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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杀伐果断不圣母】+【主角枭雄性格】+【建立势力】万界融合,导致末世降临!刘煜穿越而来,获得最强金手指,能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获得好东西。从此他割据一方、乱世称雄,恢复生产、征伐不臣,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皇帝者,兵强马壮者也!屯物资是吧,老子有枪有炮,物资拿来吧你!尸潮是吧,能扛我重炮旅几个基数的炮弹?吸血鬼是吧,坦克师、装甲师,钢铁洪流了解一下!恐龙人是吧,请问你有几个师?异界人是吧,导弹部队、轰炸机编队、超凡武者部队,给我集体出动,消灭他们!某加点肌肉男:“我的成功全靠我自己努力,...属性栏?你去哪里了!我是吹牛的,你不要离开我啊!”某抽奖男:“这绝对不可能!系统的十连抽怎么都是谢谢惠顾?”某苦大仇深男:“这到底是...
主角:刘煜 更新:2023-01-22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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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刘煜的其他类型小说《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由网络作家“古长风”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末世】+【杀伐果断不圣母】+【主角枭雄性格】+【建立势力】万界融合,导致末世降临!刘煜穿越而来,获得最强金手指,能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获得好东西。从此他割据一方、乱世称雄,恢复生产、征伐不臣,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皇帝者,兵强马壮者也!屯物资是吧,老子有枪有炮,物资拿来吧你!尸潮是吧,能扛我重炮旅几个基数的炮弹?吸血鬼是吧,坦克师、装甲师,钢铁洪流了解一下!恐龙人是吧,请问你有几个师?异界人是吧,导弹部队、轰炸机编队、超凡武者部队,给我集体出动,消灭他们!某加点肌肉男:“我的成功全靠我自己努力,...属性栏?你去哪里了!我是吹牛的,你不要离开我啊!”某抽奖男:“这绝对不可能!系统的十连抽怎么都是谢谢惠顾?”某苦大仇深男:“这到底是...
(本文背景为平行架空世界,包括世界格局、人口数量、国家文化、历史发展等一切都与现实无关联。)
大夏·滨海市
“嗬~嗬~”
腐坏的烂肉、全白的眼珠,这些“人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丧尸实在太多了...”
刘煜小心地把窗帘拉上,露出一脸惆怅之色。
没错,外面那些都是丧尸!
作为逝者,它们是不合格的,因为他们没有安息。
作为生者,他们同样不合格,因为他们没有灵魂。
它们,只剩下对血肉的无尽渴望和贪婪!
“为啥别人穿越,不是回到过去,凭着前世记忆崛起而成为富一代,就是穿越到和平时期的古代,搞搞发明创造走上人生巅峰。而我,却穿越到了这个丧尸遍地的末世?”
刘煜十分郁闷。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了,根据从广播中得到的信息他了解到:
半个月前,另一方世界与本世界融合,让融合后的全新世界,比原来扩大了不止一倍。
不幸的是,另一方世界中,生化危机爆发已有十年!
因此,丧尸病毒迅速席卷了全新的疆域,而他所在的大夏帝国也没有幸免。
“穿越大神,这就是你对我当躺平咸鱼的惩罚吗?”
躺平无罪,咸鱼有理!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现在这个世道可不行。
因为他的食物和水已经耗尽。
“我得快些行动起来。”
刘煜摸着下巴,眼神逐渐变得坚定。
他穿越前刚退役不久,身手还说得过去,不然现在已经加入行尸走肉的行列了。
与丧尸交手时,他发现一个成年男子想要对付一头丧尸,其实没什么问题,只需小心不要被丧尸咬伤或抓伤就好。
不然病毒感染,神仙难救!
“唉,我现在的优势,可能就是帅了。”
看着放在桌上的镜子。
镜中的自己:锋眉、锐目、薄唇、鼻梁挺拔,眼窝微陷,眸光内敛。
这让刘煜略感欣慰,抚平自己那颗因命运多舛而伤透的心。
他背上背包,用布把自己面部等露在外面的肌肤包裹好,拿起现在唯一的武器——消防斧,准备离开房间,迎接挑战。
然而在他打开门的那一刻,他忽见天上有光芒一闪,直奔自己而来。
这让他脸色一变,立即关门。
咚!
门被撞破一个窟窿,神秘光芒直入他的眉心。
“卧槽...”
刘煜下意识捂着额头。
下一秒,他的目光瞬间直了。
然后连忙闭上眼。
但见黑暗中,有一块通体碧玉色的如意漂浮着,散发着幽幽青光。
同一时间,还有些许信息传至他的脑海:
【窃宝如意】!
自浮沉起灭中诞生,吸无量玄机而成长,纳无穷奥妙来壮大,有窃取诸天之力,夺万界气数之功。
简而言之,这【窃宝如意】的能力,就是不需付出任何代价,便可从诸天亿万界窃取宝物!
每隔十日,随机窃取一次。
“这是...金手指?!”
刘煜喃喃自语,稍显呆滞。
“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我没有呢。”
刘煜激动的难以言表。
所谓“金手指轮流发,这次到我家”。
自己看起来这么可怜、无助、弱小,怎能没有金手指爸爸的眷顾呢?
虽然不是系统,但人家金手指来是情分,不来是本分,有总比没有强。
而且相比系统,这【窃宝如意】似乎也不差的样子!
至于说阴谋论嘛...
呵呵,人若没有价值,那才是最悲哀的。
与其恶意揣测,不如愉快接受。
至少能证明,自己是有价值的,而且多想也改变不了什么。
接着,刘煜搓搓手,闭上眼嘴里念道:“如意如意,按我心意,快快显灵,快快显灵!”
事实上不需要这口诀,但仪式感嘛,还是要有的。
心念一起,黑暗中的如意顿时大放光明!
刘煜只觉自己的视线跟随如意钻进了一片旋涡,看到了璀璨星河般的光景,瑰丽绚烂般的色彩。
这一幕,足叫人震撼心神!
紧接着,如意带着他的意识找准一个较为硕大的光团,一头扎了进去...
————————————
一间实验室里,躺在床上的瘦小伙表现得惴惴不安。
“放轻松,你不会有事的。”
身旁的白大褂出言安慰,并把一支针剂注射入他的静脉。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瘦小伙很快就发生了变化。
肌肉鼓起,个头长高...短短一分钟,就从瘦麻杆变成了健美先生!
“我,我成功了?”
瘦小伙不敢置信地打量着自己。
“是的,你成功了,伙计,你已经变成了超级战士!”
“战争就要结束了,万岁!”
“我已经看到胜利的曙光了。”
在场的人们顿时欢呼雀跃。
可就在这时,一个白大褂突然暴起发难,冲向了实验台。
他把另一支针剂抓在手里,然后掏出手枪对着一众昔日同僚就是顿乱射。
场中瞬间大乱,尖叫连连!
“蠢货们,这份礼物我收下了。”
打死数个白大褂后,这人夺门而逃。
“不,别让这个坏家伙得逞!”
“快去阻止他!”
有人高呼,但为时已晚,人已经溜了。
逃出门外的家伙如释重负,只觉真不枉费自己卧底这么些年,最后终于收获了至关重要的成果。
而恰在此时,他头顶的天空,有一柄玉如意的虚影一闪而逝。
随之而去的,还有他手中的针剂!
他当即停下脚步,迅速左右张望,看着空空如也的掌心,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不!!!”
...
————————————
意识重归现实,刘煜呆呆地望着自己手中的针剂。
他有点懵。
方才的经历,真如梦幻般。
但东西是真的!
针剂不大,里面是湛蓝色的液体。
“卧槽!”
回过神来的刘煜激动万分。
他可是亲眼见到,那瘦麻杆一样的哥们,是怎样拥有完美身材的。
“这真是太棒了!”
惊喜的他闭上眼,召唤如意,发现如意已经不似之前般青光萦绕,而是变得黯淡无光。
‘十天之后才能再次发功吗?’
刘煜点点头,睁开眼睛,把目光放在针剂上。
他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现在就使用。
实在是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并且,看方才那哥们注射的过程,也没出现意外。
没有犹豫,他拿起针剂,小心地刺入自己手臂中的静脉。
注射完毕,他马上就感受到了异样。
体内如火烧一样躁动,仿佛有种东西正在蔓延,遍及全身。
紧随而至的,是他身上的变化:
皮肤变得比原来白皙细腻、个头缓缓拔高,肌肉开始膨胀、鼓起,把衣服撑的紧绷,彰显出完美的肌肉轮廓和线条。
“我现在能一个打十个,哦不,一百个也不多!”
攥了攥拳头,刘煜十分兴奋。
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有劲儿,这种充沛的力量积满全身的体会,简直棒极了!
“嗬~”
就在这时,门上的窟窿中出现了一张可怖脸孔。
同时还伴随着“嘎吱嘎吱”的抓门声响。
“来的真快呀。”
刘煜的瞳孔微微一缩,心说这一定是方才的动静把丧尸给引来了。
“不过正好,试试我现在的力量!”
......
(本书内容方面是爽文,不是黑暗文!
主角是枭雄本色、蛟龙性子,是要在末世大乱局中建立政权和武装,走争霸路线的军阀!
但主角绝对不是那种泯灭人性,没有理智和思考,没有任何理由就滥杀无辜,只知道杀杀杀毁灭一切的疯子精神病。
杀伐果断不圣母,与滥杀无辜是两回事!
因此,喜欢看黑暗文,想代入主角视角以发泄自己内心对社会不满与怨恨的人,你们就别看了。
特提前说明,不喜勿入!)
砰!
把门打开,刘煜迅速踢出一脚,让最前头那只丧尸连带着后面的三头,全部飞出去了好远。
“才三成力,就...”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注射针剂后所获得的力量,似乎有些超乎想象了。
不待他多想,又有几头丧尸向他扑过来。
“去死吧你们!”
手中的消防斧挥动。
斧光一闪,一颗丧尸脑袋便高高飞起!
唰唰唰~
几斧子下去,另外几只丧尸也被砍了头。
丧尸的弱点不在身体,而在大脑。
他们的身体和四肢无论受到怎样的伤害都死不了,唯独大脑一旦被破坏就会死亡。
“哈哈,爽!”
刘煜十分振奋。
之前他想砍掉一头丧尸的脑袋,需要拼尽全力才行。
而现在,轻轻一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到!
“再试试这个。”
他放下斧头,把手抓向身旁的一辆汽车。
轻松地就给举起来了!
“走起!”
然后手臂稳稳举着汽车,用力砸向一众丧尸。
咚~
一群丧尸被砸倒,有的直接成了肉泥。
穿越前刘煜在新闻里看过,说一个老太太为了救孙子,情急之下竟把一辆车给抬起来了,专家美其名曰说什么是肾上腺激素分泌爆发了潜能。
没想到,现在他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这一点!
并且,这一次用力之后,竟还感觉不到丝毫的疲惫,体力极为充沛。
“嗬~嗬~”
更多的丧尸闻风而来,向这边聚拢。
刘煜捡起斧子,继续展开屠戮。
在肆意的杀戮中,他算是把自己的实力摸清了。
那一支针剂,让他的力量、速度、耐力、体力、反应能力...等等,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强化。
堪称全方位倍增,让他成为了六边形的超级战士!
