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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六甲神兵

遥语 著

其他类型连载

【穿越古代,背景北宋末年,架空历史,无系统,女帝,单女主,热血征天下,醉卧美人膝】现代人丁奇,被古装未婚妻召唤,穿越到九百年前-帝都-城门一个道士身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六甲神兵退敌军!退~退~退!”嘶——丁奇倒吸一口凉气,自己手握桃木剑,跳大神,这是要沦为历史罪人啊......

主角:丁奇,赵明月   更新:2022-11-27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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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丁奇,赵明月的其他类型小说《开局:六甲神兵》,由网络作家“遥语”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越古代,背景北宋末年,架空历史,无系统,女帝,单女主,热血征天下,醉卧美人膝】现代人丁奇,被古装未婚妻召唤,穿越到九百年前-帝都-城门一个道士身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六甲神兵退敌军!退~退~退!”嘶——丁奇倒吸一口凉气,自己手握桃木剑,跳大神,这是要沦为历史罪人啊......

《开局:六甲神兵》精彩片段

“丁奇!”

“你说不说!说不说!说不说!”

“喂!美女!你要我说什么呀?你倒是问啊!”

“你不问,我怎么知道你要我说什么呢?”

“你一直吼我,一直拽着我跑,难道不觉得,有点儿很卧槽吗......轻点轻点!我去!你再这么拉拉扯扯,小心我告你非礼哈!”

“丁奇!你少装傻!身为我的未婚夫,你怎会不知我要你说什么?”

“未婚夫?哦嚯嚯~呵呵呵!美女,真的假的呀?”

“哼!你不认?”

“没啊,我没说不认啊!”

“只是,只是,我一没房几,二没车几,三没存款,四没正常可刷滴卡,孤儿院的院长不至于给我安排了一门亲事吧?”

“还是说,是民政院发给我的?但,并没收到短信通知啊?”

“是手机没电了吗?”

“卧槽!我的手机呢?”

无尽朦胧中,丁奇被一个古装女子牢牢拽住往前跑,不知道被拽去哪里。

女子红衣飘飘,青丝如瀑,明眸皓齿,肤如凝脂,高挑腿长,前凸后翘,身姿婀娜,美而不媚。

看起来是个很书卷气的古装美女。

但她那双大眼睛,目光虎虎,横眉怒目,怪吓人的。

这就显得有点儿不太淑女了。

不过,外淑里辣,双重风味......甚是难得啊。

丁奇一摸身上,不但没有手机,而且穿着一身喜羊羊保暖内衣,脚上一双灰太狼毛拖鞋!

这妥妥的就是,半夜起床撒尿,莫名被美女拉走了呀!

应该是在做梦吧?

“丁奇!”

耳边又响起美女香气呼呼的咆哮,“你叽里咕噜说什么呀?宁愿说一长串怪话,也不愿说那三个字吗?”

那三个字?

是哪三个字?

难道是那三个字?

嗯——或许应该就是那三个字吧!

快速想了想,丁奇毫无心理负担的嘟嘟嘴:“我~爱~你~”

轰——

幻境突然消失。

开始融合记忆。

脑海中,浮现一个道士。

道士笑眯眯,拱拱手:“贫道曾用名郭京,来帝都时化名丁奇,又名丁大可,人称丁大仙、丁大可仙。”

“欢迎道友来接管贫道的肉身,贫道之魂就此乘风归去,飞升天上宫阙。”

“喂!等等!别走!我还没弄清楚状况咧!”

“道友请尽管问。”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丁奇似乎想显得有学问点,于是这么问一句。

“2026年,冬。”道士含笑答道。

“那,天下宫阙呢,今夕是何年?”

“1126年,冬。”

“你欲乘风归去,不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吗?”

“哈哈哈,无妨无妨,飞升天上宫阙,贫道能获得道友你的喜羊羊保暖内衣、灰太狼毛拖鞋,不寒不寒。”

尼玛!

这鬼道士是要跟我互换灵魂呀!

他穿越到九百年后的未来我所在的时代,我穿越到九百年前的古代他所在的时代!

嗯?等会等会!1126年......擦!这不是北宋末年,靖康之耻前夕吗?

我说怎么觉得郭京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印象,原来是他呀!

郭神棍!

伪称身怀道教法术,能施道门“六甲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七人布阵,可生擒金将退敌!

然而,金军轻而易举就击败了他“六甲神兵”,趁机攻入城门!

结果导致帝都沦陷,北宋灭亡。

卧槽!

他居然也名叫丁奇,特么跟我同名!

他还又名丁大可!

连我在孤儿院的绰号丁大可都被他给用上了!

那那那!

丁奇这个名字会沦为历史罪人啊!

我招谁惹谁啦?

干嘛让我背郭神棍的锅呀?

握了个大草!

离了个大谱!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六甲神兵退敌军!”

“退——退——退——”

融合记忆时,身体还在继续动作,嘴里还在继续念咒。

手舞桃木剑,腿站拉屎桩,施六甲法,有模有样。

嘶......

融合完记忆,丁奇睁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寒风呼呼!

大雪纷飞!

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敌军兵临城下!大军一望无际!

自己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搞个毛线啊?音乐会搞指挥打拍子自我陶醉吗?

心里吐槽一阵。

丁奇将目光转向城门楼下的瓮城。

顿时,嘴角又猛抽起来。

瓮城中,半身铠甲、半身赤膊、青色披风、歪瓜裂枣、参差不齐的人,正好6666个!

难怪叫作“六甲神兵”!

简直尼玛的太“666”了!

这种烂摊子完犊子的残局,接下来该怎么办?

能不玩吗?

肯定不行的。

郭京这厮的“六甲神兵”不但大受当朝宰相何栗、副相孙傅的支持,还上报了皇帝,封他为“御敌大仙六甲神兵大将军”,令他三日之内退敌。

否则,以欺君之罪论处。

据融合的记忆显示,郭京这厮害怕欺君之罪被砍头,准备今天开城门逃跑。

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这场莫名其妙的灵魂互换穿越。

那他已经开城门溜之大吉了,敌军趁机攻入城门,帝都的外城已经沦陷了。

但我却不能按他的计划只顾自己逃走。

一来不希望自己的丁奇这个名字背郭京的锅,沦为历史罪人,被后世唾骂、嘲讽。

二来,自己是被莫名其妙的古代未婚妻,梦中召唤过来的。

这年头,想要娶个老婆,好难好难好难!

房几,车几,彩礼钱!

人帅,无债,有存款!

自己从小一孤儿,在孤儿院长大,无依无靠无老啃,全靠白手起家,想买房,呵呵,做梦!

能不能娶到老婆,我命由天不由我啊!

万一,这场穿越决定我能不能娶到老婆,可就关系大了!

所以必须得努力搏一把!

搏一搏,单车变老婆!

想到这里,丁奇不知不觉热血上头,变得勇敢血性起来。

只是。

说到战斗。

那得要追溯到十几年前读小学的时候,才有过实战经验。

那点“霍霍哈嘿嘿”的实战经验,恐怕不够用吧?

“丁大仙为何停止施法?”

身后忽然传来沙哑低沉的声音。

丁奇闻声转头。

不知何时身后来了一个五十来岁年纪、身穿一袭绛纱袍的大官。

此人身材清瘦,却不怒而威。

明明是个书生,却带着一股铁骨铮铮的气质。

据融合的记忆显示:此人乃当朝副相,兵部尚书、枢密使,兼帝都防御使,孙傅,孙相公。

他是个出了名的清官廉臣,品德极好,十分牵挂民生疾苦,经常为民请命。曾经几次被贬官,他却谈笑声风,依然忠君爱国爱民。

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头铁,不怕死。

但他在军事方面,则是一个草包。

不然又怎会重用神棍骗子丁大仙。

哦,说错了,说错了,神棍骗子是郭京郭大仙,我丁奇只是个背锅侠。

认出了来人,丁奇讪讪一笑。

随即眯眼、掐指,装模作样,开口回话:

“孙相公有所不知啊,刚才天象突变,老君下旨,令贫道延期一个月再施法。”

“延期一个月?”

孙傅深深皱眉,厉声道:“敌军重兵包围,帝都岌岌可危,丁大仙觉得还能拖延吗?”

靠!

听着很不客气的质问,丁奇心中冒火,暗骂一声,心想:没错,我的确是在拖延,但如果我不拖延,呵呵,你们的帝都今天就会被攻破。

“孙相公。”

丁奇面色一凛,声音变冷,“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若认为我故意拖延,那就请你另请高明吧。”

此言一出。

孙傅顿时脸色一僵。

没料到,丁大仙突然撂挑子。

一下弄得他怒而无奈,毕竟是他极力推荐丁大仙的,而且他是真的对丁大仙寄予厚望。

他只好压下怒火,缓和语气,好好说话,“丁大仙请息怒,刚才是我心急失态了。”

“但是,延期一个月,兹事体大,非我能独断,须上报请示陛下之后,再予以回复。”

说完,孙傅快步而去。

就在这时,御街大道上远远传来喊话:“陛下驾到——”

丁奇循声望去。

遥见大道上,一行人骑马而来,大道两边,人群夹道朝拜。

丁奇下意识锁定C位之人,定睛一看。

是她!

她是皇帝!

历史上北宋末年的皇帝不是宋钦宗赵桓吗?

怎么会是个女的呢?

女帝?

丁奇目瞪口呆。

脑海中急速翻找,融合郭京记忆的相关信息。

然。

郭京那厮并没有亲眼见过当今皇帝。

所以记忆中没有当今皇帝的画像。

至于当今皇帝是个女的,记忆中倒是有此信息的。

但丁奇被历史知识先入为主,以为这个时代的皇帝就是宋钦宗赵桓,从而一时忽略了具体信息。

此刻。

更让丁奇惊讶的是——

女帝跟自己今天穿越过来时幻境中的未婚妻长得一模一样!

女帝和未婚妻分明就是同一个人!

除非女帝有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孪生姐妹,否则她就是她了!


接着只见,女帝下马,快步往城门楼上走来。

她摆手挥斥,所有人不许挡路、不许跟着她。

迎面遇上孙傅。

孙傅跪求女帝不要亲自上城楼冒险。

但女帝不听劝。

登上城楼,女帝凤眸锁定丁奇,步步走近。

丁奇愣愣对视。

脑海里在想:接下来的剧情会怎么发展?

她会不会又让我对她说那三个字?

眼前越来越近的她——

一袭金甲,大红披风,英姿飒爽,又美又飒,高挑又大。

唉。

才貌、地位、财富,我都配不上她。

除非,她欣赏我的特长。

我在孤儿院,弹弓打酒瓶第一名,弹射弹珠第一名,石头打水漂第一名,逆风撒尿第一名......

