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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背景北宋末年,架空历史,无系统,女帝,单女主,热血征天下,醉卧美人膝】现代人丁奇,被古装未婚妻召唤,穿越到九百年前-帝都-城门一个道士身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六甲神兵退敌军!退~退~退!”嘶——丁奇倒吸一口凉气,自己手握桃木剑,跳大神,这是要沦为历史罪人啊......
主角:丁奇,赵明月 更新:2022-11-27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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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丁奇,赵明月的其他类型小说《开局:六甲神兵》,由网络作家“遥语”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越古代,背景北宋末年,架空历史,无系统,女帝,单女主,热血征天下,醉卧美人膝】现代人丁奇,被古装未婚妻召唤,穿越到九百年前-帝都-城门一个道士身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六甲神兵退敌军!退~退~退!”嘶——丁奇倒吸一口凉气,自己手握桃木剑,跳大神,这是要沦为历史罪人啊......
“丁奇!”
“你说不说!说不说!说不说!”
“喂!美女!你要我说什么呀?你倒是问啊!”
“你不问,我怎么知道你要我说什么呢?”
“你一直吼我,一直拽着我跑,难道不觉得,有点儿很卧槽吗......轻点轻点!我去!你再这么拉拉扯扯,小心我告你非礼哈!”
“丁奇!你少装傻!身为我的未婚夫,你怎会不知我要你说什么?”
“未婚夫?哦嚯嚯~呵呵呵!美女,真的假的呀?”
“哼!你不认?”
“没啊,我没说不认啊!”
“只是,只是,我一没房几,二没车几,三没存款,四没正常可刷滴卡,孤儿院的院长不至于给我安排了一门亲事吧?”
“还是说,是民政院发给我的?但,并没收到短信通知啊?”
“是手机没电了吗?”
“卧槽!我的手机呢?”
无尽朦胧中,丁奇被一个古装女子牢牢拽住往前跑,不知道被拽去哪里。
女子红衣飘飘,青丝如瀑,明眸皓齿,肤如凝脂,高挑腿长,前凸后翘,身姿婀娜,美而不媚。
看起来是个很书卷气的古装美女。
但她那双大眼睛,目光虎虎,横眉怒目,怪吓人的。
这就显得有点儿不太淑女了。
不过,外淑里辣,双重风味......甚是难得啊。
丁奇一摸身上,不但没有手机,而且穿着一身喜羊羊保暖内衣,脚上一双灰太狼毛拖鞋!
这妥妥的就是,半夜起床撒尿,莫名被美女拉走了呀!
应该是在做梦吧?
“丁奇!”
耳边又响起美女香气呼呼的咆哮,“你叽里咕噜说什么呀?宁愿说一长串怪话,也不愿说那三个字吗?”
那三个字?
是哪三个字?
难道是那三个字?
嗯——或许应该就是那三个字吧!
快速想了想,丁奇毫无心理负担的嘟嘟嘴:“我~爱~你~”
轰——
幻境突然消失。
开始融合记忆。
脑海中,浮现一个道士。
道士笑眯眯,拱拱手:“贫道曾用名郭京,来帝都时化名丁奇,又名丁大可,人称丁大仙、丁大可仙。”
“欢迎道友来接管贫道的肉身,贫道之魂就此乘风归去,飞升天上宫阙。”
“喂!等等!别走!我还没弄清楚状况咧!”
“道友请尽管问。”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丁奇似乎想显得有学问点,于是这么问一句。
“2026年,冬。”道士含笑答道。
“那,天下宫阙呢,今夕是何年?”
“1126年,冬。”
“你欲乘风归去,不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吗?”
“哈哈哈,无妨无妨,飞升天上宫阙,贫道能获得道友你的喜羊羊保暖内衣、灰太狼毛拖鞋,不寒不寒。”
尼玛!
这鬼道士是要跟我互换灵魂呀!
他穿越到九百年后的未来我所在的时代,我穿越到九百年前的古代他所在的时代!
嗯?等会等会!1126年......擦!这不是北宋末年,靖康之耻前夕吗?
我说怎么觉得郭京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印象,原来是他呀!
郭神棍!
伪称身怀道教法术,能施道门“六甲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七人布阵,可生擒金将退敌!
然而,金军轻而易举就击败了他“六甲神兵”,趁机攻入城门!
结果导致帝都沦陷,北宋灭亡。
卧槽!
他居然也名叫丁奇,特么跟我同名!
他还又名丁大可!