虽然倒下了十几只,但更多的丧尸悍不畏死,它们前赴后继地杀向这个胆敢站在大街上挑衅它们威严的人类。
而刘煜怡然不惧,凭借狂暴如雷霆般的力量,迅猛似疾风般的速度,让脚下多了更多尸体。
连他的斧头都劈钝了!
“我现在真的很强啊。”
望着这一片空旷的区域,刘煜十分满意。
实践证明,他已经是“小超人”了。
随后他把目光投向一家超市的大门。
之前他就注意这里很久了,但因为丧尸很多,他不敢冒险。
而现在,他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一脚踹开大门,十几头丧尸听到动静,缓缓面向入侵者。
而刘煜却不惊反喜。
因为这超市里的东西几乎都没动!
不去在意那些污血的话,琳琅满目的商品很令人着迷。
刘煜走到架子前,打开一瓶可乐就喝。
咕噜~
“啧,爽。”
扔掉可乐瓶,他反手一斧子就把身后的丧尸给撂倒。
“这些现在都是我的了。”
一斧子一个,超市中的丧尸很快都被干掉。
然后他开始祭自己的五脏庙,吃的那叫一个痛快和舒服。
“嗝~”
吃饱了,刘煜便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开始思考起来。
没有金手指时,他只想着收集些物资,然后逃出这个满是丧尸的城市,去寻找人类的聚集地。
而现在有了金手指,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我现在已经有了强大的力量,只要不身陷丧尸海,一般规模的丧尸群都无法对我产生威胁。’
他的目光在众多商品上扫视。
‘别人拼死拼活才能得到的物资,对我来说唾手可得。’
他又看向窗外,眼眸微眯。
‘丧尸病毒才爆发半个月,这座城市中应该还有许多幸存者,或许我可以把他们救出来,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我当老大的那种!’
目光旋即变得坚定。
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有三个原因在:
第一、人是社会性动物,他不想如《我是传奇》中的主角一样,独自一人生活在末日世界,那实在太寂寞了。
第二、延续人类文明,他责无旁贷。
第三、金手指赋予的强大力量,以及无限未来,让他本来小的可怜的野心,在这短短时间内空前膨胀!
他打开一瓶啤酒,一边喝着,一边继续畅想。
丧尸世界与本世界融合,让末世降临。
末世,也叫乱世。
而乱世,是无数人的噩梦!
古人云:“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的就是如此。
但也是许多不得志者的机会!
秩序崩塌、道德沦丧,往日里一切被压制的都将抬头。
草莽龙蛇奋起,英雄枭雄亮相。
各类角色竞相登上舞台,看谁独领风骚、引领弄潮!
或许这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想法,是要受到唾弃的,但刘煜却隐隐有种兴奋感。
时局崩坏,人类文明即将倾覆,如果需要有人站出来挽天倾的话,那他绝不甘趋于平凡、随波逐流,或只求自保、安分守己。
不然金手指找他岂不是白瞎了?
他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我既要做削平乱世的英雄,也要做独占鳌头的枭雄!”
握紧拳头,刘煜双眼中似乎燃烧着两团火焰。
一种名为“野心”的火焰!
想的很好,但要付诸于行动。
“首先,我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作为营地。”
刘煜开始筹划。
“其次是收集物资,越多越好。最后量力而行地救人,而且只救听我话的那种人。”
他很快就在超市中找到了一张地图,选择良久,手指指在一处位置。
清湖别墅区!
那里位处于城市边缘,只要在那里建立了聚集地,既方便进入城市搜刮物资,又方便迅速撤离,堪称攻守兼备。
正好,这处地方就离他不远。
说干就干,他把背包装满食物和水,出门而去。
附近有一家五金店,他直接钻进去,轻松干掉已经变成丧尸的老板。
手上的消防斧不锋利了,正好换两把。
出门时,一只游荡的丧尸靠过来。
噗嗤~
刘煜面无表情地给解决掉。
随后他按照地图上的路线,快速前进。
...
尽管是大白天的,但这座城市也还是跟死了一样,没了往日的喧嚣,完全成了一座死寂之城。
能活过这半个月的人,都学会了末日之下的生存法则。
丧尸的嗅觉如何没人清楚,但它们失去了视觉,听觉却十分敏锐。
因此,即便还有很多幸存者,他们也只能龟缩起来苟延残喘,而不敢发出任何能招来丧尸的声音。
刘煜现在是个意外。
他大摇大摆地前进,毫无顾忌地奔跑,引得不少丧尸开始追逐起“食物”。
这样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幸存者们的注意,有人悄悄伸出了脖子,有人小心地拉开了窗帘。
他们都在心中暗骂刘煜的愚蠢,以为这是一个不知死活的笨蛋!
但很快,他们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有人甚至开始揉眼睛,怀疑起了人生。
身后是一群丧尸,前面也冒出来不少。
刘煜脚步猛一踏地,纵身跃起三米多高,落地一脚直接把一头丧尸给狠狠踹飞了出去,连带把后面的丧尸也给击倒一大片。
然后他以超快的速度在丧尸群中穿梭,手起斧落,飘起一颗颗丧尸脑袋!
不到一分钟,这十几头丧尸就全部安详地躺在地上。
回头一瞧,发现后面的丧尸追来了,刘煜直接开足马力,如一道旋风般消失在街头。
“卧槽,那是个人?”
“好猛!绝世猛男啊!”
“我日,那一跳,那一脚,那是正常人能够做到的吗?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嘶~好痛,我也没眼花呀。”
...
且不提幸存者们的震惊。
刘煜持续奔跑,一路吸引了不少丧尸。
但往往丧尸们还没等汇聚起来,他就没了影子。
有零散的丧尸拦路,也会被他轻松解决掉。
因此,当他抵达目的时,身后并没有聚拢尸潮。
刘煜翻过别墅区的院墙,发现这里也有不少丧尸,不过相比外面却少很多。
想想也是,能居住在这种地方的人非富即贵,人口本来就比一般小区少。
他拎着斧子,把自己所能看到的丧尸全部干掉。
在这个过程中,他意外发现,在丧尸的脑子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存在。
拇指般大小的晶体,有棱有角,如一个菱形,且向外散发着乳白色的微弱光泽!
“丧尸晶核?”
刘煜没少看网络小说,很多末日丧尸文中就有这种东西存在。
“按照小说中的经验,这玩意儿能吃下去获得的力量,或者让什么异能者吸收啥的。”
手指捏着一枚晶核,刘煜仔细端详。
他当然不会傻到自己现在吃一下枚看看效果如何。
但这不妨碍他把丧尸晶核先收集起来。
他相信,这玩意儿一定很有用处,到时候找个人或动物当小白鼠试一试就知道了。
别墅区占地面积很大,光是清理能看到的丧尸,刘煜就耗费了十几分钟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没发现幸存者,这让他感到很疑惑。
照理来说,如果有幸存者的话,应该会听到他弄出的动静,然后进行呼救才对。
“难道说,都死光了不成?”
摇摇头,他不去多想,开始把丧尸的尸体都扔到墙外。
干活时,他回头一瞥,猛然发现某栋别墅的二楼窗户后,有人在偷瞄自己。
隔得有点远看不清长相,但那人立即拉上了窗帘。
刘煜没有任何犹豫,飞速前往。
...
别墅中
沈茜曦把自己用被子裹起来,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她还念念有词,希望自己没被发现。
“里面的人,开门。”
但现实让她失望了,当听见刘煜的声音后,她的身体颤抖地更加厉害。
“别装了,我都看见你了,赶紧开门!”
刘煜再次说话,同时把门拍的直响。
“你少骗人,我...”
沈茜茜刚开口,就猛然用小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一双美眸瞪大。
门外的刘煜忍俊不止,同时眼前一亮。
嘿,里面这位,不仅人蠢!
听声音还是个妹子诶,标准的萝莉音呢。
于是他笑着对里面道:“赶紧开门吧,你现在说里面没人我都不会信了。”
沈茜茜俏脸一红,紧了紧身上的被子,没有回话。
“不开门是吧?你再不开门,我可就要闯进去喽,到时候咱们之间的关系就会转变,从客人与主人,变成猎人与猎物。”
刘煜吓唬道。
沈茜曦心头一颤,但她强装镇定道:“我不信!”
她这房间的门虽然不是防盗的,但也是实木的,她不信刘煜能轻易闯进来。
再者,她也看过丧尸电影,知道末世中的人心险恶。
万一这人是心生歹念,她这样一个娇弱的小女子岂不是很惨?
因此,她选择不开!
“啧啧,你应该有瞧见我在外面是怎么对付那些丧尸的吧?我的战斗力,无论是哪方面,你都不用怀疑,所以你觉得这个门能挡住我?”
刘煜调侃道。
沈茜曦一听,果然坐不住了,她拖着被子来到门不远处,颤声道:“你,你到底要干什么?”
“认识一下新邻居怎么样?
快开门,不然等我用斧子劈开,然后怪叫一声‘抓到你了’!
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刘煜在外面偷笑。
事实上,别说这破门是用木头做的,就是用钢铁做的,也扛不住他现在的拳头。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伤害你。”
听了刘煜保证,沈茜曦反而更加没有安全感。
但她也明白,现在是由不得她自己,即便她选择不开门,那也只是徒劳的拖延时间。
于是,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她对外面道:“你,你要发誓,发誓你进来后不伤害我。”
“好,我发誓,如果我进去后伤害你,那我就被一百只丧尸给包围,怎么样?”
刘煜耸耸肩道。
沈茜曦一听,立即加码:“一千只!”
“好,那就一千只。”
刘煜估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战斗力,一千只的话,他手头有武器也能杀出重围。
门缓缓地开了,沈茜曦退的老远。
当她看清楚刘煜的脸时,本能地眼前一亮,旋即又恢复了警惕。
毕竟,长得超帅的衣冠禽兽也不少!
刘煜眉头一挑。
沈茜曦有着一张精致且显稚嫩的小脸,皮肤如牛奶般白皙,一头长发飘飘,只看颜值的话算是个伪萝莉。
但她的身材却极度与她的年龄不符!
前凸后翘、美腿修长,尤其是前面,简直如同动漫中的规模一样,堪称峰峦如聚、波涛汹涌。
“你,你可是发了誓的。”
沈茜曦被这目光上下一打量,哆哆嗦嗦道。
“哦,有吗?”
刘煜一屁股坐到粉红色的大床上,玩味儿般笑道。
见对方一幅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他连忙说:“哈哈,逗你玩儿呢!放心吧,我答应过的事,从来不会食言。”
听他这样说,沈茜曦才松了口气。
而她似乎也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是生是死都在刘煜的掌控当中,因此她觉得自己若不主动开口,则会让空气中的气氛变得更尴尬。
于是,她壮着胆子问道:“我叫沈茜曦,今年十七岁,你叫什么?”
“刘煜。”
刘煜回答后,心底自动冒出来:‘不刑啊。’
随后他也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你家人呢?”
沈茜曦弱弱地回答:“我爸爸妈妈在灾难爆发的前一天,出差去外地了。”
说到这里时,她眼圈渐红,声音更小了:“现在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手机也打不通。”
“我很抱歉。”
刘煜暗暗摇头。
这年头,生死离别太常见了,能活下来的都算福大命大造化大。
“没关系。”
沈茜曦说了嘴,然后又问:“你刚才说,你是来跟我做邻居的?”
