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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

古长风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末世】+【杀伐果断不圣母】+【主角枭雄性格】+【建立势力】万界融合,导致末世降临!刘煜穿越而来,获得最强金手指,能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获得好东西。从此他割据一方、乱世称雄,恢复生产、征伐不臣,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皇帝者,兵强马壮者也!屯物资是吧,老子有枪有炮,物资拿来吧你!尸潮是吧,能扛我重炮旅几个基数的炮弹?吸血鬼是吧,坦克师、装甲师,钢铁洪流了解一下!恐龙人是吧,请问你有几个师?异界人是吧,导弹部队、轰炸机编队、超凡武者部队,给我集体出动,消灭他们!某加点肌肉男:“我的成功全靠我自己努力,...属性栏?你去哪里了!我是吹牛的,你不要离开我啊!”某抽奖男:“这绝对不可能!系统的十连抽怎么都是谢谢惠顾?”某苦大仇深男:“这到底是...

主角:刘煜   更新:2023-01-22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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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刘煜的其他类型小说《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由网络作家“古长风”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末世】+【杀伐果断不圣母】+【主角枭雄性格】+【建立势力】万界融合,导致末世降临!刘煜穿越而来,获得最强金手指,能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获得好东西。从此他割据一方、乱世称雄,恢复生产、征伐不臣,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皇帝者,兵强马壮者也!屯物资是吧,老子有枪有炮,物资拿来吧你!尸潮是吧,能扛我重炮旅几个基数的炮弹?吸血鬼是吧,坦克师、装甲师,钢铁洪流了解一下!恐龙人是吧,请问你有几个师?异界人是吧,导弹部队、轰炸机编队、超凡武者部队,给我集体出动,消灭他们!某加点肌肉男:“我的成功全靠我自己努力,...属性栏?你去哪里了!我是吹牛的,你不要离开我啊!”某抽奖男:“这绝对不可能!系统的十连抽怎么都是谢谢惠顾?”某苦大仇深男:“这到底是...

《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精彩片段

(本文背景为平行架空世界,包括世界格局、人口数量、国家文化、历史发展等一切都与现实无关联。)

大夏·滨海市

“嗬~嗬~”

腐坏的烂肉、全白的眼珠,这些“人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丧尸实在太多了...”

刘煜小心地把窗帘拉上,露出一脸惆怅之色。

没错,外面那些都是丧尸!

作为逝者,它们是不合格的,因为他们没有安息。

作为生者,他们同样不合格,因为他们没有灵魂。

它们,只剩下对血肉的无尽渴望和贪婪!

“为啥别人穿越,不是回到过去,凭着前世记忆崛起而成为富一代,就是穿越到和平时期的古代,搞搞发明创造走上人生巅峰。而我,却穿越到了这个丧尸遍地的末世?”

刘煜十分郁闷。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了,根据从广播中得到的信息他了解到:

半个月前,另一方世界与本世界融合,让融合后的全新世界,比原来扩大了不止一倍。

不幸的是,另一方世界中,生化危机爆发已有十年!

因此,丧尸病毒迅速席卷了全新的疆域,而他所在的大夏帝国也没有幸免。

“穿越大神,这就是你对我当躺平咸鱼的惩罚吗?”

躺平无罪,咸鱼有理!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现在这个世道可不行。

因为他的食物和水已经耗尽。

“我得快些行动起来。”

刘煜摸着下巴,眼神逐渐变得坚定。

他穿越前刚退役不久,身手还说得过去,不然现在已经加入行尸走肉的行列了。

与丧尸交手时,他发现一个成年男子想要对付一头丧尸,其实没什么问题,只需小心不要被丧尸咬伤或抓伤就好。

不然病毒感染,神仙难救!

“唉,我现在的优势,可能就是帅了。”

看着放在桌上的镜子。

镜中的自己:锋眉、锐目、薄唇、鼻梁挺拔,眼窝微陷,眸光内敛。

这让刘煜略感欣慰,抚平自己那颗因命运多舛而伤透的心。

他背上背包,用布把自己面部等露在外面的肌肤包裹好,拿起现在唯一的武器——消防斧,准备离开房间,迎接挑战。

然而在他打开门的那一刻,他忽见天上有光芒一闪,直奔自己而来。

这让他脸色一变,立即关门。

咚!

门被撞破一个窟窿,神秘光芒直入他的眉心。

“卧槽...”

刘煜下意识捂着额头。

下一秒,他的目光瞬间直了。

然后连忙闭上眼。

但见黑暗中,有一块通体碧玉色的如意漂浮着,散发着幽幽青光。

同一时间,还有些许信息传至他的脑海:

【窃宝如意】!

自浮沉起灭中诞生,吸无量玄机而成长,纳无穷奥妙来壮大,有窃取诸天之力,夺万界气数之功。

简而言之,这【窃宝如意】的能力,就是不需付出任何代价,便可从诸天亿万界窃取宝物!

每隔十日,随机窃取一次。

“这是...金手指?!”

刘煜喃喃自语,稍显呆滞。

“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我没有呢。”

刘煜激动的难以言表。

所谓“金手指轮流发,这次到我家”。

自己看起来这么可怜、无助、弱小,怎能没有金手指爸爸的眷顾呢?

虽然不是系统,但人家金手指来是情分,不来是本分,有总比没有强。

而且相比系统,这【窃宝如意】似乎也不差的样子!

至于说阴谋论嘛...

呵呵,人若没有价值,那才是最悲哀的。

与其恶意揣测,不如愉快接受。

至少能证明,自己是有价值的,而且多想也改变不了什么。

接着,刘煜搓搓手,闭上眼嘴里念道:“如意如意,按我心意,快快显灵,快快显灵!”

事实上不需要这口诀,但仪式感嘛,还是要有的。

心念一起,黑暗中的如意顿时大放光明!

刘煜只觉自己的视线跟随如意钻进了一片旋涡,看到了璀璨星河般的光景,瑰丽绚烂般的色彩。

这一幕,足叫人震撼心神!

紧接着,如意带着他的意识找准一个较为硕大的光团,一头扎了进去...

————————————

一间实验室里,躺在床上的瘦小伙表现得惴惴不安。

“放轻松,你不会有事的。”

身旁的白大褂出言安慰,并把一支针剂注射入他的静脉。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瘦小伙很快就发生了变化。

肌肉鼓起,个头长高...短短一分钟,就从瘦麻杆变成了健美先生!

“我,我成功了?”

瘦小伙不敢置信地打量着自己。

“是的,你成功了,伙计,你已经变成了超级战士!”

“战争就要结束了,万岁!”

“我已经看到胜利的曙光了。”

在场的人们顿时欢呼雀跃。

可就在这时,一个白大褂突然暴起发难,冲向了实验台。

他把另一支针剂抓在手里,然后掏出手枪对着一众昔日同僚就是顿乱射。

场中瞬间大乱,尖叫连连!

“蠢货们,这份礼物我收下了。”

打死数个白大褂后,这人夺门而逃。

“不,别让这个坏家伙得逞!”

“快去阻止他!”

有人高呼,但为时已晚,人已经溜了。

逃出门外的家伙如释重负,只觉真不枉费自己卧底这么些年,最后终于收获了至关重要的成果。

而恰在此时,他头顶的天空,有一柄玉如意的虚影一闪而逝。

随之而去的,还有他手中的针剂!

他当即停下脚步,迅速左右张望,看着空空如也的掌心,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不!!!”

...

————————————

意识重归现实,刘煜呆呆地望着自己手中的针剂。

他有点懵。

方才的经历,真如梦幻般。

但东西是真的!

针剂不大,里面是湛蓝色的液体。

“卧槽!”

回过神来的刘煜激动万分。

他可是亲眼见到,那瘦麻杆一样的哥们,是怎样拥有完美身材的。

“这真是太棒了!”

惊喜的他闭上眼,召唤如意,发现如意已经不似之前般青光萦绕,而是变得黯淡无光。

‘十天之后才能再次发功吗?’

刘煜点点头,睁开眼睛,把目光放在针剂上。

他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现在就使用。

实在是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并且,看方才那哥们注射的过程,也没出现意外。

没有犹豫,他拿起针剂,小心地刺入自己手臂中的静脉。

注射完毕,他马上就感受到了异样。

体内如火烧一样躁动,仿佛有种东西正在蔓延,遍及全身。

紧随而至的,是他身上的变化:

皮肤变得比原来白皙细腻、个头缓缓拔高,肌肉开始膨胀、鼓起,把衣服撑的紧绷,彰显出完美的肌肉轮廓和线条。

“我现在能一个打十个,哦不,一百个也不多!”

攥了攥拳头,刘煜十分兴奋。

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有劲儿,这种充沛的力量积满全身的体会,简直棒极了!

“嗬~”

就在这时,门上的窟窿中出现了一张可怖脸孔。

同时还伴随着“嘎吱嘎吱”的抓门声响。

“来的真快呀。”

刘煜的瞳孔微微一缩,心说这一定是方才的动静把丧尸给引来了。

“不过正好,试试我现在的力量!”

......

(本书内容方面是爽文,不是黑暗文!

主角是枭雄本色、蛟龙性子,是要在末世大乱局中建立政权和武装,走争霸路线的军阀!

但主角绝对不是那种泯灭人性,没有理智和思考,没有任何理由就滥杀无辜,只知道杀杀杀毁灭一切的疯子精神病。

杀伐果断不圣母,与滥杀无辜是两回事!

因此,喜欢看黑暗文,想代入主角视角以发泄自己内心对社会不满与怨恨的人,你们就别看了。

特提前说明,不喜勿入!)


砰!

把门打开,刘煜迅速踢出一脚,让最前头那只丧尸连带着后面的三头,全部飞出去了好远。

“才三成力,就...”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注射针剂后所获得的力量,似乎有些超乎想象了。

不待他多想,又有几头丧尸向他扑过来。

“去死吧你们!”

手中的消防斧挥动。

斧光一闪,一颗丧尸脑袋便高高飞起!

唰唰唰~

几斧子下去,另外几只丧尸也被砍了头。

丧尸的弱点不在身体,而在大脑。

他们的身体和四肢无论受到怎样的伤害都死不了,唯独大脑一旦被破坏就会死亡。

“哈哈,爽!”

刘煜十分振奋。

之前他想砍掉一头丧尸的脑袋,需要拼尽全力才行。

而现在,轻轻一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到!

“再试试这个。”

他放下斧头,把手抓向身旁的一辆汽车。

轻松地就给举起来了!

“走起!”

然后手臂稳稳举着汽车,用力砸向一众丧尸。

咚~

一群丧尸被砸倒,有的直接成了肉泥。

穿越前刘煜在新闻里看过,说一个老太太为了救孙子,情急之下竟把一辆车给抬起来了,专家美其名曰说什么是肾上腺激素分泌爆发了潜能。

没想到,现在他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这一点!

并且,这一次用力之后,竟还感觉不到丝毫的疲惫,体力极为充沛。

“嗬~嗬~”

更多的丧尸闻风而来,向这边聚拢。

刘煜捡起斧子,继续展开屠戮。

在肆意的杀戮中,他算是把自己的实力摸清了。

那一支针剂,让他的力量、速度、耐力、体力、反应能力...等等,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强化。

堪称全方位倍增,让他成为了六边形的超级战士!

