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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败家子:我靠科举发家了优质全文》精彩片段
很快就到了年底,年二十三,姜丰带着全家到了祠堂参与祭祖。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民间,祭祀也是大事。
姜隽去世后,为了保住家里的房子和几亩田,苏氏和族里一些贪心的人闹过几场,姜丰和族里的关系不好。
但关系再差,只要他还是小竹村姜家人,祭祀也是要参加的。
姜丰希望和族亲改善关系,毕竟在这个时代,宗族观念可是很强的。
如今小竹村姜氏的族长,按辈分是姜丰的伯祖父。
当地规矩,祭祖上供等,都是男人的事,女眷们在祠堂外看热闹。男人们按照长幼排行,一个个捧着祭品,庄重肃穆地进入祠堂。
族长主持着祭祀,念着祭文:“辉耀千古,思念永恒。太公鱼台,涓涓秀水。今吾姜氏后裔……”
姜丰听着,这篇祭文把“姜氏”来源叙述了,引起了宗族的自豪感,写的人还挺用心的。
不过年年都是这篇,听得众人都会背了。
念完祭文,族长将祭文送到铜炉里,祭文在众人的目光下化为灰烬,这是祖宗收到了。
族长朗声道:“祖宗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丁财两旺。”,大家脸上也都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接着,各家各户男丁依次上供,求祖宗保佑。
姜丰也默默上前,给祖宗上香。他本来也姓姜,这些人说不定真的是他的祖宗呢?
说起来……他甚至可能是自己的祖宗,这又是一个悖论了。
祠堂外,女眷们在一起,议论谁家的祭品体面,谁家的新衣鲜亮。
姜家今年的变化,都在族人眼中。又看到苏氏几人都穿着崭新的冬衣,姜家女眷手巧,小媛媛的衣服上还绣了肥猫扑蝶,很是可爱。
众人羡慕的目光,让苏氏微微仰着头,有种扬眉吐气之感。
她是为了争口气,扫一扫自家这几年困窘的窝囊气,但是却没有得意多久。
就听有人嗤笑:“神气什么?考了那么多回,连个童生都没考上!进了两趟城就有了钱,还不知道做的什么勾当呢!”
这话就恶意满满了,“勾当”?能是什么好事?
此时也有些读书人,做人“契弟”,被包养的。
不用回头,苏氏也知道这是“八婶子”朱氏,两家是早就结了仇的,当初姜隽没了,带头抢姜家房子田地的,就有朱氏一家。
苏氏气道:“红眼病见不得人好的!我儿子堂堂正正的读书人,你空口白牙的污蔑,祖宗看着呢,当心烂了你的嘴!”
两人吵着吵着,眼见就要打了起来,最后还是旁人拉着,才没在大过年的打起来。
姜丰才知道,原来自家还有这号仇人。
祭祀结束,族长就要开始分祭肉,又被称为“福肉”。
俗话说“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其实并不是真的人人有份。按照本地的规矩,是父亲领儿子的那份“福肉”。
像朱氏的丈夫那样儿子多的,领了五份“福肉”,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招摇过市,像姜丰家这样的,只能空着手默默地回家。
一路上,苏氏都沉默着,回到家才叹了口气说:“你当娘日日催你生儿子是为了什么?这世道它就是这样!福肉不福肉的,难道娘缺那一口肉吃?就是背后被人酸两句,说些怪话,忍忍也就过去了!更要命的事还有呢!”
姜丰摆了摆手,让妻子把女儿带出去,才无奈地说:“儿子知道,只是这孩子的事,急也急不来。”
“急不来也要想想办法。今日你那八堂婶的嘴脸你也见到了,当初你爹没了,她就要来分我们家的房子,说她家有五个儿子,我们家只有你一个!”苏氏气愤地说。
姜丰拍了拍她的手背,说道:“娘,都过去了。”
“娘还算好了,好歹还有你一个男丁。邻村高木匠,手艺好人又勤快,他在世的时候,他那娘子和女儿,吃的穿的,都是村里的独一份,五里三村谁不羡慕?结果去年,高木匠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孩童,得了风寒一病死了。他那族人就霸占了他的家产,还要把那女孩儿许配给一个傻子,木匠娘子半夜在祠堂前面吊死了,婚事才没成。那女孩儿如今疯疯癫癫的,听说走丢了,怕不是被人害了?本来多漂亮可人的小姑娘啊……”
姜丰听着,也不由得不寒而栗。想到媛媛那么乖巧可爱的小姑娘,如果也落到那样任人鱼肉的境地,简直无法忍受!