“我要在这里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选中了这片别墅区。”刘煜如实相告。
“你们是官方的吗?有多少人?”
一听要建幸存者聚集地,沈茜曦瞬间来了兴致。
如果是官方的人,那她会更有安全感。
而且,也能通过官方,来查询她父母的情况。
“不,就两个人。”
刘煜摇摇头。
沈茜曦闻言有些失望。
“我一个,你一个,你是我现在唯一的手下。”
!!!
沈茜曦瞬间瞪大美眸,一脸地不敢置信。
我成你手下了?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刘煜道:“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现在外面全是丧尸,你在这里没有物资,还能生存半个月吗?或者说,你敢出去找物资?”
此言一出,沈茜曦马上把想要说的全都咽回肚子里。
她整个人更如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蔫了!
不错,她能存活到现在,全靠家里原有的食物撑着。
三天前吃的就没了,她一直靠喝水充饥。
而她也有想过出去找吃的,但丧尸实在是太可怕了。
咕噜~
不巧的是,她的肚子又在此时开始抗议。
沈茜曦的小脸瞬间涨红如熟透的苹果,更把头埋进了阻隔自己低头看到脚尖的地方里去。
“你等着。”
刘煜撂下话后,转身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沈茜曦心头思索:‘好像是个好人诶。’
不一会儿,刘煜就把自己的背包给拿上来了。
背包拉锁一打开,他把里面的食物全部倒在了床上。
沈茜曦瞬间瞪直了眼,喉咙不自主地涌动,一丝口水都渗到了嘴角。
“吃吧,这是加入我麾下的福利,只要有价值,我保证让每个人都吃上饭。”
刘煜笑着道。
看看刘煜,又看看这些食物,沈茜曦在心底疯狂告诉自己要矜持,不能丢人。
但不这样想还好,一想她的肚子更加受不了,不住地抗议。
“还等什么,怕我害你?”
刘煜呵呵一笑,站起身来。
害她?
沈茜曦当然不会这么想。
她知道,如果这位小哥哥想害自己,那刚才就动手了,何必要等到现在?还把珍贵的食物拿出来给自己吃?
见刘煜转身面向了窗户,她立即开动。
一下就跳到了床上去,标准的萝莉蹲坐下,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已经完全顾不上自己的仪态。
她实在饿坏了。
这些超市里的普通食物,放在原来,她这种大小姐是看都不会看的。
但现在,对她来说,宛若山珍海味!
只有拥有过,才会明白失去时的感觉。
饥饿好久的人能吃到东西,实在是一种幸福。
刘煜来到窗前,点了根大夏牌香烟,俗称“夏子”。
香烟袅袅升起,他透过窗户看到了外面的优美风景。
这种地方,他穿越前就十分向往,但从未想到过自己能有住上的一天。
或许,这就是世事无常吧。
回头瞧一眼沈茜曦,发现她吃的狼吞虎咽,甚至在眼角流出了幸福的眼泪。
刘煜不禁笑道:“慢点吃,别噎着,没人跟你抢。”
“嗯嗯...刘煜...你...真是个好人...”
沈茜曦一边吃,一边感谢道。
“我,好人?你敢给我发好人卡?”
刘煜指了指自己,被逗乐了,然后道:“相信我,你会见到我坏人那一面的,绝对非常可怕。”
没多久,沈茜曦躺在床上,一脸满足地拍着自己的小腹,美眸微闭、唇角上扬,显然身心都很愉悦。
刘煜见她吃饱了,就开始问:“告诉我,这里就只有你一个幸存者吗?其他人呢?”
“诶...”
沈茜曦叹了口气,道:“之前政府通知大家集结撤离,我们这里的叔叔阿姨们也组织起来了,准备离开。结果那天早上我睡过了时间,醒来时发现他们已经走了。”
原来如此!
刘煜恍然大悟。
怪不得不见这里有其他幸存者冒出来,看来在灾难发生后,这座城市的管理者们并没有放弃自救的行为。
不过...
他看向沈茜曦,不禁摇头。
这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撤离这么大的事,你居然能睡过头?
他不禁为沈茜曦的蠢萌而感到无语。
沈茜曦也察觉到刘煜眼神中的意思,马上红了脸,赶紧改变话题道:“刘煜,你是哪里人?原来是干什么的?”
她对这个闯进自己家的青年感到很好奇。
刘煜回答:“我是超人。”
沈茜曦小脸一瘪,撇嘴道:“哼,不想说就不说嘛,骗谁啊。”
“你会相信的。”
说罢,刘煜拎起背包就走。
“哎,你干嘛去?”
沈茜曦下意识问道。
“收集物资,招募手下,你要跟着去吗?”
刘煜停下脚步道。
一听他要出去,沈茜曦本能地摇摇头:“不不,我不出去。”
“那就给我把家看好,有情况就躲起来,不要轻易再给任何人开门。因为能遇到我,是你的幸运,但这种幸运你一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一次。”
说完,刘煜继续走。
沈茜曦一愣,旋即鬼使神差地嘱咐一句:“那,那你自己小心点。”
她说完这话后,就立即把头埋下,一抹红晕从脸部蔓延到了洁白的耳垂。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个刚见面的青年说出这种话。
对此,刘煜嘴角一扬,回道:“会的。”
一边走,他一边心想:
‘果然,温柔和高冷,不管是哪一个,都会招女孩子喜欢。最好两者兼备,既有温暖的一面,又把高冷人设立起来。
不过呢,这一切的前提还有两个,就是有钱+有颜!末世我能轻松找到食物,这就是钱。那一针剂下去我不仅变强还变得更帅了,这就是颜...’
青年离开后,沈茜曦这才抬起头来。
她趴在床上,一双穿着白袜的秀美小腿在身后晃来晃去,小手拖着自己的香腮发呆,不一会儿整张小脸便红了起来,也不知想到了什么。
出了清湖别墅区,刘煜按计划开始收集物资。
但他现在只有一个人,无法做到挨个建筑的进行扫荡。
所以,他首选的目标就是附近的大型商超。
砍翻数头丧尸后,他一脚踹碎超市的大门,结果却让他失望。
这里面不说空荡荡的,但也相差无几。
架子上凡是能吃的,属于食物和水的东西,全都不见!
只剩下生活用具等等。
“估计是这别墅区里的人在撤离时,给扫荡了。”
刘煜无奈摇摇头。
随后他继续前往周边其它商超。
可情况与第一家没什么两样,都被光顾过,凡是食物都被带走了。
于是,他只好扩大搜索范围。
终于被他找到一家超市,这里面不仅有变成丧尸的工作人员,而且没被光顾过。
干掉丧尸后,刘煜在路边找了一辆厢货,随后就开始把超市里的东西往厢货里扔,首选食物和水。
“嗬~”
搬运的动静把周边的丧尸给引来,逐渐向这边汇聚。
“都给老子滚蛋!”
刘煜只好先停下手头上的活儿,开始清理丧尸。
不一会儿,附近的丧尸就被清剿的为之一空。
“大佬,大佬!”
就在他准备继续搬的时候,忽然听到有声音传来。
抬头一看,发现是在对面四楼,有人探出了脑袋伸手招呼他。
“大佬,这儿,这里!”
那人惊喜地狂摆手,压着声音呼喊。
已经饿了两天的他,实在没想到,今天能在街上看到活生生的人。
而且,这人还不是一般人!
方才刘煜一把斧头清理丧尸的一幕,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了他的脑海当中,让他惊为天人。
刘煜没多想,快步冲过去后,一个箭步起跳,瞬间跳上了三楼,稳稳抓住了防盗窗。
接着,一双有力的手臂向上攀登,两个呼吸间便来到了四楼,翻上了阳台。
“卧槽!”
对方一脸震惊,张大了嘴巴。
刘煜拍了拍自己衣服上的灰尘,发现这是一个年轻人,应该比自己小几岁的样子。
“大,大佬,你真是太猛了!”
年轻人显得十分激动,说话都带着颤声。
“你是特种兵?异能者?武林高手?有关部门的?是来救我们的吗?”
紧接着,就是一大堆问题被抛出来。
刘煜摆摆手道:“你想多了,我就一普通人。”
“我不信!”
年轻人不断摇头。
这什么啊?
这绝对是猛男!
这么牛逼的选手,只是一个普通人?
打死他都不信!
刘煜耸耸肩道:“呵呵,那你就当我是武林高手吧。”
“果然是武林高手,我就知道,这世上真有我们普通人接触不到的世界!”
年轻人兴奋的不得了,且十分健谈。
“原来曾经那个论坛里说的都是真的,什么控梦、什么请神、什么修炼术,都是真的!你们这些高人,只有在危难的时候才会出现。”
这都哪跟哪啊?
他这么说,搞得刘煜都有点信了。
“大佬,我,我叫张伟,你叫我小伟就行了,今天能见到大佬你这种猛...额高手,我实在太激动了,算是开了眼界了!”
“我叫刘煜。”
“煜哥请坐,快请坐。”
张伟把自己仅剩的一瓶矿泉水拿出来,招待刘煜。
刘煜一摆手:“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渴。”
张伟脸色一滞,但他马上想清楚,刘煜这么猛一个人,搞什么物资搞不到?
而且,方才还见人家清理完丧尸后搬超市里的货呢,水和食物都不缺。
由此,他只好讪讪一笑。
然后换上一副哀求之色,道:“煜哥,你是要开车离开滨海吗?那能不能带上我一个?我保证不给你添麻烦,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你往南我绝对不往北去。”
说完后,他忐忑地看着刘煜,生怕被拒绝。
刘煜正想收手下,没有理由拒绝,但主动权在他,便开始盘问张伟的个人信息。
张伟一听有戏,十分高兴,一点没有隐瞒地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代了:
张伟,男,二十岁。
十几岁时父母就出车祸走了,上面也没有爷爷奶奶这样的老人,他跟他那些亲戚之间更没什么来往。
好在他父母给他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包括两间房子,一间商铺,他自己留一间住剩下两间租出去,每个月都有不少的收入。
他平时不爱交际,最大的乐趣就是窝在家里打游戏、玩手办,陪纸片人老婆,堪称宅男一个。
一没特殊技能,二没强壮身体。
说实话,这不是一个好手下。
但刘煜现在不挑,只要听他的命令,那比什么都强。
因此刘煜把丑话说在前头:“想跟我混,我保证你渴不死、饿不死,但必须听我的命令,一旦有违抗命令的行为,我绝不饶恕,明白吗?”
“明白明白,从现在开始,煜哥您就是我老大!”
张伟现在只想傍上这条大腿,哪会讨价还价?
见他答应了,刘煜点点头道:“那好,先跟我下楼,帮我搬东西。”
“是!”
张伟冲进卧室背上了一个背包,可见他早有离开的准备。
“食物和水都不缺,不多余吗?”
刘煜一皱眉头,提醒道。
“老大,这里可都是我的老婆,不能丢的。”
张伟嘿嘿一笑,扫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手办架子。
刘煜没多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拽着他快步冲向阳台。
“啊啊啊...”
