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很殷勤,不停地给我递烧烤,完全没有我俩第二次正式见面的尴尬。
他的话很密,不太给我插嘴的机会,但又总是照顾我的所有情绪。
辣了倒水,手脏了递纸,签子放满了帮我扔,就连我头发不方便都会开口帮我要牛皮筋。
他总会有意无意引导我聊天,说一说工作和生活。
他说他爱猫,家里养了一只布偶,还说他小时候养过金毛,但是后来走丢了,他哭了三天,最后给金毛做了个衣冠冢。
他说他读书的时候成绩不好,经常被老师骂,被父母打,但他长得人高马大的,所以是孩子王,从来不会一个人吃饭上厕所。
他说他爱看电影,爱看书,喜欢去旅游,去过很多地方,最喜欢的是大海。
他问我,你呢。
我呢。
我说我也喜欢猫,我养过银渐层,软软胖胖的很可爱。
假的,我没有时间养猫,这样弱小的生物很容易因为我不够细心的照料死去。
我说我读书的时候成绩很好,我爸妈和老师都很喜欢我,我也有很多朋友,放假的时候经常一起玩。
假的,我读书的时候因为训练,性格孤僻,虽然成绩好,但老师更喜欢乐观的孩子,我没有父母,没有人会因为我成绩好开心。我也没有朋友,同学都不喜欢我,他们更喜欢长得漂亮笑容灿烂的人。
我说我也喜欢旅游,去过雪山和戈壁,喜欢看喜剧电影。
这是真的,我确实去过雪山和戈壁,但不是为旅游,是为了暗杀目标人物。
我不记得雪山的美景还有戈壁的壮观了。
我只记得他在滑雪的时候被我一枪击毙,血液顺着他额头上的枪口流出,像是山间流淌的小溪,蜿蜒着将冰雪融化,他没有闭眼,直勾勾盯着我。
我还记得戈壁上,烈日之下,我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装了陷阱,在不远处拿着望远镜观察他的一举一动,看着他的身体一点点被黄沙淹没掩盖。
小王说,他 14 岁的时候拿了奥数竞赛一等奖。
我 14 岁的时候杀了第一个人,是一个只知道家暴赌钱的男人。
他的血液溅在我脸上的时候,滚烫发热。
总之这餐饭吃得还算是和谐。
我擦完嘴角,然后扬起笑容,看着他的眼睛,我说,小王,谢谢你请我吃饭。
小王也看着我,小说里总说男主的眼睛里荡漾着漫天的星辰,但他的眼睛里没有星星,他的眼睛里只有我而已。
「姐姐,比起那天晚上,我更喜欢今天的你,让我觉得很真实。」
我想着,师父说的是对的,身为杀手不应该和目标人物有太多的接触。
一旦接触了,就会心软。
心软的杀手,是会被丢弃的。
「姐姐,你牙齿上有辣椒。」
嗯。小王除外。
我已经构思好怎么不动声色,神不知鬼不觉暗杀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