连我在孤儿院的绰号丁大可都被他给用上了!
那那那!
丁奇这个名字会沦为历史罪人啊!
我招谁惹谁啦?
干嘛让我背郭神棍的锅呀?
握了个大草!
离了个大谱!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六甲神兵退敌军!”
“退——退——退——”
融合记忆时,身体还在继续动作,嘴里还在继续念咒。
手舞桃木剑,腿站拉屎桩,施六甲法,有模有样。
嘶......
融合完记忆,丁奇睁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寒风呼呼!
大雪纷飞!
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敌军兵临城下!大军一望无际!
自己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搞个毛线啊?音乐会搞指挥打拍子自我陶醉吗?
心里吐槽一阵。
丁奇将目光转向城门楼下的瓮城。
顿时,嘴角又猛抽起来。
瓮城中,半身铠甲、半身赤膊、青色披风、歪瓜裂枣、参差不齐的人,正好6666个!
难怪叫作“六甲神兵”!
简直尼玛的太“666”了!
这种烂摊子完犊子的残局,接下来该怎么办?
能不玩吗?
肯定不行的。
郭京这厮的“六甲神兵”不但大受当朝宰相何栗、副相孙傅的支持,还上报了皇帝,封他为“御敌大仙六甲神兵大将军”,令他三日之内退敌。
否则,以欺君之罪论处。
据融合的记忆显示,郭京这厮害怕欺君之罪被砍头,准备今天开城门逃跑。
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这场莫名其妙的灵魂互换穿越。
那他已经开城门溜之大吉了,敌军趁机攻入城门,帝都的外城已经沦陷了。
但我却不能按他的计划只顾自己逃走。
一来不希望自己的丁奇这个名字背郭京的锅,沦为历史罪人,被后世唾骂、嘲讽。
二来,自己是被莫名其妙的古代未婚妻,梦中召唤过来的。
这年头,想要娶个老婆,好难好难好难!
房几,车几,彩礼钱!
人帅,无债,有存款!
自己从小一孤儿,在孤儿院长大,无依无靠无老啃,全靠白手起家,想买房,呵呵,做梦!
能不能娶到老婆,我命由天不由我啊!
万一,这场穿越决定我能不能娶到老婆,可就关系大了!
所以必须得努力搏一把!
搏一搏,单车变老婆!
想到这里,丁奇不知不觉热血上头,变得勇敢血性起来。
只是。
说到战斗。
那得要追溯到十几年前读小学的时候,才有过实战经验。
那点“霍霍哈嘿嘿”的实战经验,恐怕不够用吧?
“丁大仙为何停止施法?”
身后忽然传来沙哑低沉的声音。
丁奇闻声转头。
不知何时身后来了一个五十来岁年纪、身穿一袭绛纱袍的大官。
此人身材清瘦,却不怒而威。
明明是个书生,却带着一股铁骨铮铮的气质。
据融合的记忆显示:此人乃当朝副相,兵部尚书、枢密使,兼帝都防御使,孙傅,孙相公。
他是个出了名的清官廉臣,品德极好,十分牵挂民生疾苦,经常为民请命。曾经几次被贬官,他却谈笑声风,依然忠君爱国爱民。
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头铁,不怕死。
但他在军事方面,则是一个草包。
不然又怎会重用神棍骗子丁大仙。
哦,说错了,说错了,神棍骗子是郭京郭大仙,我丁奇只是个背锅侠。
认出了来人,丁奇讪讪一笑。
随即眯眼、掐指,装模作样,开口回话:
“孙相公有所不知啊,刚才天象突变,老君下旨,令贫道延期一个月再施法。”
“延期一个月?”
孙傅深深皱眉,厉声道:“敌军重兵包围,帝都岌岌可危,丁大仙觉得还能拖延吗?”
靠!
听着很不客气的质问,丁奇心中冒火,暗骂一声,心想:没错,我的确是在拖延,但如果我不拖延,呵呵,你们的帝都今天就会被攻破。
“孙相公。”
丁奇面色一凛,声音变冷,“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若认为我故意拖延,那就请你另请高明吧。”
此言一出。
孙傅顿时脸色一僵。
没料到,丁大仙突然撂挑子。
一下弄得他怒而无奈,毕竟是他极力推荐丁大仙的,而且他是真的对丁大仙寄予厚望。
他只好压下怒火,缓和语气,好好说话,“丁大仙请息怒,刚才是我心急失态了。”
“但是,延期一个月,兹事体大,非我能独断,须上报请示陛下之后,再予以回复。”
说完,孙傅快步而去。
就在这时,御街大道上远远传来喊话:“陛下驾到——”
丁奇循声望去。
遥见大道上,一行人骑马而来,大道两边,人群夹道朝拜。
丁奇下意识锁定C位之人,定睛一看。
是她!