刘煜从阳台上一跃而下,两脚重重踏地,张伟也被放了下来。
“我天呐,老大你给我点心理准备啊。”
张伟拍着自己的胸膛,心有余悸道。
“很多事,来不及准备,都是在前进中学会的,多想就会瞻前顾后,我是为你好。”
刘煜给他说完,走向了马路对面。
张伟晃晃脑袋,脚步虚浮地跟过去,先是把自己的背包放在副驾驶位置,随后自觉地跟着刘煜一起从超市里往车上搬物资。
很快,二者便把厢货车装满了。
刘煜坐上驾驶位后,扭动车钥匙点火、挂挡、拉手刹,一气呵成。
车子行驶起来,朝着别墅区的方向前进。
“老大,咱们离开滨海后去哪里?”
张伟询问着,同时心里嘀咕,这些物资够他们活好久的了。
“离开?不,我们不走,就留滨海。”
刘煜点了根烟,一边开车一边回道。
“啥?!”
张伟一听懵了。
“我在清湖别墅区建立了一个幸存者营地,以后我们就以那里为中心,向四周活动。”
听完刘煜的解释,张伟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刘煜道:“我听说,之前有撤离的队伍,你怎么没跟着一起离开?”
“额...老大,加入撤离队伍要提前报名,人数太多军警根本保护不过来,只能一批一批撤。
之前已经撤了三批了,但从那之后,车队就再也没回来过...我觉得,我们都已经被放弃了。”
提起这个,张伟就表现得很郁闷。
他算是最早报名撤离的人,结果三批撤离人员的名单,却一次都没有他。
“这样啊...”
刘煜吐着烟圈,对此没什么想说的。
能说什么?
无论到什么时候,人都是分阶级的,这一点根本无法避免。
“老大,丧,丧尸!”
就在这时,张伟忽然惊呼起来。
“区区丧尸而已,怕个鸟?”
刘煜也发现了前头的一群丧尸,但他丝毫不惧。
挂挡、踩油门,他直接加速冲过去。
砰!砰!砰!
不断有丧尸被撞倒,碾在车轮下,车前的挡风玻璃上也沾满了血渍,显得极为污秽。
张伟差点没吐出来,强忍着恶心把脑袋撇过去。
冲过丧尸的阻拦,刘煜发现后面也跟了一群,他没管,径直开向别墅区。
等到了地方后,他把别墅区大门打开,把车开进去,然后扭头冲向身后尾随的丧尸群。
望着在丧尸群大杀四方的猛男,张伟瞠目结舌,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
“别看了,下来搬货!”
冲某个在别墅中偷望的小脑袋喊了一声后,刘煜跟张伟先动起了手。
当瞧见一身白色连衣裙的沈茜曦跑下来时,张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女神啊!
身高、身材、颜值,都完全符合他纸片人老婆的标准,就仿佛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一样,就差一套cos服啦!
“煜哥哥,他是谁呀?”
沈茜曦高兴地来到刘煜身边,一见张伟的那张猪哥脸,本能有些反感,皱起秀眉问道。
哦?
关系直接进展到这么称呼了么。
刘煜一愣,但感觉很受用,便没在意,而是给她介绍道:“张伟,我新收的小弟。”
“你,你好,叫,叫我小伟就好了。”
老宅男红着脸,表现得很局促。
“哦,你好。”
沈茜曦的态度平淡,寒暄了一句。
旋即,她望着车里的东西,惊喜道:“哇,这么多物资!”
他对沈茜曦道:“茜曦,你这样,我们往下搬东西,你试着拿自己能拿动的,给放到屋里去。”
让妹子干活,刘煜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因为还不是自己女人呢,不需要舔。
而且也提前说了,尽力而为,又不是拿着鞭子抽劳工那种往死压榨。
“嗯嗯,煜哥哥你放心吧,我也有力气!”
沈茜曦没有怨言,她虽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但和那种影视剧中的无脑角色还是有区别的。
“嘿,快干活。”
刘煜见张伟一直盯着沈茜曦看,便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
“啊,哦哦。”
张伟立即反应过来,跟着刘煜一起把车上的物资往下搬。
见沈茜曦努力拎着一箱水进屋时,他对刘煜小声说:“老大,我嫂子吧?你真性福。”
说着,还露出了一脸男人都懂的猥琐笑容。
“哼,就你聪明。”
刘煜嘴角露出笑意,没有否定。
旋即他一边动手,一边对张伟道:“小伟,知道现在这是什么世道吗?”
张伟摇摇头。
“乱世!盛世十万彩礼都是少,乱世一碗米粥都是多的乱世!可不是我物化啊,而是事实如此。”
穿越前的网络上,很多不懂历史的无脑货色,吹什么魏晋风流,向往什么民国时代。
那些在刘煜看来,简直都是脑子被驴踢还进水的蠢猪!
乱世民不聊生,尸横遍野!
正如魏武帝作诗所言:“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当然,他自己就是制造这些的凶手之一,没少屠城,黑点的确没得洗。)
简而言之,乱世没有法治、没有秩序,是无比黑暗动荡的时代!
男人还好点,能拿起刀枪征战,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拼出个富贵前程,争一个封妻荫子。
但女子就惨了,拿武器上战场真的不是强项,这是生理上的差距。
就如五胡十六国时期,一些残暴的胡人打仗时,因缺少军粮而抓捕无数妇女,蹂躏之后便给烹食,称被食者为“两脚羊”。
由此可见,乱世多么可怕!
宋代庄绰《鸡肋编》卷中:“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人一·人肉》:“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
所谓的“魏晋风流”都这样,那可想而知,兵荒马乱的军阀割据时代又能好到哪去?
“老大,你的意思是...”
“你跟我混,我保准你以后平时yy的那些都会成真,就不用当手艺人了。”
刘煜的说法很有诱惑力。
张伟瞬间幻想到,以后自己被美女环绕的场景。
他不由激动道:“赴汤蹈火啊老大!”
刘煜微微一笑,他这可不是画大饼。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时代,弱者只能依附于强者生存,强者的权利将会被无限放大。
开后宫?
那只是最简单的而已。
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生杀予夺尽在我手,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如此,方为大丈夫也。
也不枉他穿越一回,更不枉金手指找到他。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末日降临、乱世开启,有人哀嚎哭泣沦为猎物,有人野心勃勃开始行动。
我们这代人若不想成为路边的白骨,丧尸口中的食物,被别人支配下的奴隶,那就唯有拔剑而起,杀出个朗朗乾坤,杀出个太平盛世!”
刘煜的话听得张伟热血沸腾。
他现在无比崇拜刘煜,感觉自己身边这位年长些的大哥,既有强大的本领,又有厉害的头脑。
就仿佛...人生导师!
看了一眼这伙计,刘煜心中嘿嘿一笑。
略费唇舌,就把一个给忽悠瘸了。
虽然没什么能力,但也算好的开始。
没多久,车上的物资就都被卸下来,张伟刚想歇歇,就被刘煜给拽上了车,继续出去搜刮物资。
他们回到原来处,还是那家超市,不搬空不罢休。
期间,又有游荡的丧尸听到动静向这里靠近。
“你继续干活,我去收拾它们。”
刘煜拎着斧子就朝着丧尸们走过去。
在张伟地不断咋舌中,刘煜像个战神一样,抡起斧子不断劈砍,没有一合之敌。
“这头丧尸...”
刘煜忽然发现,有一头丧尸与其它的有区别。
区别在于,这头丧尸戴着作战头盔,身上穿着作战背心,腰间手枪套里的那把手枪格外显眼,胸前还挂着一只手雷!
军人!
就这身装备,如果不是军人,那又是什么人?
刘煜眯起眼睛,暗暗思索。
据他穿越后那两天所了解到的,大夏帝国的主要武装力量有三支。
一支是帝国国防军,一支是帝国国民警卫军,一支是帝国皇家部队。
前两者隶属于军方,后者隶属于帝国皇室直辖。
它们虽然都是军队,但职能不同。
国防军对外,通常驻扎在距离城市较远的地区,军种最为齐全,规模最为庞大,是曾经大夏帝国威震全球、掌控东方的最大军事力量。
国民警卫军对内,在每座城市都有分支,相较于国防军的规模要小很多,通常会配合各地警方行动,是大夏疆域内反恐维稳的重要保障力量。
皇家部队负责拱卫皇室安全,只在首都和一些重要地区驻扎,规模最小,但非常神秘。
而此时,刘煜所见的这个由士兵变成的丧尸,它身上穿着就是国民警卫军的军装!
刘煜没有任何犹豫,立即上前,让这位士兵彻底安息。
然后把对方身上的装备给扒了下来。
一件作战背心,洗洗还能用。
一把军用手枪,弹匣里还剩三发子弹。
两个完整的步枪弹匣、一个手枪弹匣。
一颗手雷。
“步枪应该是丢在哪里了,这手枪不错。”
刘煜拿着手枪,尝试着瞄准一二。
“好枪,比我穿越前玩儿的要好!”
刘煜喜爱地抚摸枪身,精神振奋。
哪个男人不爱枪?
因为枪是男人胆!
穿越前,他之所以去参军,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玩枪,而他也得偿所愿愿,不光玩过枪,很多武器也摆弄过。
“怪不得这个世界的大夏帝国是世界两极之一,就这军工能力,真是可见一斑。”
把玩了一阵后,他忽然想到:
这位士兵,会不会就是护送撤离车队的成员之一?如果是的话,那么,一定还有其他遇害者。
刘煜不是不往好了想,而是因为,这些变成丧尸的士兵,他们身上有装备!
枪械,这东西远比冷兵器要好用。
“这些武器必须被我得到!”
打定主意,刘煜立即跑回去,跟着张伟一起搬货,然后回别墅区。
他们又往返了几次,把那家超市彻底给搬空。
“老大,咱们继续找超市?”
张伟一边喝着水,一边问道。
这几趟下来,把他这个宅男给累的够呛。
“跟我来就好。”
刘煜带着他再度离开别墅区,但这次没开那辆厢货,而是在外面找了一辆没损坏的轿车。
来到之前的地方,刘煜带着张伟下车,随后顺着发现士兵丧尸的地方前进,搞得张伟一头雾水,但他也不敢多问。
“果然还有!”
刘煜在丧尸群中,又发现了几头变成丧尸的士兵,附近的地上还能看到步枪。
二话没说,刘煜打开手枪保险,瞄准丧尸开火。
啪!啪!啪!
似放鞭炮一样的枪声响起,一头又一头的丧尸眉心溅出血花,然后倒下。
刘煜的枪法几乎是指哪打哪,弹无虚发!
三颗子弹打完,又换了弹匣。
“卧槽,老大,好枪法!”
刚刚刘煜从怀里掏出手枪时张伟就惊住了,现在见刘煜枪法之准,不由竖起大拇指。
“走,跟上去!”
那一堆丧尸已经团灭了,刘煜招呼一声,率先跑过去。
“哦哦。”
张伟跟过去,看到刘煜在士兵丧尸身上扒装备,这才恍然大悟。
这次收获可谓丰盛,有步枪五支,手枪三支,步枪与手枪通用弹数百发,手雷两颗。
“把袋子给我。”
“好的。”
刘煜把一支步枪背在自己身后,又拿了一把手枪插在腰间,然后给了张伟一支手枪。
“老大,我也有?”
张伟惊喜万分,抚摸着手枪爱不释手。
他虽然热衷二次元,而不是军事发烧友,但能响的东西可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啊!
刘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我要是信不过自己人,那我招什么手下?干脆当独狼去算了。”
“老大,我...我...”
