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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说《托妈咪的福,顶级大佬成了我后爸》是作者“花生姑娘”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林霜月霍少雄,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家人们,谁懂啊?传说中望父成龙,望母成凤的桥段居然发生在我身上!让我的妈咪替自己去相亲,意外被千亿总裁相中,火速闪婚。这是什么剧情的含金量,你们能懂吗?真是照进了现实啊!本来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是云鼎集团的保安,想着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直到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去送饭,号称云鼎集团的小霸王对她毕恭毕敬,云鼎集团的太老对她点头哈腰,还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尊称她为夫人。......她这才明白,传说中那位勾了董事长魂的狐狸精,是她呀!自己可完全没想到,成了年居然还能发生这种比买彩票逆袭更...
主角:林霜月霍少雄 更新:2024-01-28 1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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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比淮明明知道霍少雄不过是云鼎集团的一条看门狗而已,他故意这样说,就是为了挫一挫这位新姐夫的锐气。
霍少雄纵横商场二十多年,这么浅显的一个道理他如何不知。
这位妹夫,是来者不善,想要树立他在林家的崇高地位。
“哦,副总啊,你好你好。”霍少雄故意说的夸张,好似他被副总的职位给吓到了。
江比淮的嘴角微微上抿,正当他想自谦一番时,霍少雄又说:
“我的工作嘛,跟副总差不多。”
江比淮微微耸眉,暗想,大言不惭,一个看大门的居然敢说跟副总差不多。
他疑惑的“哦”了一声,静静的听他说下去。
“我是个打工的,副总不也是个打工的,那不是差不多嘛。”
江比淮听完,脸色瞬间变成了猪肝色,他堂堂副总,在家里在外面风光无限,但到了霍少雄的嘴里,地位竟然跟看大门的一样。
他怒瞪霍少雄一眼,霍少雄冲他咧嘴一笑,一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无赖模样。
一个二流集团的小小副总,也敢在一流集团的董事长面前卖弄。
江比淮浑然不知自己是踢到了一块坚硬无比的铁板上。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冷嗤一声,既不反驳,也不再说话,仿佛把霍少雄当空气般的晾在一边。
霍少雄也不恼,脸上还笑嘻嘻的。
他知道对付这种人,你越伤心他越开心,你开心了他反而要伤神了。
这时候林小楠也回来了,对着霍少雄甜甜的喊了声,“霍叔叔。”
然后像是看都没看见江比淮般扭头便进了房间。
她讨厌这个自大的姨父。
林霜月见气氛有点沉默,装了点花生瓜子放在桌子上,像个女主人似的招呼妹妹一家。
“美娟,吃东西。”
林美娟扫了一眼大姐的两只手腕,那里空空荡荡的。
她一边抓瓜子,一边装作不经意的问:
“姐,你没去买黄金么?”
林霜月还没回话,徐晚燕从厨房里走了出去,接话道:“是啊,虽然说是二婚,但戒指总该买个吧,戒指又不贵。”
她似乎是顾忌到保安工资低,着重的讲了句‘戒指又不贵’。
江比淮也瞄了一眼她的手,嘴上发出一声冷笑。
林霜月愣了一下,她收了霍少雄的钱,却把买黄金的事给忘记了。
她愣怔的模样,到了别人的眼里,就是胆怯了。
林美娟戳了一下徐晚燕的手,瞟了她一眼。
徐晚燕被小姑子冷不丁的一瞟,缩着头,鹌鹑样的不吭声了。
林美娟笑道:“哎呀,那些都是身外之物,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过得好,比什么都强。”
徐晚燕也跟着干巴巴一笑。
林霜月知道妹妹和弟媳误会了,连忙澄清,“不是的,前两天跟少雄去买了,遇见点事没买成,这两天又没有时间,打算下次再去买。”
这种托词的话,林美娟不知道从安建国姐夫那里听过多少次了,每次说好给姐姐买点东西,一到店子里面不是说忘记带钱了就是有急事要走了。
林美娟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大姐这种傻女人才会相信这种话。
徐晚燕显然也不相信,她默默的翻了个白眼,要不是碍于林美娟的面子,只怕她的白眼已经翻去外太空了。
霍少雄坐在一旁一声不吭,他从不喜欢参与女人的话题。
女人坐在一起永远是攀比、八卦,和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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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这些精力投入事业,他分分钟赚了几百万。
等徐晚燕做好饭时,霍少雄忽然接到一个电话,他表情凝重的对林霜月说:“小月,我妈那边有急事,我必须马上过去。”
林霜月理解的点头,并说:“我也去吧。”
霍少雄反握住她的手,“不用了,你在家好好休息。”
林霜月还想再坚持要去,霍少雄俯身凑近她的耳蜗,低声道:“怎么,今天还没累着你。”
他说完这句话,林霜月的耳根瞬间红了。
霍少雄脸上带着柔情,摸摸了她的头,转身就走。
走出大门,霍少雄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冷意。
疗养院。
陈管家伸出一只手挡在门前,沟壑纵横的脸上带着深深的无奈。
“雅琴夫人,董事长吩咐了,任何人都不得打扰老夫人休息,您请回吧。”
曹雅琴将双手抱在胸前,一张扑满粉脂的圆脸上露出一抹高傲姿态。
“陈管家,我虽然和少雄离婚了,但好歹也是佳佳的母亲,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去看老夫人?”
