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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小野妻,嫁个糙汉又苏又撩全文》精彩片段
落日熔金,赤霞染红了半边天。
林清雅此刻却没有功夫欣赏青山绿水的山村美景,作为新媳妇在周家厚着脸皮白吃了几天饭,总得出来干活赚工分。
周秀云让她回家待着,不过林清雅也不好意思让长辈干活,她一个晚辈歇着,就跟了出来。
第一天出工,因为正是农忙抢收最后一波稻谷。
女同志割稻谷,男同志打谷子,分工还挺明确。
天气炎热,到了夜晚也热度未消,林清雅浑身汗水湿透,身体像是过敏反应,被谷穗儿的絮絮弄得浑身麻痒,手臂痒得通红。
不过大概是原主已经把身体锻炼出来了,她动作麻利地挥刀割稻谷,竟越干越起劲儿,还燃起了斗志。
旁边一个偷懒的妇人和周秀云说:“你家清雅真能干啊,今天一个人干的工分,抵一个汉子了。”
男人和女人因为体力不同,计的工分也有区别。
一般男人干体力活,背湿谷子,打谷子,一天能赚十个工分,女人体力稍微差点,干的活轻松点,挣六七八个工分,到了农忙时节,每天六七点出早工,下午吃了晚饭,再到生产队出晚工,还可以多挣几个工分。
如今她们生产队,大概是特别穷吧,一个工分只有一角钱。
一个成年劳动力,一年三百六十天,也才赚三百六十块钱。
这时候粮食是一角钱一斤,成年劳动力过年能分到三百多斤粮食。
周秀云无奈地笑说:“清雅,你傻孩子,快歇会。”
林清雅抹了把脸上的汗珠,欢快地笑说:“妈,我不累,我今天要赚够十个工分。”
终于等到收工,林清雅累得从内到外都虚脱了,腰都直不起来,一站直身体,腰间钻心的痛,脚底板都在打颤,没有多余的力气。
手心因为长满茧子倒是不疼,但过度握拳,累到她连镰刀都拿不稳了。
啊,周霁川,我真的干不了这个,要了老命了。
她想要大喊一声,又深呼吸扶着腰望向远方。
这披星戴月,早出晚归的活计,果然不适合她。
林清雅再也不想尝试了。
得另找门路。
和公婆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回到家,林清雅迅速先洗漱了,又换了身衣裳,累得趴在了床上。
半晌,响起了敲门声。
“清雅,秋娘来找你了。”
林清雅又扶着腰起身,打开门看见秋娘微笑地抱着小奶娃站在门口。
“进来吧。”林清雅笑说。
秋娘点头,又看向这间新房,眼底有羡慕的微光闪过。
“坐吧。”林清雅拿过一把椅子递给她。
秋娘抱着孩子坐下,又掏出一个金戒指递给林清雅。
“清雅,谢谢你救了小宝。我们素不相识,你却肯大费周章过来找我,耽误你的时间了。我知道你嫁的比我好,我的这点礼物,在你眼底不算什么,不过这是我的一片心意,请你一定要收下。”
林清雅看着秋娘羸弱的身子,满眼真挚的眼神,这个女人真是善良啊。
她微微叹气:“秋娘,这戒指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再说当时我和婆婆都听见了声音,也不能见死不救。”
又惊讶这秋娘既然有这金戒指,家里应该没那么辛苦啊。
秋娘看出她所想,解释说:“这戒指是我奶奶临死前给我的嫁妆,我谁都没敢说,当初不敢告诉爹娘,如今是不敢告诉我男人,闺女是我的命根子,我没什么可报答你的,这枚戒指就当是我报答你的救命恩情。”
秋娘一看是读过书的人,把恩情看得很重,也不想欠别人的。
重情义的女人,林清雅很欣赏,又婉拒了她的好意。
“秋娘,你不知道,我最喜欢小孩子了。”
秋娘笑了笑:“那你也生一个呗。”
林清雅尴尬的脸都红了,又害羞地说:“我喜欢别人家的小孩,自己倒是不敢生了。”
“啊。”秋娘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说不敢生孩子,在她的认知中,女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没什么敢不敢的。
林清雅和秋娘又聊了点其他的。
刚来这个年代,一切都是未知。
女人之间更容易理解对方,互相保护,互相成长。
能结交一个贴心的朋友,哪怕不能带给自己任何利益,但是能带给自己精神上的温暖,也是一种朋友的价值。
而秋娘还是这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
林清雅面露微笑,又好奇道:“秋娘,你当初师范毕业, 怎么就不能分配工作?”