张伟十分感动,不知道此刻该用什么措辞来表达自己对刘煜的忠心。
“别的话不用多说,以后好好表现就行。”
“嗯。”
张伟用力点点头。
“我感觉让你拿着斧头去砍丧尸有点够呛,用枪你应该差不多。来,我告诉你,这里是保险,这里是扳机...”
“嘿嘿,老大你别小看人,给我一把长枪,我也能当个合格的枪兵。”
张伟笑嘻嘻地说着,但耳朵却竖起来,一点不敢错过刘煜对他的现场教学。
“幸运E,所以你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马上变成光杆司令。看到那头丧尸没有,距离咱们不超过三十米,等它靠近,你就瞄准它的头给我打,只要你姿势正确,后坐力根本不大...”
一顿教学后,张伟算是从射击小白变成了新手。
随后二人回头把车开过来,把其它装备放上了车。
不得不说的一点是,枪虽然是好东西,但声音大,容易招来丧尸,在一个地方打枪久了如果不及早撤离,就会引来更多。
对此,刘煜为了避免麻烦,又开始用斧头了。
顺着有士兵丧尸出没的路线,他们一路前进,又遇到不少士兵丧尸,以及警察丧尸。
从而收获了不少武器弹药!
“老大你看那边。”
他们一路推进,张伟忽然指向了不远处。
只见那一片有数十只丧尸,把三个人给包围了。
...
三人背靠背,看起来极为狼狈。
他们不断挥舞手中的砍刀,把靠上来的丧尸砍倒,但活动空间明显越来越小。
“彪哥,怎么办?”
一个较为年轻的男子大声道。
“阿平,洋子,都是我连累了你们,看来我们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
说话的是个寸头男,体型又壮又胖,脖子上挂着金链子。
他此时心中非常后悔,若不是他贪图这些枪,不顾兄弟的劝阻硬要来冒险,此时也不会落入这步田地。
现在可好,枪没搞到,他们也马上就要沦为丧尸的盘中餐了。
“彪哥别说了,死就死嘛,跟它们拼了!”
一个青年挥着砍刀,吼道。
“啊啊啊...”
另一个青年也知此时多说无益,他怒吼一声,是给自己壮胆,又是宣泄心中的不甘。
相比两个兄弟不甘心要拉垫背的,被唤作彪哥的男人则是绝望地闭上了双眼。
就算能冲出包围,那身上也一定会受伤,而受伤的下场,不言而喻!
过了一会儿,彪哥没感受到痛苦,不由呢喃道:“这就是死的感觉么...”
他身边的两个兄弟马上就把他给摇醒了。
“彪哥,彪哥你看!我滴妈呀,这,这是什么人呐?!”
“哈哈,我们死不成了!”
彪哥很疑惑,不由睁开眼一看。
他这才发现,原本围攻他们的丧尸,现在全部掉头,去围攻另一个人去了。
那人就在他们不远前,手中挥舞着斧子,在丧尸群中左劈又砍,十分威猛!
而丧尸们,明明占据数量上的优势,就算是围成一团都能把那人给抱住,却偏偏无法做到这一点。
因为那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不仅像一道旋风似地快速移动,且往往在一头丧尸刚靠近他时,就已经被砍掉了脑袋。
而且那人的力道看起来也很非人!
一脚踢在丧尸身上,丧尸就仿若炮弹般被打出去,飞得老远。
如此魔幻一幕,令彪哥目瞪口呆。
不到几分钟,数十只丧尸全部被干掉!
当刘煜拎着斧子走向他们,三人不自觉紧张起来,猛咽口水。
这可是一尊战神呐!
他们三个毕生就没见过这么猛的男人!
陈大彪作为三人中的老大,自然该站出来说话。
他丢下砍刀,表示无害。
想了想后,向刘煜抱拳,用古人的口吻道:“这,这位英雄,我叫陈大彪,这两个是我兄弟,一个叫于洋,一个叫方阿平。”
刘煜打量着三人,没说话。
陈大彪有些尴尬,但他马上又道:“多谢英雄出手相救,敢问英雄尊姓大名?”
“我是刘煜。”
刘煜一摆手:“谢就免了。”
“救命之恩怎么能免呀?我们三个以后愿意跟在英雄身前鞍前马后,希望英雄你能收留!”
没等刘煜提出来,陈大彪自己就说了,这让他感到意外。
难道我真的是那种有王霸之气,小弟遇到纳头就拜的龙傲天?
刘煜内心思索。
但仔细想想,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就末世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如果自己没什么实力,安全得不到保障,遇到一个能保护你安全的超人,你愿不愿抱大腿?
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谁让他们没金手指呢。
如果换做是刘煜,他没有金手指的话,他也会这么做。
想明白原因后,刘煜道:“我这儿也正缺人手,你们愿意跟着我干,我欢迎。但咱们把丑话说在前头,跟着我就必须听我的命令,一旦违反,那下场我相信你们不会想知道。”
“是是是,一定听大哥的话,一定。”
陈大彪连忙点头,然后冲两个兄弟道:“洋子,阿平,以后煜哥就是咱们老大,还不快打招呼。”
“老大好。”
“老大。”
二者纷纷问好,他们对于能跟着刘煜这种人混也很高兴。
虽然不知道刘煜是干什么的,但有这么猛一个人在,他们以后陷入绝境的情况会大大降低。
刘煜点点头,夸奖道:“嗯,你们俩不错。”
他刚才可是看见了,于洋和方阿平他们俩儿敢打敢拼,砍死不下五六只丧尸,是见了血,又有胆气的。
至于彪哥的战斗力嘛...嗯,也就和辽北第一狠人媲美吧。
陈大彪邀请道:“老大,走,去我们那儿看看吧。”
刘煜道:“你们哪儿还有其他人?”
陈大彪叹了一口气,道:“现在还剩下十几个了。”
刘煜一听,问道:“那你之前是干什么的?”
“嘿嘿,我之前在滨海开了一家洗浴中心,两家烧烤店,一家KTV,洋子就是我那KTV的经理。”
陈大彪略显得意道。
“那就走吧,正好把人都转移一下,去我那儿。”
四人汇合一直在等待的张伟,然后回了洗浴中心。
途中,丧尸出没,刘煜再次展示了一下什么叫绝对实力,让刚刚投效的三人敬佩不已。
当挪开各种遮挡物,进入洗浴中心后,陈大彪赶紧对幸存者们招呼:“这位是我们的新老大,以后我跟他混,你们也跟着他混。”
竟然全是妇女和孩子!
“这...”
张伟挠挠头,看向刘煜。
刘煜也有点懵。
他还以为自己会多出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手下呢,没想到...
于洋似乎看出刘煜的不解,对刘煜道:“老大,他们都是彪哥手下员工的老婆孩子,末日爆发后大家都过来投靠,彪哥没拒绝,全部接纳。这十几天,都是我们男的负责出去找物资,现在就剩我们三个了。”
陈大彪十分不好意思,讪讪一笑,低下了头。
刘煜没有怪陈大彪给自己找这么多累赘,而是拍拍他的肩膀道:“好样的,是个爷们。”
其实,这不算人家故意设套,而是刚刚他也没问清楚幸存者都是什么人。
听闻此言,陈大彪鼻子一酸。
往前些时间,他麾下的男人里,有些人私下抱怨陈大彪搞来一帮妇孺,既没用还分了食物。
陈大彪都知道,他一直默默承受。
在末世之前他半只脚踏入江湖,但他和一些败类不一样,他心中是有道义存在的。
如今,刘煜的认可,让他心里既长舒一口气,又十分高兴。
同时,对刘煜这个人,彻底地心服口服!
望着这些妇孺,刘煜对他们道:“你们放心,到了我那儿,只要听命令,人人不偷懒,干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儿,我保证你们都有饭吃,安全问题也会得到保障。”
话里的意思是,反之,就什么都得不到保障!
妇孺们哪会有意见?
纷纷表示愿意跟随。
“好,走。”
刘煜大手一挥,带他们离开了这里。
这些妇孺,真的只是一群累赘吗?
末世当中,要想建立稳固的势力,首先需要什么?
武力!
没错,强悍的武力是第一要素,无论是面对丧尸还是面对敌人,没有武力就是空中楼阁。
其次呢?
人心!
是的,人心这东西,既有用、也没用,要看怎么说。
如果刘煜想要的,是一支跟着他在末世中肆无忌惮的匪帮集团,那人心绝对没用。
烧杀抢掠人人都恨,要什么人心?
但如果他是想建立一个恢复生产,具备良性循环,拥有强大战争潜力的割据势力,那绝对有用!
至少在创业前期是有帮助的。
...
一路有刘煜这尊战神保驾护航,敢来找事的丧尸被统统干掉,他们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别墅区。
刘煜对沈茜曦道:“你是我第一个手下,这些妇女和孩子就交给你管理,带着她们干活,比如把东西搬进去、清扫血渍和污垢、在家做饭等等。”
“煜哥哥,我,我行吗?”
沈茜曦年龄小,因而畏缩,立即摆手道。
“你不行谁行?现在就你能用,我要带着他们出去收集物资。”
刘煜摇摇头,继续道:“谁不听话你告诉我,我回来处置。”
沈茜曦想了想,觉得自己若是没什么用,今后可能会被边缘化,甚至抛弃。
因此,她向刘煜重重地一点头,眼神坚定道:“你放心吧煜哥哥,你交给我的事我一定做好。”
刘煜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表示鼓励。
吃完中午饭,刘煜带着张伟、陈大彪、于洋、方阿平这四个男人,再度出发。
“老大,之前第三批撤离的车队遭遇尸潮,到底是没撤出去。只要我们顺着那条路,就能把那些武器装备全搞到手!”
陈大彪说着这话时,眼神里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思。
刘煜看得出来,他对于当权者们先护送权贵离开十分不满。
“我也正有此意。”
刘煜点点头。
“码的,疤脸就是侥幸搞到了几把枪,才能那么嚣张的,现在我们也有了!”
方阿平拍了拍自己手中的突击步枪,愤愤道。
“疤脸是谁?”
刘煜一听,便问道。
陈大彪脸色不好看,给刘煜解释起来。
原来,绰号“疤脸”的人也曾是滨海江湖上的一个狠角色,末世爆发后迅速带着没死的小弟逃进了一座酒店。
他们的人在搜刮物资时蛮横霸道,总是抢夺其他幸存者的收获,特别是在有了枪后更加嚣张!
之前陈大彪一伙中有两个男人外出时,就是被疤脸的人用枪打死的。
“他们有多少人?”
刘煜平淡道。
于洋回忆了一下,然后说:“最开始就七八个人,在他搞到枪后,很多小团伙就投过去了,得有个几十号,现在不知道怎么样。”
“我明白了。”
刘煜面无表情,眼睛里闪烁着幽光。
听起来像个匪帮团伙?
“老大,您不会是想打他们吧。”
张伟听出了几分端倪,试探性地问道。
“有点想法。”
刘煜点点头,摸着下巴道。
“好主意,老大的团队想要壮大,就必须兼并其他团体,我看疤脸这个丧尽天良的玩意儿就很合适。”
陈大彪双手赞成。
“老大,疤脸的人杀了栓子,那是我老家一个村的老弟,你要干他,我绝对冲在前头!”
于洋更是激动起来,说话时咬牙切齿,可见他的恨意。
“在末日前疤脸就不是好人、逼良为娼、放砍头贷、卖致幻剂,坏事做尽,他能活着真是老天无眼。”
方阿平用他的语言证明了他的想法。
“好,那就干他!”