陈管家微微一笑,“我只是执行董事长的命令而已。”
“哼!”曹雅琴面上带着薄怒,坚定道:“我偏要进呢?”
“你敢进去试试。”
一道威严的声音从曹雅琴的背后传来,她错愕的回头,在看见来人之后,瞬间缩着头,像只小鸡仔一样站在一旁。
“曹雅琴,我警告过你,不要再来打扰我们,我们霍家与你再无瓜葛!”霍少雄冷冷的说。
曹雅琴猛然抬头,一双狭长的美眸里噙着泪珠。
“少雄,不是的少雄,我是听说老夫人病得很严重,所以...”
一道如冰锋似的视线冷飕飕的从她脸上掠过,这可怕的眼神让她忍不住停下了声音。
“我知道了,少雄,对不起,我走了。”
曹雅琴一边走,一边依依不舍的看着他,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长廊上,曹雅琴才一脸失落的叹了一口气。
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抓着包包,她手上的包包是爱马仕的新款,售价六十万,也是她最喜欢的一款。
可是现在,她郁闷的样子,仿佛要将这款最心爱的包包戳出两个洞来。
霍少雄说走就走了。
徐晚燕的脸色有点不愉。
她对这位新姐夫实在没什么好感。
一个做保安的摆架子摆的比当经理的还大。
林美娟心里也有点不开心,大姐夫作为新女婿第一次上门吃饭,饭还没吃呢,自己倒先走了。
林小楠听见喊吃饭了,从房间里走出来,她瞅了一眼客厅,疑问道:“妈咪,霍叔叔呢?”
林霜月摆好碗筷,说:“你霍叔叔的妈妈病危了,他去医院了。”
林小楠“哦”了一声,随即坐下吃饭。
倒是徐晚燕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向她问道:“病危,什么病,很严重么?”
林霜月点点头,“一种罕见的病,很严重,现在还在医院保命呢。”
徐晚燕咬着筷子,说:“那住院费很贵吧。”
林霜月拿筷子的手杵了一下,她好像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件事情。
“之前我爸住院,没动手术,就做了些检查,打了点滴,一个星期就花了一万多块钱呢。”
徐晚燕扒了一口饭,又问:“那他有子女吗?”