秋娘回忆起那段最痛苦的日子,黯然神伤,满脸抑郁不得志。
“我也不知道,去教育局查过,说我的档案早就被调走了。”
“还有这种事?”林清雅震惊,又想到一个念头,秋娘应该是被顶替了。
她只听说过还不能网络查分的年代,有高考被顶替的情况,没想到如今连师范生的名额都有被顶替的风险。
连档案都被调走了,这可不是一般的顶替。
这是秋娘以后都没资格当教师了。
不过她不能确定,自然不能一口咬定地告诉她。
“秋娘,我很高兴你能和国树娘改善关系,不过我也要劝你,如果这个家真的过不下去,你还可以为自己另谋出路,就算离婚,也别担心,都会过去的。”
秋娘苦笑说:“谢谢你,清雅,谢谢你为我担心。不过我也不想折腾了,我是三个孩子的娘亲,我这辈子只想把她们养大,如今婆婆能为我们娘母四个考虑,我已经很知足了。以我的条件,真的再要找另一个,恐怕还不如这个。”
秋娘羡慕地看着林清雅,也实在佩服她。
嫁了个这么有本事的男人,自己还能干,一天跟男人一样能赚十个工分,这份吃苦耐劳,让她汗颜。更让她惊喜的是,清雅不像没念过书的,思想很开放。
晚上送走秋娘,林清雅吃了晚饭,又点燃煤油灯,把周霁川的几本连环画拿出来。
她前世是美院毕业,大学开始创作漫画,后来因为年少单纯被人哄骗签约工作室,深陷合同官司,被迫暂停创作,后来改行创业。
不过这绘画的童子功还在。
周霁川这几本几乎都是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期出版的儿童连环画,中期大都是红色主题。
毕竟特殊时期,可供选择的题材太少。
林清雅只能选择最合适的儿童题材绘制。
她参考这几本的绘画风格,主要是基础的线描,还有几本工笔彩绘。
工笔彩绘需要的工具复杂,而线描只需要一本画纸和铅笔。
林清雅取出从供销社买回来的画纸和铅笔,开始构思脚本。
儿童题材的连环画,体现童趣为主。
下午周家公婆去大队上工,为了挣工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过年或者办酒席才能休息几天。
林清雅没下过地,也不是个干活的料子,原主记忆里三伏天割稻谷晒得脱层皮,太恐怖了。
周家没提让她上工,不过她总得找点事做,毕竟新媳妇嫁过来, 总不能白吃人家周家的饭。
彩礼都给了三百块呢。
更何况那是人家保家卫国得来的,周家父母即便有这么个优秀的儿子,也没大手大脚地花,还在每天辛苦出工赚工分,吃穿用度都很节省。
林清雅想着如今赚钱的路子,还没改革开放,只有走集体经济的路线。
周霁川这根正苗红的身份摆在这里,她作为家属,也不可能去黑市那种地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真抓住了,给他带来污点,那就罪过大了。
林清雅想去和周霁川商量,在后院找到他。
后院堆了柴禾,他脱了外套, 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和军绿色长裤,正举起斧头劈柴。
阳光落在他的臂肘,强劲又充满力量。
蜜色肤泽的背部滚落大颗大颗的晶莹汗珠,那突兀的脊柱弧度,形状饱满却不夸张的三角肌,连凹凸形状都勾勒出诱人的线条。
林清雅头第一回见有男人把工字背心穿的如此性感。
她有点移不开眼。
周霁川啪得劈开一块柴禾,扔在一边,又捞起背心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抬头看她:“找我有事?”