刘煜打定主意,眸中杀意大盛。
虽然定下了兼并疤脸一伙的章程,但刘煜并没有鲁莽行事。
他现在要做的,还是搜刮物资,尤其是那些枪支弹药。
厢货停在一座有很多丧尸的大型商场前,此地很可能没有被搜刮过。
果然,当刘煜把附近的丧尸搞定后,进去发现这里果然没人光顾。
“啪!啪!”
刘煜连开两枪,然后等着丧尸来。
不一会儿,里面的丧尸闻声而动,就集体朝着他们的方位袭来。
“看我表演。”
刘煜一手斧子,一手砍刀,没叫身后的弟兄动手,直接杀进了丧尸群。
一顿砍瓜切菜,犹如狂风席卷,丧尸们纷纷倒地!
陈大彪他们也没闲着,按照刘煜的吩咐,用工具把丧尸脑袋里的晶核取出来。
但他们取的速度,还不及丧尸倒地的速度!
不多时,冒出来的丧尸就全部被杀光。
“先别搞了,搜一搜,只有确定没有一只丧尸后,我们才能安心搬东西。”
刘煜招呼他们道。
四人立即过来,他们穿着厚厚的衣服,戴着头盔,拿着枪就开始搜索起来。
“谁在里面呢,滚出来!”
忽听于洋一声怒吼,刘煜他们立即过去查看。
“老大,里面有人,刚刚开了一下,看到我立即关上了。”
于洋用枪对着一扇仓库的门道。
几人面面相觑,刘煜使了一个眼神,陈大彪立即走上前对里面道:“能听见吗?能听见就开门出来,我们不是坏人。”
结果,里面没有半点声音发出来。
“再不出来,就用手雷炸开,把你们全杀了。”
看说话不好使,张阿平出言威胁。
这话非常有用,里面马上就传出了声音:“别,别炸,我们开门。”
仓库的门缓缓打开了,于洋持着枪率先冲进去,给老大开路。
刘煜最后一个进去,进去后,立即皱起了眉头。
只见这不大的仓库里,各种垃圾遍地都是,不少排泄物堆积在墙角,空气中传递着一股子难闻的气味。
几个女人光着身子,抱着腿不敢抬头,于一侧瑟瑟发抖。
两个鼻青脸肿的男人瘫在墙角,看起来十分虚弱。
另外四个男人,则是白白胖胖的,正点头哈腰地看着刘煜他们。
“几位大哥,几位大哥你们好。”
为首者是个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不断示好。
“谁是你大哥,滚特码一边去!”
这里是怎么回事,是个人都能看明白,因此于洋扬眉怒目,很不客气。
“码的。”
方阿平嘴里骂着,很想用枪毙了他们,但他还算有分寸,知道谁是老大,因而把目光看向刘煜。
“你们,说。”
刘煜对瘫在墙角的两个男人道。
“他们是畜生...”
其中一个男人抬起头,看了看刘煜,又看看那四个男人,开始说起这些天他们的悲惨遭遇:
原来他们都是这家商场的工作人员,末日爆发后,他们在王经理的带领下躲进了这间仓库。
起初一切还好,王经理安慰大家,公平分配仓库里的食物。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很焦躁,尤其是食物和水越来越少的情况下。
对此,王经理打算强行发泄发泄自己的欲望,却遭到了两个男人的反对。
另外三个男人伙同王经理一起痛扁、并控制住了两个反对者,然后施暴成功。
为了让被控制的人没有反抗能力,王经理每天只给他们吃一点东西,喝水只给喝尿,对两个男的天天殴打来找乐子,对几个女的...
就这样,四个恶魔在无法逃离这里的情况下,开始尽情欺压自己的同类,直到今天。
对了,那金丝眼镜男就是王经理。
“你,你别瞎说,不是那样的...”
那金丝眼镜男一听就慌了,连忙开口。
“是啊大哥们,他是瞎说的,别信,别信。”
“对,别信他...”
另外三个男的一脸惶恐,跟着附和。
“住嘴!”
刘煜爆喝一声,手下立即把枪口指向了四人,吓得这四个连连举手,不敢在言语。
“虽然人力资源宝贵,但你们留不得。”
刘煜二话没说,手枪抬起。
四声枪响,直接送这四个命归阴曹。
这种心性的货色,留着,必然是他刚创建的小势力的祸害,属于隐藏危机。
“好!”
“老大漂亮!”
手下人集体喝彩,没人对这种感到惋惜。
随后刘煜转身离开满是气味的仓库,招来陈大彪道:“留一个看着,剩下人继续扫荡丧尸,等下把他们和物资一起带回去。”
“是。”
陈大彪点点头,立即去安排。
望着一排排货架,刘煜努努嘴。
尽管他已经对末世中的人性有所预感,但亲眼见到时,还是有点小惊讶。
由此,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法度,人性沦丧。
而他既然身负金手指,且志在天下,那就一定要削平乱世,再造人间!
一个以他为核心的人间。
...
翌日
刘煜的团队继续出发,去搬物资。
还是那座商场,估计没个几天的时间搬不空。
除了最开始的那辆厢货之外,他们又搞了两辆货车来增加运力。
“真没想到,现在搬货就跟末日前一样轻松,一点也没有之前搜集物资时那样紧迫。”
于洋一边开车,一边感慨道。
“还不是亏了老大?有他这位猛男开路,什么搞不定。”
张伟坐在副驾驶,点头道。
“到地方了,下车。”
对讲机里传来刘煜的声音,他就在第一辆车坐镇。
“收到。”
张伟拿着对讲机回复一声。
众人纷纷把车停好,然后等刘煜把被吸引而来的丧尸全干掉后,开始下车干活。
刚干没多久,刘煜就隐约听到了枪声。
“大彪,你留在这带着他们,我去看看。”
刘煜指了指枪声的方向,对陈大彪吩咐道。
“老大你放心,我们这边不会有事的。”
陈大彪点点头。
“嗯。”
刘煜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顺着枪声的方向而去。
...
砰~砰~砰~砰~砰~
巷子里,一个军人瘫倒在地,倚着墙,间断性地扣动扳机,用手中的自动步枪进行短点射。
随着一声声枪响,涌进巷子内的丧尸不断倒下。
咔!
弹匣打空,步枪进入了空仓挂机状态。
军人面无表情,把步枪随手丢到了一旁去,因为他已经没有子弹了。
失去了阻击,丧尸们终于能向前推进,距离他也越来越近。
望着那些伸出双手,渴望鲜血的丧尸,军人苦涩一笑,从枪套里拿出手枪,缓缓举起来。
他叫安天奇,国民警卫军驻滨海市警备团,快速反应连连长,上尉军衔。
不久前,在护送第三批撤离人员的过程中,车队遭遇尸潮,陷入重重包围。
危难时刻,安天奇主动请缨,带领一队弟兄向着一侧突进,吸引丧尸的注意力,给其他人创造逃跑条件。
此后,他和他的队员引着大批丧尸,边打边退,不断有人战死,最终就只剩下他一人,而他的腿还受了伤。
他躲进一户民宅,靠着里面的食物撑了几天。
为了不坐以待毙,他今日出来找吃的,却倒霉的被丧尸堵在这条巷子里。
现在,他弹尽粮绝,在腿上有伤的情况下,根本翻不过身后那两米多高的墙壁。
手枪被举起,但却没有指着丧尸,而是指向了安天奇自己的太阳穴。
因为手枪中唯剩一枚子弹!
这是他留给自己的。
“来吧!”
望着近在咫尺的丧尸,他发出了自己最后的吼声。
“弟兄们,黄泉路上慢走一步,等等我!”
就在他即将扣下扳机的那一刻,只听一声沉重的闷响声,一道身影从上空落下,挡在了他的面前。
那身影原地转身,一记鞭腿扫出去,最前头的丧尸猛然被踢飞,连带撞到了后面一大片丧尸。
“看起来,你很需要帮助?”
安天奇睁大双眼,这人是怎么出现的?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刘煜一身风衣,双臂抱胸于前,淡淡开口。
“小心!”
当发现刘煜身后的丧尸即将扑至时,安天奇大声提醒。
不用他说,刘煜就感知到了。
他一侧身,巧合般躲过丧尸的扑抓,然后又是一脚把丧尸踢飞,再度让一大片丧尸倒下。
“要帮助吗?”
刘煜继续面对安天奇,背对着丧尸。
“你...”
安天奇的喉结动了动,他咽了口吐沫,勉强答道:“需,需要。”
“好,你的命,以后是我的了。”
刘煜的唇角微微上扬,随后从腰后掏出斧子,转身冲入丧尸群中。
不算宽的巷子内,顿时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对于常人来说非常可怕的丧尸,在刘煜面前就是一群又慢又弱的菜鸡。
对付它们,他根本没有任何压力!
望着这一切的安天奇缓缓张大嘴巴,眼睛瞪得溜圆。
他就像见了鬼一样,盯着那道正在杀戮的身影。
砍,砍,我再砍!
随着时间的流逝,巷子里的尸体越来越多。
也不断有丧尸从外面涌进来,但没有任何一只丧尸能去往刘煜身后。
终于,半小时后,刘煜随手扔掉斧子,扭了扭脖子。
转过身一看,发现安天奇此刻已经惊呆了。
走过去,扛起安天奇放在肩上,刘煜一使力,便跳上了墙头。
在墙上,能够看到,被尸体小山堵在巷子口的丧尸还有很多,乌压压一片。
“你是人是鬼?”
被扛在肩头的安天奇这才反应过来,不禁脱口而出。
实在是刘煜的表现,已经颠覆了他的三观。
或许有这种一夫当关,以一敌百的高手!
但他安天奇从没见过。
况且,就算是那种高手,也完全做不到在杀戮的同时不被丧尸摸到一下啊!
“半人半鬼如何?”
刘煜微微一笑,回答道。
他之所以这么做,不是他精力旺盛没得发泄,而是他要收服安天奇,因此展示一番自己强横的武力。
而结果嘛,显而易见。
安天奇又忽然想到,刘煜方才在砍丧尸时,进行移动的脚步,隐隐有军队的影子,不由再次问道:“你是哪个部队的?”
“说了你也不知道。”
刘煜扛着一个大活人,轻松移动,向着自己人的方向前进。
“不是,你,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去你该去的地方。”
...
...
距离刘煜获得金手指,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天了。
今日,是金手指再次发功的日子。
因此刘煜特地起了个大早,焚香沐浴一番,把仪式感拉满。
‘金手指大哥,金手指大爷,请给我来个给力的宝贝,或者力量...’
祈祷之后,他闭上眼,念念有词:“如意如意、按我心意,快快显灵,快快显灵!”
心念一起,神魂中的如意绽放青色光芒。
也带着他的视线,去往了另一个世界...
————————————
“哈哈哈哈...储物戒指,我终于得到你啦!”
房间里,一个年轻人拿着一枚戒指,脸上的笑容极为癫狂。
“辛辛苦苦攒了一个月的系统积分,终于换到了!”
年轻人略显得意地把戒指放在掌心,感慨辛劳就会得到回报。
他有一个系统。
只需要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就会得到系统积分,可以利用系统积分来换取系统商场中的好东西。
“这回,我也有猪脚标配的宝物了...”