虽然倒下了十几只,但更多的丧尸悍不畏死,它们前赴后继地杀向这个胆敢站在大街上挑衅它们威严的人类。

而刘煜怡然不惧,凭借狂暴如雷霆般的力量,迅猛似疾风般的速度,让脚下多了更多尸体。

连他的斧头都劈钝了!

“我现在真的很强啊。”

望着这一片空旷的区域,刘煜十分满意。

实践证明,他已经是“小超人”了。

随后他把目光投向一家超市的大门。

之前他就注意这里很久了,但因为丧尸很多,他不敢冒险。

而现在,他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一脚踹开大门,十几头丧尸听到动静,缓缓面向入侵者。

而刘煜却不惊反喜。

因为这超市里的东西几乎都没动!

不去在意那些污血的话,琳琅满目的商品很令人着迷。

刘煜走到架子前,打开一瓶可乐就喝。

咕噜~

“啧,爽。”

扔掉可乐瓶,他反手一斧子就把身后的丧尸给撂倒。

“这些现在都是我的了。”

一斧子一个,超市中的丧尸很快都被干掉。

然后他开始祭自己的五脏庙,吃的那叫一个痛快和舒服。

“嗝~”

吃饱了,刘煜便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开始思考起来。

没有金手指时,他只想着收集些物资,然后逃出这个满是丧尸的城市,去寻找人类的聚集地。

而现在有了金手指,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我现在已经有了强大的力量,只要不身陷丧尸海,一般规模的丧尸群都无法对我产生威胁。’

他的目光在众多商品上扫视。

‘别人拼死拼活才能得到的物资,对我来说唾手可得。’

他又看向窗外,眼眸微眯。

‘丧尸病毒才爆发半个月,这座城市中应该还有许多幸存者,或许我可以把他们救出来,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我当老大的那种!’

目光旋即变得坚定。

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有三个原因在:

第一、人是社会性动物,他不想如《我是传奇》中的主角一样,独自一人生活在末日世界,那实在太寂寞了。

第二、延续人类文明,他责无旁贷。

第三、金手指赋予的强大力量,以及无限未来,让他本来小的可怜的野心,在这短短时间内空前膨胀!

他打开一瓶啤酒,一边喝着,一边继续畅想。

丧尸世界与本世界融合,让末世降临。

末世,也叫乱世。

而乱世,是无数人的噩梦!

古人云:“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的就是如此。

但也是许多不得志者的机会!

秩序崩塌、道德沦丧,往日里一切被压制的都将抬头。

草莽龙蛇奋起,英雄枭雄亮相。

各类角色竞相登上舞台,看谁独领风骚、引领弄潮!

或许这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想法,是要受到唾弃的,但刘煜却隐隐有种兴奋感。

时局崩坏,人类文明即将倾覆,如果需要有人站出来挽天倾的话,那他绝不甘趋于平凡、随波逐流,或只求自保、安分守己。

不然金手指找他岂不是白瞎了?

他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我既要做削平乱世的英雄,也要做独占鳌头的枭雄!”

握紧拳头,刘煜双眼中似乎燃烧着两团火焰。

一种名为“野心”的火焰!

想的很好,但要付诸于行动。

“首先,我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作为营地。”

刘煜开始筹划。

“其次是收集物资,越多越好。最后量力而行地救人,而且只救听我话的那种人。”

他很快就在超市中找到了一张地图,选择良久,手指指在一处位置。

清湖别墅区!

那里位处于城市边缘,只要在那里建立了聚集地,既方便进入城市搜刮物资,又方便迅速撤离,堪称攻守兼备。

正好,这处地方就离他不远。

说干就干,他把背包装满食物和水,出门而去。

附近有一家五金店,他直接钻进去,轻松干掉已经变成丧尸的老板。

手上的消防斧不锋利了,正好换两把。

出门时,一只游荡的丧尸靠过来。

噗嗤~

刘煜面无表情地给解决掉。

随后他按照地图上的路线,快速前进。

...

尽管是大白天的,但这座城市也还是跟死了一样,没了往日的喧嚣,完全成了一座死寂之城。

能活过这半个月的人,都学会了末日之下的生存法则。

丧尸的嗅觉如何没人清楚,但它们失去了视觉,听觉却十分敏锐。

因此,即便还有很多幸存者,他们也只能龟缩起来苟延残喘,而不敢发出任何能招来丧尸的声音。

刘煜现在是个意外。

他大摇大摆地前进,毫无顾忌地奔跑,引得不少丧尸开始追逐起“食物”。

这样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幸存者们的注意,有人悄悄伸出了脖子,有人小心地拉开了窗帘。

他们都在心中暗骂刘煜的愚蠢,以为这是一个不知死活的笨蛋!

但很快,他们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有人甚至开始揉眼睛,怀疑起了人生。


身后是一群丧尸,前面也冒出来不少。

刘煜脚步猛一踏地,纵身跃起三米多高,落地一脚直接把一头丧尸给狠狠踹飞了出去,连带把后面的丧尸也给击倒一大片。

然后他以超快的速度在丧尸群中穿梭,手起斧落,飘起一颗颗丧尸脑袋!

不到一分钟,这十几头丧尸就全部安详地躺在地上。

回头一瞧,发现后面的丧尸追来了,刘煜直接开足马力,如一道旋风般消失在街头。

“卧槽,那是个人?”

“好猛!绝世猛男啊!”

“我日,那一跳,那一脚,那是正常人能够做到的吗?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嘶~好痛,我也没眼花呀。”

...

且不提幸存者们的震惊。

刘煜持续奔跑,一路吸引了不少丧尸。

但往往丧尸们还没等汇聚起来,他就没了影子。

有零散的丧尸拦路,也会被他轻松解决掉。

因此,当他抵达目的时,身后并没有聚拢尸潮。

刘煜翻过别墅区的院墙,发现这里也有不少丧尸,不过相比外面却少很多。

想想也是,能居住在这种地方的人非富即贵,人口本来就比一般小区少。

他拎着斧子,把自己所能看到的丧尸全部干掉。

在这个过程中,他意外发现,在丧尸的脑子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存在。

拇指般大小的晶体,有棱有角,如一个菱形,且向外散发着乳白色的微弱光泽!

“丧尸晶核?”

刘煜没少看网络小说,很多末日丧尸文中就有这种东西存在。

“按照小说中的经验,这玩意儿能吃下去获得的力量,或者让什么异能者吸收啥的。”

手指捏着一枚晶核,刘煜仔细端详。

他当然不会傻到自己现在吃一下枚看看效果如何。

但这不妨碍他把丧尸晶核先收集起来。

他相信,这玩意儿一定很有用处,到时候找个人或动物当小白鼠试一试就知道了。

别墅区占地面积很大,光是清理能看到的丧尸,刘煜就耗费了十几分钟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没发现幸存者,这让他感到很疑惑。

照理来说,如果有幸存者的话,应该会听到他弄出的动静,然后进行呼救才对。

“难道说,都死光了不成?”

摇摇头,他不去多想,开始把丧尸的尸体都扔到墙外。

干活时,他回头一瞥,猛然发现某栋别墅的二楼窗户后,有人在偷瞄自己。

隔得有点远看不清长相,但那人立即拉上了窗帘。

刘煜没有任何犹豫,飞速前往。

...

别墅中

沈茜曦把自己用被子裹起来,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她还念念有词,希望自己没被发现。

“里面的人,开门。”

但现实让她失望了,当听见刘煜的声音后,她的身体颤抖地更加厉害。

“别装了,我都看见你了,赶紧开门!”

刘煜再次说话,同时把门拍的直响。

“你少骗人,我...”

沈茜茜刚开口,就猛然用小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一双美眸瞪大。

门外的刘煜忍俊不止,同时眼前一亮。

嘿,里面这位,不仅人蠢!

听声音还是个妹子诶,标准的萝莉音呢。

于是他笑着对里面道:“赶紧开门吧,你现在说里面没人我都不会信了。”

沈茜茜俏脸一红,紧了紧身上的被子,没有回话。

“不开门是吧?你再不开门,我可就要闯进去喽,到时候咱们之间的关系就会转变,从客人与主人,变成猎人与猎物。”

刘煜吓唬道。

沈茜曦心头一颤,但她强装镇定道:“我不信!”

她这房间的门虽然不是防盗的,但也是实木的,她不信刘煜能轻易闯进来。

再者,她也看过丧尸电影,知道末世中的人心险恶。

万一这人是心生歹念,她这样一个娇弱的小女子岂不是很惨?

因此,她选择不开!

“啧啧,你应该有瞧见我在外面是怎么对付那些丧尸的吧?我的战斗力,无论是哪方面,你都不用怀疑,所以你觉得这个门能挡住我?”

刘煜调侃道。

沈茜曦一听,果然坐不住了,她拖着被子来到门不远处,颤声道:“你,你到底要干什么?”

“认识一下新邻居怎么样?

快开门,不然等我用斧子劈开,然后怪叫一声‘抓到你了’!

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刘煜在外面偷笑。

事实上,别说这破门是用木头做的,就是用钢铁做的,也扛不住他现在的拳头。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伤害你。”

听了刘煜保证,沈茜曦反而更加没有安全感。

但她也明白,现在是由不得她自己,即便她选择不开门,那也只是徒劳的拖延时间。

于是,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她对外面道:“你,你要发誓,发誓你进来后不伤害我。”

“好,我发誓,如果我进去后伤害你,那我就被一百只丧尸给包围,怎么样?”

刘煜耸耸肩道。

沈茜曦一听,立即加码:“一千只!”

“好,那就一千只。”

刘煜估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战斗力,一千只的话,他手头有武器也能杀出重围。

门缓缓地开了,沈茜曦退的老远。

当她看清楚刘煜的脸时,本能地眼前一亮,旋即又恢复了警惕。

毕竟,长得超帅的衣冠禽兽也不少!

刘煜眉头一挑。

沈茜曦有着一张精致且显稚嫩的小脸,皮肤如牛奶般白皙,一头长发飘飘,只看颜值的话算是个伪萝莉。

但她的身材却极度与她的年龄不符!

前凸后翘、美腿修长,尤其是前面,简直如同动漫中的规模一样,堪称峰峦如聚、波涛汹涌。

“你,你可是发了誓的。”

沈茜曦被这目光上下一打量,哆哆嗦嗦道。

“哦,有吗?”

刘煜一屁股坐到粉红色的大床上,玩味儿般笑道。

见对方一幅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他连忙说:“哈哈,逗你玩儿呢!放心吧,我答应过的事,从来不会食言。”

听他这样说,沈茜曦才松了口气。

而她似乎也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是生是死都在刘煜的掌控当中,因此她觉得自己若不主动开口,则会让空气中的气氛变得更尴尬。

于是,她壮着胆子问道:“我叫沈茜曦,今年十七岁,你叫什么?”

“刘煜。”

刘煜回答后,心底自动冒出来:‘不刑啊。’

随后他也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你家人呢?”

沈茜曦弱弱地回答:“我爸爸妈妈在灾难爆发的前一天,出差去外地了。”

说到这里时,她眼圈渐红,声音更小了:“现在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手机也打不通。”

“我很抱歉。”

刘煜暗暗摇头。

这年头,生死离别太常见了,能活下来的都算福大命大造化大。

“没关系。”

沈茜曦说了嘴,然后又问:“你刚才说,你是来跟我做邻居的?”

