始盘算着怎么给他治疗和疗养身体。
双开门不做人,但是把她大平层里面的东西都放到了空间里,包括她从双方老人那里继承的医疗器械和药材。
有了这些,她就有把握把周斯年调理好。
想好周斯年的治疗方案后,明黛打算去睡觉了。
走之前帮着周斯年把床铺好。
行军被被热炕烘的暖呼呼的,放在褥子上,被子底部全部掖好,把新到的军大衣也披在上面,嘱咐他等会给盐水瓶灌水,不要再抠瓶盖。
看着他挺喜欢应急灯的,就没有拿走,只是教了他使用办法,告诉他不要浪费电后,自己打着哈切提着东西走了。
折腾一天,她也累了。
晚上,洗漱完,周斯年把盐水瓶放到被窝里,一个放脚下,一个放枕头边。
进被窝前,他起身来到炕柜前,看着这个新家伙,打开了装食物的小柜子。
看了一会,终究还是关上了。
他刷了牙,晚上刷了牙不能吃东西。
不太开心的把衣服脱光,拿出刚刚明黛给他塞进被窝里的内裤和秋衣秋裤穿上,没有任何不适应的感觉,反而安心了很多。
他在被子里抖了抖脚,体会了一下不用穿着厚重棉服入睡的松弛感,感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暖意,轻轻扭动了下应急灯的开关,整个房间,陷入了昏睡。
一旁的明黛也躺在炕上,舒服的舒展开四肢,这大炕,简直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啊!
看着矮小的窗户里透过的月光,明黛轻笑,她都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好像她曾经就以这样的生活活过一样。
短短的几天,所属于这个特殊年代的贫穷与迷茫感染了她。
庆幸自己有个空间,不是一穷二白的过来。
不一会,她慢慢也闭上了眼睛,陷入深眠。
一墙之隔,感受到对面绵长的呼吸,周斯年眨了眨眼睛,才开始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明黛靠着生物钟醒来了。
还是找手机,没找到,歪歪扭扭的从被窝里爬出来。
看着黑黢黢的房顶,认清了现实、
摸了摸温热的炕面,她把放在炕头的衣服拿过来穿上。
衣服烘干了一夜,还是热的,穿上很舒服。
来到外面,果然整个院子已经十分干净,烟囱也在冒着烟,周斯年蹲在院子,不知道在看什么。
明黛没喊他,自己去了厨房。
一大早就有现成的热水用,在大冬天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洗漱完,明黛扒拉出昨天柳来福带过来的两袋东西。
一袋子蔬菜,主要是大白菜和萝卜,这个时候也没有其他吃的。
比较特殊的是竟然还有一小把韭菜,应该是入冬后的最后一茬了。
知道吃啥了,今天吃韭菜盒子。
“婶子,我刚来,叔就这么照顾我,我做了些团子给叔和婶子尝尝,以后还要麻烦您和叔多看顾了,我人小,做错什么,您教我。”
黄婶子拿着包袱看着当家的。
“拿着吧,闺女一番心意,有空来家里吃饭,车子要用你再来拿。”
明黛笑着应了,喊着还在玩手电筒的周斯年告辞了。
看着周斯年乖巧的跟着,柳家人还是很迷糊。
疯子这么听话,还是头一次!
等到送完人关好门回来,黄婶子还是很新奇。
“老话说的一物降一物,还真的没说错哈,之前可没见过疯子这么听话的。”
她急需人分享,可惜这会大炕上的人都盯着明黛带来的包裹看。
黄家大嫂,黄大莲,是黄婶子一个村子拐着弯的侄女,一向得宠,还一连气生了两个大孙子,铁蛋和狗蛋,因此不怕这个婆婆,这会笑眯眯的开口:“娘,你说这城里人做饭就是和咱们乡下人不一样哈,咋就这么香,你大孙子都忍不住想尝尝了。”
黄婶子骂了一句:“我看是你的馋虫作怪。”
铁蛋和狗蛋也给力,缠着奶奶要吃团子。
黄老二一家因为生的都是闺女,黄杏和黄桃,二儿媳妇周盼睇觉得抬不起头,倒是没有说话。
最后黄婶子的小儿子柳来发都出声要吃了。
黄婶子这才边骂骂咧咧,边打开了包着的布。
看着两排六个手掌心大的团子,各个圆滚滚的十分好看。
“别看人小,手真巧,做的似模似样的哪!”
黄婶子边夸,边拿起一个,十分宣软。
两个孙子,一人发了一个,小儿子发了一个,两个孙女两人一个。
剩下的两个,给了老头子一个,还剩下一个,看着老大媳妇殷切的眼神,再看看低头的老二媳妇,她叹口气。
老大媳妇看了,最会做人:“娘,你吃,我和来福蹭口孩子的就行。”
黄婶子满意的点头,还是老大家的会疼人。
还没等她决定最后一个团子的归属,大孙子惊喜的大叫:“肉!有肉!”
小孙子也大叫:“鸡蛋!还有鸡蛋!”
黄婶子大惊,掰开手里的团子,果然是有馅料的,不知道是什么肉的,但是油亮亮的,趁着月色都能看的十分明显。
“哎呀,这可怎么还这个礼!快,别吃了,给俺拿回来!”
农村里,一般都是有来有往,还礼也都是差不多的。
明显今天小知青带的礼,他们还不上。
铁蛋和狗蛋一听要还回去,急了,直接塞进嘴里就要往下咽,噎的要翻白眼。
黄桃拿着手里的团子,她和妹妹一口没吃,打算和父母分享,这会要还回去,很是舍不得。
小儿子柳来发看着团子,不舍得递了回去。
他长大了,知道家里的不容易。
看着孙子被抠出团子大哭的样子,柳大柱砸吧了下烟袋,捏了捏还温热的团子。
“吃吧,给孩子吃吧,这礼慢慢还。”
黄婶子也心疼孙子,默默收回了手。
最后只有铁蛋、狗蛋和黄桃黄杏吃上了团子,就连小儿子柳来发都选择把团子留着。
第二天一大早,柳大柱家的稀粥里第一次有了腊肠和鸡蛋花。
团子皮被撕成小块,均匀的放到每个人碗里。
喝着一碗带着油花的稀粥,柳大柱一家觉得今天必须满公分!
第二天一大早,照例是醒来找手机。
确认了现实后,明黛打着哈欠起身。
今天要开始上工了!
出门,看到周斯年在扫院子,她满意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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