“贫道拜见官家。”

金甲身影到了丈外,丁奇收起思绪回过神来,上前两步拱手行礼。

“丁大仙免礼。”

女帝声音轻柔,压低声音道:“我专程前来,与丁大仙对证一事,还望丁大仙如实回答。”

丁奇闻言一怔,点了点头,“官家请说。”

他内心更加紧张、激动,预感女帝是要说梦中未婚妻未婚夫之事。

“丁大仙,在我出宫而来之前,静坐闭目养神时,做了一个神奇之梦。”

“梦中,太上老君指引,告诉我,要渡过此劫,延续我中原皇朝,须找到我的未婚夫。”

“让我的未婚夫对我说三个字。”

“我问,我的未婚夫是谁?”

“老君说,姓丁,名奇,字大可。”

“梦醒后,我立即调户部户籍查找。”

“结果却查无此人。”

“丁奇同名者倒是有,但字不对,无一人字大可。”

“唯有一个名叫郭京的人,来帝都时改名叫丁奇,姓丁,名奇,字大可。”

“此人,正是丁大仙你。”

“对此,丁大仙有何看法?”

丁奇恨不得用力点头说,是我是我,我就是你要找的未婚夫丁奇。

但是,女帝目光如针,带着极强的威压。

预感:只要一句话没回答好,引起她的反感,就会人头落地。

这让丁奇不得不小心翼翼,慎之又慎,绝不敢张口就来,说些轻佻之言。

丁奇强行让自己平静,故作仰望苍穹,以此来拖延回话,让自己思考周全些。

见丁奇抬头望天,女帝也徐徐抬起凤眸,望向雪花飘飘的天空......

丁奇收回目光,出声道:“官家所言之人丁大可,是否是指贫道我,贫道不敢妄言。”

“刚才孙相公来见贫道之前,贫道施法时,入玄妙之境,如梦如幻,浮现一位女神。”

“女神指引,让我今夜出发去一趟中岳嵩山,领悟中天之道,方可助帝都渡过此劫。”

真有女神吗?

真有。他所指的女神,就是梦幻中的未婚妻,也就是眼前的这位女帝。

只不过,他说女神指引他,今夜出发去一趟嵩山,这完全是他编造的谎言。

没错,他想开溜。

但不是逃跑。

而是他当前没办法退敌,如果被逼着施展所谓的“六甲神兵”,开城门出战,那就会完犊子。

从而可以说,当前他是对帝都最危险之人。

没有他的话,帝都反倒安全些。

凭仗坚固的城墙防御,只要不主动开城门作死,及保持城墙上有奋勇作战的守军,守住半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他想暂时离开帝都,让帝都免受他的危害,同时也便于他去城外想想办法,寻求退敌之策。

于是他还补充一句:“请官家切记,在贫道去而未归之前,不可开城门,否则贫道也无力回天。”

“那丁大仙今夜出城,要开城门吗?”女帝嘴角泛起一抹冷笑。

在她看来,丁奇多半是无法退敌而恐欺君之罪,从而想逃跑。

“不必开城门。”

丁奇毫不犹豫的答道,“请官家下令,配一匹白马、一件白袍给贫道,于今夜凌晨,用吊篮将贫道和白马从城墙上放下去即可。”

闻言,女帝毫不意外。

在她看来,白马、白袍便于雪地隐身,这分明就是逃跑之策。

她俏脸更冷了几分,冷声问:“丁大仙此去,何时归来?”

“一个月之内。”丁奇迎着她的目光,发自内心的真诚回答。

感受到剑眉星眸间的那股真诚,女帝微微一愣。

身为上位者,她时常俯视群臣表演,在察言观色看透人心方面,她可不是小白。

真诚与否,她还是能判断出来的。

不过,即使真心真诚,她也不会轻易信之。

微微一愣之后,她很快恢复清冷之色,道:“你如何让朕相信,你定会归来?”

她不再自称我,而是改为自称朕,这意味着,更加威严,不容敷衍。

保证?如何保证?

丁奇犯难了。

神棍郭京,没有亲属亲戚在帝都,这就等于没有人质。

在没有至亲当人质的情况下,怎么能让女帝放心呢?

想了想,丁奇只好试着使出真情流露的撒谎,看能不能打动女帝。

“贫道定会归来。”

目光坚定,语气坚决,说一句之后,丁奇缓缓转头,望向城内,流露一脸深情,轻声道:

“她在帝都城内。”

“我绝不会让她被敌军掳走。”

“帝都安好,她才安好。”

“她安好,我才有来到这个时代,存在于这个时代的意义。”

“她若离开帝都呢?”

侧面传来女帝轻声一问。

丁奇没有转目去看女帝的神色,但从她的声音能感觉到,她被这几句深情之言感染了。

“帝都是她的家,她不会自愿离开。”丁奇回道。

女帝转身,默默而去。

她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准。

没有说相信,也没有说不信。

不知,她会如何决定。

丁奇目送背影,不知不觉,痴痴发呆。

女帝,真美!

那身材、颜值,若能取之为妻,实乃无比美妙......


夜晚。

住处。

丁奇来回踱步,惴惴不安。

女帝没表态,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她没表态,我就走不了啊!

如果偷偷爬城墙出城,万一被守城将士抓住了,那我就是逃兵,会砍头的!

唉,我该怎么办呢?在线等。

“咚,咚,咚。”

门外忽然传来轻轻地敲门声。

“丁大仙,请开门。”

接着响起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

声音陌生,不认识。

是谁呢?

丁奇露出一抹疑惑之色,轻脚走到门边,眯起一只眼睛,瞄门缝。

门外女子,一袭大内官服。

大内女官......!

丁奇心中一喜,预感应该是女帝派来的。

他连忙开门。

“哆!”

门外女子猝不及防,伸出去敲门的手来不及停住,正好敲到丁奇的额头上。

“啊~”

她惊呼一声,俏脸一红,急忙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丁奇早已愣住了。

不是被敲愣的,而是——

这个美女好高啊!

比我都高!

超过了一米八咧!

门缝里看人,果然看不准,不但把人看扁了,还把人看矮了。

“无妨无妨,不能怪你,是我失礼了,应该提前出声回应再开门。”

丁奇回过神来,下意识退开几步,回道。

接着,他不失礼貌的拱手,“女官高人请进......”

呃,不对不对,他连忙改口,“女官大人请进。”

“噗嗤~”

女官被逗笑了,“丁大仙说女官高人,是指我的身高吧?”

“呵呵呵。”

丁奇傻笑几声,“女官大人真乃奇女子也,高不可攀啊!”

听到高不可攀四字,女官更忍不住笑。

她抬手掩唇,笑着说道:“丁大仙,我乃大内女官宋清影。”

“深夜来访,多有打扰,还望见谅。”

“无妨,无妨,宋女官有事请说,贫道洗耳恭听。”丁奇拱拱手,很是客气。

其实他挺费力,绞尽脑汁回想穿越前听过的古装电视剧台词,来让自己说话古代感一点,正所谓入乡随俗。

宋清影压低声音说道:“女帝令,今夜子时三刻,护送丁大仙出城,丁大仙切记,如期归来。”

女帝终于同意了!

丁奇松了口气,心中甚喜,连连点头回应:“好,好,贫道遵令,贫道定会在一个月之内归来。”

随后,丁奇想打听一些事,以解心中疑惑。

“请问宋女官,女帝是如何继位的?为何继位者不是太子赵桓?”

“这......”宋清影露出一脸为难之色,不敢泄露皇室隐情。

丁奇立即补充道:“亦非贫道好奇心作怪探听皇室秘事,而是为了更有效施法退敌,须了解清楚隐情。”

听这么一说。

宋清影稍作犹豫,便点了点头,将红唇靠近丁奇耳边,悄声道:“去年十月,金军突然南下犯我大宋,势不可挡,直逼帝都......”

“前任官家,仓促退位当太上皇,将皇位禅让给太子赵桓。”

“太子赵桓不愿即位,哭晕了。”

“醒来后,他脑子不正常了,整天不言不语,挥笔写个不停。”

“写的每一行字,都是说,唯有公主赵明月继位,才能延续大宋中原皇朝。”

“同时,太上皇连夜做梦,梦中太上老君指示,也是此意。”

“于是太上皇改禅位给公主赵明月,公主就这样即位当上了女帝。”

听完。

丁奇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心里在想:难道真的有太上老君......

思索着,丁奇又问一句:“如今,赵桓恢复了吗?住在何处?”

“恢复了一些,如今他住在艮岳园林宫殿,深居不出,沉默寡言,醉心于书法绘画,据说书法造诣精进甚多,堪比太上皇的神来之作瘦金体。”

......

半夜三更。

来了一队大内侍卫。

领队正是女官宋清影。

她换作一袭银甲,手持一杆亮银枪,身高、气势不逊于男将军。

巾帼不让须眉之姿,令人惊叹。

她亲自牵过来一匹白马,白马通体如雪,无一丝杂毛。

还亲手为丁奇披上一件白袍。

然后她给丁奇一个包裹,轻声道:“丁大仙,包裹里有女帝为你准备的烧鸡等干粮,还有一块女帝令牌,归来时,可凭此令牌,让城门守将迎接你入城。”

丁奇很感动。

紧紧抱着包裹。

三步一回头,张望皇宫方向。

夜幕下。

风雪中。

城墙西南角,滑轮发出缓缓转动的响声,巨大的吊篮缓缓降落到城墙外。

丁奇轻手轻脚牵着白马从吊篮里出来。

骑上马背。

借着朦胧不清的冰雪冷光,谨慎潜行,走的很慢。

虽然身体有骑马的记忆,但他需要时间适应。

再者,不敢让马跑起来。

以免发出马蹄声,惊动敌军。

城墙西南角的护城河,往西南方向延伸出一条长河,名叫惠民河。

惠民河径直往西南方向一百多里,到新郑县南边——具茨山。

具茨山,与上古文明及夏禹文化有着紧密联系,充满神秘色彩。

但这不是重点。

丁奇此行去具茨山,是因为具茨山是距离帝都(汴京/开封)最近的大山区。

他想尽快躲进大山区,以免死于敌军捕杀。

但他不是对女帝说,去一趟中岳嵩山吗?

呵,嵩山在新郑县的西北边,嵩山之西洛阳、嵩山之东郑州,都被敌军攻占了,去干嘛?送死吗?

所以,不去嵩山。

他的初步打算是,先躲进具茨山,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如何才能退敌,解汴京之围。

若无别的办法,也便于往南去汝州、南阳、荆州等地求援,用女帝令牌调兵勤王。

下半夜。

走了四五个小时,黎明时分,丁奇终于安全抵达具茨山。

他手脚都冻僵了,整个人冻得直发抖。

为了取暖,他紧紧趴在马背上,想从马儿身上蹭点热度。

进入一条山谷中,遥见前方有个茅屋,他吃力的低喝一声:“驾...”让马儿快点走过去。

到了茅屋边,丁奇颤颤抖抖伸长脖子观察一会,判断无人居住,便没有开口喊话。

他下马把缰绳拴在屋檐下的柱子上,抱着包裹推开虚掩的门,走进去。

“啊!”