“我要在这里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选中了这片别墅区。”刘煜如实相告。

“你们是官方的吗?有多少人?”

一听要建幸存者聚集地,沈茜曦瞬间来了兴致。

如果是官方的人,那她会更有安全感。

而且,也能通过官方,来查询她父母的情况。

“不,就两个人。”

刘煜摇摇头。

沈茜曦闻言有些失望。

“我一个,你一个,你是我现在唯一的手下。”

!!!

沈茜曦瞬间瞪大美眸,一脸地不敢置信。

我成你手下了?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刘煜道:“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现在外面全是丧尸,你在这里没有物资,还能生存半个月吗?或者说,你敢出去找物资?”

此言一出,沈茜曦马上把想要说的全都咽回肚子里。

她整个人更如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蔫了!

不错,她能存活到现在,全靠家里原有的食物撑着。

三天前吃的就没了,她一直靠喝水充饥。

而她也有想过出去找吃的,但丧尸实在是太可怕了。

咕噜~

不巧的是,她的肚子又在此时开始抗议。

沈茜曦的小脸瞬间涨红如熟透的苹果,更把头埋进了阻隔自己低头看到脚尖的地方里去。

“你等着。”

刘煜撂下话后,转身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沈茜曦心头思索:‘好像是个好人诶。’

不一会儿,刘煜就把自己的背包给拿上来了。

背包拉锁一打开,他把里面的食物全部倒在了床上。

沈茜曦瞬间瞪直了眼,喉咙不自主地涌动,一丝口水都渗到了嘴角。

“吃吧,这是加入我麾下的福利,只要有价值,我保证让每个人都吃上饭。”

刘煜笑着道。

看看刘煜,又看看这些食物,沈茜曦在心底疯狂告诉自己要矜持,不能丢人。

但不这样想还好,一想她的肚子更加受不了,不住地抗议。

“还等什么,怕我害你?”

刘煜呵呵一笑,站起身来。

害她?

沈茜曦当然不会这么想。

她知道,如果这位小哥哥想害自己,那刚才就动手了,何必要等到现在?还把珍贵的食物拿出来给自己吃?

见刘煜转身面向了窗户,她立即开动。

一下就跳到了床上去,标准的萝莉蹲坐下,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已经完全顾不上自己的仪态。

她实在饿坏了。

这些超市里的普通食物,放在原来,她这种大小姐是看都不会看的。

但现在,对她来说,宛若山珍海味!

只有拥有过,才会明白失去时的感觉。

饥饿好久的人能吃到东西,实在是一种幸福。

刘煜来到窗前,点了根大夏牌香烟,俗称“夏子”。

香烟袅袅升起,他透过窗户看到了外面的优美风景。

这种地方,他穿越前就十分向往,但从未想到过自己能有住上的一天。

或许,这就是世事无常吧。

回头瞧一眼沈茜曦,发现她吃的狼吞虎咽,甚至在眼角流出了幸福的眼泪。

刘煜不禁笑道:“慢点吃,别噎着,没人跟你抢。”

“嗯嗯...刘煜...你...真是个好人...”

沈茜曦一边吃,一边感谢道。

“我,好人?你敢给我发好人卡?”

刘煜指了指自己,被逗乐了,然后道:“相信我,你会见到我坏人那一面的,绝对非常可怕。”

没多久,沈茜曦躺在床上,一脸满足地拍着自己的小腹,美眸微闭、唇角上扬,显然身心都很愉悦。

刘煜见她吃饱了,就开始问:“告诉我,这里就只有你一个幸存者吗?其他人呢?”

“诶...”

沈茜曦叹了口气,道:“之前政府通知大家集结撤离,我们这里的叔叔阿姨们也组织起来了,准备离开。结果那天早上我睡过了时间,醒来时发现他们已经走了。”

原来如此!

刘煜恍然大悟。

怪不得不见这里有其他幸存者冒出来,看来在灾难发生后,这座城市的管理者们并没有放弃自救的行为。

不过...

他看向沈茜曦,不禁摇头。

这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撤离这么大的事,你居然能睡过头?

他不禁为沈茜曦的蠢萌而感到无语。

沈茜曦也察觉到刘煜眼神中的意思,马上红了脸,赶紧改变话题道:“刘煜,你是哪里人?原来是干什么的?”

她对这个闯进自己家的青年感到很好奇。

刘煜回答:“我是超人。”

沈茜曦小脸一瘪,撇嘴道:“哼,不想说就不说嘛,骗谁啊。”

“你会相信的。”

说罢,刘煜拎起背包就走。

“哎,你干嘛去?”

沈茜曦下意识问道。

“收集物资,招募手下,你要跟着去吗?”

刘煜停下脚步道。

一听他要出去,沈茜曦本能地摇摇头:“不不,我不出去。”

“那就给我把家看好,有情况就躲起来,不要轻易再给任何人开门。因为能遇到我,是你的幸运,但这种幸运你一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一次。”

说完,刘煜继续走。

沈茜曦一愣,旋即鬼使神差地嘱咐一句:“那,那你自己小心点。”

她说完这话后,就立即把头埋下,一抹红晕从脸部蔓延到了洁白的耳垂。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个刚见面的青年说出这种话。

对此,刘煜嘴角一扬,回道:“会的。”

一边走,他一边心想:

‘果然,温柔和高冷,不管是哪一个,都会招女孩子喜欢。最好两者兼备,既有温暖的一面,又把高冷人设立起来。

不过呢,这一切的前提还有两个,就是有钱+有颜!末世我能轻松找到食物,这就是钱。那一针剂下去我不仅变强还变得更帅了,这就是颜...’

青年离开后,沈茜曦这才抬起头来。

她趴在床上,一双穿着白袜的秀美小腿在身后晃来晃去,小手拖着自己的香腮发呆,不一会儿整张小脸便红了起来,也不知想到了什么。


出了清湖别墅区,刘煜按计划开始收集物资。

但他现在只有一个人,无法做到挨个建筑的进行扫荡。

所以,他首选的目标就是附近的大型商超。

砍翻数头丧尸后,他一脚踹碎超市的大门,结果却让他失望。

这里面不说空荡荡的,但也相差无几。

架子上凡是能吃的,属于食物和水的东西,全都不见!

只剩下生活用具等等。

“估计是这别墅区里的人在撤离时,给扫荡了。”

刘煜无奈摇摇头。

随后他继续前往周边其它商超。

可情况与第一家没什么两样,都被光顾过,凡是食物都被带走了。

于是,他只好扩大搜索范围。

终于被他找到一家超市,这里面不仅有变成丧尸的工作人员,而且没被光顾过。

干掉丧尸后,刘煜在路边找了一辆厢货,随后就开始把超市里的东西往厢货里扔,首选食物和水。

“嗬~”

搬运的动静把周边的丧尸给引来,逐渐向这边汇聚。

“都给老子滚蛋!”

刘煜只好先停下手头上的活儿,开始清理丧尸。

不一会儿,附近的丧尸就被清剿的为之一空。

“大佬,大佬!”

就在他准备继续搬的时候,忽然听到有声音传来。

抬头一看,发现是在对面四楼,有人探出了脑袋伸手招呼他。

“大佬,这儿,这里!”

那人惊喜地狂摆手,压着声音呼喊。

已经饿了两天的他,实在没想到,今天能在街上看到活生生的人。

而且,这人还不是一般人!

方才刘煜一把斧头清理丧尸的一幕,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了他的脑海当中,让他惊为天人。

刘煜没多想,快步冲过去后,一个箭步起跳,瞬间跳上了三楼,稳稳抓住了防盗窗。

接着,一双有力的手臂向上攀登,两个呼吸间便来到了四楼,翻上了阳台。

“卧槽!”

对方一脸震惊,张大了嘴巴。

刘煜拍了拍自己衣服上的灰尘,发现这是一个年轻人,应该比自己小几岁的样子。

“大,大佬,你真是太猛了!”

年轻人显得十分激动,说话都带着颤声。

“你是特种兵?异能者?武林高手?有关部门的?是来救我们的吗?”

紧接着,就是一大堆问题被抛出来。

刘煜摆摆手道:“你想多了,我就一普通人。”

“我不信!”

年轻人不断摇头。

这什么啊?

这绝对是猛男!

这么牛逼的选手,只是一个普通人?

打死他都不信!

刘煜耸耸肩道:“呵呵,那你就当我是武林高手吧。”

“果然是武林高手,我就知道,这世上真有我们普通人接触不到的世界!”

年轻人兴奋的不得了,且十分健谈。

“原来曾经那个论坛里说的都是真的,什么控梦、什么请神、什么修炼术,都是真的!你们这些高人,只有在危难的时候才会出现。”

这都哪跟哪啊?

他这么说,搞得刘煜都有点信了。

“大佬,我,我叫张伟,你叫我小伟就行了,今天能见到大佬你这种猛...额高手,我实在太激动了,算是开了眼界了!”

“我叫刘煜。”

“煜哥请坐,快请坐。”

张伟把自己仅剩的一瓶矿泉水拿出来,招待刘煜。

刘煜一摆手:“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渴。”

张伟脸色一滞,但他马上想清楚,刘煜这么猛一个人,搞什么物资搞不到?

而且,方才还见人家清理完丧尸后搬超市里的货呢,水和食物都不缺。

由此,他只好讪讪一笑。

然后换上一副哀求之色,道:“煜哥,你是要开车离开滨海吗?那能不能带上我一个?我保证不给你添麻烦,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你往南我绝对不往北去。”

说完后,他忐忑地看着刘煜,生怕被拒绝。

刘煜正想收手下,没有理由拒绝,但主动权在他,便开始盘问张伟的个人信息。

张伟一听有戏,十分高兴,一点没有隐瞒地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代了:

张伟,男,二十岁。

十几岁时父母就出车祸走了,上面也没有爷爷奶奶这样的老人,他跟他那些亲戚之间更没什么来往。

好在他父母给他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包括两间房子,一间商铺,他自己留一间住剩下两间租出去,每个月都有不少的收入。

他平时不爱交际,最大的乐趣就是窝在家里打游戏、玩手办,陪纸片人老婆,堪称宅男一个。

一没特殊技能,二没强壮身体。

说实话,这不是一个好手下。

但刘煜现在不挑,只要听他的命令,那比什么都强。

因此刘煜把丑话说在前头:“想跟我混,我保证你渴不死、饿不死,但必须听我的命令,一旦有违抗命令的行为,我绝不饶恕,明白吗?”

“明白明白,从现在开始,煜哥您就是我老大!”

张伟现在只想傍上这条大腿,哪会讨价还价?

见他答应了,刘煜点点头道:“那好,先跟我下楼,帮我搬东西。”

“是!”

张伟冲进卧室背上了一个背包,可见他早有离开的准备。

“食物和水都不缺,不多余吗?”

刘煜一皱眉头,提醒道。

“老大,这里可都是我的老婆,不能丢的。”

张伟嘿嘿一笑,扫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手办架子。

刘煜没多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拽着他快步冲向阳台。

“啊啊啊...”

