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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书籍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

色彩缤纷的薛静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是作者大大“色彩缤纷的薛静妃”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明黛明代。小说精彩内容概述:再看周斯年已经擦好脸,拿起洗脚盆要去倒热水了。“早上不洗脚!”明黛赶紧阻止他,周斯年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拿着盆子倔强的看着她。直到明黛说她也不洗脚,周斯年才作罢。端着茶缸子,两人面对面刷牙,明黛刷上面,他刷上面,明黛刷下面,他刷下面。明黛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打算逗逗他,抽出牙刷,做了个吞咽的动作。果然对面的......

主角:明黛明代   更新:2024-08-15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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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明代的现代都市小说《畅销书籍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由网络作家“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是作者大大“色彩缤纷的薛静妃”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明黛明代。小说精彩内容概述:再看周斯年已经擦好脸,拿起洗脚盆要去倒热水了。“早上不洗脚!”明黛赶紧阻止他,周斯年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拿着盆子倔强的看着她。直到明黛说她也不洗脚,周斯年才作罢。端着茶缸子,两人面对面刷牙,明黛刷上面,他刷上面,明黛刷下面,他刷下面。明黛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打算逗逗他,抽出牙刷,做了个吞咽的动作。果然对面的......

《畅销书籍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精彩片段


让他抱着被子乖乖站着,明黛在空间找了段绳子,拿着钢钉和斧头,砸进了两端的院墙里,扯上了晾衣绳。

找了个阳光最盛的地方,让周斯年把被子扔上去。

摸着被子,明黛叹气。

从见到周斯年的第一眼,她就看出来,这人不仅是脑子有问题,身上各处都有毛病。

寒气入体,关节炎,长时间的穿湿漉漉的衣服,盖潮湿的被子,睡凉炕,甚至都没有褥子。

一般人这样的生存环境,恐怕早死了,他还能活着,是个奇迹。

“周斯年,你换下的衣服和鞋子去哪了?”

周斯年看着明黛把被子展开,露出了被打湿的部分,莫名觉得不好意思,想要把它翻过去。

还没行动,就被叫住,只能收回蠢蠢欲动的小手,转身回到房间。

不一会,他拿着自己的破棉袄、破棉裤和军靴出来。

明黛扒拉了一下,都不脏,就是全湿透了。

棉袄和棉裤不能要了,基本棉花都跑光了,就剩军靴还可以穿,质量很好,刷一下就行了。

军靴扔在一边,明黛带着他去洗漱。

到了地方,周斯年自觉的倒水洗脸擦脸一条龙,然后等着明黛给她擦冻疮膏。

看到明黛动作慢了,还洗脸,一脸嫌弃。

呵呵!

“喏,那是你的,自己擦,一次只能挖一小块。”

周斯年看了看架子上的小盒子,拿了起来,研究了一下就螺旋着打开了。

闻着熟悉的玫瑰香气,满意的点头,挖出一小块,抹在手心。

双手合十,小心翼翼的揉开,慢慢的涂满整张脸和脖子,耳朵也揉了几下。

眼神和表情十分认真,仿佛不是在抹香香,而是在进行一项绝密实验一样。

明黛没理他,自己拿出面霜擦了下。

再看周斯年已经擦好脸,拿起洗脚盆要去倒热水了。

“早上不洗脚!”

明黛赶紧阻止他,周斯年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拿着盆子倔强的看着她。

直到明黛说她也不洗脚,周斯年才作罢。

端着茶缸子,两人面对面刷牙,明黛刷上面,他刷上面,明黛刷下面,他刷下面。

明黛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打算逗逗他,抽出牙刷,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果然对面的周斯年也跟着做,一大口牙膏沫沫咽了下去。

然后在他震惊的表情中,明黛把嘴里的牙膏吐了出来。

“哈哈哈哈!”

周斯年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取悦了她,她心情大好的漱口,收起牙缸,放回厨房。

不一会,周斯年一脸冷漠的走了回来,同样放好牙具,两人的牙缸和牙刷头方向一致,并把明黛放歪了的绿毛巾摆正。

明黛看着他:“把你的洗脚盆拿着。”

自己提着水桶出来。

“打一桶水,把你的鞋子刷了,和刷牙一样,上下左右,里里外外都要刷,知道吗?这是洗衣粉,给鞋子用的,会起泡沫,刷完记得用清水涮干净,明白了吗?”