林霜月“嗯”了一声,说:“有一个女儿,在国外读书。”
“啊。”徐晚燕惊呼了一下,“在国外读书可是很贵的,二姐家江耀不就是在国外读书,一年要二十多万吧。”
江比淮冷嗤一声,淡淡道:“我家江耀可是在英国留学,他女儿在哪里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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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内敛的镯子戴在手腕上,富贵逼人。
林霜月有些心动。
“夫人,您的手真是太漂亮了,一看就是富贵手,我们的金镯子就像为您的手量身定做的一样。”
林霜月被她的话说的有些脸红了。
第一次有人说她的手是富贵手。
这双手虽然天生长的修长白皙,但是她的这双手干过太多太多的脏活累活了,与富贵丝毫不搭边。
从小,她就是家里的老大,要照看妹妹,照顾弟弟,帮妈妈干家务活,干农活,还要割猪草喂猪。
尤其到了放暑假,要帮妈妈挖地、播种,还要掰玉米、拔花生、晒谷子。
后来嫁人了,不用干农活了,却又进了工厂,每天在流水线上一日复一日的劳作,就连生病了也不敢休息。
直到离婚后,她带着楠楠摆地摊,做小生意,慢慢的积累了资本,开了一家小的花店,生活这才开始慢慢的改善起来,她的这双手也才从布满老茧到如今的细腻光滑。
林霜月下意识地看向霍少雄。
霍少雄目光带着欣赏,点头说:“不错。”
导购员拿着算价单,按着计算机,按了几个数字后,计算器语音播报道:“等于,六万九千六百八十元。”
林霜月忽然想起,二十年前,她买的那个黄金戒指才买了一百多块钱,连这个镯子的零头都不到。
“先生,夫人,这款我们的镇店之宝,现在搞活动,只需六万九千六百八十元,您就可以带回家了。”
导购员的笑容依然亲切。
林霜月咬咬唇,扭头看向霍少雄,低声说:“这个,还是不要了。”
她虽然喜欢,但是太贵了。
霍少雄一个当保安的,哪里有这么多钱。
就算有钱买镯子,她也不想买一个这么贵的,毕竟买完镯子之后,她们还要生活。
林霜月刚刚说完“还是不要了”,一个甜得发腻的声音从她的身旁响起。
“老公,我要她手上的那个镯子。”
一个长发披肩,瓜子脸大眼睛的女孩子指着她的手腕说。
林霜月眼里的遗憾一闪而过,她连忙将镯子取下来。
刚要取下来时,霍少雄握着她的手,认真道:
“你戴的很好看,我们就买这个。”
导购员也在一旁拱火道:“是的哦夫人,而且这款镯子在我们店里只剩这最后一个了哦。”
那个女孩子听见导购员说的话,跺脚道:“老公,我就要那个!”
她的老公是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瞟着眼睛看过来,不耐烦的说:“喂,大婶,你年龄这么大了,戴这玩意不是糟蹋了,让给我们吧。”
霍少雄一听这话,眼脸跳动,一双沉得像霜的眼睛扑打在年轻人的脸上。
年轻人忽然感觉有点冷。
林霜月觉得他说话虽然不好听,但是说的也没错,自己都四十岁的人了,还戴这年轻人的东西做什么。
她又打算取下来,霍少雄为了阻止她取下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十指相扣,一种奇异的感觉从指尖蔓延到心脏。
砰砰砰。
心脏骤然跳得很快,快到林霜月都有点儿不能呼吸了。
“你算什么玩意?”
霍少雄的声音很冷淡,越是冷淡的声音越有震慑人心的威力。
年轻人忽然被他身上散发出的强大威慑力给震慑住了。
“老公。”年轻的女孩子一边拽着年轻人的衣袖,一边撒娇着说:“他竟然敢说你是什么玩意,你快告诉他,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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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的话点醒他了,他作为安氏集团的大少爷,别说这个小小的金镯子,就是把整个金店买下来也只是眨眨眼的事情。
瞧着他们的穷酸样,买个小镯子还要犹犹豫豫,一看就是两个土老帽。
“哼,我的名头,说出来怕吓死你们。”
安卓越扬着下巴说:
“难得我家菲菲喜欢一样东西,你们最好识趣点,把东西让给我们。”
凌菲菲一脸娇羞的挽着安卓越的手腕,此时的安卓越像个保卫公主的骑士。
霍少雄眼里淬着火,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
正当他打算施威的时候,一只柔软的小手包裹住他的手。
随即,他看见一汪如碧水般的眼眸。
坚硬的心,忽然有一块地方松动了。
林霜月的脸上带着一抹温柔的笑容。
在霍少雄的印象里,她似乎永远是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懂得发脾气。
与他认识的那些女人截然不同。
他喜欢这种感觉,相处起来轻松,愉快,让人的心都跟着平静了下来。
“这位姑娘,你真的很喜欢我手上的镯子么?”
凌菲菲点了点头。
林霜月继而对着安卓越讲:
“这位先生,你老婆既然喜欢这个镯子,你应该好好的同我们讲,而不是发脾气。”
安卓越瞪着她,没好气的说:“要你管?”