砰!

刚一走进屋里,丁奇猛然惊叫,两腿发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瑟瑟发抖,满脸恐惧......


“嘶——”

角落里站起来一只黑乎乎的大狼狗!

身高足有一米!躯长一米五多!

锋利的獠牙闪着寒光!

两只大眼绿莹莹,直勾勾盯着跌坐在地上的丁奇!

丁奇满脸恐惧,瑟瑟发抖,牙齿打颤发出哀求:“你不要过来啊......你不要过来啊......”

一股暖流不受控制的流淌出来,染湿了屁股下的地面,他被吓尿了。

“嗦~嗦~”

大黑狼醒了醒鼻子,两眼往下瞄,盯着丁奇下身散发热气的地方,一步一步走过来。

“唰!”

丁奇整个人大幅度一颤,两条腿倏地用力并拢,死死夹紧还不够,还用双手死死抱紧膝盖。

“别咬我好不好......”

他要哭了。小时候被狗咬过好几次,他有心理阴影,路上遇到狗他就远远绕路避开。

何况眼前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狗。

甚至并不确定,是狼狗还是狼。

之所以认为是狼狗,是因为他曾经遇见过狼狗,感觉眼前这只大黑兽好像就是狼狗的样子。

“别咬我好不好......”

“我......我给你吃烧鸡......”

情急之下,丁奇忽然想起包裹里有女帝准备的干粮烧鸡。

他急忙打开包裹,拿出一只烧鸡,哆哆嗦嗦扯下一个鸡腿,先自己咬一嘴,然后畏畏缩缩伸出手,把鸡腿放到自己的膝盖上。

大狼狗已经逼近他,狼嘴獠牙长舌距离他的膝盖越来越近。

他眼泪汪汪嚼着嘴里的鸡肉,“你看,我先吃了,没毒,你放心吃吧,求求你别咬我......”

“嗦~嗦~”

大狼狗闻了闻膝盖上的鸡腿,伸出长舌一卷,咧嘴叼住鸡腿,“咔吱咔吱”吃起来。

鸡骨头在它嘴里发出一声声脆响。

这种响声让丁奇浑身发麻,骨头打颤。

“好吃吗?”

“全给你吃,就当交个朋友好不好......”

“只要你不咬我,结拜兄弟都行......”

“狼狗大哥,请受小弟一拜,小弟姓丁,名奇,字大可,自幼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为人义薄云天,从小就为偷看女生洗澡的哥哥们背锅,鸡毛杆子架在屁股上也绝不出卖偷看女生洗澡的哥哥们.......”

“......”

在丁奇喋喋不休的讨好声、倾诉声中,大狼狗吃完了一只烧鸡。

它舔舔嘴,低头,叼起丁奇的袍子衣角,昂首,扭头。

“你是要带我走吗?”

“去哪里呢?”

丁奇顺着狼嘴的拉力,站起来,抱着包裹俯身弯腰迈步,跟着大狼狗走出门。

大狼狗停步,松嘴,目光望向拴在柱子上的缰绳。

“你让我骑马,对吗?”

丁奇一边问一边解开缰绳。

大狼狗伸长脖子凑过来,用嘴叼住丁奇手里的缰绳。

“咦!”

丁奇惊讶眨眼,“你要为我牵马,对吗?”

“狼狗大哥,你好通人性呀!”

渐渐地,丁奇不那么害怕了,觉得这只大黑狼狗是有主人的。

骑到马背上后。

丁奇不禁露出满脸惊奇的笑容。

这只大黑狼狗还果真是要为我牵马呀!

它应该是要带我去见它的主人吧!

“哒,哒,哒,哒......”

马开始走动起来,前面,大狼狗叼着缰绳,牵马带路。

“呵呵呵呵呵......”

看着狼狗牵马这种新鲜事儿,丁奇不知不觉忘记了刚才的恐惧,嘴里发出一串串乐呵的笑声。

其实,他倒也并不胆小怕事。

他怕狗,完全是因为小时候被狗咬了好几次,烙下了心理阴影。譬如:敢拿刀大战街头的男人,捂着伤口去医院,却害怕护士姐姐打针。

狼狗牵马,从一个山谷拐进另一个山谷。

从另一个山谷又拐进另一个山谷......

丁奇被绕晕了,根本记不清路。

不知怎么拐来拐去,来到一个天然岩石裂洞口。

大狼狗走进洞内,回眸看着马背上的丁奇。

丁奇探头望望洞里,“黑大狼,你要我下马对吗?”

当然要下马,不然脑袋会被洞顶的石头撞到。

丁奇自己牵着马走进去,跟着大黑狼往里走。

他胆子越来越大了,现在敢不叫狼狗大哥了,开始改口叫它黑大狼。

“好深的洞啊!”

随着往里深入,洞内越来越像个迷宫,丁奇不禁惊叹一声。

不过,洞内并非漆黑无光。

而是有光线从裂缝中透射进来,让洞内有着昏暗的光亮,可以看清地面和石壁。

这是一条天然溶洞。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

前方,一条分支隧洞的尽头,浮现洞口。

到了洞口处。

第一眼望向洞外。

视野豁然开朗。

洞外一条木长廊,沿着溪水蜿蜒而去。

长廊古香古色,溪水轻雾袅袅。

草木自然点缀,深谷一片宁静。

天空只有毛毛小雪花,小雪花落地即融化。

地面无积雪。

谷中清风温暖。

吸一口带着清新花香的暖风,心旷神怡。

丁奇流露一脸享受,“这个地方真舒服啊!”

长廊尽头,若隐若现一座木楼。

沿着长廊往前走,木楼渐渐清晰。

木楼整体与长廊同色,也显得古朴古香古色。

门口铺着青石。

院落简约别致。

游廊如画,泉水叮咚。

鸟雀起落,大门敞开。

黑大狼欢快小跑,跑到木楼的门廊下,回眸热情摇着尾巴,它依然露着锋利的獠牙,但却恍如一脸姨妈笑。

丁奇牵着白马快步跟过去,一边对黑大狼回应欢乐的笑容,一边望向大门里的屋内。

忽然,一道身影从屋里走出来。

女子一袭黑衣,长发高高盘起,身材高挑,曲线优美,苗条而不瘦,丰满而不肥,五官不算很美,但触目舒服耐看。

她看起来三十岁年纪。

身形却紧俏有感不像已经生过孩子。

应该还没嫁为人妇,甚至还是完好无损。

丁奇打量一眼,赶紧移开目光,微微欠身,以免失礼。

却见,女子戛然娇躯一颤,一双杏眼顿时睁大的不能再大了,热泪从眼里夺眶而出,红唇颤抖,张嘴呼唤:

“大可!”

“大可——”

她一边呼唤一边奔跑,张开双臂朝着丁奇奔跑过来......

听着呼唤声,看着热泪滚滚的脸、急切扑过来的身影,感受着无比激动、无比惊喜、无尽期盼、无尽疼爱......的气息,丁奇脑海中恍然涌起什么......

瞬间——

封存于脑海深处的记忆碎片,轰然涌动!

脑袋猛地爆发一阵嗡鸣!

眩晕随之急剧而来!

头晕目眩,天旋地转,丁奇两眼一闭,晕倒在女子怀里......


京都。

皇宫。

垂拱殿。

女官宋清影一脸沉重,脚步匆匆,将一份紧急送来的文书呈报给女帝赵明月。

这份文书,是城外敌军金国使者送进城来的,对停战议和的回复。

金国竟然提出,若要求和,除非答应以下条件:

其一,割让黄河以北之地给金国;

其二,向金国称臣,每年交纳岁币一百万贯;

其三,尊金国为中原皇朝正统,宋国此后为南方之主,大金的附属国。

或者:

其一,割让太原、真定、河间之地给金国;(比割让黄河以北,地区范围要小得多)

其二,每年交纳岁币五十万贯给金国;

其三,宋金联姻,宋国女帝赵明月嫁给金国皇帝完颜吴乞买为妃,宋国迁都江南,另立国主,此后不许称大宋,只可称南宋。

两组条件对比起来。

主和派的大臣们都倾向于第二组条件。

给出女帝赵明月,来换取少割地、少赔款、不称臣沦为附属、不丧失中原皇朝正统名义、虽迁都南方改称南宋但可与金国平起平坐。

这等于是牺牲赵明月一人,得以保全宋国核心利益。

对此,主战派的大臣们,纷纷沉默了,暂未表态。

虽然他们是强硬的主战派,但心里都明白,倘若真到了亡国之际,第二组条件无疑要好于第一组条件。

只是,内心尚存的一些骨气,让他们说不出口,堂堂大宋却要用一个女人来换取生存空间。

所以他们沉默了。

赵明月从宋清影手里接过来文书,看完,瞬间俏脸苍白如纸,没了血色。

她起身,站立不稳,摇摇欲坠......

“官家!官家!”宋清影急忙伸手扶住她。

她潸然落泪,哽咽出声:“备马车,去艮岳,见赵桓!我要问清楚,这是不是他父子二人的阴谋!”

赵明月终于明白了,为何今年年初赵佶禅位给太子赵桓,赵恒不受,结果突然让她一个公主来继任皇位。

原来是让被誉为京都第一美人的她,上位镀金,提高身价,作为交换利益的筹码。

如果她只是公主,哪怕她长得再美,也未必能引起金国皇帝完颜吴乞买的兴趣。

但她是大宋女帝,就不一样了,这就能引起金国皇帝的征服欲,放弃一些利益来得到她。

艮岳园林。

定王宫。

(赵桓在当太子之前,封为定王,如今他不是太子了,便复为定王,现居府邸称为定王宫)

赵桓一袭深灰色长袍,站在案台边,挥毫泼墨,笔锋如刀,落于纸上,纤细险劲。

比起他父亲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那种细瘦如筋、瘦劲奇崛而不失天骨遒美、逸趣蔼然。

他的书法形似而神非,虽也纤细如筋,但显得凌厉、带着无尽的发泄。

仿佛心中藏着无尽憋屈,灌注于笔墨,喷发于纸上。

“嘀嗒......”

一颗泪珠从他脸庞滑落,掉在纸上。

染湿了刚写完的两个字——明月,让明月二字变得模糊起来。

“对不起,为兄无能,委屈你了......”

他呢喃几声,放下毛笔,仰天长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大王,女帝来了。”

一名侍女轻声禀报。

赵桓转头,神色变得沉默寡言,微微点头。

赵明月眼角红肿,快步走进来,怒视赵桓,张口质问:“告诉我,你为何要阴谋害我?从小到大你对我的爱护,都是虚情假意吗?”