周斯年看着地上的鞋子和洗衣粉,点了点头,接过她手里的水桶,开始打水。

明黛看着他刷的有模有样,转身回厨房。

今天还要上山,她打算再做些饼子带着。

昨晚剩下的白菜心,明黛用它调了一个小咸菜。

挖出够两人吃的苞米面,加了同等份的白面揉好发酵,洗了两个大土豆切丝,洗去多余的淀粉,备好作料。

刚点着火,周斯年提着两只湿漉漉的鞋子进来了,看着一案板的食材,非常满意。


几分钟后,两人吃着韭菜盒子,吸溜着热粥,就着清脆的萝卜丝解决了自己的早饭。

韭菜盒子一个不剩,稀粥全部喝完,萝卜咸菜也被周斯年光盘,又是吃饱喝足的一顿饭。

周斯年照例洗碗,明黛去房间把头发重新扎成两条小辫子,这才和忙完的周斯年一起去上工。

拿着新买的小板凳,到了上工的地方。

周斯年一出场,全场寂静。

选择了老地方的苞米堆,周斯年业务熟练,不用明黛示范,自己拿着锥子开始干活。

明黛跟着搓苞米,带着新的棉线手套,看的周围的婶子直呼败家,大姑娘小媳妇羡慕不已。

今天,黄婶子一家子选择了明黛和周斯年旁边的苞米堆。

在众人一脸敬佩的表情中,黄婶子靠了上来。

“小明闺女,你看你客气的,还给铁蛋四块桃酥,多精贵的玩意。”

尽管声音有些颤抖,姿势也随时逃命的预备式,但是已经非常胆大了。

明黛笑呵呵的抬头:“婶子还给了我们这么多的蔬菜和山货,今天早上正好吃了韭菜盒子,鲜掉舌头,我得跟婶子取取经,怎么种的这么好吃。”

这句话夸到了黄婶子的心坎里,她整个身子蹭了过来,和明黛分享着自己的种植经验,最后还答应送明黛一茬韭菜根。

“等到明年开春,你种上,很快就有韭菜吃了,我跟你说。。。。。。”

正说着, 她就发现自己坐到了周斯年的正前方,话就这么生生的憋在了嗓子眼里。

好在周斯年忙着干活,眼都没抬,黄婶子这才放下心来。

看着明黛他们活干的快,黄婶子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交代她有空来家挖大酱和酸菜。

这里的冬天少了什么都不能少了大酱和酸菜。

明黛笑着答应。

黄婶子回到位置,立刻围上一圈人,交谈间还不时的看向明黛和周斯年的方向。

两人都没有理会,明黛打算早点干完活,回去把菜窖清理一下,再去村里买些蔬菜,要不然大冬天的,她活变青菜,周斯年就是个疯子也得怀疑什么吧?

明黛这边一堆苞米在众人的艳羡中很快就结束了,大都是周斯年干的,明黛连三分之一都没有搓到。

村民看完是羡慕,而知青们就是嫉妒了。

尤其是女知青们。

老知青里面,宋兰兰瞄着明黛手里崭新的棉线手套,嘴里的酸水都要冒了出来。

这可是棉线手套啊,就是城里的姑娘领到也舍不得用,都是拆了织围脖,现在被戴在明黛手上搓苞米,怎么看着都是暴殄天物。

柳燕则是恨的咬牙,都是京城来的,坐一趟列车,她一个城西的怎么比自己一个城东的混的还好!

虽然自己在家也干活,但是也没有干过这种粗活,顶多就是洗衣做饭。

昨天自己搓了一上午就搓出三个血泡,哭唧唧的去找陈二红请假。

陈二红还没开口,就被宋兰兰呲了一顿。

“哎呦,你这资本家小姐的做派端的可真足,人家方柔手上也起了泡,都没有喊疼要请假,怎么你就这么特殊?!还是想要继续当主子压迫我们这些贫苦奴隶!”

这话说的非常重了,要不是在淳朴的柳家湾,柳燕高低是要被拉走审查的。

柳燕被怼懵了,举着手不知道怎么回答。

陈二红看越说越过分,瞪了宋兰兰一眼,看着柳燕皱眉:“谁都是这么过来的,请假不可能,等会我帮你把血泡挑破,习惯了就好了。”


“14岁?!”