这就是封建宗族社会,他还是太天真了。正如某位文豪所说,这历史,翻开一看,满满的就是“吃人”二字。
吃绝户这种事,从来就不少见。
如果苏氏不够强硬,或者无人撑腰,他家的财产又多得足够令人眼红,那就算不是绝户,都有人会想办法让他家变成绝户。
一个男孩子,养不大死了,不是很正常的事?
高木匠一家的事对姜丰触动很大……他把这件事写进了他的小说里。在他的小说里,他给了小姑娘一个好的结局。
一个到凡人界历练的修仙者救下了木匠娘子,发现小女孩身具灵根,就把她们带回了修仙界。小女孩得入仙门,开始了修炼。多年以后,她踏着飞剑回到故乡,曾经欺负过她家的族人诚惶诚恐地跪伏在地上,口呼“仙人”。那个要把她卖给傻子的堂伯认出了她,活生生吓死了……
这么写了,姜丰的心才好受了些。
他在书里,还抨击了“吃绝户”的行为,讨论了独女户继承家业的合理合法性。
他也知道,这些话在此时是有些不合时宜的,读者也未必喜欢看。
但他还是决定写出来,哪怕多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到,多一个人思考,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就能救下更多的无辜女子。
世道如此,如今的他也没有任何办法,能做的也只有这一点。
从今往后,他要好好活着,为母亲、妻女遮风挡雨,然后一定要考取功名。如今的他人微言轻,若有一日能登天子之堂,才能从礼法上,从根本上解决这种事。
哪怕不能入主中枢,只要能主政一方,他也能帮助更多的人,让自己的治下不再出现这种不平事!
穷则独善其身,达成兼济天下。此之谓大丈夫也!
这一刻,姜丰对自己的人生、对自己的理想,有了更远大的规划。
熊楚楚的爹是个好斗鸡、斗蟋蟀的,与王珉的爹王员外是同道中人。
王珉自小就跟着爹爹出入熊家,与熊楚楚自幼相识,两人小时候也一块儿拼过七巧板、拆过九连环,算是青梅竹马。
这小王珉和他那只会斗鸡遛鸟的爹不一样,他打小就是个读书种子,性子又老成持重,最得妇道人家喜欢,熊楚楚的继母金氏就很喜欢这个喜欢装大人的孩子。
熊楚楚和姜丰的婚约是姜隽在世时定下的,本来就是两位父亲喝高了,随口定下的,顺手交换了身上的配饰作为信物,连庚帖都没换。
这婚约说有也有,说没有也可以。
姜隽去世后,姜丰屡试不第,家业又渐渐败落了,金氏就琢磨着不认婚约,再给继女寻个女婿。
这继女虽不是亲生的,也不能眼见她踏进火坑。她还想着结几门好亲,将来给儿子添些助力呢。
若是再找个寻常人家,恐怕镇不住苏家那一伙子凶人。
恰在此时,王珉的母亲托了媒人上门提亲。这是正正经经的媒妁之言,可比熊老爹和姜父的酒后之言正式多了。
王珉这孩子是自幼看着长大的,最是乖巧懂事的一个好少年,更妙的是,还是王家族人,想来姜家就是知道了,也不敢怎么样。
若是一般人呢,得知女方不愿意,说不定也就算了。但苏氏是什么人?没出阁前,是拎着杀猪刀砍遍四邻无敌手的!