赵桓却不回答,而是躬身行礼,声音低沉:“臣拜见官家。”

“我不要你拜见!我要听实话!”赵明月大步逼近赵桓,死死盯着他的眼睛。

赵桓后退一步,低着头,沉默不语。

僵持了好一会,见他不肯说话,赵明月无奈,泣声央求:“哥,求求你,告诉我好吗?让我死个明白行吗?”

听到死字,赵桓一颤,抬起头来,终于开口:“明月,别做傻事。”

“你先坐下,冷静冷静,我告诉你,我告诉你。”

“好,我坐下,我冷静,我冷静。”

赵明月擦干眼泪,坐到赵桓对面。

赵桓从身上衣服里面,取出一卷金色帛书,递给赵明月,低声道:“此乃太上皇给我的天机书抄本,你看完就明白了。”

赵明月接到手里,急切展开,一目十行的速看。

看着看着,她脸色剧变,气息剧烈起伏。

她大惊失色,忽的起身质问:“这!这!从何而来?岂能当真?”

“太上皇在禅位之前,寻求隐世高人测算天机,得此天机书。”

赵桓答道,“此事,关乎我赵宋皇室存亡,宁可信,不可不信。”

赵明月闻言颓然跌坐......是啊,关乎我赵宋皇室存亡,宁可信,不可不信......

天机书预测:

如果赵桓即位,那么,靖康二年二月(1127年2月),也就是明年二月,汴京将会沦陷,金军掳走太上皇赵佶、皇帝赵桓,及太后、皇后、后妃、皇子、公主、宫女,宗室、宗姬,大臣及其女眷,外加京城的美貌女子、各行工匠,多达一万多人,北上金国苦寒之地,被迫牵羊礼,囚禁受辱,女眷全部惨遭奸淫。

赵宋皇室就此被一锅端,就此灭亡。

若要化解此劫,唯有一道,让公主赵明月即皇帝位,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以备不时之需”——

虽未明说何意,但现在来看,结合当前局面,已经不言而明,那就是:用赵明月充当部分筹码,交给金国,来换取较好的求和条件。

所以。

比起天机书上预测的不堪承受的后果,牺牲赵明月一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赵明月拿着天机书,颤颤巍巍起身,失魂落魄往外走。

宋清影急步过来扶着她,上马车。

风雪中,马车驶出艮岳,转向延福宫......

延福宫,是太上皇赵佶的居所。

“禀报太上皇,女帝来了。”

“让她进来。”

赵佶一袭青色道袍,放下画笔,移步茶台,坐下,亲自煮茶。

茶台上已有开水,热气弥漫,模糊了他的脸,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赵明月走进来。

没行礼请安。

直接走到茶台前,赵佶的对面,坐下,直视赵佶,质问:“我大宋原本国富民强,为何沦落至此?”

她的意思是,赵佶败坏了大宋的根基。

赵佶面无表情,反问:“你是在责怪我吗?认为罪责在我是吗?”

“难道不是吗?”赵明月毫不客气。

“呵。”赵佶冷笑,“说说,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赵明月道:“你联金灭辽,就是与虎谋皮!就是祸根!”

“幼稚。”

赵佶呵斥一声,道:“你以为,辽国不比金国威胁大吗?宋辽澶渊之盟,真的可以和平永久吗?”

“澶渊之盟一百多年来,虽然宋辽都得以休养生息,但我宋,西北境有西夏作乱,连年对战,消耗国力,国力已然不如辽国。”

“再这样下去,辽国岂不会灭我大宋?”

“既有女真族突然崛起,自立金国,造反辽国,我当然要抓住机会,联金灭辽。此举,何错之有?”

“至于灭辽之后,金国反噬我宋,这只能说,乃不可预料的劫数。谁能想到,金国在灭辽之战那般消耗之下,竟还有余力南下侵犯?”

听罢。

赵明月冷笑一声,嘲讽道:“既然你如此懂得大局,那为何不奋发图强,重振武功,保境安民?又何至于落到如今这般摇尾乞怜求和的境地?”

“放肆!”

赵佶怒斥道:“崇文抑武,始于太祖、太宗,乃我大宋奠基之策,岂可动摇?”

赵明月不甘示弱,反驳道:“何不学大秦、大汉、大隋、大唐,一统天下?”

“你懂什么?”赵佶起身,甩袖,踱步,头头是道而道:“学大秦、大隋?呵呵,二世而亡吗?”

“学大汉、大唐?我赵宋有那种时代条件吗?”

“汉推翻秦而立。唐推翻隋而立。二者捡了前朝统一天下的便宜。”

“而我赵宋立国之初,天下是什么局面,太祖、太宗如何上位,你不会不知道吧?”

“若不崇文抑武,恐怕早已不是我赵家当皇帝。”

“我赵宋所处之境,乃东汉末年三国鼎立之局,不是汉、唐之初的时代,有何可比?”

听到这一句。

赵明月张口道:“就算是东汉末年三国鼎立之局,不也魏国灭蜀汉、灭东吴,一统天下吗?”

“明月。”赵佶摇摇头,“你又错了。”

“魏王称帝之后,延续了多久?”

“曹家是靠谁完成一统天下的?是司马家,是被篡位的代价。”

“统一天下何其难,必出枭雄方可为,枭雄野心难以控,尚武定会埋隐患,若是不能存长久,一统天下又如何?”

“我们赵家要的,不是一统天下,而是要我们赵家当主人,统治一席之地。”

“有得必有失。”

“你回去吧,顺命吧,赵宋不会遗忘你的功劳。”

......

回到福宁殿(北宋皇帝的寝宫)。

赵明月静坐流泪。回想在延福宫,赵佶的一番话,竟是让她无言以对。

难道只能认命吗?

不。

她不想去金国,嫁给完颜吴乞买。

可是。

她不想又能如何?由得了她吗?

没错,她是可以反抗,以死反抗,免受其辱。

但,于国于民,于赵宋皇室,怎么办?难道为了她一己之心,而不顾国顾民顾赵家吗?

“官家,官家,别太担忧伤心了,天无绝人之路,一定会有办法的。”

宋清影抹着眼泪,轻声安慰赵明月。

她还补充一句:“丁大仙回归来的,丁大仙的六甲神兵定能退敌。”

听到丁大仙三个字,赵明月抬起泪眼,眼中泛起一丝希冀......

但那一丝希冀在她眼中转瞬即逝,她摇头道:“清影,别哄我了,我从一开始就没真正相信过,丁奇的道法六甲神兵。”

宋清影一愣,“官家,既然你不信,那为何还重用他?”

赵明月慢慢说道:“为了给守城将士信心,为了给全城百姓希望,我虽不信,但他们信啊。”

宋清影沉默了。

一会后,宋清影突然出声,“官家,我觉得丁奇一定会如期归来,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为何?”赵明月很是不解,还沉吟一句:“他不会归来,其实他就是想逃走,我不过是成全他罢了。”

宋清影摇摇头,“官家,他不会不归来的,昨夜走时,他恋恋不舍,三步一回头,张望皇宫,我偷瞄他脸上,看到他真情流露,情深意切。”

“我斗胆说一句,我觉得他就是爱上了官家您。”

“为了官家您,他定会拼死而为。”

听宋清影这么一说,赵明月眼中又燃起了一抹希望,脑海中想起未婚夫一事......

无声静了一会之后。

赵明月目光投向宋清影的脸上,轻声问:“抛开六甲神兵这种伪道虚言不说,你觉得丁奇还能有什么办法退敌解围?”

闻言,宋清影稍作思索,突然眼眸一亮,泛起兴奋之色,回道:“官家,他手里有一块官家的令牌,其实这是他向我提出,请求您给他的。”

“我明白了,他此番冒险出城,肯定是想持官家的令牌去求援,调兵来京勤王!”

“等他带来了援军,形势便可扭转!”

“所以,还请官家保重圣体,振作起来,联合有骨气的大臣,招揽悍不畏死的将士,与您一条心,绝不投降乞和!”

一边听着,赵明月一边开始点头,眼眸中渐渐散发希望之光。

但她还是担忧的说道:“丁奇能调来援军吗?此前我发出那么多勤王诏令,结果至今还只来了张叔夜一支勤王军。”

她还补充一句:“上个月,我派耿南仲送腊书去相州给康王赵构,封赵构为兵马大元帅,然,至今未见赵构大军来救援京都。”

“据密报,赵构身边,汪伯彦、赵野、黄潜善、张俊等人,皆劝赵构按兵不动,以保存兵力。”

“可见,他们已有不轨之心啊......”

见赵明月又陷入悲观,宋清影连忙说道:“官家,亦并非如此,臣听说,副元帅宗泽坚决出兵来援京都,宗泽大军已经开拔而来!”


深谷。

木楼中。

床边。

“大可......”

“大可......”

女子眼中充满无尽思念、无尽怜爱,泪流不止轻声呼唤着,抚摸着丁奇的脸庞。

丁奇缓缓睁开眼睛,看到映入眼帘的泪脸,他嘴唇一颤,张嘴发出声音:“姐......”

“姐!”

“姐姐——”

他忽地坐起来,无比激动的叫着。

女子急切往前扑,跪在床沿上,哭泣着喊着把丁奇拥入怀里,泪脸上瞬间绽放出无比欣喜的笑容。

“大可醒了!大可!大可!”

“我的大可终于回来了!”

“十二年了,我的大可终于回来了!”

“大可,大可,姐好想你,好想你......呜......”

女子笑着说着,尽情痛哭着,双臂紧紧拥抱着丁奇,生怕一松手就不见了。

“姐......”

丁奇喉咙哽咽,忍不住流泪。

这一刻,他恍惚觉得就是遇到了自己的亲姐姐。

仿佛回到了在孤儿院的时候,看到别人有亲姐姐,很羡慕,晚上做梦他也有一个亲姐姐,梦到亲姐姐来孤儿院接他回家......

他很想很想有个亲姐姐。

可是,晕倒时突然融合的记忆碎片告诉他,此刻拥抱着他的,是郭京的姐姐。

郭京,在十二年前,不姓郭,名字不叫郭京。

十二年前,十四岁的少年离开姐姐外出闯荡,被人打伤了头,失忆了,一个姓郭的老人收留了他,此后他才名叫郭京。

此前,他姓丁,与姐姐丁大力相依为命。

大力,是男人的名字,为何姐姐取名叫丁大力呢?