刘煜从阳台上一跃而下,两脚重重踏地,张伟也被放了下来。

“我天呐,老大你给我点心理准备啊。”

张伟拍着自己的胸膛,心有余悸道。

“很多事,来不及准备,都是在前进中学会的,多想就会瞻前顾后,我是为你好。”

刘煜给他说完,走向了马路对面。

张伟晃晃脑袋,脚步虚浮地跟过去,先是把自己的背包放在副驾驶位置,随后自觉地跟着刘煜一起从超市里往车上搬物资。

很快,二者便把厢货车装满了。

刘煜坐上驾驶位后,扭动车钥匙点火、挂挡、拉手刹,一气呵成。

车子行驶起来,朝着别墅区的方向前进。

“老大,咱们离开滨海后去哪里?”

张伟询问着,同时心里嘀咕,这些物资够他们活好久的了。

“离开?不,我们不走,就留滨海。”

刘煜点了根烟,一边开车一边回道。

“啥?!”

张伟一听懵了。

“我在清湖别墅区建立了一个幸存者营地,以后我们就以那里为中心,向四周活动。”

听完刘煜的解释,张伟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刘煜道:“我听说,之前有撤离的队伍,你怎么没跟着一起离开?”

“额...老大,加入撤离队伍要提前报名,人数太多军警根本保护不过来,只能一批一批撤。

之前已经撤了三批了,但从那之后,车队就再也没回来过...我觉得,我们都已经被放弃了。”

提起这个,张伟就表现得很郁闷。

他算是最早报名撤离的人,结果三批撤离人员的名单,却一次都没有他。

“这样啊...”

刘煜吐着烟圈,对此没什么想说的。

能说什么?

无论到什么时候,人都是分阶级的,这一点根本无法避免。

“老大,丧,丧尸!”

就在这时,张伟忽然惊呼起来。

“区区丧尸而已,怕个鸟?”

刘煜也发现了前头的一群丧尸,但他丝毫不惧。

挂挡、踩油门,他直接加速冲过去。

砰!砰!砰!

不断有丧尸被撞倒,碾在车轮下,车前的挡风玻璃上也沾满了血渍,显得极为污秽。

张伟差点没吐出来,强忍着恶心把脑袋撇过去。

冲过丧尸的阻拦,刘煜发现后面也跟了一群,他没管,径直开向别墅区。

等到了地方后,他把别墅区大门打开,把车开进去,然后扭头冲向身后尾随的丧尸群。

望着在丧尸群大杀四方的猛男,张伟瞠目结舌,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

“别看了,下来搬货!”

冲某个在别墅中偷望的小脑袋喊了一声后,刘煜跟张伟先动起了手。

当瞧见一身白色连衣裙的沈茜曦跑下来时,张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女神啊!

身高、身材、颜值,都完全符合他纸片人老婆的标准,就仿佛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一样,就差一套cos服啦!

“煜哥哥,他是谁呀?”

沈茜曦高兴地来到刘煜身边,一见张伟的那张猪哥脸,本能有些反感,皱起秀眉问道。

哦?

关系直接进展到这么称呼了么。

刘煜一愣,但感觉很受用,便没在意,而是给她介绍道:“张伟,我新收的小弟。”

“你,你好,叫,叫我小伟就好了。”

老宅男红着脸,表现得很局促。

“哦,你好。”

沈茜曦的态度平淡,寒暄了一句。

旋即,她望着车里的东西,惊喜道:“哇,这么多物资!”

他对沈茜曦道:“茜曦,你这样,我们往下搬东西,你试着拿自己能拿动的,给放到屋里去。”

让妹子干活,刘煜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因为还不是自己女人呢,不需要舔。

而且也提前说了,尽力而为,又不是拿着鞭子抽劳工那种往死压榨。

“嗯嗯,煜哥哥你放心吧,我也有力气!”

沈茜曦没有怨言,她虽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但和那种影视剧中的无脑角色还是有区别的。

“嘿,快干活。”

刘煜见张伟一直盯着沈茜曦看,便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

“啊,哦哦。”

张伟立即反应过来,跟着刘煜一起把车上的物资往下搬。

见沈茜曦努力拎着一箱水进屋时,他对刘煜小声说:“老大,我嫂子吧?你真性福。”

说着,还露出了一脸男人都懂的猥琐笑容。

“哼,就你聪明。”

刘煜嘴角露出笑意,没有否定。

旋即他一边动手,一边对张伟道:“小伟,知道现在这是什么世道吗?”

张伟摇摇头。

“乱世!盛世十万彩礼都是少,乱世一碗米粥都是多的乱世!可不是我物化啊,而是事实如此。”

穿越前的网络上,很多不懂历史的无脑货色,吹什么魏晋风流,向往什么民国时代。

那些在刘煜看来,简直都是脑子被驴踢还进水的蠢猪!

乱世民不聊生,尸横遍野!

正如魏武帝作诗所言:“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当然,他自己就是制造这些的凶手之一,没少屠城,黑点的确没得洗。)

简而言之,乱世没有法治、没有秩序,是无比黑暗动荡的时代!

男人还好点,能拿起刀枪征战,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拼出个富贵前程,争一个封妻荫子。

但女子就惨了,拿武器上战场真的不是强项,这是生理上的差距。

就如五胡十六国时期,一些残暴的胡人打仗时,因缺少军粮而抓捕无数妇女,蹂躏之后便给烹食,称被食者为“两脚羊”。

由此可见,乱世多么可怕!

宋代庄绰《鸡肋编》卷中:“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人一·人肉》:“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

所谓的“魏晋风流”都这样,那可想而知,兵荒马乱的军阀割据时代又能好到哪去?

“老大,你的意思是...”

“你跟我混,我保准你以后平时yy的那些都会成真,就不用当手艺人了。”

刘煜的说法很有诱惑力。

张伟瞬间幻想到,以后自己被美女环绕的场景。

他不由激动道:“赴汤蹈火啊老大!”

刘煜微微一笑,他这可不是画大饼。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时代,弱者只能依附于强者生存,强者的权利将会被无限放大。

开后宫?

那只是最简单的而已。

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生杀予夺尽在我手,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如此,方为大丈夫也。

也不枉他穿越一回,更不枉金手指找到他。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末日降临、乱世开启,有人哀嚎哭泣沦为猎物,有人野心勃勃开始行动。

我们这代人若不想成为路边的白骨,丧尸口中的食物,被别人支配下的奴隶,那就唯有拔剑而起,杀出个朗朗乾坤,杀出个太平盛世!”

刘煜的话听得张伟热血沸腾。

他现在无比崇拜刘煜,感觉自己身边这位年长些的大哥,既有强大的本领,又有厉害的头脑。

就仿佛...人生导师!

看了一眼这伙计,刘煜心中嘿嘿一笑。

略费唇舌,就把一个给忽悠瘸了。

虽然没什么能力,但也算好的开始。

没多久,车上的物资就都被卸下来,张伟刚想歇歇,就被刘煜给拽上了车,继续出去搜刮物资。

他们回到原来处,还是那家超市,不搬空不罢休。

期间,又有游荡的丧尸听到动静向这里靠近。

“你继续干活,我去收拾它们。”

刘煜拎着斧子就朝着丧尸们走过去。

在张伟地不断咋舌中,刘煜像个战神一样,抡起斧子不断劈砍,没有一合之敌。

“这头丧尸...”

刘煜忽然发现,有一头丧尸与其它的有区别。

区别在于,这头丧尸戴着作战头盔,身上穿着作战背心,腰间手枪套里的那把手枪格外显眼,胸前还挂着一只手雷!


军人!

就这身装备,如果不是军人,那又是什么人?

刘煜眯起眼睛,暗暗思索。

据他穿越后那两天所了解到的,大夏帝国的主要武装力量有三支。

一支是帝国国防军,一支是帝国国民警卫军,一支是帝国皇家部队。

前两者隶属于军方,后者隶属于帝国皇室直辖。

它们虽然都是军队,但职能不同。

国防军对外,通常驻扎在距离城市较远的地区,军种最为齐全,规模最为庞大,是曾经大夏帝国威震全球、掌控东方的最大军事力量。

国民警卫军对内,在每座城市都有分支,相较于国防军的规模要小很多,通常会配合各地警方行动,是大夏疆域内反恐维稳的重要保障力量。

皇家部队负责拱卫皇室安全,只在首都和一些重要地区驻扎,规模最小,但非常神秘。

而此时,刘煜所见的这个由士兵变成的丧尸,它身上穿着就是国民警卫军的军装!

刘煜没有任何犹豫,立即上前,让这位士兵彻底安息。

然后把对方身上的装备给扒了下来。

一件作战背心,洗洗还能用。

一把军用手枪,弹匣里还剩三发子弹。

两个完整的步枪弹匣、一个手枪弹匣。

一颗手雷。

“步枪应该是丢在哪里了,这手枪不错。”

刘煜拿着手枪,尝试着瞄准一二。

“好枪,比我穿越前玩儿的要好!”

刘煜喜爱地抚摸枪身,精神振奋。

哪个男人不爱枪?

因为枪是男人胆!

穿越前,他之所以去参军,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玩枪,而他也得偿所愿愿,不光玩过枪,很多武器也摆弄过。

“怪不得这个世界的大夏帝国是世界两极之一,就这军工能力,真是可见一斑。”

把玩了一阵后,他忽然想到:

这位士兵,会不会就是护送撤离车队的成员之一?如果是的话,那么,一定还有其他遇害者。

刘煜不是不往好了想,而是因为,这些变成丧尸的士兵,他们身上有装备!

枪械,这东西远比冷兵器要好用。

“这些武器必须被我得到!”

打定主意,刘煜立即跑回去,跟着张伟一起搬货,然后回别墅区。

他们又往返了几次,把那家超市彻底给搬空。

“老大,咱们继续找超市?”

张伟一边喝着水,一边问道。

这几趟下来,把他这个宅男给累的够呛。

“跟我来就好。”

刘煜带着他再度离开别墅区,但这次没开那辆厢货,而是在外面找了一辆没损坏的轿车。

来到之前的地方,刘煜带着张伟下车,随后顺着发现士兵丧尸的地方前进,搞得张伟一头雾水,但他也不敢多问。

“果然还有!”

刘煜在丧尸群中,又发现了几头变成丧尸的士兵,附近的地上还能看到步枪。

二话没说,刘煜打开手枪保险,瞄准丧尸开火。

啪!啪!啪!

似放鞭炮一样的枪声响起,一头又一头的丧尸眉心溅出血花,然后倒下。

刘煜的枪法几乎是指哪打哪,弹无虚发!

三颗子弹打完,又换了弹匣。

“卧槽,老大,好枪法!”

刚刚刘煜从怀里掏出手枪时张伟就惊住了,现在见刘煜枪法之准,不由竖起大拇指。

“走,跟上去!”

那一堆丧尸已经团灭了,刘煜招呼一声,率先跑过去。

“哦哦。”

张伟跟过去,看到刘煜在士兵丧尸身上扒装备,这才恍然大悟。

这次收获可谓丰盛,有步枪五支,手枪三支,步枪与手枪通用弹数百发,手雷两颗。

“把袋子给我。”

“好的。”

刘煜把一支步枪背在自己身后,又拿了一把手枪插在腰间,然后给了张伟一支手枪。

“老大,我也有?”

张伟惊喜万分,抚摸着手枪爱不释手。

他虽然热衷二次元,而不是军事发烧友,但能响的东西可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啊!

刘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我要是信不过自己人,那我招什么手下?干脆当独狼去算了。”

“老大,我...我...”