“高中毕业?骗人的吧!”

年龄质疑的是齐志军,学历质疑的是柳燕。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声音太尖利,柳燕笑着解释:“小妹妹,姐姐不是质疑你,就是你14岁,不可能读完高中的。”

齐志军则是看着她细瘦的身板,矮矮的个子,相信了她14岁。

就是不知道她父母怎么舍得这么小就让她下乡的。

唯一没出声的就是方柔,她看着对面的女孩,仔细搜寻了一遍记忆,还是没有发现相关记忆。

本着没有记忆就不是重要人物的想法,她很快把视线移开,看着窗外沉思。

明黛悄悄翻了个白眼,一本正经道:“确实14岁,我上学早,中间跳了两级。”

眼看齐志军对明黛的兴趣越来越大,柳燕赶紧找了话题绊住了齐志军。

明黛也继续盯着桌面发呆。

内心在狂刷小说。

方柔看着眼前一幕幕闪现的场景也陷入了沉思。

方家也是军政世家,只不过和其他功勋人家相比,方家下一代没有人能顶上来,现在全靠已经退下来的方老爷子的人情面子撑着方家的繁华。

上一世的自己没有看清形势,在京城里憨吃傻长,长大后嫁给了同一个大院的齐志军。

可惜齐家和方家遇到一样的困境,无论是子辈还是孙辈,都后继无人。

上一世的自己也下乡了,只不过是两年后被迫下乡,那个时候方家已经是明日黄花,方老爷子去世了,方家马上就要搬出大院了。

当时整个大院都在看方家的笑话,包括刚和她订婚的齐家。

她的好婆婆一度还想悔婚,让齐志军另娶他人。

但是她错估了齐志军对自己的痴迷程度,宁愿离开齐家也要娶了自己。

很快齐家也倒台了,和方家一样,灰溜溜的离开了大院。

之后他们就下乡了。

一次偶然的落水,她被下乡大队的退伍军人罗成救了。

湿了身,又被抱着回村,罗成想要娶了自己负责。

但是当时的自己看不上乡下人,死也不同意。

正好齐志军说可以履行婚约,两人就在乡下草草结婚了。

婚后才知道公子哥的不好,齐志军爱玩,家里又宠他,拿的工分很少,经常进城逍遥不干活。

他有家里支持,但是方家因为父亲的纨绔已经败落到不能支援她了,她只能在乡下努力挣工分。

都是从小娇养的,她也干不了这些活。

刚开始齐志军还帮忙干着,后面直接被繁重的劳动吓跑了,每天只挣最基础的工分,对于她的活手都不伸一下,还要她回家洗菜做饭,收拾家务。

那段时间,方柔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

幸好后面,她发现有人偷偷帮她干活,仔细观察,是罗成。

他真的很体贴,悄悄来悄悄走,没给她带来任何风言风语。

可惜后来他结婚了,娶了隔壁村一个据说很贤惠的姑娘,但是没有她好看。

之后就是高考恢复,她和齐志军备考。

谁知道临近考试自己怀孕了,孕反让她发挥失常,

她没考上,齐志军考上了。

就这样,齐志军回城了,自己留在了乡下边养孩子边准备第二次考试。

尽管齐志军开始寄钱给她,但是钱不多,只够生活,买不起营养品。

最后,她生下来一个猫仔一样的女儿。

把女儿交给同村的大娘照顾后,她死命的学习,终于在第二次高考的时候考回去了。

但是因为自己的撒手不管,女儿高烧烧成了傻子。

她带着这样一个女儿回去,齐家自然不接受,两人的感情也出现了危机。

之后就是齐志军劈腿,他们离婚。

她一个人边上学边抚养女儿,累得要死的时候想着,要是能重来就好了。

她一定不选择齐志军,她要嫁给罗成!