就在年轻人美滋滋的时候,他一眨眼,赫然发现掌心的戒指不见了。
???
!!!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望着自己的掌心,年轻人揉了揉眼睛。
当他确定戒指神奇消失后,不由当场懵逼!
“卧槽,我储物戒指呢?”
“我日啊,怎么没了,怎么会没了呢!”
他在房间中苦苦寻找起来,希望这只是上天跟他开的一个玩笑。
但很可惜,他没找到。
“啊啊啊...我储物戒指不见了,报警!我要报警!”
但当他冷静下来后,他才想起自己不能报警。
一旦报警,他不是被当成神经病,就是会被抓走切片进行研究。
某些觊觎系统的权贵绝对会把他的脑袋切开,想办法取出系统。
因此,戒指丢了,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吞。
也就在刚刚,一抹如意的虚影在他房间上空一闪而逝。
...
————————————
“哈哈,你的戒指很不错,但现在是我的啦!”
刘煜把玩着手中的储物戒指,一脸坏笑。
没办法,别怪咱。
这是金手指大哥选择的你,又不是咱想抢你东西。
没把你系统抢过来就不错啦!
“这小子所在的世界是我穿越前的世界?或是平行世界?”
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次金手指带着他的视角去抢东西时,他根本听不懂那些人说的话。
而这次他完全能听懂,因为那年轻人自言自语时所讲的正是华夏语。
不过这也是个深奥的问题,刘煜想了一会儿就不去想了,他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戒指上。
“储物戒指,好东西!不过怎么使用呢...”
他尝试了一番无果,最后决定用无数小说中的传统方式——滴血认主!
当一滴血滴到戒指上时,戒指上有光泽一闪而逝。
紧接着,刘煜就感受到,自己的意念与戒指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他可以随意操控这枚戒指收纳、摄取物质,但是不能储存活物。
当他的意念进入戒指内部时,发现戒指里面是一片白茫茫的空间。
根据戒指在认主时所传递的信息,这里的面积差不多相当于穿越前宝岛的大小,上下高度有数千米左右。
“这回好了,末世文中的标配,我也有了。”
意识退出戒指空间,刘煜美滋滋地把戒指戴在自己手指上。
随后,他走出别墅,来到了外面。
一大早,聚集地内到处都是人。
他们在草坪上、水泥地上等空旷地带,拿着枪,练习站姿瞄准、卧姿瞄准、低姿匍匐...等各项军事科目。
安天奇则带着一些人,在他们当中来回巡视,不时纠正被训者的错误,动辄训斥、十分严格。
见此一幕,刘煜满意地点点头。
这些天他们在收集物资之余,还救了一些听话的幸存者。
当然,那只能算少数。
而更多的幸存者,则是主动来投的!
这就要归功于刘煜的先见之明了。
之前他不抛弃妇孺的名声传出去后,在幸存者们当中引起了巨大轰动。
短短几日的功夫儿,清湖别墅区就汇聚了六百多名幸存者!
这其中,男人有四百多,女人和小孩有二百多,几乎是把周遭区域的幸存者们给一网打尽。
这是什么?
这就是人心所向!
滨海市的掌权者们仓皇逃走,把政府的公信力完全丧失,把子民们抛弃在这座满是丧尸的城市。
他们早已绝望,并学会了坚强存活。
但现在,有人站了出来,举起了一面大旗,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四百多个男人,加上一部分身体不弱的女人,共五百多人,这就是将近一个营的兵力呀!
对此,刘煜充满干劲。
他现在有人、有枪、有粮、有地盘,一切都已走上正轨。
并已经体会到权利带给自己的美妙滋味。
而在队伍壮大之初,刘煜就建立了完善的规矩:
一、所有人必须服从命令,违命者枪毙。
二、集体出去搜集物资时,九成归公,一成自己留下,一旦发现私自截留超过数额,喂丧尸。
三、打报告申请自己出去搜集物资时,五成归公,五成自己留下,截留超过数额同样喂丧尸。
...
规矩还有很多,浪费了他不少脑细胞。
这还不算,以后他想到什么就会补充什么。
但大家对于首领制定的规矩却没有不满的,因为刘煜在吃喝上,从未克扣过他们。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起初有几个触犯规矩的,已经当着所有人的面被拉出去喂丧尸了。
所谓“温言在口、利剑在手”,甜枣加大棒,没人敢触碰铁律!
“首领。”
见到刘煜,安天奇一路小跑过来,挺直胸膛立正站好。
“天奇,放松些。”
刘煜微微一笑,这家伙不愧是被他看中的人才。
单兵素质极好,军事能力过硬,整个聚集地除了自己之外没人是他的对手。
而且,还是把练兵的好手!
“是。”
虽然是这样回答的,但安天奇却并没有放松站着。
他是军人,早已习惯了面对上级时要保持的姿态,形成了肌肉记忆。
那天他被刘煜救回来后,整个人都是失魂落魄的。
养腿伤的几天里,他从撤离队伍覆灭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在刘煜的邀请下,选择加入他的武装集团。
现在,刘煜是这个集团里的总指挥官,而他就是副总指挥,并兼职‘集训总教官’和‘总参谋长’。
刘煜道:“天奇,他们现在训练的怎么样了?”
安天奇摇摇头说:“首领,您是懂行的,他们现在的水平,也就跟一般接受过训练的警察相当,跟正经的士兵还有很大的差距。”
“嗯。”
刘煜道:“现在阶段,能懂得开枪,不会误伤友军,对付丧尸就行。”
“煜哥哥。”
沈茜曦从别墅中下来,看见刘煜后眼前一亮,立即跑过来。
安天奇一低头,道:“首领,我先过去了。”
“去吧。”
刘煜点点头,心中不由地感慨:‘又有能力,又知道分寸的手下,实在难得。’
“煜哥哥,你看我今天的衣服漂不漂亮?”
妹子在刘煜面前转了一圈,显摆自己的裙子,但明显另有深意。
“漂亮,茜曦你穿什么都漂亮。”
刘煜笑着赞道。
他虽然不算花丛老手,但也不是什么钢铁直男,自然知道该说什么。
以前看小说啊,里面的猪脚一个个都是钢铁直男人设,也不知是作者故意的还是怎么样,难道是为了找借口不推妹子,用以故意吊着读者继续看下去的套路?
反正他不是。
虽然只有十天时间,但他与茜曦的感情升温极快。
他心里估摸着,在有一段时间,就可以全垒打啦!
“嘻嘻。”
一听刘煜的夸赞,沈茜曦的一对美眸就弯成了月牙般好看。
“老大,那小子招了!”
就在这时,陈大彪一脸兴奋地跑过来。
“额,我是不是该...”
他这才发现自己好像不合时宜。
“不用,你继续说,那小子骨头不是很硬吗?竟然招了?”刘煜一摆手,表示正事要紧。
“哼。”
沈茜曦瞪了一眼陈大彪,识趣地离开回到别墅里。
陈大彪一手攥拳,一手呈掌,拳击掌心道:“我和洋子他们连轴转审了三天,终于拿下!”
“他把疤脸的裤衩子都卖干净了,哈哈。”
“干得好!说说看,那酒店里现在什么情况,有多少人,有多少枪,有没有布防暗哨...”
皇家酒店
“特码的,这个姓刘的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疤脸愤怒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东西直颤,更把一旁沙发上的女人吓得瑟瑟发抖。
房间里还有他的一些心腹手下。
但此时此刻,却没有任何人敢接他的话茬,一个个都低着脑袋。
“自从他出现后,老子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疤脸继续咆哮:
“老子最先盯上的那些武器,就等着准备好后去弄回来,结果没几天,听说全被他搞到手了!
老子派人出去搜集物资,结果被他的人打死五个,打伤六个!
他到底和老子有什么怨,什么仇!为什么要和老子作对?为什么!”
一时间,空气里唯有疤脸的怒吼在回荡。
“老六,你说,说说看。”
疤脸见没人鸟自己,不由更加冒火,阴毒的三角眼一扫,投在了一个瘦子身上。
被唤作“老六”的瘦子心里咯噔一声,但还是得硬着头皮走过去。
“大哥,咱不是派李爽出去调查了吗?他一定已经混到姓刘的那伙人里面了,等他回来,咱们不就什么都清楚了。”
疤脸脸皮抽了抽,怒道:“那你看看,这都几天了?”
老六连忙安慰:“大哥你就放心吧,那家伙非常鸡贼,从没失过手。”
又眼珠一转,说:“大哥,先别想那个事儿了,我跟你说个更好的消息。”
“什么好消息?”
疤脸把脸一横,没好气道。
之前,他疤脸是燕宁区幸存者中头一号的霸主。
而现在,是个幸存者都知道,有个叫刘煜的人,带着更多人、更多枪,杀到了燕宁区。
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对于他来说,现在唯有刘煜突然死了,才算是好消息。
老六道:“嘿嘿,慕云卿那娘们的人,今早出去搜集物资,在外面折了四个,现在她身边就剩下三个人了。您说,这是不是好消息?”
此言一出,疤脸瞬间直了眼睛,连呼吸都变得粗重了几分。
慕云卿,慕氏集团的董事长。
从前滨海市赫赫有名的商业女王!
她从一个小超市干起,只用了十年时间就赚下了这偌大家业,不得不说是一个传奇。
更重要的一点是,她今年三十岁,却一直孤身一人,坊间传言她不喜欢男人。
不久前,慕云卿随着第三批车队撤离,结果遭遇尸潮,她在身边保镖的拼死保护下撤到了这座酒店。
一想到慕云卿那张无比精致的脸庞,那宽厚衣服都遮掩不住的丰腴身姿,疤脸便瞬间鸡动了。
‘好鸡会!这是个绝好的鸡会!’
他按奈不住地站起来,对老六说:“有把握吗?”
老六自然晓得,疤脸想听的是什么,因此他一脸猥琐地笑道:“他们有三把手枪,我们有五把手枪,还有两支长的,这还用说嘛?”
“那好,现在就行动!”
疤脸现在什么都顾不得了,满脑子都是白浊,眼神里燃烧着欲望的火焰。
...
慕云卿俯着身,温柔地给自家弟弟受伤的手臂缠绷带。
“姐,我没事。”
慕云龙摆了摆右手,显得毫不在意。
“听话,别动。”
慕云卿嗔怪地用洁白玉指在他额前点了一下,然后继续给他包扎。
一旁八岁的女儿歪着脑袋,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自己妈妈和小舅。
望着自己姐姐,慕云龙心底叹气,自己这个姐姐啊,哪都好,就是不想结婚,连女儿都是领养的。
忽然又想到一件事,慕云龙皱着眉对慕云卿道:“姐,我看这里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早离开为妙。”
慕云卿抬起头,绝美的面庞上同样浮现出愁容:“你是对的,那个疤脸一直不怀好意,听到我们这次的事情后,可能要蠢蠢欲动了。”
啪~啪~啪~啪~
门外忽然响彻一连串枪声,同时响起两声惨叫。
慕云龙脸色一变,立即去拿身边的手枪。
砰——
“别动!”
“慕云龙,你敢动一下,老子打死你!”
房门被一脚踹开,五六个持枪者瞬间冲进来,把一支支长枪短炮对准了房间中的三人。
慕云龙额前青筋猛跳,但面对这种情况,他也不得不举起双手,但嘴上不服道:“疤脸,你想干什么?”