她是皇帝!
历史上北宋末年的皇帝不是宋钦宗赵桓吗?
怎么会是个女的呢?
女帝?
丁奇目瞪口呆。
脑海中急速翻找,融合郭京记忆的相关信息。
然。
郭京那厮并没有亲眼见过当今皇帝。
所以记忆中没有当今皇帝的画像。
至于当今皇帝是个女的,记忆中倒是有此信息的。
但丁奇被历史知识先入为主,以为这个时代的皇帝就是宋钦宗赵桓,从而一时忽略了具体信息。
此刻。
更让丁奇惊讶的是——
女帝跟自己今天穿越过来时幻境中的未婚妻长得一模一样!
女帝和未婚妻分明就是同一个人!
除非女帝有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孪生姐妹,否则她就是她了!
接着只见,女帝下马,快步往城门楼上走来。
她摆手挥斥,所有人不许挡路、不许跟着她。
迎面遇上孙傅。
孙傅跪求女帝不要亲自上城楼冒险。
但女帝不听劝。
登上城楼,女帝凤眸锁定丁奇,步步走近。
丁奇愣愣对视。
脑海里在想:接下来的剧情会怎么发展?
她会不会又让我对她说那三个字?
眼前越来越近的她——
一袭金甲,大红披风,英姿飒爽,又美又飒,高挑又大。
唉。
才貌、地位、财富,我都配不上她。
除非,她欣赏我的特长。
我在孤儿院,弹弓打酒瓶第一名,弹射弹珠第一名,石头打水漂第一名,逆风撒尿第一名......
“贫道拜见官家。”
金甲身影到了丈外,丁奇收起思绪回过神来,上前两步拱手行礼。
“丁大仙免礼。”
女帝声音轻柔,压低声音道:“我专程前来,与丁大仙对证一事,还望丁大仙如实回答。”
丁奇闻言一怔,点了点头,“官家请说。”
他内心更加紧张、激动,预感女帝是要说梦中未婚妻未婚夫之事。
“丁大仙,在我出宫而来之前,静坐闭目养神时,做了一个神奇之梦。”
“梦中,太上老君指引,告诉我,要渡过此劫,延续我中原皇朝,须找到我的未婚夫。”
“让我的未婚夫对我说三个字。”
“我问,我的未婚夫是谁?”
“老君说,姓丁,名奇,字大可。”
“梦醒后,我立即调户部户籍查找。”
“结果却查无此人。”
“丁奇同名者倒是有,但字不对,无一人字大可。”
“唯有一个名叫郭京的人,来帝都时改名叫丁奇,姓丁,名奇,字大可。”
“此人,正是丁大仙你。”
“对此,丁大仙有何看法?”
丁奇恨不得用力点头说,是我是我,我就是你要找的未婚夫丁奇。
但是,女帝目光如针,带着极强的威压。
预感:只要一句话没回答好,引起她的反感,就会人头落地。
这让丁奇不得不小心翼翼,慎之又慎,绝不敢张口就来,说些轻佻之言。
丁奇强行让自己平静,故作仰望苍穹,以此来拖延回话,让自己思考周全些。
见丁奇抬头望天,女帝也徐徐抬起凤眸,望向雪花飘飘的天空......
丁奇收回目光,出声道:“官家所言之人丁大可,是否是指贫道我,贫道不敢妄言。”
“刚才孙相公来见贫道之前,贫道施法时,入玄妙之境,如梦如幻,浮现一位女神。”
“女神指引,让我今夜出发去一趟中岳嵩山,领悟中天之道,方可助帝都渡过此劫。”
真有女神吗?