林霜月笑了笑,侧头看向霍少雄,“老公,我们把镯子让给他们吧。”
霍少雄盯着她,不说话。
林霜月被他认真的盯着,脸颊有些泛红,见他不说话,也学着凌菲菲的样子,扯了扯他的衣袖,带着点撒娇的意味说:
“老公,好不好?”
霍少雄感觉到她的动作,喉结不自觉的滑动,半晌,才哑声道:“好。”
安卓越没想到这个女人这么容易就将镯子让给了自己,他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林霜月把镯子取下来,归还给导购员,随即牵着霍少雄的手走出了金店。
被两个小年轻这么一掺和,林霜月也没有了买黄金的兴致。
霍少雄又从皮包里面掏出一张卡,递给她,“小月,这几天公司很忙,我可能没时间陪你逛了,这张卡里面有我的积蓄,你拿去让小楠陪你买黄金,不够的你再告诉我。”
林霜月有些感动的看向霍少雄,她第一次感觉到被人重视是什么感觉。
“还有,董事长知道我结婚了,他很高兴,批了一个员工房给我们住,你先回去住几天,等过几天房子弄好了,我再接你和楠楠过去住。”
霍少雄一边开车一边跟她说。
林霜月点点头,她结婚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把房子腾出来给弟媳生孩子,不让弟弟为难。
等霍少雄把她送到家后,转身拨通了管家老陈的电话。
“老陈,你看一下我名下的哪套房子最小,离云鼎集团最近。”
老陈立马搜索了一番,回答道:“董事长,您名下有一套160平方的房子闲置,就在云鼎集团隔壁的万城小区。”
“你安排人去布置一下,三天后,我带夫人住进去。”
霍少雄平静的话在老陈的脑海里掀起轩然大波。
“夫人?哪位夫人?”
老陈几乎是颤抖着问出这句话。
霍少雄轻笑了一声,“你们的新夫人。”
说完,他又叮嘱道:“她不知道我的身份,以为我是董事长的司机,你可别说漏嘴了。”
关掉电话,老陈顿时老泪纵横。
他们的董事长终于走出上一段婚姻的阴影了。
“对了,我得赶紧把这件事告诉老夫人,让她开心开心。”
董事长的上一段失败的婚姻,一直是老夫人的肉中刺,眼中沙,如果她知道董事长再婚了,一定高兴的不得了。
这样想着,老陈立即开车去了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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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老公’她始终没能说得出口,最后喊了句‘少雄别闹’便从他的腋下钻了出来,坐上了副驾驶。
新女婿第一次上门,按照林霜月老家的规矩,本应该买条好烟,买瓶好酒,再买点水果礼品,便算齐全。
但是林霜月父母双亡,这些便免了。
她在楼下超市买了点礼品,让霍少雄提着,霍少雄接过瞄了一眼,眉头微蹙,“就这些?”
手上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不超过两百块钱,霍少雄忽然觉得穷人也不是这么好装的。
林霜月‘嗯’了一声,说:“去小舅子家,这些够了。”
她既然已经嫁给了霍少雄,那个家就是弟弟的家,不是自己的家了。
也许,从来就都是弟弟的家,自己和楠楠在弟弟和弟媳的眼里,只是借住而已。
哪怕这个房子她也出了一半的钱。
霍少雄也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挑眉一笑,“好,全听我老婆的安排。”
等林霜月打开门,一个与她有五分相似的女人穿着一件藕色的连衣裙,化着一个精致的妆容迎面笑道:“姐,你回来了。”
徐晚燕听见声音也从厨房里探出头,想要打量打量这位新姐夫。
她首先扫过新姐夫的手,他手里提着两箱烂大街的礼盒,这些礼盒属于那种一看就知道价格的廉价东西。
徐晚燕的脸上露出一丝鄙夷,然后也没了探究的心思,抡着锅铲继续炒菜了。
林霜月将礼盒放在柜子上,转眼看见柜子上摆了一箱燕窝和一箱顶级的阿胶。
她默不作声的将自己的礼品放在一旁,这样对比起来,她拿回来的东西太过寒酸,简直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下的泥。
林美娟一边喊着“姐”一边打量着这位新姐夫。
新姐夫人长的高高大大的,论身形而言,比起以前矮矮的安建国姐夫可要强多了。