前段时间在街上看到的罗成大变样了,他西装革履,还拿着大哥大,据说是做生意赚了大钱。

身旁跟着的女人是他老婆,穿的戴的都是最时兴的,手里还牵着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

这才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过的生活。

老天有眼,真的让她回到了18岁的时候,这一次,她主动申请了下乡,在方家倒下前搜刮了不少的财务带着。

反正都要被赌鬼父亲输掉,不如自己带走,留给罗成做生意。

想到这,她想要见到罗成的心更急切了。

明黛则是看的重生版本,也就是这一世。

《70年代甜宠小娇妻》讲的是方柔重生一次,幡然醒悟,毅然决然的下乡嫁给罗成的故事。

之后他在黑市赚钱,她在家备考,最后两人一个事业有成一个成功考上京大,还一起生了一对双胞胎的故事。

故事很甜很蜜,但是和明黛没有关系。

今天遇到的另外俩人也很有意思,在方柔的推波助澜下,柳燕还真的嫁给了齐志军。

只是齐母更看不上家世样貌一样都拿不出手的柳燕。

婆媳大战,齐志军受夹板气,很快就出轨劈腿了。

只不过柳燕没有方柔的勇气离婚,带着女儿依旧在齐家生活,即使天天吵架也不离婚,吵吵闹闹过了一辈子,齐志军因为家庭和个人作风问题,一事无成,齐家也彻底倒台了。

看完后 明黛表示:

女主是回来嫁人的,和我没有关系;

男二是来追女主并偶遇未来老婆的,和我没有关系;

女配是来钓凯子的,我不和凯子说话,就和我没有关系。

总结:和我没有关系,完美!

得出结论后,明黛松了口气,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慢悠悠的从随身带着的背包里拿出午饭。

方柔和齐志军也跟着动作,只有柳燕没有动。

明黛不会委屈自己,她拿出提前卷好的大饼,里面是辣椒炒小鱼,配上馓子,不用加热,吃起来也很香。

方柔和齐志军是一起吃的,面包片配火腿片,十分西式,看的柳燕羡慕不已。

可惜没有一个人打算请她吃饭。

没有办法,她只能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个黑面窝窝头啃了起来。

她带的干粮不多,后面的路还很长,她一顿饭只能吃一个。

此刻她看着三人的饭菜,内心五味杂陈。

方柔和齐志军能吃的好她理解,为啥明黛也可以。

想到这,她状似无意的开口:“以后探亲回家,我们可以约着一起在京城玩了,我们应该都是城东的吧?”

明黛眉毛一挑,搞事啊?

齐志军点头:“我和小柔都是,在军部大院里面。”

柳燕的眼睛立刻亮了。

继而想起什么,不好意思的捂住嘴巴:“抱歉,我忘记了,明黛家不是城东的, 她家是城西的。”

一时间三人的视线都对准了正在啃大饼的明黛。

齐志军眼里是差异,似乎不相信还有人住在城西一般;

方柔则是漠不关心的正好瞥到她;

柳燕眼里则是明晃晃的幸灾乐祸了。

明黛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巴,张嘴答道:“昂。”

然后继续和手臂粗的大饼较劲了。

柳燕眼里是不相信,她怎么一点不觉得羞愧!

齐志军则是感觉这个明黛脾气太木,不似其他女孩一般可爱。

方柔:没印象的人,不重要。


自从离开大瓦房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明黛的知青们默认,这会明黛已经被打的起不来床了。

被揍的起不来床的明黛,这会正带着明代掏炕洞。

这个炕洞许久没人用了,里面没有多少灰烬,只是有些地方陈年积灰的堵住了,明黛找了个木棍,让明代趴着掏,她往外送。

很快,炕洞就掏好了。

看着灰头土脸的明代,打发他去洗脸,特意叮嘱了不用洗脚。

明黛去厨房,掀开了锅盖,一帘子黄澄澄的团子,个个胖鼓鼓的,分外好看。

拿出小筐,把团子一个个铲出来,放在筐里晾着。

一个阴影笼罩过来,明代边急切的擦脸,边看着明黛的动作。

明黛看着他再着急也把毛巾摆好后,再过来,满意的点点头。

他十分聪明,且因为参过军,生活习惯很好,服从性也高,加上明黛掌握了他的命脉,吃货的本质,让他很是听话,这三天的磨合,明黛放开手很多活计,目前两人配合还算默契。

除了一点。

明黛拿出一块白布,包了6个苞米面团子,指了包裹和筐。

“这一小包给大队长他们家,他借给我们平板车,我们才能把这些柴火带下来,我才不会生病死掉,你才有更多的团子吃,明白吗?”