真有。他所指的女神,就是梦幻中的未婚妻,也就是眼前的这位女帝。
只不过,他说女神指引他,今夜出发去一趟嵩山,这完全是他编造的谎言。
没错,他想开溜。
但不是逃跑。
而是他当前没办法退敌,如果被逼着施展所谓的“六甲神兵”,开城门出战,那就会完犊子。
从而可以说,当前他是对帝都最危险之人。
没有他的话,帝都反倒安全些。
凭仗坚固的城墙防御,只要不主动开城门作死,及保持城墙上有奋勇作战的守军,守住半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他想暂时离开帝都,让帝都免受他的危害,同时也便于他去城外想想办法,寻求退敌之策。
于是他还补充一句:“请官家切记,在贫道去而未归之前,不可开城门,否则贫道也无力回天。”
“那丁大仙今夜出城,要开城门吗?”女帝嘴角泛起一抹冷笑。
在她看来,丁奇多半是无法退敌而恐欺君之罪,从而想逃跑。
“不必开城门。”
丁奇毫不犹豫的答道,“请官家下令,配一匹白马、一件白袍给贫道,于今夜凌晨,用吊篮将贫道和白马从城墙上放下去即可。”
闻言,女帝毫不意外。
在她看来,白马、白袍便于雪地隐身,这分明就是逃跑之策。
她俏脸更冷了几分,冷声问:“丁大仙此去,何时归来?”
“一个月之内。”丁奇迎着她的目光,发自内心的真诚回答。
感受到剑眉星眸间的那股真诚,女帝微微一愣。
身为上位者,她时常俯视群臣表演,在察言观色看透人心方面,她可不是小白。
真诚与否,她还是能判断出来的。
不过,即使真心真诚,她也不会轻易信之。
微微一愣之后,她很快恢复清冷之色,道:“你如何让朕相信,你定会归来?”
她不再自称我,而是改为自称朕,这意味着,更加威严,不容敷衍。
保证?如何保证?
丁奇犯难了。
神棍郭京,没有亲属亲戚在帝都,这就等于没有人质。
在没有至亲当人质的情况下,怎么能让女帝放心呢?
想了想,丁奇只好试着使出真情流露的撒谎,看能不能打动女帝。
“贫道定会归来。”
目光坚定,语气坚决,说一句之后,丁奇缓缓转头,望向城内,流露一脸深情,轻声道:
“她在帝都城内。”
“我绝不会让她被敌军掳走。”
“帝都安好,她才安好。”
“她安好,我才有来到这个时代,存在于这个时代的意义。”
“她若离开帝都呢?”
侧面传来女帝轻声一问。
丁奇没有转目去看女帝的神色,但从她的声音能感觉到,她被这几句深情之言感染了。
“帝都是她的家,她不会自愿离开。”丁奇回道。
女帝转身,默默而去。
她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准。
没有说相信,也没有说不信。
不知,她会如何决定。
丁奇目送背影,不知不觉,痴痴发呆。
女帝,真美!
那身材、颜值,若能取之为妻,实乃无比美妙......
夜晚。
住处。
丁奇来回踱步,惴惴不安。
女帝没表态,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她没表态,我就走不了啊!
如果偷偷爬城墙出城,万一被守城将士抓住了,那我就是逃兵,会砍头的!
唉,我该怎么办呢?在线等。
“咚,咚,咚。”
门外忽然传来轻轻地敲门声。
“丁大仙,请开门。”
接着响起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
声音陌生,不认识。
是谁呢?
丁奇露出一抹疑惑之色,轻脚走到门边,眯起一只眼睛,瞄门缝。
门外女子,一袭大内官服。
大内女官......!
丁奇心中一喜,预感应该是女帝派来的。
他连忙开门。
“哆!”
门外女子猝不及防,伸出去敲门的手来不及停住,正好敲到丁奇的额头上。
“啊~”
她惊呼一声,俏脸一红,急忙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丁奇早已愣住了。
不是被敲愣的,而是——
这个美女好高啊!
比我都高!
超过了一米八咧!
门缝里看人,果然看不准,不但把人看扁了,还把人看矮了。
“无妨无妨,不能怪你,是我失礼了,应该提前出声回应再开门。”
丁奇回过神来,下意识退开几步,回道。
接着,他不失礼貌的拱手,“女官高人请进......”
呃,不对不对,他连忙改口,“女官大人请进。”
“噗嗤~”
女官被逗笑了,“丁大仙说女官高人,是指我的身高吧?”
“呵呵呵。”
丁奇傻笑几声,“女官大人真乃奇女子也,高不可攀啊!”
听到高不可攀四字,女官更忍不住笑。
她抬手掩唇,笑着说道:“丁大仙,我乃大内女官宋清影。”
“深夜来访,多有打扰,还望见谅。”
“无妨,无妨,宋女官有事请说,贫道洗耳恭听。”丁奇拱拱手,很是客气。
其实他挺费力,绞尽脑汁回想穿越前听过的古装电视剧台词,来让自己说话古代感一点,正所谓入乡随俗。
宋清影压低声音说道:“女帝令,今夜子时三刻,护送丁大仙出城,丁大仙切记,如期归来。”
女帝终于同意了!