二十二年前,父母还在世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十岁的小丫头,力气很大,长得像男孩,便取名叫丁大力。

姐弟俩,如亲姐弟。

父母意外双亡后,长姐为母,十二岁的姐姐丁大力,含辛茹苦,将六岁的弟弟丁大可,抚养长大。

郭京,在十五岁以前,名叫丁大可,家住具茨山一个小山村里。

今天丁奇遇到大黑狼狗的那栋茅草屋所在地,曾经是丁家祖宅,是丁大力丁大可姐弟俩相依为命的家。

“大可,我们丁家的祖宅,在十一年前被大火烧没了。”

“我外出回来时,整个村子里变成了一片灰烬,十几户人家,六七十人,无一活口。”

“我不敢待在那里,过了几年后,才敢在那里建一个茅草屋子。”

“我养了一只狼狗,训练它记住你曾经穿过的衣服的气味,让它每天去那个茅草屋等你回家......”

“大可,这些年你去哪里了?姐日夜思念,盼着你回家,你一直没个音讯......”

“姐,对不起,让您担心了。”

“十二年前,我不小心撞伤了头,失忆了,直到最近,才记起我丁家住在具茨山......”

其实,丁奇是在来到这个深谷中,见到丁大力的那一刻,才突然融合了脑海深处的记忆碎片,才知道郭京的身世,才知道他有个姐姐丁大力。

如果没有这场穿越,丁奇穿越到郭京身上,那么恐怕丁大力永远都等不回来弟弟了,她的弟弟将成为导致北宋灭亡的历史罪人之一。

可怜长姐为母心啊。

吃完姐姐做的一顿丰盛的饭菜。

丁奇满脸享受,开心得像个孩子。

丁大力也开心得像少女年纪时的她。

她温柔伸手,帮丁奇擦掉残留在嘴角的油汁,满目疼爱心疼的问:“大可,你刚才说近几年待在京都,那你在京都是如何谋生的?”

“姐,我在京都当兵,吃军饷。”

“比较闲的时候,我就学道术......”

“当兵!”

丁大力满脸担忧打断了丁奇,“别当兵了!当兵太危险了!你是丁家独子,万一有个闪失,那怎么得了?”

“姐日夜盼着你回来,娶妻生子,为丁家传宗接代!”

“现在你终于回来了,就不许再走了!明天姐就为你张罗娶妻!要抓紧办,越快越好!”

“娶妻生子的钱粮一切,姐早就为你准备好了,你只要好好待在家里多生孩子,啥也不用干,这辈子都不愁吃穿......”

听着姐姐语气急促说了一长段。

丁奇完全愣住了神。

只要待在家里多生孩子,啥也不用干,这辈子都不愁吃穿!——姐姐是多有钱啊?怎么赚到的钱呀?

这么好的姐姐,上哪去找?

当弟弟的,还要怎么幸福?

可是,却不能听从姐姐的,待在家里不走了。

向女帝承诺过,一个月之内返回京都,不能失约啊。

“姐,对不起,在一个月之内,我必须返回汴京。”丁奇满脸内疚,于心不忍,慢慢出声。

“大可,为什么必须去?”丁大力急了。

“姐,您先别急,此事说来话长。”

“好,慢慢说,姐不急,姐不急......”

嘴里说着不急,眼角却扑簌簌落泪,她已经急哭了。

丁奇涌起一阵阵心疼,脸上故作乐观,伸手轻轻帮她拂去泪珠,“姐,女帝封我为大将军,请我协助防守京都......”

“大将军!”

“大可你是怎么当上大将军的?京都那么多人,皇帝为何封你当大将军啊?”

丁大力不但没有喜悦,反倒更担忧了。

她从小养大的弟弟,她哪会不了解,弟弟根本就不是当大将军的料。

如果弟弟真的当上了大将军,那也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看着她满脸担忧与焦虑,丁奇不忍心欺瞒。

与其隐瞒,倒不如说一些实话。也许,这是姐弟俩最后一次见面,最后相伴的时光。

“姐,对不起,我在外没学好,吹嘘自己能施道法,召唤六甲神兵破敌。”

“此事传到当朝宰相耳中,还传到了皇帝耳中,而今,外敌入侵大宋,兵临城下,京都岌岌可危,皇帝便封我为御敌大仙大将军,令我召唤六甲神兵,退敌解围。”

“若我做不到,便是欺君之罪。”

“我只好心生一计,趁夜出城,打算持皇帝令牌去各地求援,调兵勤王。”

说完。

丁奇低着头,不敢抬头看丁大力,害怕看到她伤心焦急的泪眼。

然而。

耳边却响起充满鼓励的声音:“大可,别怕,有姐在。”

“既然事已至此,那就勇敢面对。”

“姐和你一起去退敌解围,完成皇帝给你的命令。”

呃!

丁奇不由得一愣,下意识急声道:“姐,您不能去!敌军几十万大军包围京都......”

“大可,姐可以帮你,你不是要召唤六甲神兵吗,我给你六甲神兵。”

这一刻,丁大力的俏脸上,除了残留的泪水,就是坚强、坚定、冷静。

丁奇又不禁一愣,姐姐是认真的!难道姐姐真的有六甲神兵.......

“姐,您说的六甲神兵是?”


“是我丁家谷收养的弟子。”

“他们都是孤儿,全都改姓丁,当我丁家人,护卫丁家谷,打理丁家产业,壮大丁家。”

丁大力字字句句认真说道。

丁奇两眼散发惊讶,“姐,您收养了多少人?”

“九百多人。”

啊!

丁奇震惊,“姐您如何做到的?如何养得起九百多人?”

“大可,这一切主要是你二姐做到的,我只是收养了你二姐。”

“二姐!什么时候收养的二姐?”

“十二年前,我偶遇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当时她骨瘦如柴,病得奄奄一息。”

“我收养她之后,她病好了,身子长得很快,长到了有我这么高大,力气也不比我小。”

“能武能文,满脑子好主意,非常能干,所以我就许她当你的二姐,视如亲姐妹。”

“她出谋划策,亲力亲为,壮大丁家谷。”

“首先是为丁家找到了这处隐世深谷,取名为丁家谷。”

“然后开采矿产,铁矿,铜矿,银矿,金矿,石炭矿......”(石炭是指煤炭)

“产量虽不大,只是小小一个个秘密矿洞,但足够让丁家谷很有钱。”

“她一边收养孤儿进来,一边买牛马猪羊鸡鸭鹅进来,开荒种地养殖。”

“让丁家谷早在几年前,就每年都有了自给自足养活千人的粮食。”

“有钱,有粮,有铁,有马,有人,于是她训练了一批武夫,保卫丁家谷。”

“到今年,已经收养了九百多个孤儿来丁家谷。”

“还没满十六岁的,有三十多人。”

“在丁家谷满了二十岁的男女,配对成亲的有一百多对,其中有不少人已经生了娃儿,娃儿也都姓丁。”

“其余六百多人,都是十六岁至二十岁的男丁,每天习武操练,以备不时之需。”

“这六百多人,就是我说给你的六甲神兵。”

这番话。

听得丁奇目瞪口呆。

二姐!二姐也太能干了吧!

难怪大姐说,让我只要待在家里多生孩子,为丁家传宗接代,其余啥也不用干,一辈子不愁吃穿!

可惜啊,摊上了京都那档子事!

要不然,隐居在丁家谷简直过神仙日子呀!

“姐,您说的六甲神兵,具体有多少个人?”丁奇愣着神问一句。

丁大力转身从床边抽屉里拿出一本名册,翻了翻,数了数,“总共六百六十六人。”

呃!

666!

丁奇直接惊呆了,两只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难道冥冥定数?真有六甲神兵?

“姐,这666人他们有铠甲兵器吗?能骑马射箭吗?”

“有的,能的。”

丁大力点点头,“他们每人装备了同样的铠甲、匕首、长柄砍刀、弩,还有千里马,马也披甲,你二姐说叫作......叫作甲骑具装。”

甲骑具装这个词,丁大力想了一会才想起来。

她没读过书,对于拗口的陌生词汇,她有些记不住。

她的特点就是力气大,力气不输给高大魁梧强壮的男人。

她吃苦耐劳,坚强勤劳,从不考虑她私人的终身大事,一门心思对弟弟好,报答丁家收养她之恩,一心想要让丁家延续香火、人丁兴旺、家大业大。

而,二姐!

虽还没见到她人,但丁奇脑海里已经有了概念:就是能干能干无比能干!简直就是奇才!

收养孤儿有那么容易吗?

就算有足够的粮食吃,也是不容易的。

要想管理好九百多人,绝不简单轻松。

由此可见,二姐是个高能管理人才。

而且她还知道训练护卫战队,这说明她懂得运用军事化管理。

看来,她的出身定不普通,在十五岁之前她就见过大世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

否则,一个寻常人家的十五岁少女,没读过书,不识字,隐居于深谷,哪能达到这样的高度?

木楼的后院后面。

青色的岩石上,有好几个天然岩洞。

丁大力带着丁奇走进其中一个洞口。

洞内,深处,她伸手按在一面看不出任何异常的石壁上。

“咔吱——”

石壁上开启一扇暗门。

进入暗门,里面是一间石室。

“咔吱——”

又开启一扇暗门。

里间的石室,一片漆黑。

丁大力伸手按了按门边某处。

“哒。”

随声上方豁然散发光亮下来,照亮了整个石室。

丁奇顿时大感惊讶奇妙,下意识抬头张望。

上空,悬挂着四颗拳头大的发光珠。

“夜明珠!”丁奇脱口而出惊叹一声。

“大可,那不是夜明珠。”

丁大力含笑温柔说道,“那是你二姐做的发光珠子。”

“你看那四颗珠子的上方,各有一个照射光亮进来的通风孔,刚才我触按机关,就是开启通风孔,让光亮照射到珠子上,珠子就会瞬间发光,照亮整个密室。”

“啧啧......好神奇啊!”

丁奇发自内心的佩服赞叹。

他一个来自于21世纪的穿越者,这一刻却感觉,来到了远超21世纪的未来科技时代。

他甚至在想,如果能把二姐制作发光珠的技术带去21世纪,那他指不定就是全球首富,国内外姓马的都干不过他。

他越发期待,和二姐见面。

发光珠下,石室中心,立着一尊人形雕像。

丁大力走过去,拿开雕像上的篷布。

一个全身披甲的木雕呈现出来。

“哇——鱼鳞甲!”

丁奇顿时两眼睁大得像灯笼。

没错,那是一套鱼鳞甲。

一套整体纯黑色,低调散发着黑金属光泽,工艺无比精致,除了脸部之外全身无缝防护的鱼鳞甲。

配带一双鳞甲手套,一双长至膝盖的鳞甲长靴。

整个只露出眼部和口鼻。也就是,不影响双眼的正常视野,不影响嘴巴喝水、吃东西、接吻、呕吐,不影响抠鼻屎、擤鼻涕、流鼻血。

“啧啧啧——好家伙!”

“大姐,丁家谷弟子人人都有这种铠甲吗?”