明代的目光在包裹和小筐之间来回移动,比量了一下,沉痛的点头。

明黛这才满意,立刻奖励了他一个。

明代赶紧接过,还是一口半个。

团子里,明黛放了干菜和腊肠,甚至奢侈的炸了鸡蛋花,能当饭,也能当菜,好吃极了。

又是吃货明代分外满足的一餐。

吃完饭,刷完锅和碗,明黛看了看天色,这会已经黑天了。

“走,我们去大队长家还车。”

明黛拿着包袱先出来,明代搓了搓手里的糖纸跟上。

这次明黛没有坐车上,而是和拉着车的明代一起走。

两人也没有说话,安静的走着。

大队长家的位置,明黛一早就问好了,带着明代直接过去。

路上有听到动静的狗出来咬人,宣誓主权,看到是明代后,哀嚎着夹着尾巴又跑了回去。

明黛忍不住对他竖起大拇指。

果然在明代面前,众生平等!

到了大队长家,他们家的油灯也熄灭了。

拍了拍门,半分钟后有人边开门边询问:“谁呀,这大晚上的?”

明黛笑嘻嘻的开口:“是黄婶子吗?我是新来的知青明黛,我来还平板车。”

黄婶子一愣,继而想起这是谁。

因着柳大队长已经把明黛的情况和她讲了,她对这个可怜的闺女心有怜惜,赶紧拉着她进来。

“好闺女,怎么晚上送来了,这大晚上的,不怕狼把你叼走!”

明黛赶紧摇头:“婶子,不是一个人来的,我们俩人来的,没事。”

黄婶子边笑着边让开位置,只以为是其他知青。

“先把车拉进来吧,咱们屋里说话。。。。。。”

等她看到拉车进来的那个高大身影的时候,下一句,喝点茶的话直接咽了回去。

妈呀!疯子来家了!

明黛没有发现她的僵硬,帮着把车推进来,边走边问:“婶子,车子给您放哪里呀?”

黄婶子还在震惊中,无意识的回答:“放。。。放。。。放马厩。。。。。。”

明黛依言让明代拉了过去。

车子放好,就看到黄婶子还站在门口。

她疑惑的问:“婶子?”

黄婶子这才反应过来,把门关上,慢慢蹭了过去。

明黛不等她发问,先开口:“婶子,工具都在车上放着了,一样没少,我叔歇着了吗?方便进屋不?”


疯子的变化自然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毕竟三天没打人了,还挺有点想念的。

有人问到柳大柱这里,大队长就把明黛的事情讲了。

村民唏嘘小明黛可怜,被疯子缠上的时候,也庆幸,疯子有了目标,他们各自家的娃娃安全了很多。

要知道,明代来柳家湾不到一年的时间,哪家的娃娃和男人他都揍过,就是女人都有一半被揍过的。

可以说,在红旗公社,明代这个名字,能止婴儿夜啼。

小朋友不听话,家长都说,再哭,明代就来抓你了。

效果立竿见影。

和明黛相比,其他的几个新知青惨多了。

方柔和齐志军第一天晚上就住进了罗成寡母家。

罗成一家是建国前逃难来的柳家湾,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外姓人,家里一向低调,直到罗成当兵,当上连长后,在村里才有了话语权。