但论外貌嘛,安建国姐夫更有书卷气,一看就是文化人的那种,而这位新姐夫,英俊也还算英俊,只是看起来却不像是有文化的样子,看起来像个兵痞子。
她默默收回视线,对着林霜月亲切的笑道:“姐,你还没给我们介绍介绍呢。”
此时,江比淮的视线也从手机上移到这位新姐夫的身上。
他坐在沙发上,眼睛在霍少雄的身上上下一瞟,丝毫没有起身打招呼的意思。
“少雄,这位是我的妹妹,美娟。”林霜月带着霍少雄一一介绍,霍少雄收敛着性格,努力的扮演着一个老实本分的普通人。
这是一种新鲜的体验,在他四十多年的人生里从未有过的感觉,让他恶趣味满满。
“这位是我的妹夫,小江。”
林霜月在介绍时,江比淮仍坐在沙发上,他戴着一副眼镜,镜片下的眼睛泛着精光。
霍少雄正准备跟他打招呼的时候,江比淮率先开口了。
“听小徐说你是在云鼎集团上班。”
他询问的口气,不像个妹夫,倒像个领导。
霍少雄眼睛闪了闪寒光,随即,咧嘴一笑,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
在他这个年龄,能有一口像年轻人的大白牙实属不易。
“小江,听说你是在恒远集团上班的。”
江比淮一顿,他没想到一个当保安的居然敢这么跟他说话。
他轻嗤了一声,又将视线放在手机上,一边看着手机一边说:“江某不才,不过是恒远集团一个小小的副总而已,看你气质不凡,想必在云鼎集团职位不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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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姐是不是疯了。”
徐晚燕觉得林霜月是疯了,脑子不清醒。
好好的放着个吃国家饭的不要,去捡了个看大门的。
林胜强也发出一声叹息,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过,只要你大姐嫁出去了,腾出一个房间给我们的儿子,管她嫁给谁呢。”
徐晚燕一边说,一边对着林胜强亲昵一笑。
林小楠还沉浸在妈咪真的跟霍叔叔结婚了的思绪中,林霜月敲开了她的门。
“楠楠,睡了吗?”
林小楠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揉揉眼睛,“还没有。”
林霜月走了进来,坐在她的床头,怜爱的看着她。
“妈咪跟霍叔叔结婚了,你开心吗?”
林小楠愣愣的看着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开心,还是该不开心。
她踌躇片刻,才认真的对着林霜月说:
“妈咪,只要你过的幸福,我就开心。”
林霜月听见她的话,心底荡漾着一丝温暖。
她知道,楠楠一向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你霍叔叔说,他向公司申请了员工房,过几天,就让我们搬过去一起住。”
林小楠知道云鼎集团有员工房,但是很难申请,一般只有中层以上领导才有资格入住。
林小楠没想到霍叔叔一个当保安的也能申请员工房,有些吃惊。
林霜月听见她的疑惑,笑了笑,向她解释道:“你霍叔叔现在不当保安了,他调去给董事长开车了。”
“董事长?”林小楠大声惊呼。
要知道云鼎集团的董事长可是一个传奇人物。
他二十一岁接手云鼎集团,彼时的云鼎集团还是一团烂泥,破产的消息频出,甚至有不少工人围堵讨薪,就连银行也拒绝了集团的全部贷款申请。
但,董事长一上任,立马对云鼎集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重新规划集团的项目建立,一度挽救集团丢失的信誉,让云鼎集团起死回生,并且越做越强。
林小楠记得,董事长好像也姓霍。
由于她在的部门隶属于云鼎集团的分公司,而且她只是一个小小的行政人员,连董事长的面都没见过,所以,她对董事长的事情也没有深入了解,只流于传说。
既然能帮董事长开车,那霍叔叔的身份一定也不简单。
林小楠暗想,说不定霍叔叔还是董事长的远房亲戚什么的,所以董事长对他多加照顾。
她把自己的想法跟林霜月说了一下,林霜月越想越觉得是这个理。
难怪霍少雄刷了董事长五十万,董事长不但不介意,还说要将东西送给他当结婚礼物。
如果不是亲戚,怎么会如此慷慨?