他掀开衣摆时,林清雅不经意看见那线条流畅的清薄腹肌,裹覆的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碎星般的光芒。
不像后世那种专门在健身房练出来的腹肌,没那么夸张,却格外好看。
林清雅咽了口唾沫,又撞进一双清冽纯澈的眼眸,似乎含着浅浅的笑意,让人心尖都急促地跳动了一下。
林清雅心尖被他看得微微酥麻,又故作淡定地错开他的视线。
两个人本来就是世俗定义的亲密关系,太容易感情升温了,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可周家对她还挺好,周霁川对她也挺好。
林清雅有点乱,又先放下这些情绪,淡定又冷静地看着他说:“周霁川,跟你商量个事。”
周霁川性感磁性的喉音,吐出一声单音字:“说。”
林清雅作了一番思想斗争,还是说出口:“我不想上工。”
周霁川没什么表情,语气随意道:“你不想上就不上吧。”
林清雅惊讶他这么快接受,又下定决心继续道:“我想念书,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念大学。”
现在还没恢复高考,唯一有机会的是工农兵的推荐入学,去年他们红旗公社就推荐了两名知青去省城念大学。
林清雅当然不会直说等两年恢复高考,周霁川也不会相信。
而且她想读书,不是去学校,而是打算自学。
毕竟她也清楚自己的处境,也没想过让周家供养她,而是先以她的能力赚到一笔钱,再考虑高考的事,毕竟距离高考还有两年做准备。
林清雅思忖着,又见他放下斧头,听他说:“跟我来。”
周霁川带着她走到正院,还没进门,便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温软甜美的声音。
“周同志,我给你送报纸来了。”
林清雅好奇地回头,瞧见一位穿着列宁装的年轻女同志,正跨进大院门槛笑容灿烂地走过来。
这位女同志是到周家村插队的知青,叫赵香兰,在公社广播站当值。
这插队到生产队的知青,除了公社里的正式编制,别个都是要和村民一起上工的,原主对一起上工的知青们也都打过照面。
这城里来的知青们落户到生产队,多少都在大队安了家。
赵香兰刚来的时候也是如花似玉,如今晒得满脸暗黄,早已没了当初的青春靓丽。
林清雅突然有些唏嘘,也充满了敬佩。
微笑地看向她,赵香兰也笑容灿烂地看着林清雅,走到近前伸出手,唇角露出两颗小酒窝,声音吴侬软语似的好听。
“林同志,祝你新婚快乐。”
林清雅伸手和她握了握,微笑说:“谢谢,你找周霁川,他在……”
院子里早已没了周霁川的身影,转眼又瞧见他从新房门口走出来,穿了一件军绿衬衫,衣领扣得一丝不苟。
赵香兰把报纸递给周霁川,林清雅又听他们在那里交谈这期报纸上的内容。
在这个电视广播媒体还没普及的年代,村民们就是听广播站播报新闻。
听赵香兰说这一期报纸上报道了化工科技人员下乡,支持村民发展集体副业,创办村社企业猪饲料厂的事迹。
如今全国重点公社都分了养猪指标,哪个公社都想在全国人民都能看见的报纸上挣个荣誉。
而他们红旗公社因为实在太穷了,连养猪这类重点项目都没分指标,全公社除了人多,没什么优势了。
全公社没有一个领导带头创办集体企业,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林清雅见他和赵香兰在那里热情的交谈,完全顾不上她,心里突然微微泛酸,又拔高嗓门语气平静地喊他:“周霁川。”
周霁川抬眸,林清雅又说:“我想看报纸。”
旁边赵香兰惊讶道:“林同志,你识字?”
看来林清雅没文化,斗大字不识一个,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
周霁川目光清冷中透着温和,没露出嘲弄的表情,轻声温柔说:“过来,我读给你听。”
林清雅走过去,周霁川又朝着赵香兰微笑说:“麻烦赵同志跑一趟了。”
这是礼貌地提醒她该走了。
赵香兰轻笑点头,“那你们先忙,我先回广播站了。”说完又转身离开。
周霁川拿了两把椅子放在院里的方桌旁,让她坐下。
天高云淡,山野间微风夹着竹叶和松木清香的空气缓缓吹拂,幽静的院落,安静得只听见他读报的声音。
他的声音清冷又温和,音调轻缓听着很舒服,林清雅莫名其妙被他吸引,像听故事一样听他娓娓道来。
他没有挑严肃的内容读,而是读了一篇某知名作家发表的儿童文学,小溪流的歌。
“小溪流有一个歌,是永远也唱不完的……”
林清雅前世是孤儿,人生中唯一遇到的温暖,就是老师对她的关怀。
如今她在周霁川身上看到了师长的影子,很温暖。
林清雅有点感动他的耐心,又无奈地轻笑说:“周霁川。我真的识字,不信我读给你听。”
她看着报纸读了一段,甜软的嗓音,字正腔圆,清晰又悦耳。
虽然村里人大都说方言土话,但城里的知青来了,大家经常听见广播站的播报,村里年轻人也跟学说书面语言,不同后世标准的普通话,但听起来也好听极了。
周霁川面露惊讶,见她认出他的名字倒是不稀奇,听她读了这么一大段,没错一个字音,也相信了她是真的识字。
林清雅又解释说:“我弟弟妹妹的课本,我也会跟着学习,平日里我还听广播呢。”
周霁川深深地看着她,眼底有触动。
林家在另一个生产队,距周家十几公里的路程,从小两个人也没见过面。
周霁川唯一听过她,还是那年几个生产队合力修水库,周秀云回来说林家那大闺女,才十三四岁,长得脸是脸,鼻子是鼻子,十里八乡都找不到这么好看的白面皮小姑娘,可惜被林家父母锉磨。
在水库背一大背篼石头,比大人还卖力,中午林家父母自己吃馒头,偷偷给孩子吃咬都咬不动的硬疙瘩粗糠饼,气得周秀云看不下去,把自己带的白馒头分给她。
周霁川轻叹,站起身说:“你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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