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过去了半个月。
今天是1126年双十二。
半个月的相处,丁奇和二姐已很亲密,但每天都会回想起初见二姐光头美女那一幕视觉冲击,每当一想起,就止不住心疼。
并非,二姐自己想要剃个光头。
而是十三岁至十五岁那三年,她得了一场怪病,落下了后遗症,再也长不出头发了。
她出生于辽国燕京,一个辽国汉人大臣家,书香门第,从小酷爱学习,到十二岁时,就看完了家里收藏的天文地理、文史医农、兵法工技等书籍。
她还爱好琴棋书画、骑射练武。
当时在燕京被誉为天才女神童。
然而,她家不慎被图谋反辽的女真完颜家族欺骗与利用,因此获罪,赐死抄家,女眷卖给青楼。
年仅十二岁的她,被几番转卖,卖到中原洛阳一个青楼,得了一场怪病。
到十五岁时,她病得快死了,骨瘦如柴,奄奄一息,被青楼老板派人弃之荒野。
龙卷风席卷荒野,卷起一块破烂帆布裹着她,在空中飘飞,飘了很远,正好落到赶路的大姐丁大力面前。
大姐收养了她。
她改名叫丁大风。意思是,大风刮来的孩子。
“大可!好啦!可以开始了!”
丁大风从千米之遥的远处跑过来,到丁奇身边。
今天的她,全身一袭纯黑鱼鳞甲,头盔掩盖了光头。
“好的二姐。”
丁奇笑着回应一声,抬起了手里的驱魔弩。
此刻,身在丁家谷二号深渊谷底的靶场。丁家谷,共有三个主要深谷,一号深谷为门户,二号深谷为兵工基地,三号深谷为丁家弟子居住、生产区。
这半个月,神奇的二姐丁大风给了丁奇很多震撼性的惊喜。
不过,丁奇有一技,震惊了大姐、二姐及全体丁家谷弟子。
就连丁奇自己都震惊了。
无心插柳柳成荫。
完全没想到,幼时在孤儿院喜欢玩弹弓,让他有了一项成名绝技。
说来,他都已经十几年没碰过弹弓了,除了在电脑上玩射击游戏,就再也没有搞过实操。
顶多就是记忆中,幼时用弹弓射击很准,跟小伙伴比赛每次都得第一名。
然而,来到丁家谷这半个月,他苦练骑射战斗,练着练着,弩射术脱颖而出。
射程千米:
定位射击,百发百中!
徒步移动射击,百发百中!
骑马奔跑射击固定靶,百发百中!
此刻,丁大风准备好了移动靶,让丁奇骑马奔跑射击移动靶,射程仍设定为千米。
人处于高速动态,千米之遥,靶也处于高速动态,如果丁奇还能百发百中的话,那他简直可以封神了。
“预备——”
丁大风单手举起一面小红旗,喊道:“飒!”
喊出声之际,她举起的小红旗用力一挥放下。
远处,身着标配纯黑鱼鳞甲,戴着配套透明金属面具的丁家弟子,看到旗语,立即操作移动靶——每隔五秒抛出一个木板飞碟。
每个木板飞碟,均只有人头大小,上面画着五圈圆环,中心环只有拳头大小。
“嗖——”
丁奇在一条横线外骑马奔跑,奔跑中,左手端着驱魔弩,右手扣动扳机,发射出第一箭。
紧接着,右手迅速握住弩机上的拉杆,用力一拉,上好了弦,顺手按压箭匣的机关,上好了箭,右手回到扣扳机的地方,准备发射第二箭。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四秒。
“嗖——”
下一秒,第二个飞碟出现,他晃一眼就扣了扳机。仿佛根本无需经过大脑,完全是在凭直觉凭手感操作。
千米之遥那边,丁家弟子已经满脸无比震惊。
“喳!”
刚抛出去的飞碟,又响起被射穿的声音!
飞碟在空中猛烈改变轨迹,被箭羽带着钉在树林中的树干上!
循声望去,只见钉在树干上的飞碟,中心插着箭!
不但又射中了飞碟!
而且又正中飞碟的靶心!
“嗖——”
“喳!”
“嗖——”
“喳!”
......
五十秒,十个飞碟,全中!全中靶心!
当十个丁家弟子每人高举着一个飞碟跑过来,将丁奇这次射击测试的结果呈现在眼前,丁大风直接惊呆了。
“呵呵呵......”
看着二姐惊呆了的样子,丁奇满脸笑容发出一串得意的笑声。主要是因为他被二姐惊呆的次数太多了,所以,能惊呆这个神奇的二姐,他感觉特爽。
除了丁大风之外。
现场还有666个清一色纯黑鱼鳞甲的丁家弟子——甲骑具装骑兵,现名“六甲神兵”,他们全体目瞪口呆,眼中充满了崇拜与敬佩。
此等惊为天人的射术,用无敌都不足以来形容了,而是已经超乎想象!
家主丁大可(丁奇),简直是神了!
“好!好!好——!”
良久才回过神来的丁大风,张口一连大叫三声,俏脸上绽放出无比欢喜的笑容,美丽的大眼睛笑成了弯月亮,睫毛弯弯,煞是可爱。
一开始她还担心,丁奇武功拉胯,难以服众。
毕竟她训练的丁家弟子,个个武艺精湛,骁勇善战。丁奇身为家主,如果震慑不住他们的话,那就会成为摆设,他们只会听从大姐和二姐的命令。
现在好了,无需担心了。
看全场的表情就知道了,丁奇凭着出神入化的弩射术,已经树立了足够强的威信。
......
次日。
六甲神兵出谷。
出山。
进入一马平川的平原。
从京都地区的西南边,往东约三百里,到达京都地区的东南边,襄邑。
(襄邑:距离汴京约150里。春秋五霸之一的宋襄公在此建立霸业,死后葬于此地。东汉末年,曹操曾于此地征兵讨伐董卓)
【插图:京都汴京;惠民河→具茨山;汴河→襄邑】
丁奇为何从京都地区的西南边具茨山,绕到京都地区的东南边襄邑?
“黑大狼,接下来往哪个方向走?”
清一色纯黑鱼鳞甲,具装骑兵队伍的最前排,丁奇对黑色大狼狗眨眨眼睛问道。
黑大狼,今天也身披一袭纯黑鱼鳞甲,看起来显得更加凶猛威风凛凛。
听到家主问话,“嗦~嗦~”它醒醒鼻子,目光深邃,若有所思,慢慢转头,望着某个方向。
狼的嗅觉超强,比人类灵敏100倍,能闻到2.4公里外的气味。
而这只黑大狼,嗅觉更是神级般的存在,它能闻到10公里的气味,定位人群所在的具体方向,并分辨出只是人群还是人马混合群。
关键是,它还就像能听懂丁奇、丁大力、丁大风问它话一样。
简直成了精了!
所以丁奇封它为“狼探参谋长”,每往前行军一段路,就问问它这位参谋长的意见。
看到它给出回应——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望着某个方向,丁奇明白了:驻守襄邑地区的金兵队伍,驻扎所在地的大概方位。
“黑大狼,那个方位敌军有多少人马?”丁奇又问一句。
“噗嗤——”
大姐和二姐忍不住笑出声,二姐对丁奇说道:“大可,这个问题它怎么回答你呢?难道你教它学会了用爪子写字?呵呵呵......”
说完丁大风还发出一串开心的笑声,如银铃般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