此时得知自家有丰厚嫁妆的儿媳妇要被人抢了,那还得了?带着信物和大砍刀上门,大刀阔马地往门口一站,质问熊家是不是要一女两嫁!
另一头,苏总甲也去县令大人那里走动,讨了一句话“人无信不立,大丈夫何患无妻?”送给王员外。
王员外和王老相公家早就出了五服的,虽是王家人,也不过是个小地主,自然还是要给县令一些面子。况且以他家儿子的人才品貌,什么样的姑娘娶不到,非得去抢个有婚约的女子?
这般双管齐下,王家这头先撤了。
熊老爹是个没主意的,金氏到底是后娘,总不能为了继女和苏氏火拼,因此只能愤愤然应了婚事……
姜丰听着娘子将陈年往事一一道来,仔细观察娘子的神色,看她提到王珉时神色自然,没有什么眷恋,心才微微放下来,但想到王珉那玉树临风的样子,还是酸溜溜地说:“只是委屈了娘子,没有做成少奶奶!”
熊楚楚嗔了他一眼,说道:“阴阳怪气做什么呢?若是从前的你,说不悔是假的。但是如今的你,比别人又差什么?都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如今什么也不求了,只求我们一家子好好的,再为你添个儿子就好了。”
一夜过去了,姜丰又是起了个一大早,熊楚楚问他:“才刚考完试,你也不歇两日?”
“不了不了!”姜丰连连摇头,咬牙说:“从今天开始我要头悬梁、锥刺股,谁也别拦着!”
“这又是做什么?”熊楚楚撑着身子起来。
姜丰哼了一声:“我要在府试上赢过那王珉!”
“又作怪!”熊楚楚白了姜丰一眼,用枕头拍了他一下。
“我是认真的!”姜丰一边躲开,一边说道:“娘子只管等着瞧!”
姜丰说到做到,接下来的日子拿出拼命的劲,吃饭睡觉都待在书房。虽说娘子心里向着他,可是王家小子看他那眼神还是令他耿耿于怀,还有熊森,对他那是什么态度?
他偏要考出个好成绩来,压那王珉一头!让熊家人知道,楚楚嫁给他没错!
他这幅拼命的势头,熊楚楚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苏氏则是既心疼又欣慰,婆媳俩意见一致地杀了家里下蛋的老母鸡,放了党参、红枣、莲子,炖了鸡汤给姜丰好好补补。
府试在四月间进行,要去衡川府。
这回不比前翻送小说稿,是要考好几天的,不能当天来回。各县乡的考生都会提前出发,在府城先安顿下来。
姜丰也是提前好几天收拾好行囊,与母亲、妻儿告别,出发前往府城。
说起来,姜丰县试考了好几回,府试还是第一回呢!
“俗话说‘穷家富路’,在外头不要吝惜钱,该花的花,该用的用。出门在外,不要和人斗气,遇到不晓事的,也别和人计较。有热闹也别往前凑,一切以考试为重……”苏氏对着儿子叮咛着,一千一万个不放心。
“娘放心,府城我都去过几回了,熟门熟路的!”姜丰连忙安慰。
苏氏也知道,儿子长大了,以后只会越走越远,但心里只是放不下这份担忧,既想他出息,又怕他在外出什么意外,这种心情,也是纠结得很。
这次,姜丰还是雇了傅叔的车。
官道宽敞,此时不急着赶路,傅叔不愧是老司机,把马车赶得稳稳当当。
姜丰往马车外看去,只见春光融融、草木复苏,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色,心情也很舒畅。
“大郎这回是要在客栈住宿?”傅叔问道。
虽然母亲说出门在外不要吝惜钱,但是想到客栈的房价,姜丰还是摇摇头,说道:“我去寓馆。”
寓馆是由官府办的,听说考生们很多都是住在那里,据说条件是差了点,但是价格比客栈便宜多了。
傅叔赞道:“大郎真是会过日子的。”他是知道姜丰进了两趟城挣了两百两银子的,不会住不起客栈,只是勤俭持家。
姜丰笑了笑,他又不是什么金贵人,想来别人住得,他也住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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