张伟十分感动,不知道此刻该用什么措辞来表达自己对刘煜的忠心。

“别的话不用多说,以后好好表现就行。”

“嗯。”

张伟用力点点头。

“我感觉让你拿着斧头去砍丧尸有点够呛,用枪你应该差不多。来,我告诉你,这里是保险,这里是扳机...”

“嘿嘿,老大你别小看人,给我一把长枪,我也能当个合格的枪兵。”

张伟笑嘻嘻地说着,但耳朵却竖起来,一点不敢错过刘煜对他的现场教学。

“幸运E,所以你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马上变成光杆司令。看到那头丧尸没有,距离咱们不超过三十米,等它靠近,你就瞄准它的头给我打,只要你姿势正确,后坐力根本不大...”

一顿教学后,张伟算是从射击小白变成了新手。

随后二人回头把车开过来,把其它装备放上了车。

不得不说的一点是,枪虽然是好东西,但声音大,容易招来丧尸,在一个地方打枪久了如果不及早撤离,就会引来更多。

对此,刘煜为了避免麻烦,又开始用斧头了。

顺着有士兵丧尸出没的路线,他们一路前进,又遇到不少士兵丧尸,以及警察丧尸。

从而收获了不少武器弹药!

“老大你看那边。”

他们一路推进,张伟忽然指向了不远处。

只见那一片有数十只丧尸,把三个人给包围了。

...

三人背靠背,看起来极为狼狈。

他们不断挥舞手中的砍刀,把靠上来的丧尸砍倒,但活动空间明显越来越小。

“彪哥,怎么办?”

一个较为年轻的男子大声道。

“阿平,洋子,都是我连累了你们,看来我们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

说话的是个寸头男,体型又壮又胖,脖子上挂着金链子。

他此时心中非常后悔,若不是他贪图这些枪,不顾兄弟的劝阻硬要来冒险,此时也不会落入这步田地。

现在可好,枪没搞到,他们也马上就要沦为丧尸的盘中餐了。

“彪哥别说了,死就死嘛,跟它们拼了!”

一个青年挥着砍刀,吼道。

“啊啊啊...”

另一个青年也知此时多说无益,他怒吼一声,是给自己壮胆,又是宣泄心中的不甘。

相比两个兄弟不甘心要拉垫背的,被唤作彪哥的男人则是绝望地闭上了双眼。

就算能冲出包围,那身上也一定会受伤,而受伤的下场,不言而喻!

过了一会儿,彪哥没感受到痛苦,不由呢喃道:“这就是死的感觉么...”

他身边的两个兄弟马上就把他给摇醒了。

“彪哥,彪哥你看!我滴妈呀,这,这是什么人呐?!”

“哈哈,我们死不成了!”

彪哥很疑惑,不由睁开眼一看。

他这才发现,原本围攻他们的丧尸,现在全部掉头,去围攻另一个人去了。

那人就在他们不远前,手中挥舞着斧子,在丧尸群中左劈又砍,十分威猛!

而丧尸们,明明占据数量上的优势,就算是围成一团都能把那人给抱住,却偏偏无法做到这一点。

因为那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不仅像一道旋风似地快速移动,且往往在一头丧尸刚靠近他时,就已经被砍掉了脑袋。

而且那人的力道看起来也很非人!

一脚踢在丧尸身上,丧尸就仿若炮弹般被打出去,飞得老远。

如此魔幻一幕,令彪哥目瞪口呆。


不到几分钟,数十只丧尸全部被干掉!

当刘煜拎着斧子走向他们,三人不自觉紧张起来,猛咽口水。

这可是一尊战神呐!

他们三个毕生就没见过这么猛的男人!

陈大彪作为三人中的老大,自然该站出来说话。

他丢下砍刀,表示无害。

想了想后,向刘煜抱拳,用古人的口吻道:“这,这位英雄,我叫陈大彪,这两个是我兄弟,一个叫于洋,一个叫方阿平。”

刘煜打量着三人,没说话。

陈大彪有些尴尬,但他马上又道:“多谢英雄出手相救,敢问英雄尊姓大名?”

“我是刘煜。”

刘煜一摆手:“谢就免了。”

“救命之恩怎么能免呀?我们三个以后愿意跟在英雄身前鞍前马后,希望英雄你能收留!”

没等刘煜提出来,陈大彪自己就说了,这让他感到意外。

难道我真的是那种有王霸之气,小弟遇到纳头就拜的龙傲天?

刘煜内心思索。

但仔细想想,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就末世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如果自己没什么实力,安全得不到保障,遇到一个能保护你安全的超人,你愿不愿抱大腿?

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谁让他们没金手指呢。

如果换做是刘煜,他没有金手指的话,他也会这么做。

想明白原因后,刘煜道:“我这儿也正缺人手,你们愿意跟着我干,我欢迎。但咱们把丑话说在前头,跟着我就必须听我的命令,一旦违反,那下场我相信你们不会想知道。”

“是是是,一定听大哥的话,一定。”

陈大彪连忙点头,然后冲两个兄弟道:“洋子,阿平,以后煜哥就是咱们老大,还不快打招呼。”

“老大好。”

“老大。”

二者纷纷问好,他们对于能跟着刘煜这种人混也很高兴。

虽然不知道刘煜是干什么的,但有这么猛一个人在,他们以后陷入绝境的情况会大大降低。

刘煜点点头,夸奖道:“嗯,你们俩不错。”

他刚才可是看见了,于洋和方阿平他们俩儿敢打敢拼,砍死不下五六只丧尸,是见了血,又有胆气的。

至于彪哥的战斗力嘛...嗯,也就和辽北第一狠人媲美吧。

陈大彪邀请道:“老大,走,去我们那儿看看吧。”

刘煜道:“你们哪儿还有其他人?”

陈大彪叹了一口气,道:“现在还剩下十几个了。”

刘煜一听,问道:“那你之前是干什么的?”

“嘿嘿,我之前在滨海开了一家洗浴中心,两家烧烤店,一家KTV,洋子就是我那KTV的经理。”

陈大彪略显得意道。

“那就走吧,正好把人都转移一下,去我那儿。”

四人汇合一直在等待的张伟,然后回了洗浴中心。

途中,丧尸出没,刘煜再次展示了一下什么叫绝对实力,让刚刚投效的三人敬佩不已。

当挪开各种遮挡物,进入洗浴中心后,陈大彪赶紧对幸存者们招呼:“这位是我们的新老大,以后我跟他混,你们也跟着他混。”

竟然全是妇女和孩子!

“这...”

张伟挠挠头,看向刘煜。

刘煜也有点懵。

他还以为自己会多出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手下呢,没想到...

于洋似乎看出刘煜的不解,对刘煜道:“老大,他们都是彪哥手下员工的老婆孩子,末日爆发后大家都过来投靠,彪哥没拒绝,全部接纳。这十几天,都是我们男的负责出去找物资,现在就剩我们三个了。”

陈大彪十分不好意思,讪讪一笑,低下了头。

刘煜没有怪陈大彪给自己找这么多累赘,而是拍拍他的肩膀道:“好样的,是个爷们。”

其实,这不算人家故意设套,而是刚刚他也没问清楚幸存者都是什么人。

听闻此言,陈大彪鼻子一酸。

往前些时间,他麾下的男人里,有些人私下抱怨陈大彪搞来一帮妇孺,既没用还分了食物。

陈大彪都知道,他一直默默承受。

在末世之前他半只脚踏入江湖,但他和一些败类不一样,他心中是有道义存在的。

如今,刘煜的认可,让他心里既长舒一口气,又十分高兴。

同时,对刘煜这个人,彻底地心服口服!

望着这些妇孺,刘煜对他们道:“你们放心,到了我那儿,只要听命令,人人不偷懒,干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儿,我保证你们都有饭吃,安全问题也会得到保障。”

话里的意思是,反之,就什么都得不到保障!

妇孺们哪会有意见?

纷纷表示愿意跟随。

“好,走。”

刘煜大手一挥,带他们离开了这里。

这些妇孺,真的只是一群累赘吗?

末世当中,要想建立稳固的势力,首先需要什么?

武力!

没错,强悍的武力是第一要素,无论是面对丧尸还是面对敌人,没有武力就是空中楼阁。

其次呢?

人心!

是的,人心这东西,既有用、也没用,要看怎么说。

如果刘煜想要的,是一支跟着他在末世中肆无忌惮的匪帮集团,那人心绝对没用。

烧杀抢掠人人都恨,要什么人心?

但如果他是想建立一个恢复生产,具备良性循环,拥有强大战争潜力的割据势力,那绝对有用!

至少在创业前期是有帮助的。

...

一路有刘煜这尊战神保驾护航,敢来找事的丧尸被统统干掉,他们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别墅区。

刘煜对沈茜曦道:“你是我第一个手下,这些妇女和孩子就交给你管理,带着她们干活,比如把东西搬进去、清扫血渍和污垢、在家做饭等等。”

“煜哥哥,我,我行吗?”

沈茜曦年龄小,因而畏缩,立即摆手道。

“你不行谁行?现在就你能用,我要带着他们出去收集物资。”

刘煜摇摇头,继续道:“谁不听话你告诉我,我回来处置。”

沈茜曦想了想,觉得自己若是没什么用,今后可能会被边缘化,甚至抛弃。

因此,她向刘煜重重地一点头,眼神坚定道:“你放心吧煜哥哥,你交给我的事我一定做好。”

刘煜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表示鼓励。

吃完中午饭,刘煜带着张伟、陈大彪、于洋、方阿平这四个男人,再度出发。

“老大,之前第三批撤离的车队遭遇尸潮,到底是没撤出去。只要我们顺着那条路,就能把那些武器装备全搞到手!”

陈大彪说着这话时,眼神里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思。

刘煜看得出来,他对于当权者们先护送权贵离开十分不满。

“我也正有此意。”

刘煜点点头。

“码的,疤脸就是侥幸搞到了几把枪,才能那么嚣张的,现在我们也有了!”

方阿平拍了拍自己手中的突击步枪,愤愤道。

“疤脸是谁?”

刘煜一听,便问道。

陈大彪脸色不好看,给刘煜解释起来。

原来,绰号“疤脸”的人也曾是滨海江湖上的一个狠角色,末世爆发后迅速带着没死的小弟逃进了一座酒店。

他们的人在搜刮物资时蛮横霸道,总是抢夺其他幸存者的收获,特别是在有了枪后更加嚣张!

之前陈大彪一伙中有两个男人外出时,就是被疤脸的人用枪打死的。

“他们有多少人?”

刘煜平淡道。

于洋回忆了一下,然后说:“最开始就七八个人,在他搞到枪后,很多小团伙就投过去了,得有个几十号,现在不知道怎么样。”

“我明白了。”

刘煜面无表情,眼睛里闪烁着幽光。

听起来像个匪帮团伙?

“老大,您不会是想打他们吧。”

张伟听出了几分端倪,试探性地问道。

“有点想法。”

刘煜点点头,摸着下巴道。

“好主意,老大的团队想要壮大,就必须兼并其他团体,我看疤脸这个丧尽天良的玩意儿就很合适。”

陈大彪双手赞成。

“老大,疤脸的人杀了栓子,那是我老家一个村的老弟,你要干他,我绝对冲在前头!”