林小楠顿时觉得自己真相了。
林霜月和林小楠聊完天后,林霜月走出房间,便看见在门外等着她的林胜强。
“大姐。”林胜强对她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
林霜月看了他一眼,两人一起出了门。
电梯门口。
林霜月手里提着几袋垃圾,而林胜强空着手,他主动伸手去拿,林霜月则笑了笑,说:“不用,你哪做过这种事。”
林胜强觉得脸有些臊,他确实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不止倒垃圾,他从小到大,连一个碗都没有洗过,一个扫把都没有拿过。
小时候,家务事都是由大姐做,大姐不在家就是二姐做,大姐和二姐都不在家,他也不用做,他只要等着母亲回来做就可以了。
长大了,他也是一直跟着母亲住,家里的事里里外外都由母亲来操持,他不用费半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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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母亲病逝后,大姐也离婚了,照顾他的人从母亲又变回了大姐。
林胜强收回手,缄默了一会,才缓缓说:
“他对你好吗?”
这个‘他’她们都心知肚明指的是霍少雄。
林霜月也沉默了一下,她跟霍少雄认识不过短短三天,又从何而来的好与不好。
电梯里静默了半分钟,林霜月哂笑着说:
“过日子,反正就那样,只要楠楠喜欢,就足够了。”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一楼。
这时,林胜强才说:“那你呢。”
他抬起头看大姐,忽然看见大姐有一根白头发。
“那你喜不喜欢他?”
林霜月走出电梯,将垃圾扔进垃圾桶里,转身对林胜强说:“到了我这个年龄,喜不喜欢已经不重要了。”
林霜月年轻的时候,也曾幻想过自己的丈夫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英俊还是普通?
那时,她梦想中的丈夫,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长者,像她的语文老师一样,儒雅有学识。
后来,她相亲遇见了安建国。
安建国是一个长相帅气的男人,虽然有些矮,但他英俊的外表完全将长的矮这个缺点弱化了。
林霜月对他一见钟情,觉得他就是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
安建国对她也很有好感,夸赞她是一个乖巧的好女孩。
可惜,安建国的家庭条件实在是太差了。
他没有父亲,只有一个孤寡的母亲,母亲的腿脚还有点不利索,干活慢吞吞的,干活的时间长一点就要歇息。
这样的家庭无论是谁嫁过去了日子都不会好过。
所以林母反对这门婚事。
奈何林霜月自己喜欢,说什么都要嫁给他。
林母拗不过自己倔强的女儿,扬言,只要安家拿得出1000块钱彩礼,走个过场,就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在那个艰苦的年代,一个吃国家饭的工人工资一个月都只有三百块钱,这一千块钱彩礼对于一个没有单位的农民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安建国的母亲一听只是走个过场,误以为林霜月嫁过来之后会将这笔彩礼作为嫁妆带回来,而且林母嫁女儿总会额外帮女儿添置一些嫁妆。
安建国的母亲认为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便掏出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向娘家借了两百块钱,才将这一千块钱彩礼凑齐,交付给林母。
令安建国的母亲没想到的是,林母收下这一千块钱的彩礼,把女儿嫁进安家,不仅不认账,不将这一千块钱彩礼归还,而且连所谓的嫁妆,都只是两床烂棉被。
安建国的母亲是咬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活生生的吃了个哑巴亏,心有不甘,所以将满肚子的怨气全部发泄到林霜月的身上。
安建国刚开始对林霜月还不错,夫妻和睦,蜜里调油。
后来,随着女儿的出生,一切都变了。
林小楠刚出生,安母一见是个姑娘,瘪着嘴,在门口骂了一上午,骂完后,还让林霜月下床做饭。
她连月子都不曾坐过,生完小孩就做饭做家务,过了几天,还要下地种菜除草。
安建国虽然安慰她,说第二胎生个儿子就好了,但是她也明显的感觉到安建国对她的态度冷淡了许多。
当时的林霜月把希望都寄托在生个儿子的身上,她想,要是生个儿子,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可能是老天爷听见她的呼唤,在她生完孩子的第四个月,她又怀孕了,如愿以偿的,生下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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