为首者正是疤脸!
“干什么?你说呢?哈哈哈...”
一脸银荡笑容的疤脸大大咧咧地走过去,随后猛一拳打在慕云龙脸上。
“小龙!”
慕云龙闷哼一声,慕云卿惊呼。
“你给哥哥过来吧。”
“妈妈!舅舅!哇!”
一个马仔抓起小姑娘,就给拽到了一边去,惹得小姑娘嚎啕大哭。
“萱萱!”
“诶——”
慕云卿又要去救自己的女儿,却被银笑不止,一扭腰的疤脸挡住了去路。
“卧槽尼玛的,放开她!他还是个孩子!”
慕云龙抬起头大吼。
“码的,还以为你能像之前那样牛逼哄哄呢?”
一个马仔上去给了慕云龙一脚,给他踹翻过去。
“住手,你们住手!”
慕云卿到底是久经商场的成熟女人,她马上冷静下来,伸出双臂挡在自己弟弟面前,然后又心疼的看了眼自己女儿。
随后她对疤脸道:“我们之前不是约定好了么,和平共处,互不侵犯。”
疤脸则是戏谑地摇摇头:“我的慕大美人儿,我们之前是这样约定过,可现在没约定呀。”
“啊?”
说完,他目光一瞟身边的手下。
“是啊!现在没约定,哈哈哈!”
“哈哈哈...”
一众手下与疤脸一同笑出声来。
慕云卿银牙暗咬,心底焦虑万分,她实在不知道眼下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也许,有一种方法,而对方的目的也正是...
她不敢再往下想,因为她觉得恶心。
“卑鄙无耻的王八蛋,老子只恨之前没杀了你!”
慕云龙擦了一下自己嘴角的血,瞪着疤脸的眼中充满了恨意。
疤脸脸一沉,大喝道:“给他拉过来!”
手下立即动手,把慕云龙拽过来,用枪顶着他的太阳穴。
“慕大美人儿,虽然说,现在你们已经是我案板上的肉了,但我这个人比较仁慈,不想强迫。所以,你是选择让他和这小丫头死,还是你陪我睡?”
疤脸无耻地开口,这其实和威胁没什么区别。
“姐,别答应他!”
慕云龙内心十分痛苦,他痛恨自己无能,身为自己姐姐的保安经理,现在却成了暴徒要挟自己姐姐的手段。
慕云卿一脸苦涩。
都到了这步田地,她不答应行吗?
于是她只能绝望地提出要求:“只要你不伤害他们,我就不反抗。”
“老子说话算数!”
疤脸激动地差点没跳起来。
虽然越挣扎越兴奋,但那得分人。
一般女的那样他会有点意思,但慕云卿这种级别的大美女,他更想让其主动。
“带下去带下去,把他们两个看好了,把我的慕大美女送进干净的总统套房,哈哈!”
疤脸兴奋地直扭腰,当场摇摆起来。
早在他第一天见到慕云卿时,他就有这种念头了。
没想到,多年的夙愿,如今终于要得到实现!
疤脸又叫来一个女手下,对她道:“你进去看着她,别让她自杀,再给她把媚药吃下去。”
他还是有防备的,就怕这是慕云卿的将计就计,万一关键时刻给他来一手鸡飞蛋打,那可不妙。
女手下点点头,转身去办事。
刚走出房间,就遇上老六,老六道:“大哥,我说没错吧?”
“哈哈,老六,这次老子记你一大功!”疤脸心情愉悦,拍着老六的肩膀道。
“哎,给大哥你分忧,这是我应该的嘛。”
“哈哈哈,说的好!今儿个我高兴,告诉弟兄们,开始搞吧,都特娘好好爽一爽!不能老子一个人入洞房,让弟兄们干瞪眼不是?”
这话一出,走廊中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和银笑声。
疤脸一伙儿是名副其实的末世匪帮集团,他们占据了这座大酒店,自然不可能事事自己去做。
有上百个男女是他们的奴仆和发泄工具,动辄打骂,尽情侮辱。
很快,酒店里就响起了种种不堪入耳的声音,疤脸也光着膀子准备去自己的洞房。
轰——
一声巨响,震得酒店都颤了几颤。
硝烟还未散尽,于洋便一马当先,端着冲锋枪冲进了酒店。
“草拟吗的,给老子死!”
突突突突...
几个拿着砍刀、棒球棒,还处在懵逼状态中的喽啰当场就被打成了人肉筛子,领了盒饭。
“卧槽!怎么回事?”
疤脸大惊失色。
“老大,有人打进酒店啦!”
楼梯下传来手下的惊恐声音。
疤脸马上走到楼梯口,吼道:“谁,是谁敢来搞老子!”
“啊——”
“别杀我,啊啊...”
回应他的,只有楼下传来的惨叫声。
“给老子顶住,顶住!”
冲楼下喊了两声,疤脸立即后退去拿枪,并招呼里面的人组织防御。
他本来竖起的旗杆,现在也已经被吓萎了,早把之前的心思忘得一干二净。
“快快,动起来,别特么傻站了,给老子上!”
疤脸不断招呼自己的手下往下冲,自己则带着几个拿着枪的心腹守在三楼门口。
可怜这些马仔,手中只有冷兵器,怎么能挡住刘煜手下这群枪手?
下去一个死一个,下去一群死一群!
“看到拿武器的就杀,别放过一个可疑目标。”方阿平领着人迅速扫荡二楼的各个房间。
“跟老子上!”
于洋更加彪悍,带着一队人就往三楼奔。
众人手中的枪械齐齐开火,把拿冷兵器的马仔们打的哭爹喊娘。
哒哒哒哒...
刚冲上三楼,楼道口内便有长短枪支齐射,当场打死于洋身边一个弟兄。
“你姥姥的,还敢还手?”
进攻受阻,于洋破口大骂。
“哈哈,进来啊!杂种们!不管你们是谁,老子都要弄死你们!”
楼道内的疤脸躲在一张桌子后面,不断用手枪射击,同时嚣张大叫,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
“好,能装逼是吧?老子请你吃大菠萝,给你们脑袋开天窗!”
于洋从手下那里接过一枚手雷,咬牙切齿地拔掉保险栓。
嗖~
他手疾眼快,把手雷扔进了楼道。
圆溜溜的手雷在墙壁上弹了一下,然后径直滚向疤脸他们。
疤脸一瞧,顿时亡魂皆冒!
他拼命往后一扑。
轰隆——
...
“老子就知道,疤脸这货靠不住,这么嚣张迟早要凉!劝他多少次他不听,现在害的老子还要跑路,屌你老母死扑街!”
老六一边拎着行李箱快步疾走,一边用手按按自己头上的帽子,嘴里唾骂着,不时回头张望,生怕有追兵追上来。
“不行,我不能扑街,我还得想办法混起来...对,今天这件事一定是姓刘的那吊毛干的,其他区大佬们肯定会有兴趣了解。”
很快,他便下了楼梯,抵达了一楼后门处。
开门,走出去。
迎接未来的挑战!
结果...
刚出去,老六就举着双手缓缓退了回来,额头上还顶着一把手枪。
老六的脸上努力堆起笑容道:“大佬,大佬,有话好商量,不要动刀动枪的嘛。”
“彪哥,我就说吧,在这蹲着,一定能捞到大鱼。”张伟上下打量着老六,对陈大彪道。
他们已经知道了皇家大酒店的内部地形,也知道了疤脸一伙的人手安置。
因此,在前面还没进攻前,就已经把后门包围了,作战计划堪称完美。
“哼,他算什么大鱼?臭泥鳅一条还差不多。”
陈大彪撇撇嘴,随后对老六喝道:“王八蛋,还认识你彪爷爷我不?”
“彪爷,小的哪敢忘记您呀?”
老六嘴上这样说,心中却暗暗叫苦。
早在末日爆发前,疤脸这个心狠手黑的就总找陈大彪这种老板的麻烦,他没少帮疤脸出谋划策,深受陈大彪那伙儿人的嫉恨。
“哼哼,你没忘就好,来啊,给老子捆起来!到时候喂丧尸!”
“别别别,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哎呦...兄弟你轻点...”
...
刘煜穿着黑西服白衬衫,系着白色蝴蝶结、头戴白色礼帽、肩上披着大衣,嘴里叼着雪茄。
他被一群手下簇拥着,不紧不慢地走上楼梯。
前头有人引路,左右有卫兵举枪致敬,第一次派头这么大!
来到三楼后,走进一个房间。
房间里有张椅子,上面瘫坐着,已经被揍的鼻青脸肿的疤脸。
“你那把破枪呢?看之前给你狂的,狂啊,再给老子狂一个啊?”
于洋像玩球一样扒拉着疤脸的光头,还不停嘲讽。
“哼。”
见刘煜到了后,他才松开手,站到一旁去。
“就你是疤脸啊?”
刘煜打量着这货,发现这货脸上没疤。
不由地就想到了另一个典故:张麻子,脸上似乎也没有麻子。
疤脸现在已经被打懵了,还没清醒过来。
刘煜伸出手臂,手指动了动。
立即便有手下,把一把霰弹枪放到了他手上。
然后他拿着霰弹枪走到疤脸身边,用枪拍了拍他的脸蛋,对他道:“嗨,醒醒。”
疤脸缓缓抬起头,望着他,有些清醒了。
刘煜直勾勾盯着他道:“我是刘煜,听说你一直在找我?还派人混入我的队伍当卧底。”
疤脸半个字不敢说,咽了口吐沫。
别看他平时嚣张跋扈,但面对死亡,他其实很没有勇气。
“这样,我给你一个机会,拿着。”
刘煜示意他拿着枪。
疤脸不知道刘煜打着什么主意,也不敢去拿。
“拿着。”
见此,刘煜只好手把手教他怎么拿枪,怎么把手指放在扳机上。
然后,刘煜把枪口顶在自己的额头上,张开双臂,又对疤脸道:“开枪。”
疤脸的脸皮抽搐,看看刘煜那毫无畏色的眼神,又看看周边那些黑洞洞的枪口。
他被吓到了,根本不敢扣动扳机。
刘煜一把夺过霰弹枪,按着这颗光头玩弄道:“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
“哈哈哈哈...”
在场的手下们哈哈大笑,尽情嘲讽这个失败者。
等笑声渐消后,刘煜再次把霰弹枪递给他,道:“拿着。”
这回疤脸脸上闪过狞意,接过了枪。
“来,冲我开枪,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刘煜退后两步,摊开双手。
疤脸的手指在颤抖,他知道,自己一旦开枪,能不能打死眼前这个人不知道,但他一定会被乱枪射杀。
“快,我数三个数,你不开枪,我的手下就会开枪打死你,快。”
“一...”
疤脸愤怒地睁大眼。
“二...”
疤脸的内心在颤抖。
“三!”
疤脸的内心防线彻底崩溃。
“啊啊啊啊...”
他大叫着,扣动了扳机,准备迎接死亡。
咔——
结果是,枪里没有子弹。
“哎,你们瞧,他还当真了他?啊?哈哈。”
刘煜忍不住笑道。
“哈哈哈...”
房间内再次哄堂大笑。
疤脸手臂一垂,霰弹枪落地,两眼无神。
人格、尊严、灵魂,他的一切,现在都被彻底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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