丁奇松了口气,心中甚喜,连连点头回应:“好,好,贫道遵令,贫道定会在一个月之内归来。”
随后,丁奇想打听一些事,以解心中疑惑。
“请问宋女官,女帝是如何继位的?为何继位者不是太子赵桓?”
“这......”宋清影露出一脸为难之色,不敢泄露皇室隐情。
丁奇立即补充道:“亦非贫道好奇心作怪探听皇室秘事,而是为了更有效施法退敌,须了解清楚隐情。”
听这么一说。
宋清影稍作犹豫,便点了点头,将红唇靠近丁奇耳边,悄声道:“去年十月,金军突然南下犯我大宋,势不可挡,直逼帝都......”
“前任官家,仓促退位当太上皇,将皇位禅让给太子赵桓。”
“太子赵桓不愿即位,哭晕了。”
“醒来后,他脑子不正常了,整天不言不语,挥笔写个不停。”
“写的每一行字,都是说,唯有公主赵明月继位,才能延续大宋中原皇朝。”
“同时,太上皇连夜做梦,梦中太上老君指示,也是此意。”
“于是太上皇改禅位给公主赵明月,公主就这样即位当上了女帝。”
听完。
丁奇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心里在想:难道真的有太上老君......
思索着,丁奇又问一句:“如今,赵桓恢复了吗?住在何处?”
“恢复了一些,如今他住在艮岳园林宫殿,深居不出,沉默寡言,醉心于书法绘画,据说书法造诣精进甚多,堪比太上皇的神来之作瘦金体。”
......
半夜三更。
来了一队大内侍卫。
领队正是女官宋清影。
她换作一袭银甲,手持一杆亮银枪,身高、气势不逊于男将军。
巾帼不让须眉之姿,令人惊叹。
她亲自牵过来一匹白马,白马通体如雪,无一丝杂毛。
还亲手为丁奇披上一件白袍。
然后她给丁奇一个包裹,轻声道:“丁大仙,包裹里有女帝为你准备的烧鸡等干粮,还有一块女帝令牌,归来时,可凭此令牌,让城门守将迎接你入城。”
丁奇很感动。
紧紧抱着包裹。
三步一回头,张望皇宫方向。
夜幕下。
风雪中。
城墙西南角,滑轮发出缓缓转动的响声,巨大的吊篮缓缓降落到城墙外。
丁奇轻手轻脚牵着白马从吊篮里出来。
骑上马背。
借着朦胧不清的冰雪冷光,谨慎潜行,走的很慢。
虽然身体有骑马的记忆,但他需要时间适应。
再者,不敢让马跑起来。
以免发出马蹄声,惊动敌军。
城墙西南角的护城河,往西南方向延伸出一条长河,名叫惠民河。
惠民河径直往西南方向一百多里,到新郑县南边——具茨山。
具茨山,与上古文明及夏禹文化有着紧密联系,充满神秘色彩。
但这不是重点。
丁奇此行去具茨山,是因为具茨山是距离帝都(汴京/开封)最近的大山区。
他想尽快躲进大山区,以免死于敌军捕杀。
但他不是对女帝说,去一趟中岳嵩山吗?
呵,嵩山在新郑县的西北边,嵩山之西洛阳、嵩山之东郑州,都被敌军攻占了,去干嘛?送死吗?
所以,不去嵩山。
他的初步打算是,先躲进具茨山,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如何才能退敌,解汴京之围。
若无别的办法,也便于往南去汝州、南阳、荆州等地求援,用女帝令牌调兵勤王。
下半夜。
走了四五个小时,黎明时分,丁奇终于安全抵达具茨山。
他手脚都冻僵了,整个人冻得直发抖。
为了取暖,他紧紧趴在马背上,想从马儿身上蹭点热度。
进入一条山谷中,遥见前方有个茅屋,他吃力的低喝一声:“驾...”让马儿快点走过去。
到了茅屋边,丁奇颤颤抖抖伸长脖子观察一会,判断无人居住,便没有开口喊话。
他下马把缰绳拴在屋檐下的柱子上,抱着包裹推开虚掩的门,走进去。
“啊!”
砰!