于洋更是激动起来,说话时咬牙切齿,可见他的恨意。

“在末日前疤脸就不是好人、逼良为娼、放砍头贷、卖致幻剂,坏事做尽,他能活着真是老天无眼。”

方阿平用他的语言证明了他的想法。

“好,那就干他!”

刘煜打定主意,眸中杀意大盛。


虽然定下了兼并疤脸一伙的章程,但刘煜并没有鲁莽行事。

他现在要做的,还是搜刮物资,尤其是那些枪支弹药。

厢货停在一座有很多丧尸的大型商场前,此地很可能没有被搜刮过。

果然,当刘煜把附近的丧尸搞定后,进去发现这里果然没人光顾。

“啪!啪!”

刘煜连开两枪,然后等着丧尸来。

不一会儿,里面的丧尸闻声而动,就集体朝着他们的方位袭来。

“看我表演。”

刘煜一手斧子,一手砍刀,没叫身后的弟兄动手,直接杀进了丧尸群。

一顿砍瓜切菜,犹如狂风席卷,丧尸们纷纷倒地!

陈大彪他们也没闲着,按照刘煜的吩咐,用工具把丧尸脑袋里的晶核取出来。

但他们取的速度,还不及丧尸倒地的速度!

不多时,冒出来的丧尸就全部被杀光。

“先别搞了,搜一搜,只有确定没有一只丧尸后,我们才能安心搬东西。”

刘煜招呼他们道。

四人立即过来,他们穿着厚厚的衣服,戴着头盔,拿着枪就开始搜索起来。

“谁在里面呢,滚出来!”

忽听于洋一声怒吼,刘煜他们立即过去查看。

“老大,里面有人,刚刚开了一下,看到我立即关上了。”

于洋用枪对着一扇仓库的门道。

几人面面相觑,刘煜使了一个眼神,陈大彪立即走上前对里面道:“能听见吗?能听见就开门出来,我们不是坏人。”

结果,里面没有半点声音发出来。

“再不出来,就用手雷炸开,把你们全杀了。”

看说话不好使,张阿平出言威胁。

这话非常有用,里面马上就传出了声音:“别,别炸,我们开门。”

仓库的门缓缓打开了,于洋持着枪率先冲进去,给老大开路。

刘煜最后一个进去,进去后,立即皱起了眉头。

只见这不大的仓库里,各种垃圾遍地都是,不少排泄物堆积在墙角,空气中传递着一股子难闻的气味。

几个女人光着身子,抱着腿不敢抬头,于一侧瑟瑟发抖。

两个鼻青脸肿的男人瘫在墙角,看起来十分虚弱。

另外四个男人,则是白白胖胖的,正点头哈腰地看着刘煜他们。

“几位大哥,几位大哥你们好。”

为首者是个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不断示好。

“谁是你大哥,滚特码一边去!”

这里是怎么回事,是个人都能看明白,因此于洋扬眉怒目,很不客气。

“码的。”

方阿平嘴里骂着,很想用枪毙了他们,但他还算有分寸,知道谁是老大,因而把目光看向刘煜。

“你们,说。”

刘煜对瘫在墙角的两个男人道。

“他们是畜生...”

其中一个男人抬起头,看了看刘煜,又看看那四个男人,开始说起这些天他们的悲惨遭遇:

原来他们都是这家商场的工作人员,末日爆发后,他们在王经理的带领下躲进了这间仓库。

起初一切还好,王经理安慰大家,公平分配仓库里的食物。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很焦躁,尤其是食物和水越来越少的情况下。

对此,王经理打算强行发泄发泄自己的欲望,却遭到了两个男人的反对。

另外三个男人伙同王经理一起痛扁、并控制住了两个反对者,然后施暴成功。

为了让被控制的人没有反抗能力,王经理每天只给他们吃一点东西,喝水只给喝尿,对两个男的天天殴打来找乐子,对几个女的...

就这样,四个恶魔在无法逃离这里的情况下,开始尽情欺压自己的同类,直到今天。

对了,那金丝眼镜男就是王经理。

“你,你别瞎说,不是那样的...”

那金丝眼镜男一听就慌了,连忙开口。

“是啊大哥们,他是瞎说的,别信,别信。”

“对,别信他...”

另外三个男的一脸惶恐,跟着附和。

“住嘴!”

刘煜爆喝一声,手下立即把枪口指向了四人,吓得这四个连连举手,不敢在言语。

“虽然人力资源宝贵,但你们留不得。”

刘煜二话没说,手枪抬起。

四声枪响,直接送这四个命归阴曹。

这种心性的货色,留着,必然是他刚创建的小势力的祸害,属于隐藏危机。

“好!”

“老大漂亮!”

手下人集体喝彩,没人对这种感到惋惜。

随后刘煜转身离开满是气味的仓库,招来陈大彪道:“留一个看着,剩下人继续扫荡丧尸,等下把他们和物资一起带回去。”

“是。”

陈大彪点点头,立即去安排。

望着一排排货架,刘煜努努嘴。

尽管他已经对末世中的人性有所预感,但亲眼见到时,还是有点小惊讶。

由此,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法度,人性沦丧。

而他既然身负金手指,且志在天下,那就一定要削平乱世,再造人间!

一个以他为核心的人间。

...

翌日

刘煜的团队继续出发,去搬物资。

还是那座商场,估计没个几天的时间搬不空。

除了最开始的那辆厢货之外,他们又搞了两辆货车来增加运力。

“真没想到,现在搬货就跟末日前一样轻松,一点也没有之前搜集物资时那样紧迫。”

于洋一边开车,一边感慨道。

“还不是亏了老大?有他这位猛男开路,什么搞不定。”

张伟坐在副驾驶,点头道。

“到地方了,下车。”

对讲机里传来刘煜的声音,他就在第一辆车坐镇。

“收到。”

张伟拿着对讲机回复一声。

众人纷纷把车停好,然后等刘煜把被吸引而来的丧尸全干掉后,开始下车干活。

刚干没多久,刘煜就隐约听到了枪声。

“大彪,你留在这带着他们,我去看看。”

刘煜指了指枪声的方向,对陈大彪吩咐道。

“老大你放心,我们这边不会有事的。”

陈大彪点点头。

“嗯。”

刘煜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顺着枪声的方向而去。

...

砰~砰~砰~砰~砰~

巷子里,一个军人瘫倒在地,倚着墙,间断性地扣动扳机,用手中的自动步枪进行短点射。

随着一声声枪响,涌进巷子内的丧尸不断倒下。

咔!

弹匣打空,步枪进入了空仓挂机状态。

军人面无表情,把步枪随手丢到了一旁去,因为他已经没有子弹了。

失去了阻击,丧尸们终于能向前推进,距离他也越来越近。

望着那些伸出双手,渴望鲜血的丧尸,军人苦涩一笑,从枪套里拿出手枪,缓缓举起来。

他叫安天奇,国民警卫军驻滨海市警备团,快速反应连连长,上尉军衔。

不久前,在护送第三批撤离人员的过程中,车队遭遇尸潮,陷入重重包围。

危难时刻,安天奇主动请缨,带领一队弟兄向着一侧突进,吸引丧尸的注意力,给其他人创造逃跑条件。

此后,他和他的队员引着大批丧尸,边打边退,不断有人战死,最终就只剩下他一人,而他的腿还受了伤。

他躲进一户民宅,靠着里面的食物撑了几天。

为了不坐以待毙,他今日出来找吃的,却倒霉的被丧尸堵在这条巷子里。

现在,他弹尽粮绝,在腿上有伤的情况下,根本翻不过身后那两米多高的墙壁。

手枪被举起,但却没有指着丧尸,而是指向了安天奇自己的太阳穴。

因为手枪中唯剩一枚子弹!

这是他留给自己的。

“来吧!”

望着近在咫尺的丧尸,他发出了自己最后的吼声。

“弟兄们,黄泉路上慢走一步,等等我!”

就在他即将扣下扳机的那一刻,只听一声沉重的闷响声,一道身影从上空落下,挡在了他的面前。

那身影原地转身,一记鞭腿扫出去,最前头的丧尸猛然被踢飞,连带撞到了后面一大片丧尸。

“看起来,你很需要帮助?”


安天奇睁大双眼,这人是怎么出现的?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刘煜一身风衣,双臂抱胸于前,淡淡开口。

“小心!”

当发现刘煜身后的丧尸即将扑至时,安天奇大声提醒。

不用他说,刘煜就感知到了。

他一侧身,巧合般躲过丧尸的扑抓,然后又是一脚把丧尸踢飞,再度让一大片丧尸倒下。

“要帮助吗?”

刘煜继续面对安天奇,背对着丧尸。

“你...”

安天奇的喉结动了动,他咽了口吐沫,勉强答道:“需,需要。”

“好,你的命,以后是我的了。”

刘煜的唇角微微上扬,随后从腰后掏出斧子,转身冲入丧尸群中。

不算宽的巷子内,顿时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对于常人来说非常可怕的丧尸,在刘煜面前就是一群又慢又弱的菜鸡。

对付它们,他根本没有任何压力!

望着这一切的安天奇缓缓张大嘴巴,眼睛瞪得溜圆。

他就像见了鬼一样,盯着那道正在杀戮的身影。

砍,砍,我再砍!

随着时间的流逝,巷子里的尸体越来越多。

也不断有丧尸从外面涌进来,但没有任何一只丧尸能去往刘煜身后。

终于,半小时后,刘煜随手扔掉斧子,扭了扭脖子。

转过身一看,发现安天奇此刻已经惊呆了。

走过去,扛起安天奇放在肩上,刘煜一使力,便跳上了墙头。

在墙上,能够看到,被尸体小山堵在巷子口的丧尸还有很多,乌压压一片。

“你是人是鬼?”

被扛在肩头的安天奇这才反应过来,不禁脱口而出。

实在是刘煜的表现,已经颠覆了他的三观。

或许有这种一夫当关,以一敌百的高手!

但他安天奇从没见过。

况且,就算是那种高手,也完全做不到在杀戮的同时不被丧尸摸到一下啊!

“半人半鬼如何?”

刘煜微微一笑,回答道。

他之所以这么做,不是他精力旺盛没得发泄,而是他要收服安天奇,因此展示一番自己强横的武力。

而结果嘛,显而易见。

安天奇又忽然想到,刘煜方才在砍丧尸时,进行移动的脚步,隐隐有军队的影子,不由再次问道:“你是哪个部队的?”

“说了你也不知道。”

刘煜扛着一个大活人,轻松移动,向着自己人的方向前进。

“不是,你,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去你该去的地方。”

...

...

距离刘煜获得金手指,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天了。

今日,是金手指再次发功的日子。

因此刘煜特地起了个大早,焚香沐浴一番,把仪式感拉满。

‘金手指大哥,金手指大爷,请给我来个给力的宝贝,或者力量...’

祈祷之后,他闭上眼,念念有词:“如意如意、按我心意,快快显灵,快快显灵!”

心念一起,神魂中的如意绽放青色光芒。

也带着他的视线,去往了另一个世界...

————————————

“哈哈哈哈...储物戒指,我终于得到你啦!”

房间里,一个年轻人拿着一枚戒指,脸上的笑容极为癫狂。

“辛辛苦苦攒了一个月的系统积分,终于换到了!”

年轻人略显得意地把戒指放在掌心,感慨辛劳就会得到回报。

他有一个系统。

只需要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就会得到系统积分,可以利用系统积分来换取系统商场中的好东西。

“这回,我也有猪脚标配的宝物了...”