丁奇赞叹着出声问丁大力。

丁大力笑着回道:“丁家谷弟子人人都有护甲,款式跟这套铠甲大同小异,但这套铠甲独一无二,是你二姐精心为你打造的极品。”

“当然,你二姐并不是要你穿上这套铠甲上战场。”

“而是,你二姐说,你身为丁家谷的家主,有必要备一套独一无二的极品铠甲,代代传承,视为每一代丁家谷家主的身份象征,取名为——丁氏镇魔甲。”

“丁氏镇魔甲!”

丁奇点着头跟着念一遍,满脸笑容盛开如花,心里在想:二姐挺有趣啊......

随后丁奇一边仔细欣赏【丁氏镇魔甲】,一边认真分析这套铠甲的实用性:

啧啧!

简直堪称钢铁战士呀!

应该会很重吧!

我穿着能跑得动吗?

尿急了怎么办?

特别是拉肚子的时候?

要垫尿不湿吗?

.......

“大可,来穿上试一试,看合不合身。”

丁大力伸手取下木雕上的头盔,拿给丁奇。

丁奇接到手里,摸一摸头盔的内衬,顿时有感而发:“好柔软!好暖和!好舒服呀!”

“大姐,这头盔里面的内衬,是什么材料做的?”

“我说不清楚具体,具体要问你二姐,我只知道,丁氏镇魔甲的内衬不仅具有几层防护,还冬暖夏凉,舒适舒服......”

丁大力边回话边取过来铠甲,帮丁奇穿上。

当穿上【丁氏镇魔甲】。

丁奇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难以置信、惊奇之色。

这么轻巧!?

这么灵活!?

一点都不感觉笨重!?

估摸着整体重量不到四十斤吧!?

重甲的款式,轻甲的重量,这到底是什么金属打造的【丁氏镇魔甲】呀?

而且——

随时来了大小便也没问题!

前后都有便捷门!

随手卸下那两个部位的护甲,就可以拉下裤头,大便小便......

只是,小便时,要注意:不可急躁,小心被夹到,最好找个木架子支撑裙甲,不然就得手稳、力足,以免裙甲耷拉下来,尿到裙甲上不说,还被砸到造子器。

“大姐,这套铠甲是什么金属打造的?”

“钛黑钢。”

“钛?”

“是哪个tai字?”

“金字和太字组成的‘钛’字。”

宋代有这个钛字吗......宋代应该还没发现钛金属元素吧......丁奇疑惑。

见丁奇脸上流露疑惑之色,丁大力笑着补充道:“大可你没学过这个钛字吧,这个钛字,是你二姐造的字。”

“她发现一种极黑矿石,与铁矿石熔炼成钢,钢片纯黑,轻巧,坚韧,不生锈,防御力远胜于冷锻钢甲,坚不可摧。”

“她起初称之为太黑钢。”

“后来觉得‘太’字不足以表达这种黑钢,于是就造了一个‘钛’字,称之为钛黑钢。”

听完。

丁奇乐呵呵笑出声,心里在想:二姐真牛,竟然发现了钛金属元素,熔炼出一种纯黑色的钛合金......

随后。

丁奇问丁大力,“大姐,【丁氏镇魔甲】配有专用兵器吗?”

“有的有的。”

丁大力点头回应,快步走到木雕的后面,打开一个大木箱子,从箱子里拧出来两个黑色真皮背包。

其中一个,长条形,目测长度约一米五。

另一个,款式像双肩大背包,目测宽约六十厘米、长约八十厘米、厚度有四十多厘米。

四十多厘米的厚度,分为前后两层。

“大可,走吧,去室外,我演示给你看。”

丁大力提着两个黑皮背包往外走。

“好的大姐。”

丁奇一身纯黑鱼鳞甲,身姿挺拔,意气风发迈步。

到了露天院落里。

丁大力先打开长条形的黑皮背包,抽出一把带鞘的长杆兵器。

目测总长度一米五,正好一半在鞘里面。

不过,从鞘中拔出来后。

却见刀刃长度为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五十厘米。

这是一把柄长一米,刃长半米,乌黑光泽,纯金属打造的双刃砍刀。

“大可,此刀名为斩魔刀,削铁如泥,无坚不破。”

“打造此刀的钢铁,是你二姐从钨钢中提炼的极品钨钢。”

“钨钢!”

“大姐,wu钢的wu字,是哪个wu字?”

“金字和乌黑的乌字组成的钨字,这个钨字也是你二姐造的字。”

啧啧啧!

钨钢,高硬度,高强度,韧性好,耐磨,耐高温,耐腐蚀......

常用于高精度机械加工、高精度刀具、车床、冲击钻钻头、玻璃刀刀头、瓷砖割刀、凿岩工具、采掘工具、钻探工具......被称为现代工业的牙齿!

二姐也太神奇了吧!

好期待和二姐见面呀!

二姐长什么样子呢?

她比大姐小五岁,那就是今年二十七岁,比我大一岁。

不过......

“大姐,为何不将这把斩魔刀造长一点呢?”

“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尤其是骑马战斗,长兵器马槊长达十二尺。”(意思是马槊长达四米)

接着丁奇还问一句:“丁家谷弟子也都是用四尺五寸长的长柄砍刀吗?”(意思是长一米五)

“是的,丁家谷弟子皆配四尺五寸长的长柄砍刀。”丁大力点点头。

“这种长柄砍刀,只是我们的辅助兵器,迫不得已近身搏斗的时候,才使用。”

“我们的主打兵器,是弩,远程射击。”

说着,丁大力打开大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把纯黑色的弩。

目测这把弩,长宽约半米。

较为小巧,是一把小型弩。

双弓拉力,反曲弓,金属材质;弩机上设有发射扳机、杠杆拉杆(辅助上弦)、望山(瞄准器);还加载了一个箭匣(可理解为弹夹)。

目光落到箭匣上,丁奇顿时想起四个字:“诸葛连弩!”

“大可,这种款式的弩,名叫一里连弩。”丁大力笑着介绍,“但这一把你二姐专门打造给你的弩,不叫一里连弩,而是名为——驱魔弩。”

“一里!连弩!”

丁奇惊讶出声,问道:“大姐,一里是指距离吗?”

“对,是指射程达一里之遥。”丁大力点点头。

我去啊!五百米射程!

大宋黑科技杀器神臂弓(又名神臂弩)的最远射程,也才不过四百米呢!

然,还不止。

丁大力的声音接着响起:“大可,你这把驱魔弩,射程为一里连弩的两倍,可达二里之遥。”

啊!

射程千米!!!

啧啧啧......

丁奇被刺激得浑身一哆嗦: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射程千米的驱魔弩!

无坚不破的斩魔刀!

坚不可摧的镇魔甲!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二姐为我打造的独一无二的传家宝!

不过......

平静下来之后。

丁奇想到了一个问题:驱魔弩射程千米厉害是厉害,但弩机上的望山只是简单的瞄准器,并不带望远镜功能,千米远的距离怎么能瞄准呢?连目标都看不清晰呀?

就在这时,丁大力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面具。

这个面具,纯黑色,与镇魔甲同色。

面具上,眼睛部位,是透明的,护眼镜。

“咔咔。”

响起轻微的声音,丁大力将面具扣在丁奇的头盔上。

丁奇两只眼睛急速睁大,瞬间惊呆了:透明金属......

怎么可能会有透明金属啊?

这真的是在距离21世纪九百多年前的北宋末年时代吗?

下一秒。

丁奇一波震惊未平一波震惊又起:好远呀好清晰呀!

竟然看清了千米之外远处树叶上的纹路!

还清晰看到其中一片树叶上,有两只虫子在交配咧!

好家伙!

太特么好家伙了!

这个面具居然自带望远镜功能!

啧啧啧......我的个二姐啊!您到底何等存在呀?莫不是外星人吧......

“哒哒~哒哒......”

院落后门外,马蹄声由远至近。

“大可,你二姐忙完回来了!”

丁大力满脸高兴对丁奇说一句,连忙跑去后门口开门。

一听是二姐,丁奇顿时撒腿就跃,一个箭步追上大姐。

等大姐一拉开门,他的脑袋就急切伸了出去。

然而,呃!

呃呃呃呃呃!

映入眼中的画面,却把丁奇刺激得猛然一下窒息了,嘴角瞬间十连抽!

二姐的身材颜值,可与女帝赵明月相媲美,但这不是猛然刺激到丁奇的关键所在!

而是,而是!这么美的二姐,竟然!竟然——

一丝头发都没有!

完全是个光头!

这这这!为什么呀?

堪比京都第一美女的美女,为什么要剃个光头呀?


时间一晃过去了半个月。

今天是1126年双十二。

半个月的相处,丁奇和二姐已很亲密,但每天都会回想起初见二姐光头美女那一幕视觉冲击,每当一想起,就止不住心疼。

并非,二姐自己想要剃个光头。

而是十三岁至十五岁那三年,她得了一场怪病,落下了后遗症,再也长不出头发了。

她出生于辽国燕京,一个辽国汉人大臣家,书香门第,从小酷爱学习,到十二岁时,就看完了家里收藏的天文地理、文史医农、兵法工技等书籍。

她还爱好琴棋书画、骑射练武。

当时在燕京被誉为天才女神童。

然而,她家不慎被图谋反辽的女真完颜家族欺骗与利用,因此获罪,赐死抄家,女眷卖给青楼。

年仅十二岁的她,被几番转卖,卖到中原洛阳一个青楼,得了一场怪病。

到十五岁时,她病得快死了,骨瘦如柴,奄奄一息,被青楼老板派人弃之荒野。

龙卷风席卷荒野,卷起一块破烂帆布裹着她,在空中飘飞,飘了很远,正好落到赶路的大姐丁大力面前。

大姐收养了她。

她改名叫丁大风。意思是,大风刮来的孩子。

“大可!好啦!可以开始了!”

丁大风从千米之遥的远处跑过来,到丁奇身边。

今天的她,全身一袭纯黑鱼鳞甲,头盔掩盖了光头。

“好的二姐。”

丁奇笑着回应一声,抬起了手里的驱魔弩。

此刻,身在丁家谷二号深渊谷底的靶场。丁家谷,共有三个主要深谷,一号深谷为门户,二号深谷为兵工基地,三号深谷为丁家弟子居住、生产区。

这半个月,神奇的二姐丁大风给了丁奇很多震撼性的惊喜。

不过,丁奇有一技,震惊了大姐、二姐及全体丁家谷弟子。

就连丁奇自己都震惊了。

无心插柳柳成荫。

完全没想到,幼时在孤儿院喜欢玩弹弓,让他有了一项成名绝技。

说来,他都已经十几年没碰过弹弓了,除了在电脑上玩射击游戏,就再也没有搞过实操。

顶多就是记忆中,幼时用弹弓射击很准,跟小伙伴比赛每次都得第一名。

然而,来到丁家谷这半个月,他苦练骑射战斗,练着练着,弩射术脱颖而出。

射程千米:

定位射击,百发百中!

