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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推荐神医小农女:我的系统它疯了

爱游泳的猫猫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宋杉杉宋老根是其他小说《神医小农女:我的系统它疯了》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爱游泳的猫猫”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就适合当老板和掌柜这种。“我们家要开酒馆吗?”五宝睁着懵懂的双眼,“那我是不是以后每天都有肉吃。”童言无忌,这话一出来,宋家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宋老根吃了一两块猪蹄就不吃了,这些猪蹄还是让老伴,大儿媳,二儿媳,三儿媳他们多吃一些。宋老根的筷子夹向了猪血。这一吃,猪血的滑软美妙味道让他老眼都瞪大了。“这猪......

主角:宋杉杉宋老根   更新:2024-05-07 0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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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推荐神医小农女:我的系统它疯了》精彩片段


“兔崽子。”宋老根忍不住骂道,“吃了包子,吃了肉,还想吃弟弟的,你看看桌子上的肉是不够你吃吗?”

一家人都在训他,二宝低着头不说话了。

方氏已经夹了一块猪蹄放在嘴里,尝了一口后,一脸称赞,“这猪蹄做的真好吃,二宝,来吃吃猪蹄。”

二宝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二婶,笑嘻嘻的开始吃猪蹄。

“是二叔做的呢。”宋杉杉笑眯眯,“二婶你真有福气,寻常人家媳妇可吃不到男人做的饭菜呢。”

方氏闻言,看了一眼旁边的宋明豪,见他正凝视着自己,略有些粗糙的脸上露出一丝羞红,不自觉低下头“你这孩子......”

这是替她二叔说话呢。

杉杉的聪慧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人身心都觉得舒坦。

明明这么小,心思却这么玲珑。

宋老根吃完了红烧肉,又开始吃猪蹄,吃着都忍不住赞道,“今天这猪蹄和红烧肉真是比那些酒楼里都丝毫不逊色。”

“都是二叔做的呢。”宋杉杉赞道,“二叔好棒,做菜这么好吃。”

“点子是你的。”宋明豪觉的自家侄女真会说甜话,听的人都心里舒畅,“如果不是你的主意,这肉做不出来这么好吃。”

大家估计都是直接吃白切肉,哪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肉。

“就这菜,我都感觉能开个饭馆了。”宋锦城由心道,“就凭这一道红烧肉生意都差不了。”

可不是吗?

宋家人都十分认同的点点头。

太好吃了,酒馆都比不上呢。

“可惜啊!”宋会亭边啃着猪蹄边道,“咱们家现在买不起店铺。”

宋杉杉不由失笑起来,“四叔,你还想让二叔开酒馆啊。”

“不行吗?”宋会亭一脸茫然,“这么好吃,不开酒馆都浪费了。”

“哈哈!”宋杉杉笑了起来,“二叔,你以后要改做厨子了。”

宋明豪却深邃一笑,“杉杉,开了酒馆,也是你三叔做厨子,我呢,肯定是打理酒馆的大小事务。”

对哦。

家里做吃的好吃还有一个人呢,那就是三叔呢。

宋杉杉觉得有生之年二叔都不可能做厨子,而且二叔这样有脑子的人,就适合当老板和掌柜这种。

“我们家要开酒馆吗?”五宝睁着懵懂的双眼,“那我是不是以后每天都有肉吃。”

童言无忌,这话一出来,宋家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宋老根吃了一两块猪蹄就不吃了,这些猪蹄还是让老伴,大儿媳,二儿媳,三儿媳他们多吃一些。

宋老根的筷子夹向了猪血。

这一吃,猪血的滑软美妙味道让他老眼都瞪大了。

“这猪红居然这般好吃。”宋老根道。

宋杉杉笑了笑,圆脸都是得意,她就知道这个猪血做起来,肯定受欢迎。

宋家当家人说了好吃,其他人也去夹了吃,一吃之下,个个脸上也有一些吃惊。

宋明豪大概没想到,这猪血味道如此好,道,“看样子以后去买肉的话,可以让那屠户赠送猪红给我们了。”


锅里很快就滚滚热腾起来。

猪脚慢火慢炖,叔侄两个人都不急,宋明豪切五花肉。

在古代,五花肉懂得红烧的很少,尤其是农村,大部分都是直接撒盐用水煮开吃白切肉的多。

能够幸福的吃白切肉是大多庄稼户一年到头的梦想。

红烧肉庄稼户会做的人太少了,主要是酱油太贵了。

在古代酱油是富贵人家才买的起奢侈调料,一般庄稼户根本不会买,也买不起。

宋家的酱油只剩一点点了,不过做红烧肉足够了。

宋杉杉也喜欢吃白切肉,但是她更喜欢吃红烧肉,宋杉杉想到了前世的东坡肉,那种一大块一大块的红烧肉,想想宋杉杉都嘴馋。

宋明豪按照宋杉杉的要求,把五花肉切成一大块,二斤左右的红烧肉分成了十五块。

“杉杉,你确定要把红烧肉切成这个样子吗?”宋明豪还是满脸疑惑,这么大块,不是和猪脚一样要炖很长时间吗?

宋杉杉看的满是喜色,点点头,“就是这样。”

这么大块,入味了可带劲了。

“你就喜欢吃这么大块的。”宋明豪觉得宋杉杉大概是心血来潮,“你想吃大块,我切一块大的放在猪脚里炖.......”其他的还是切小块吧。

宋明豪话还没有说完,宋杉杉就立即打断,“二叔,分开煮了,味道就不对了。”

这红烧肉放猪脚里炖,还能叫红烧肉吗?

那是猪脚味了,不是红烧味了。

行吧,宋明豪没再坚持了,杉杉爱咋煮就咋煮,反正是她买的肉,她做主,他就负责做。

在庄稼户的心里,肉只要煮熟了就好吃。

大约炖了两刻钟,猪脚香味越想越浓,缠绵着黄豆的清香味,钻入鼻孔,勾的心里的馋虫都跟着大动起来。

宋明豪打开锅盖,看着慢火滚滚的猪脚配上黄豆,黄豆被煮得膨胀了起来,围绕在猪脚旁边,一片黄色,画面就十分和谐。

宋明豪用筷子扎了扎猪脚,猪脚立即被戳破了一个洞。

熟了!

“杉杉来尝尝。”宋明豪夹了一块猪皮,吹了吹,凉了一会,送到了宋杉杉的嘴里。

猪皮被煮的软软的,一进宋杉杉嘴里,只嚼了几下就立即化了。

猪肉的油香,猪皮的胶感,伴随着黄豆的清香,在口中和味蕾中流转伴随着入喉的软滑,那种奇妙的触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宋杉杉只知道,味道鲜美至极!

好吃!

好吃!

除了好吃,还是好吃!

果然是无污染的猪肉,没有味精和生抽,食物的鲜美就足够让人的味蕾享受到完美的沉醉感。

太好吃了!

“二叔,真好吃,你尝尝。”宋杉杉幸福得杏眼都眯了起来。

宋明豪夹了一块也放进嘴里。

猪脚的肉一进嘴里,宋明豪的目光怔了一怔。

猪脚的腥味已经没有,大概是焯过热水的原因,加上黄豆味的侵染,炖烂的猪脚味道格外鲜美。

宋明豪自视在县里也吃过一些美食,可和这个黄豆炖猪脚一比,顿时有些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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