就在年轻人美滋滋的时候,他一眨眼,赫然发现掌心的戒指不见了。

???

!!!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望着自己的掌心,年轻人揉了揉眼睛。

当他确定戒指神奇消失后,不由当场懵逼!

“卧槽,我储物戒指呢?”

“我日啊,怎么没了,怎么会没了呢!”

他在房间中苦苦寻找起来,希望这只是上天跟他开的一个玩笑。

但很可惜,他没找到。

“啊啊啊...我储物戒指不见了,报警!我要报警!”

但当他冷静下来后,他才想起自己不能报警。

一旦报警,他不是被当成神经病,就是会被抓走切片进行研究。

某些觊觎系统的权贵绝对会把他的脑袋切开,想办法取出系统。

因此,戒指丢了,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吞。

也就在刚刚,一抹如意的虚影在他房间上空一闪而逝。

...

————————————

“哈哈,你的戒指很不错,但现在是我的啦!”

刘煜把玩着手中的储物戒指,一脸坏笑。

没办法,别怪咱。

这是金手指大哥选择的你,又不是咱想抢你东西。

没把你系统抢过来就不错啦!

“这小子所在的世界是我穿越前的世界?或是平行世界?”

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次金手指带着他的视角去抢东西时,他根本听不懂那些人说的话。

而这次他完全能听懂,因为那年轻人自言自语时所讲的正是华夏语。

不过这也是个深奥的问题,刘煜想了一会儿就不去想了,他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戒指上。

“储物戒指,好东西!不过怎么使用呢...”

他尝试了一番无果,最后决定用无数小说中的传统方式——滴血认主!

当一滴血滴到戒指上时,戒指上有光泽一闪而逝。

紧接着,刘煜就感受到,自己的意念与戒指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他可以随意操控这枚戒指收纳、摄取物质,但是不能储存活物。

当他的意念进入戒指内部时,发现戒指里面是一片白茫茫的空间。

根据戒指在认主时所传递的信息,这里的面积差不多相当于穿越前宝岛的大小,上下高度有数千米左右。

“这回好了,末世文中的标配,我也有了。”

意识退出戒指空间,刘煜美滋滋地把戒指戴在自己手指上。

随后,他走出别墅,来到了外面。

一大早,聚集地内到处都是人。

他们在草坪上、水泥地上等空旷地带,拿着枪,练习站姿瞄准、卧姿瞄准、低姿匍匐...等各项军事科目。

安天奇则带着一些人,在他们当中来回巡视,不时纠正被训者的错误,动辄训斥、十分严格。

见此一幕,刘煜满意地点点头。

这些天他们在收集物资之余,还救了一些听话的幸存者。

当然,那只能算少数。

而更多的幸存者,则是主动来投的!

这就要归功于刘煜的先见之明了。

之前他不抛弃妇孺的名声传出去后,在幸存者们当中引起了巨大轰动。

短短几日的功夫儿,清湖别墅区就汇聚了六百多名幸存者!

这其中,男人有四百多,女人和小孩有二百多,几乎是把周遭区域的幸存者们给一网打尽。

这是什么?

这就是人心所向!

滨海市的掌权者们仓皇逃走,把政府的公信力完全丧失,把子民们抛弃在这座满是丧尸的城市。

他们早已绝望,并学会了坚强存活。

但现在,有人站了出来,举起了一面大旗,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四百多个男人,加上一部分身体不弱的女人,共五百多人,这就是将近一个营的兵力呀!

对此,刘煜充满干劲。

他现在有人、有枪、有粮、有地盘,一切都已走上正轨。

并已经体会到权利带给自己的美妙滋味。

而在队伍壮大之初,刘煜就建立了完善的规矩:

一、所有人必须服从命令,违命者枪毙。

二、集体出去搜集物资时,九成归公,一成自己留下,一旦发现私自截留超过数额,喂丧尸。

三、打报告申请自己出去搜集物资时,五成归公,五成自己留下,截留超过数额同样喂丧尸。

...

规矩还有很多,浪费了他不少脑细胞。

这还不算,以后他想到什么就会补充什么。

但大家对于首领制定的规矩却没有不满的,因为刘煜在吃喝上,从未克扣过他们。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起初有几个触犯规矩的,已经当着所有人的面被拉出去喂丧尸了。

所谓“温言在口、利剑在手”,甜枣加大棒,没人敢触碰铁律!

“首领。”

见到刘煜,安天奇一路小跑过来,挺直胸膛立正站好。

“天奇,放松些。”

刘煜微微一笑,这家伙不愧是被他看中的人才。

单兵素质极好,军事能力过硬,整个聚集地除了自己之外没人是他的对手。

而且,还是把练兵的好手!

“是。”

虽然是这样回答的,但安天奇却并没有放松站着。

他是军人,早已习惯了面对上级时要保持的姿态,形成了肌肉记忆。

那天他被刘煜救回来后,整个人都是失魂落魄的。

养腿伤的几天里,他从撤离队伍覆灭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在刘煜的邀请下,选择加入他的武装集团。

现在,刘煜是这个集团里的总指挥官,而他就是副总指挥,并兼职‘集训总教官’和‘总参谋长’。

刘煜道:“天奇,他们现在训练的怎么样了?”

安天奇摇摇头说:“首领,您是懂行的,他们现在的水平,也就跟一般接受过训练的警察相当,跟正经的士兵还有很大的差距。”

“嗯。”

刘煜道:“现在阶段,能懂得开枪,不会误伤友军,对付丧尸就行。”

“煜哥哥。”

沈茜曦从别墅中下来,看见刘煜后眼前一亮,立即跑过来。

安天奇一低头,道:“首领,我先过去了。”

“去吧。”

刘煜点点头,心中不由地感慨:‘又有能力,又知道分寸的手下,实在难得。’

“煜哥哥,你看我今天的衣服漂不漂亮?”

妹子在刘煜面前转了一圈,显摆自己的裙子,但明显另有深意。

“漂亮,茜曦你穿什么都漂亮。”

刘煜笑着赞道。

他虽然不算花丛老手,但也不是什么钢铁直男,自然知道该说什么。

以前看小说啊,里面的猪脚一个个都是钢铁直男人设,也不知是作者故意的还是怎么样,难道是为了找借口不推妹子,用以故意吊着读者继续看下去的套路?

反正他不是。

虽然只有十天时间,但他与茜曦的感情升温极快。

他心里估摸着,在有一段时间,就可以全垒打啦!

“嘻嘻。”

一听刘煜的夸赞,沈茜曦的一对美眸就弯成了月牙般好看。

“老大,那小子招了!”

就在这时,陈大彪一脸兴奋地跑过来。

“额,我是不是该...”

他这才发现自己好像不合时宜。

“不用,你继续说,那小子骨头不是很硬吗?竟然招了?”刘煜一摆手,表示正事要紧。

“哼。”

沈茜曦瞪了一眼陈大彪,识趣地离开回到别墅里。

陈大彪一手攥拳,一手呈掌,拳击掌心道:“我和洋子他们连轴转审了三天,终于拿下!”

“他把疤脸的裤衩子都卖干净了,哈哈。”

“干得好!说说看,那酒店里现在什么情况,有多少人,有多少枪,有没有布防暗哨...”


皇家酒店

“特码的,这个姓刘的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疤脸愤怒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东西直颤,更把一旁沙发上的女人吓得瑟瑟发抖。

房间里还有他的一些心腹手下。

但此时此刻,却没有任何人敢接他的话茬,一个个都低着脑袋。

“自从他出现后,老子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疤脸继续咆哮:

“老子最先盯上的那些武器,就等着准备好后去弄回来,结果没几天,听说全被他搞到手了!

老子派人出去搜集物资,结果被他的人打死五个,打伤六个!

他到底和老子有什么怨,什么仇!为什么要和老子作对?为什么!”

一时间,空气里唯有疤脸的怒吼在回荡。

“老六,你说,说说看。”

疤脸见没人鸟自己,不由更加冒火,阴毒的三角眼一扫,投在了一个瘦子身上。

被唤作“老六”的瘦子心里咯噔一声,但还是得硬着头皮走过去。

“大哥,咱不是派李爽出去调查了吗?他一定已经混到姓刘的那伙人里面了,等他回来,咱们不就什么都清楚了。”

疤脸脸皮抽了抽,怒道:“那你看看,这都几天了?”

老六连忙安慰:“大哥你就放心吧,那家伙非常鸡贼,从没失过手。”

又眼珠一转,说:“大哥,先别想那个事儿了,我跟你说个更好的消息。”

“什么好消息?”

疤脸把脸一横,没好气道。

之前,他疤脸是燕宁区幸存者中头一号的霸主。

而现在,是个幸存者都知道,有个叫刘煜的人,带着更多人、更多枪,杀到了燕宁区。

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对于他来说,现在唯有刘煜突然死了,才算是好消息。

老六道:“嘿嘿,慕云卿那娘们的人,今早出去搜集物资,在外面折了四个,现在她身边就剩下三个人了。您说,这是不是好消息?”

此言一出,疤脸瞬间直了眼睛,连呼吸都变得粗重了几分。

慕云卿,慕氏集团的董事长。

从前滨海市赫赫有名的商业女王!

她从一个小超市干起,只用了十年时间就赚下了这偌大家业,不得不说是一个传奇。

更重要的一点是,她今年三十岁,却一直孤身一人,坊间传言她不喜欢男人。

不久前,慕云卿随着第三批车队撤离,结果遭遇尸潮,她在身边保镖的拼死保护下撤到了这座酒店。

一想到慕云卿那张无比精致的脸庞,那宽厚衣服都遮掩不住的丰腴身姿,疤脸便瞬间鸡动了。

‘好鸡会!这是个绝好的鸡会!’

他按奈不住地站起来,对老六说:“有把握吗?”

老六自然晓得,疤脸想听的是什么,因此他一脸猥琐地笑道:“他们有三把手枪,我们有五把手枪,还有两支长的,这还用说嘛?”

“那好,现在就行动!”

疤脸现在什么都顾不得了,满脑子都是白浊,眼神里燃烧着欲望的火焰。

...

慕云卿俯着身,温柔地给自家弟弟受伤的手臂缠绷带。

“姐,我没事。”

慕云龙摆了摆右手,显得毫不在意。

“听话,别动。”

慕云卿嗔怪地用洁白玉指在他额前点了一下,然后继续给他包扎。

一旁八岁的女儿歪着脑袋,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自己妈妈和小舅。

望着自己姐姐,慕云龙心底叹气,自己这个姐姐啊,哪都好,就是不想结婚,连女儿都是领养的。

忽然又想到一件事,慕云龙皱着眉对慕云卿道:“姐,我看这里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早离开为妙。”

慕云卿抬起头,绝美的面庞上同样浮现出愁容:“你是对的,那个疤脸一直不怀好意,听到我们这次的事情后,可能要蠢蠢欲动了。”

啪~啪~啪~啪~

门外忽然响彻一连串枪声,同时响起两声惨叫。

慕云龙脸色一变,立即去拿身边的手枪。

砰——

“别动!”

“慕云龙,你敢动一下,老子打死你!”

房门被一脚踹开,五六个持枪者瞬间冲进来,把一支支长枪短炮对准了房间中的三人。

慕云龙额前青筋猛跳,但面对这种情况,他也不得不举起双手,但嘴上不服道:“疤脸,你想干什么?”