徒步移动射击,百发百中!

骑马奔跑射击固定靶,百发百中!

此刻,丁大风准备好了移动靶,让丁奇骑马奔跑射击移动靶,射程仍设定为千米。

人处于高速动态,千米之遥,靶也处于高速动态,如果丁奇还能百发百中的话,那他简直可以封神了。

“预备——”

丁大风单手举起一面小红旗,喊道:“飒!”

喊出声之际,她举起的小红旗用力一挥放下。

远处,身着标配纯黑鱼鳞甲,戴着配套透明金属面具的丁家弟子,看到旗语,立即操作移动靶——每隔五秒抛出一个木板飞碟。

每个木板飞碟,均只有人头大小,上面画着五圈圆环,中心环只有拳头大小。

“嗖——”

丁奇在一条横线外骑马奔跑,奔跑中,左手端着驱魔弩,右手扣动扳机,发射出第一箭。

紧接着,右手迅速握住弩机上的拉杆,用力一拉,上好了弦,顺手按压箭匣的机关,上好了箭,右手回到扣扳机的地方,准备发射第二箭。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四秒。

“嗖——”

下一秒,第二个飞碟出现,他晃一眼就扣了扳机。仿佛根本无需经过大脑,完全是在凭直觉凭手感操作。

千米之遥那边,丁家弟子已经满脸无比震惊。

“喳!”

刚抛出去的飞碟,又响起被射穿的声音!

飞碟在空中猛烈改变轨迹,被箭羽带着钉在树林中的树干上!

循声望去,只见钉在树干上的飞碟,中心插着箭!

不但又射中了飞碟!

而且又正中飞碟的靶心!

“嗖——”

“喳!”

“嗖——”

“喳!”

......

五十秒,十个飞碟,全中!全中靶心!

当十个丁家弟子每人高举着一个飞碟跑过来,将丁奇这次射击测试的结果呈现在眼前,丁大风直接惊呆了。

“呵呵呵......”

看着二姐惊呆了的样子,丁奇满脸笑容发出一串得意的笑声。主要是因为他被二姐惊呆的次数太多了,所以,能惊呆这个神奇的二姐,他感觉特爽。

除了丁大风之外。

现场还有666个清一色纯黑鱼鳞甲的丁家弟子——甲骑具装骑兵,现名“六甲神兵”,他们全体目瞪口呆,眼中充满了崇拜与敬佩。

此等惊为天人的射术,用无敌都不足以来形容了,而是已经超乎想象!

家主丁大可(丁奇),简直是神了!

“好!好!好——!”

良久才回过神来的丁大风,张口一连大叫三声,俏脸上绽放出无比欢喜的笑容,美丽的大眼睛笑成了弯月亮,睫毛弯弯,煞是可爱。

一开始她还担心,丁奇武功拉胯,难以服众。

毕竟她训练的丁家弟子,个个武艺精湛,骁勇善战。丁奇身为家主,如果震慑不住他们的话,那就会成为摆设,他们只会听从大姐和二姐的命令。

现在好了,无需担心了。

看全场的表情就知道了,丁奇凭着出神入化的弩射术,已经树立了足够强的威信。

......

次日。

六甲神兵出谷。

出山。

进入一马平川的平原。

从京都地区的西南边,往东约三百里,到达京都地区的东南边,襄邑。

(襄邑:距离汴京约150里。春秋五霸之一的宋襄公在此建立霸业,死后葬于此地。东汉末年,曹操曾于此地征兵讨伐董卓)

【插图:京都汴京;惠民河→具茨山;汴河→襄邑】

丁奇为何从京都地区的西南边具茨山,绕到京都地区的东南边襄邑?

“黑大狼,接下来往哪个方向走?”

清一色纯黑鱼鳞甲,具装骑兵队伍的最前排,丁奇对黑色大狼狗眨眨眼睛问道。

黑大狼,今天也身披一袭纯黑鱼鳞甲,看起来显得更加凶猛威风凛凛。

听到家主问话,“嗦~嗦~”它醒醒鼻子,目光深邃,若有所思,慢慢转头,望着某个方向。

狼的嗅觉超强,比人类灵敏100倍,能闻到2.4公里外的气味。

而这只黑大狼,嗅觉更是神级般的存在,它能闻到10公里的气味,定位人群所在的具体方向,并分辨出只是人群还是人马混合群。

关键是,它还就像能听懂丁奇、丁大力、丁大风问它话一样。

简直成了精了!

所以丁奇封它为“狼探参谋长”,每往前行军一段路,就问问它这位参谋长的意见。

看到它给出回应——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望着某个方向,丁奇明白了:驻守襄邑地区的金兵队伍,驻扎所在地的大概方位。

“黑大狼,那个方位敌军有多少人马?”丁奇又问一句。

“噗嗤——”

大姐和二姐忍不住笑出声,二姐对丁奇说道:“大可,这个问题它怎么回答你呢?难道你教它学会了用爪子写字?呵呵呵......”

说完丁大风还发出一串开心的笑声,如银铃般悦耳。


听到两位姐姐开心的笑声,故作一脸认真的丁奇憋不住了,跟着笑了起来。

黑大狼当然没法回答他所问,“那个方位敌军有多少人马?”

也不可能学会用爪子写字。

其实丁奇就是故意这么问的,想让两位姐姐多笑一笑,多些开心。

两位姐姐对他实在是太好了。

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了。

所以他从点点滴滴做起,让两位姐姐多一些欢乐。

至于怎么判断黑大狼所指的方位,会是敌军驻扎所在地,这很简单。

因为黑大狼意识中有优先级别:如果同时嗅到几个地方有人群,它会优先望向马匹最多、人最多、血腥味最重的人群——这大概率会是金军,因为宋军骑兵少、杀戮少,而且当前这种时期在当前这个地区,几乎没有成规模的宋军。

没多久。

六甲神兵朝着黑大狼所指的方位前进了几里。

丁奇、丁大风、丁大力同时举着挂在脖子上的双筒镜,观察十里之外。

姐弟三人的双筒镜,既可以说是望远镜,严格来说又不是望远镜。

因为别人拿着这种双筒镜,并无望远功能。

姐弟三人自己拿着这种双筒镜,如果没戴上专用的透明金属面具,也无望远功能。

意思就是,必须是专用透明金属面具与这种双筒镜,组合起来使用,才会具有超出三里之外,达到十几里远的望远功能。

“大可,黑大狼嗅到的没错!”

“驻守襄邑的敌军金兵人马,驻扎在襄邑东南郊汴河岸边村庄里。”

二姐丁大风先一步观察到了敌军营寨,出声说道。

“没错!的确是在那里!”

大姐丁大力点头附和一句。

丁奇点点头回应,双筒镜的镜头转向襄邑县城,脑海中分析:

金兵为何不驻扎在县城里,据城而防守?

襄邑县城虽不大,城墙虽不高,但好歹也是一座城呀?总比一片村庄的防御工事要强得多吧?

(这里所说的金兵防守,是指金兵占领汴京郊区之后,布置兵力在襄邑县,防御可能从南或东南方向而来的宋军援兵)

“嗯?”

“县城里有宋军?”

“不!不是宋军!而是投降了金军的宋军,与金军之中来自于燕云地区的汉人签军,混合在一起。”(签军:金国强行抽丁组建的非女真族军队)

观察一会,丁奇看出了端倪,出声道。

他接着出声:“我去!金军可真狡诈啊!”

“大可,怎么说?”二姐和大姐同时转头问丁奇。

丁奇回道:“襄邑县城里,投降的宋军与金军的汉人签军混合在一起,佯装为宋军,布置个陷阱在那里。”

“金军的一千骑兵,则潜伏在东南郊汴河岸边的村庄里,若非我们有黑大狼和望远镜,则很难发现他们。”

“可想而知,如果有勤王宋军来到襄邑,就很可能会误入这个陷阱,届时即便反应过来,也难逃金军骑兵的伏击截杀。”

听完,大姐和二姐恍然大悟。

但两位姐姐很高兴很自豪,脸上充满了欣慰与赞扬。

二姐还毫不吝啬的大声赞道:“大可好聪明呀!简直赛诸葛了!”

而且,姐弟三人的身后,三十名六甲神兵近卫,也都发自内心的佩服,并齐声道:“家主高明!”

此行,丁奇的队伍共669人,除了姐弟三人之外,六甲神兵666人。

其中,近卫30人。

战队十二队,636人。每队53人:一名队长,两名副队长,十个五人小组。

第一队和第二队,携带备用战马100匹,备用战马背上驮着干粮等军需物资,及各种特制工具:钨钢铁锹、钨钢锄头、钨钢锯子、钨钢斧头、钨钢凿子......

共769匹战马,清一色黑马,乃丁家谷培育的纯黑马种,体高1.6米、体长2.9米,凶悍、负重大、耐力强、速度快,日行千里。

但此行还携带了一匹白马,通体纯白如雪,无一丝杂毛。

这匹白马,是女帝赵明月给丁奇的,丁奇准备带它返回京都还给女帝,所以队伍中有它这么个例外。

不久后。

汴河岸边。

浮现两高一低三个黑影。

正是丁奇和二姐丁大风和黑大狼。

丁奇身穿镇魔甲,胸前挂在双筒镜,背上背着斩魔刀,左肩斜挎一个真皮黑包在右侧,右肩斜挎一个真皮黑包在左侧。

右侧包里装着20个箭匣等物品,每个箭匣10支箭,共200支箭。

左侧包里装着驱魔弩,驱魔弩有一根背带,与包的背带一同斜挎在肩颈上,这样的话,拿出驱魔弩使用时,脱手也不会掉了。

马背上,还有两个大背包,共携带400支箭做备用。

他一个人就携带了600支箭。其余人均携带500支箭。算一算,669人就是携带了33万多支箭。简直恐怖。

他的坐骑,是丁家谷的千里马之中最好的一匹,名叫“黑影神驹”。

意思是,速度之快,一抹黑影。

此刻,他和二姐和黑大狼隔岸看着潜伏在村庄里的一千金军骑兵。

他嘴角勾起邪魅一笑,准备做个快乐的老六。

“大可,找到敌军的猛安了。”丁大风突然出声。

猛安,金军千人队伍的将领,相当于千夫长。

“好的二姐,我驱魔弩马上锁定他。”丁奇点头回应。

此刻,对岸金兵的视野中,只能看到对岸出现了三个模糊黑影,依稀判断为两大一小三匹马,两匹大马背上各骑着一人。

相距九百多米,超出了正常视觉可看清的距离。

但丁奇的驱魔弩,却可以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射杀他们。

而他们却还毫不知情,死神已经盯着他们,只要动一动手指,他们的主将就会——

说迟了!“嗖——”

丁奇已经动了动手指,发射出第一箭,利箭极速破空而去!