罗成家里弟兄三个,姐姐两个,他是老四,中间的那个。

在家不受重视,这才去当兵的。

不过他这个人有些愚孝,对早年丧夫,独自抚养五个孩子长大的母亲很是尊重。

所以罗寡妇在家的话语权很大。

方柔态度好,人长的俊秀,又给不少钱,她自然同意了让两人住进了罗家。

方柔主动提出跟着罗寡妇住,齐志军就被安排给了罗家的小儿子,罗强。

但是她也明白送上门的不是买卖,和大队长商量,在知青点的其他空闲房间,选择了两间盘了炕。

盘炕不便宜,这也是之前这些房间没有炕的原因。

现在他们愿意自己出钱盘炕,走的时候又带不走,白捡便宜,柳大柱自然同意。

于是这三天,知青点就来了不少村民给盘炕,据说方柔答应,三天内盘好给5块钱工钱。

这样好的买卖,村民也卖力气,很快两个大炕就盘好了,只等着阴干就能入住了。

而且方柔柴火也想好了,和罗家沟通,这几天罗家全家出动,上山捡柴火。

捡到的柴火都堆在了知青点靠近方柔新房间的一侧,明显是方柔花钱买的。

看着他们俩这么轻松就解决了新知青的大难题,老知青羡慕的目光都快着火了。

剩下的几个知青中,秦芳芳和蔡明成老老实实的从第一天就跟着老知青上山捡柴火,虽然没有明黛他们捡的多,但是态度端正,吃饭的时候也不多说话,老知青很快就接纳了两人。

而张小军和刘大业,两人躺了两天,再去山上捡柴火也来不及了,于是学着方柔,用钱在村里解决了问题。

但是因为两个人在吃饭的时候,发现了老知青克扣他们粮食,一时间闹得有点难看,但是还过的去。

混的最差的就是柳燕了,被打个半死,想要大队长做主,大队长做不了主。

她叫嚣着要去公社告状,大队长立刻套车,亲自送她去。

欲哭无泪的她能够爬起来时,发现她的粮食被吃了一半,想要闹,老知青直接让她滚蛋,没地方住没柴火,她只能咽下哑巴亏。

她又没有钱买柴火,只能趁着最后一天不上工,哭着上山捡。

这时候农闲,大家都捡柴火,她累的半死,也只捡了一小堆,被宋兰兰一顿嫌弃加嘲讽。

她简直要哭死在知青点。

后面她还是在明黛身上找到安慰的,觉得她再难,都没有被疯子胁迫的明黛难。


在回忆起明代是谁后,一个计划在明黛的脑海里渐渐成形。

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的接触,她能判定,这个计划可行。

明代的情况其他人不了解,医学世家出身的明黛却很清楚。

通过昨晚和今早的试探与观察,明黛可以确定,他确实得了神经病,或者叫做狂躁症。

他的发病原因30%来自战后损伤,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

更多的,却是药物影响。

也就是说,有人在给他下药,让他神经错乱。

加上书里提到的,有人不希望他回城,基本就可以判定,他的存在挡了某些人的路。

明代的情况非常不好,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大脑。

他对常识认知出现了记忆紊乱,现在靠着习惯在勉强生活。

再不医治,他很有可能会彻底失去意识,随时都有失控的危险。

这可能也是他上一世意外死在山里的原因吧。

此刻,看着阳光下,舔着糖纸的明代,明黛有些不忍。

她是有些军人情结的,之前她再懒,要是有军医会诊,她也会去。

总觉得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值得尊敬。

虽然不知道明代以前是什么兵,但是他能被称为兵王和人型兵器肯定是佼佼者,更值得尊敬。

而且,她看好明代的身份,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给自己打掩护。

作为一个让整个红旗公社没办法的疯子,在几个大队间来回验证了他的不好惹。

对其他人来说,他是负担,但是对明黛来说,他就是专属保镖啊!

她能够找准明代的底线,和他和平相处。

明代能够听她的,她就相当于牵住明代牛鼻子上的鼻环。

那么她在大队,甚至是公社就无人敢惹了。

到时候:

想吃肉就吃肉,毕竟是明代想吃,强迫我做的!

想不上工就不上工,毕竟是明代不想要我上工干活的!

想去公社就去公社,毕竟是明代想去的!

想下馆子就下馆子,毕竟是明代想下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她能够有绝对的理由独占砖瓦房。

相比较于前院的那些黑心肠,神经病明代可爱多了好吗!

想想都开心啊!

因为这些便利,明黛愿意养着明代,并治好他的病。

兵王不应该死在这里。

打定主意,她笑眯眯的上前。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明代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不明白,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

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果然明代目光看了过来。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缓缓地,明代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

没有回话,但是他点了下头。

明黛满意了,看样子,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

其他不说,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要不然不好沟通。

昨天去大队部的时候,大队长就告诉了她,新知青有三天的时间休整一下,三天后再安排上工。

其实往年都是一天的,但是今年送来的知青里有个明黛,十分对柳家湾领导班子的胃口,加上现在是冬天,活不多,所以柳大队长大手一挥,多给了两天。

明黛打算这三天全部用来囤积木柴,她不缺粮食,可以说是带过来的。

但是她缺明面上可以拿出来的木柴。

于是,当明黛和明代一起出现的时候,前院的知青惊掉了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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