为首者正是疤脸!

“干什么?你说呢?哈哈哈...”

一脸银荡笑容的疤脸大大咧咧地走过去,随后猛一拳打在慕云龙脸上。

“小龙!”

慕云龙闷哼一声,慕云卿惊呼。

“你给哥哥过来吧。”

“妈妈!舅舅!哇!”

一个马仔抓起小姑娘,就给拽到了一边去,惹得小姑娘嚎啕大哭。

“萱萱!”

“诶——”

慕云卿又要去救自己的女儿,却被银笑不止,一扭腰的疤脸挡住了去路。

“卧槽尼玛的,放开她!他还是个孩子!”

慕云龙抬起头大吼。

“码的,还以为你能像之前那样牛逼哄哄呢?”

一个马仔上去给了慕云龙一脚,给他踹翻过去。

“住手,你们住手!”

慕云卿到底是久经商场的成熟女人,她马上冷静下来,伸出双臂挡在自己弟弟面前,然后又心疼的看了眼自己女儿。

随后她对疤脸道:“我们之前不是约定好了么,和平共处,互不侵犯。”

疤脸则是戏谑地摇摇头:“我的慕大美人儿,我们之前是这样约定过,可现在没约定呀。”

“啊?”

说完,他目光一瞟身边的手下。

“是啊!现在没约定,哈哈哈!”

“哈哈哈...”

一众手下与疤脸一同笑出声来。

慕云卿银牙暗咬,心底焦虑万分,她实在不知道眼下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也许,有一种方法,而对方的目的也正是...

她不敢再往下想,因为她觉得恶心。

“卑鄙无耻的王八蛋,老子只恨之前没杀了你!”

慕云龙擦了一下自己嘴角的血,瞪着疤脸的眼中充满了恨意。

疤脸脸一沉,大喝道:“给他拉过来!”

手下立即动手,把慕云龙拽过来,用枪顶着他的太阳穴。

“慕大美人儿,虽然说,现在你们已经是我案板上的肉了,但我这个人比较仁慈,不想强迫。所以,你是选择让他和这小丫头死,还是你陪我睡?”

疤脸无耻地开口,这其实和威胁没什么区别。

“姐,别答应他!”

慕云龙内心十分痛苦,他痛恨自己无能,身为自己姐姐的保安经理,现在却成了暴徒要挟自己姐姐的手段。

慕云卿一脸苦涩。

都到了这步田地,她不答应行吗?

于是她只能绝望地提出要求:“只要你不伤害他们,我就不反抗。”

“老子说话算数!”

疤脸激动地差点没跳起来。

虽然越挣扎越兴奋,但那得分人。

一般女的那样他会有点意思,但慕云卿这种级别的大美女,他更想让其主动。

“带下去带下去,把他们两个看好了,把我的慕大美女送进干净的总统套房,哈哈!”

疤脸兴奋地直扭腰,当场摇摆起来。

早在他第一天见到慕云卿时,他就有这种念头了。

没想到,多年的夙愿,如今终于要得到实现!

疤脸又叫来一个女手下,对她道:“你进去看着她,别让她自杀,再给她把媚药吃下去。”

他还是有防备的,就怕这是慕云卿的将计就计,万一关键时刻给他来一手鸡飞蛋打,那可不妙。

女手下点点头,转身去办事。

刚走出房间,就遇上老六,老六道:“大哥,我说没错吧?”

“哈哈,老六,这次老子记你一大功!”疤脸心情愉悦,拍着老六的肩膀道。

“哎,给大哥你分忧,这是我应该的嘛。”

“哈哈哈,说的好!今儿个我高兴,告诉弟兄们,开始搞吧,都特娘好好爽一爽!不能老子一个人入洞房,让弟兄们干瞪眼不是?”

这话一出,走廊中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和银笑声。

疤脸一伙儿是名副其实的末世匪帮集团,他们占据了这座大酒店,自然不可能事事自己去做。

有上百个男女是他们的奴仆和发泄工具,动辄打骂,尽情侮辱。

很快,酒店里就响起了种种不堪入耳的声音,疤脸也光着膀子准备去自己的洞房。

轰——

一声巨响,震得酒店都颤了几颤。

硝烟还未散尽,于洋便一马当先,端着冲锋枪冲进了酒店。

“草拟吗的,给老子死!”

突突突突...

几个拿着砍刀、棒球棒,还处在懵逼状态中的喽啰当场就被打成了人肉筛子,领了盒饭。


“卧槽!怎么回事?”

疤脸大惊失色。

“老大,有人打进酒店啦!”

楼梯下传来手下的惊恐声音。

疤脸马上走到楼梯口,吼道:“谁,是谁敢来搞老子!”

“啊——”

“别杀我,啊啊...”

回应他的,只有楼下传来的惨叫声。

“给老子顶住,顶住!”

冲楼下喊了两声,疤脸立即后退去拿枪,并招呼里面的人组织防御。

他本来竖起的旗杆,现在也已经被吓萎了,早把之前的心思忘得一干二净。

“快快,动起来,别特么傻站了,给老子上!”

疤脸不断招呼自己的手下往下冲,自己则带着几个拿着枪的心腹守在三楼门口。

可怜这些马仔,手中只有冷兵器,怎么能挡住刘煜手下这群枪手?

下去一个死一个,下去一群死一群!

“看到拿武器的就杀,别放过一个可疑目标。”方阿平领着人迅速扫荡二楼的各个房间。

“跟老子上!”

于洋更加彪悍,带着一队人就往三楼奔。

众人手中的枪械齐齐开火,把拿冷兵器的马仔们打的哭爹喊娘。

哒哒哒哒...

刚冲上三楼,楼道口内便有长短枪支齐射,当场打死于洋身边一个弟兄。

“你姥姥的,还敢还手?”

进攻受阻,于洋破口大骂。

“哈哈,进来啊!杂种们!不管你们是谁,老子都要弄死你们!”

楼道内的疤脸躲在一张桌子后面,不断用手枪射击,同时嚣张大叫,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

“好,能装逼是吧?老子请你吃大菠萝,给你们脑袋开天窗!”

于洋从手下那里接过一枚手雷,咬牙切齿地拔掉保险栓。

嗖~

他手疾眼快,把手雷扔进了楼道。

圆溜溜的手雷在墙壁上弹了一下,然后径直滚向疤脸他们。

疤脸一瞧,顿时亡魂皆冒!

他拼命往后一扑。

轰隆——

...

“老子就知道,疤脸这货靠不住,这么嚣张迟早要凉!劝他多少次他不听,现在害的老子还要跑路,屌你老母死扑街!”

老六一边拎着行李箱快步疾走,一边用手按按自己头上的帽子,嘴里唾骂着,不时回头张望,生怕有追兵追上来。

“不行,我不能扑街,我还得想办法混起来...对,今天这件事一定是姓刘的那吊毛干的,其他区大佬们肯定会有兴趣了解。”

很快,他便下了楼梯,抵达了一楼后门处。

开门,走出去。

迎接未来的挑战!

结果...

刚出去,老六就举着双手缓缓退了回来,额头上还顶着一把手枪。

老六的脸上努力堆起笑容道:“大佬,大佬,有话好商量,不要动刀动枪的嘛。”

“彪哥,我就说吧,在这蹲着,一定能捞到大鱼。”张伟上下打量着老六,对陈大彪道。

他们已经知道了皇家大酒店的内部地形,也知道了疤脸一伙的人手安置。

因此,在前面还没进攻前,就已经把后门包围了,作战计划堪称完美。

“哼,他算什么大鱼?臭泥鳅一条还差不多。”

陈大彪撇撇嘴,随后对老六喝道:“王八蛋,还认识你彪爷爷我不?”

“彪爷,小的哪敢忘记您呀?”

老六嘴上这样说,心中却暗暗叫苦。

早在末日爆发前,疤脸这个心狠手黑的就总找陈大彪这种老板的麻烦,他没少帮疤脸出谋划策,深受陈大彪那伙儿人的嫉恨。

“哼哼,你没忘就好,来啊,给老子捆起来!到时候喂丧尸!”

“别别别,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哎呦...兄弟你轻点...”

...

刘煜穿着黑西服白衬衫,系着白色蝴蝶结、头戴白色礼帽、肩上披着大衣,嘴里叼着雪茄。

他被一群手下簇拥着,不紧不慢地走上楼梯。

前头有人引路,左右有卫兵举枪致敬,第一次派头这么大!

来到三楼后,走进一个房间。

房间里有张椅子,上面瘫坐着,已经被揍的鼻青脸肿的疤脸。

“你那把破枪呢?看之前给你狂的,狂啊,再给老子狂一个啊?”

于洋像玩球一样扒拉着疤脸的光头,还不停嘲讽。

“哼。”

见刘煜到了后,他才松开手,站到一旁去。

“就你是疤脸啊?”

刘煜打量着这货,发现这货脸上没疤。

不由地就想到了另一个典故:张麻子,脸上似乎也没有麻子。

疤脸现在已经被打懵了,还没清醒过来。

刘煜伸出手臂,手指动了动。

立即便有手下,把一把霰弹枪放到了他手上。

然后他拿着霰弹枪走到疤脸身边,用枪拍了拍他的脸蛋,对他道:“嗨,醒醒。”

疤脸缓缓抬起头,望着他,有些清醒了。

刘煜直勾勾盯着他道:“我是刘煜,听说你一直在找我?还派人混入我的队伍当卧底。”

疤脸半个字不敢说,咽了口吐沫。

别看他平时嚣张跋扈,但面对死亡,他其实很没有勇气。

“这样,我给你一个机会,拿着。”

刘煜示意他拿着枪。

疤脸不知道刘煜打着什么主意,也不敢去拿。

“拿着。”

见此,刘煜只好手把手教他怎么拿枪,怎么把手指放在扳机上。

然后,刘煜把枪口顶在自己的额头上,张开双臂,又对疤脸道:“开枪。”

疤脸的脸皮抽搐,看看刘煜那毫无畏色的眼神,又看看周边那些黑洞洞的枪口。

他被吓到了,根本不敢扣动扳机。

刘煜一把夺过霰弹枪,按着这颗光头玩弄道:“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

“哈哈哈哈...”

在场的手下们哈哈大笑,尽情嘲讽这个失败者。

等笑声渐消后,刘煜再次把霰弹枪递给他,道:“拿着。”

这回疤脸脸上闪过狞意,接过了枪。

“来,冲我开枪,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刘煜退后两步,摊开双手。

疤脸的手指在颤抖,他知道,自己一旦开枪,能不能打死眼前这个人不知道,但他一定会被乱枪射杀。

“快,我数三个数,你不开枪,我的手下就会开枪打死你,快。”

“一...”

疤脸愤怒地睁大眼。

“二...”

疤脸的内心在颤抖。

“三!”

疤脸的内心防线彻底崩溃。

“啊啊啊啊...”

他大叫着,扣动了扳机,准备迎接死亡。

咔——

结果是,枪里没有子弹。

“哎,你们瞧,他还当真了他?啊?哈哈。”

刘煜忍不住笑道。

“哈哈哈...”

房间内再次哄堂大笑。

疤脸手臂一垂,霰弹枪落地,两眼无神。

人格、尊严、灵魂,他的一切,现在都被彻底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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