“铮!”

村庄里一处高地,举起左手遮挡雪花,睁大眼睛眺望对岸的金兵主将,猛地浑身一颤!脖子前面响起刺破之声!上身突然后仰!嘴里发出惨叫“啊...”

惨叫声还没完全叫出来,张开的嘴里鲜血喷涌而出!

一支箭,正中他的咽喉,箭尖贯穿脖子,顶开了后颈上护甲,伸出血淋淋一截!

“啊——!”

他没完全叫出来的叫声,他身边的副将帮他叫了。

“将军!将军!将军......”

副将大惊失色,痛声疾呼。然,“扑——钙!”一支箭没入他的腋窝下!

这一整支箭都插进去了他的胸腔里,来了个穿肺透心凉!

他瞪大眼睛,眼珠暴突,断气。后悔不该张开双臂去扶他的主将。

“砰!砰!”两具尸体同时倒地,从高处滚下来。

短短几秒之间,这支金军骑兵的最高指挥官和副指挥官就阵亡了。

可是,却没看到敌人在哪里。

难道是河对岸远处那三个黑影?

不可能!隔着那么远,连看都看不清,怎么可能一箭正中,而且是两箭射杀两人?

再说,这两支箭,只是常规的箭矢,又不是用床子弩发射出来的那种巨箭,怎么可能射程达二里之遥?

“有刺客放冷箭!快搜查村庄内外附近!”

反应过来的谋克们,怒吼着下令。

谋克,金军百人队伍的将领,相当于百夫长。

远远看着他们急速行动起来了,丁奇却忍不住笑了,又故意为了让二姐开心而道:“喂喂喂,你们找错地方了呢!我在河对岸这边呀!你们在那边怎么能找到呢?”反正距离太远金兵又听不见。

“噗嗤——”

二姐果然笑了。即使隔着面具,丁奇都能感觉到她笑颜如花,开心动人。


紧接着。

“大可~”

“瞄准一号位谋克!”

“飒——”

丁大风很是兴奋的叫起来,习惯性挥手做出一个打旗语的手势。

“好的二姐。”

丁奇回应一声,快速调整驱魔弩,瞄准,扣扳机,“嗖——”

扑刺!

一箭射入一个正张开嘴大吼大叫的金军百夫长嘴里。

箭尖刺穿后颈椎,钻出后脑勺好长一截。

“第三杀!”

“大可好厉害呀!”

“继续,继续!二号位谋克!”

“飒——”

丁大风越来越兴奋,越来越开心,像个小迷妹一样,不停地喝彩。

“嗖——”

“第四杀!”

“哈哈~大可真棒!”

......

“嗖——”

“五杀!”

......

“七杀!”

......

“十二杀!”

“敌军的千夫长、百夫长全完了!”

“大可好神啊!”

“呵呵呵......都是二姐指挥得好呀!”

短短一分钟,丁奇连发十二箭,每一箭都射中了九百多米远的金兵军官,且都是一箭毙命。

一连十二箭,全都来自同一个方向。

金兵要是再没有个判断,那就太不像话了。

哪怕难以置信箭是从九百多米远的地方射过来的,总也能判断出袭击者是在那个方向吧。

但即便他们有了判断,也对丁奇威胁不大了。

瞬间失去了指挥官的他们,顿时大乱。

不过,又不得不说,比起这个时期的宋军,金军要训练有素的多。

虽然失去了指挥官,虽然整体乱了,但他们很快就以五骑组、十骑组,甚至还集合了以五十人为单位的骑队,手持盾牌,冲出村庄,朝着河岸边冲锋。

如果同样的局面,换成是宋军的话,那直接就会溃散逃窜。

所以可说,金军南下能长驱直入,直逼汴京,并没有太多的侥幸因素,而是凭实力碾压了宋军。

“二姐,接下来交给你了,我帮你牵马。”

眼见对岸金军骑兵即将冲到五百米之内,丁奇右手抓住自己的坐骑缰绳,左手抓住丁大风的坐骑缰绳,从容调头,开始撤退,以保持自己和二姐不在敌军弓箭的射程范围。

“好的大可!看我的!”

丁大风很自信的回应一句,旋即端起丁家谷标配的一里连弩,回首射击,嗖嗖嗖连射......

她虽比不了丁奇千米射程百发百中,但五百米射程之内,她的准度、连射速度毫不逊色。

不过,丁奇为何不射了呢?

又不缺箭,又不用节省子弹。

“啊!”

“啊!”

“啊......”

对岸突然爆发密集的惨叫声,马背上的金兵就像被割麦子似的成片倒下。

答案在金兵的后方。

八队六甲神兵,就等着金兵从村庄里出来,然后从他们后方包围,袭射。

丁奇担心驱魔弩射程太远不可控,万一失手射到金兵的后方去了,造成自己人伤亡。

所以他不射了。

短短不到三十秒,对岸的惨叫声渐渐停息。

八队六甲神兵,424名丁家弟子,平均每人连射五箭,千余金兵人均中两箭,团灭。

同时,另有两队六甲神兵,106名丁家弟子,将村庄里没出来的几十个金兵悉数射杀。

随后毫不耽搁。

收集战马和箭,其余战利品不要。

当然,村庄里的粮仓,还是要端走的。

十分钟后。

六甲神兵携带缴获的两千多匹战马(金军的骑兵每人配两匹马),及用这些战马驮运缴获的粮食,绕到襄邑城的东边较远的地方,往北急行军——下一站:考城。

考城,位于襄邑城的正北方向,相距只有大约四十里。

到了考城的东南边。

丁奇用双筒镜观察一会,说道:“果然。”

“金军在考城的布置,跟在襄邑的布置一样。”

“城内佯装成宋军,设陷阱;城外郊区,潜伏一千多骑兵。”

“二姐,可故伎重施,再来一次。”

“好的大可,都听你的。”

丁大风点着头,大眼睛里散发出浓浓的疼爱与崇拜。

她对大可弟弟,越来越喜欢了,不单单只是姐弟情感,而是还有发自内心的佩服崇拜,觉得大可弟弟身上蕴含着无尽的神奇。

“不过,二姐,这次我们要速度更快,丝毫不能耽搁。”

丁奇话锋一转,“这支金兵驻地的粮食,不要,侥幸逃出圈的金兵,不追。”

“箭也不收集了,只要完好无损的战马,受伤的战马全部砍掉马头处死。”

“啊?”

大姐丁大力满是不解,“大可,受伤的马不要就算了,干嘛砍掉马头处死呢?这太残忍了。”

“大姐,战马是金军的优势战器,带不走的,毁掉为妥。”

丁奇耐心解释,“且死马还有个用处,只要今天天黑之前金兵援军不能及时赶来收走,夜里肯定会有难民来弄走马肉,一匹马几百斤肉,可让很多难民充饥,兴许就挽救了很多条人命。”

听丁奇这么一说。

丁大力一把抱住他的手臂,“大可,我懂了。那我们在撤走的途中,每隔一段路杀几匹马放在路边,好不好?”

呃......

丁奇愕然卡顿了。且不说,将完好无损的能带走的战马杀了可惜,就说每隔一段路杀几匹马放在路边,这个操作,有没有一种可能,会是主动给追兵做路标呢?

“噗嗤——”

二姐丁大风直接笑喷了。

但丁奇转念一想:诶嘿~大姐这个提议不错哦~

......

十几分钟后。

六甲神兵又缴获两千多匹战马。

旋即如风而去。

做老六,就要有做老六的觉悟。

搞一波就赶紧开溜,以免翻车。

金军可不是吃素的。

万一被金军五千上万骑兵包围过来,那就麻烦大了。

六甲神兵才669人,自己的马,加上缴获的马,五千多匹马的队伍,太过庞大,必然会拖慢行军速度。

所以,当然要杀马。

于是乎,沿途遇到丘陵区树林区,丁奇就下令杀一批马。

钨钢砍刀,刀起刀落,一刀下去直接砍掉马头。

杀一批马及扔一批粮食,救济躲藏在丘陵树林区的难民。

还用大毛笔,蘸着马血,在能写字的木板上、石壁上,写上几处八字宣传标语:“六甲神兵!杀敌救难!”

到天黑时分,缴获的四千多匹战马,全杀光了;缴获的粮食,除了补充自己所需,其余全扔了。

丁奇选择一个位于开阔之地、交通四通八达的村庄过夜。

一来防止敌人利用地形作掩护搞偷袭,二来便于逃脱包围。

“大可,那么多战马全杀了,那么多粮食全扔了,好可惜啊。”

大姐丁大力一脸惋惜与肉疼,对丁奇说道。

“噗嗤——”

二姐丁大风又笑喷了,“大姐,那不是你提议的吗?”

“我没提议全杀了全扔了呀。”丁大力很委屈的回一句。

丁奇连忙安慰她,“大姐,那些死马、粮食,都没有浪费,都是在救济难民。”

“可是,”丁大力带着自责的语气说道,“我后来想了想,我们有那么多战马那么多粮食,可以招募难民组建骑兵,壮大我们的队伍啊。”

她后悔自己提出杀马的建议了。

丁奇温柔笑着握住她的手,柔声道:“大姐,我们目前还不便发展新队伍,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灵活的机动性,不能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否则难免会被金军包围。”

“还有,我们六甲神兵的优势在于,人马装备比敌军强,如果我们发展了常规队伍,就会被拖累,陷入被动。”

“试想,如果我们发展的新队伍被敌军包围了,我们救还是不救?”

“不救的话,就等于放弃了他们,去救的话,我们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们丁家弟子伤亡惨重。”

“所以,要当好老六,我们就要随时保持游刃有余,绝不可让我们自己被拖累。”

听着丁奇这番话。

丁大力、丁大风及在场的丁家弟子,纷纷点头,表示明白了,并且更加佩服丁奇。

不过,丁大风突然出声问一句:“大可,老六是什么意思?”

呃......

丁奇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说漏嘴了,于是连忙一笑,把话圆过来:“二姐,老六的意思就是,我们六甲神兵的简称。”

“哦~”丁大风点点头,但又问一句:“为什么简称老六呀?为什么不简称六神呢?”

呵呵呵......六神,香皂、花露水吗......

丁奇被逗笑了,灵光一闪回答:“二姐,老六的老,是指太上老君,老六的六,是指六甲神兵......”

“哦~我明白了!”没等丁奇说完,丁大风就点着头道:“老六的意思就是,太上老君的六甲神兵!”

“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丁奇乐开了花,笑容灿烂连连点头回应聪明又可爱的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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