刚一走进屋里,丁奇猛然惊叫,两腿发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瑟瑟发抖,满脸恐惧......
“嘶——”
角落里站起来一只黑乎乎的大狼狗!
身高足有一米!躯长一米五多!
锋利的獠牙闪着寒光!
两只大眼绿莹莹,直勾勾盯着跌坐在地上的丁奇!
丁奇满脸恐惧,瑟瑟发抖,牙齿打颤发出哀求:“你不要过来啊......你不要过来啊......”
一股暖流不受控制的流淌出来,染湿了屁股下的地面,他被吓尿了。
“嗦~嗦~”
大黑狼醒了醒鼻子,两眼往下瞄,盯着丁奇下身散发热气的地方,一步一步走过来。
“唰!”
丁奇整个人大幅度一颤,两条腿倏地用力并拢,死死夹紧还不够,还用双手死死抱紧膝盖。
“别咬我好不好......”
他要哭了。小时候被狗咬过好几次,他有心理阴影,路上遇到狗他就远远绕路避开。
何况眼前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狗。
甚至并不确定,是狼狗还是狼。
之所以认为是狼狗,是因为他曾经遇见过狼狗,感觉眼前这只大黑兽好像就是狼狗的样子。
“别咬我好不好......”
“我......我给你吃烧鸡......”
情急之下,丁奇忽然想起包裹里有女帝准备的干粮烧鸡。
他急忙打开包裹,拿出一只烧鸡,哆哆嗦嗦扯下一个鸡腿,先自己咬一嘴,然后畏畏缩缩伸出手,把鸡腿放到自己的膝盖上。
大狼狗已经逼近他,狼嘴獠牙长舌距离他的膝盖越来越近。
他眼泪汪汪嚼着嘴里的鸡肉,“你看,我先吃了,没毒,你放心吃吧,求求你别咬我......”
“嗦~嗦~”
大狼狗闻了闻膝盖上的鸡腿,伸出长舌一卷,咧嘴叼住鸡腿,“咔吱咔吱”吃起来。
鸡骨头在它嘴里发出一声声脆响。
这种响声让丁奇浑身发麻,骨头打颤。
“好吃吗?”
“全给你吃,就当交个朋友好不好......”
“只要你不咬我,结拜兄弟都行......”
“狼狗大哥,请受小弟一拜,小弟姓丁,名奇,字大可,自幼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为人义薄云天,从小就为偷看女生洗澡的哥哥们背锅,鸡毛杆子架在屁股上也绝不出卖偷看女生洗澡的哥哥们.......”
“......”
在丁奇喋喋不休的讨好声、倾诉声中,大狼狗吃完了一只烧鸡。
它舔舔嘴,低头,叼起丁奇的袍子衣角,昂首,扭头。
“你是要带我走吗?”
“去哪里呢?”
丁奇顺着狼嘴的拉力,站起来,抱着包裹俯身弯腰迈步,跟着大狼狗走出门。
大狼狗停步,松嘴,目光望向拴在柱子上的缰绳。
“你让我骑马,对吗?”
丁奇一边问一边解开缰绳。
大狼狗伸长脖子凑过来,用嘴叼住丁奇手里的缰绳。
“咦!”
丁奇惊讶眨眼,“你要为我牵马,对吗?”
“狼狗大哥,你好通人性呀!”
渐渐地,丁奇不那么害怕了,觉得这只大黑狼狗是有主人的。
骑到马背上后。
丁奇不禁露出满脸惊奇的笑容。
这只大黑狼狗还果真是要为我牵马呀!
它应该是要带我去见它的主人吧!
“哒,哒,哒,哒......”
马开始走动起来,前面,大狼狗叼着缰绳,牵马带路。
“呵呵呵呵呵......”
看着狼狗牵马这种新鲜事儿,丁奇不知不觉忘记了刚才的恐惧,嘴里发出一串串乐呵的笑声。
其实,他倒也并不胆小怕事。
他怕狗,完全是因为小时候被狗咬了好几次,烙下了心理阴影。譬如:敢拿刀大战街头的男人,捂着伤口去医院,却害怕护士姐姐打针。
狼狗牵马,从一个山谷拐进另一个山谷。
从另一个山谷又拐进另一个山谷......
丁奇被绕晕了,根本记不清路。
不知怎么拐来拐去,来到一个天然岩石裂洞口。
大狼狗走进洞内,回眸看着马背上的丁奇。
丁奇探头望望洞里,“黑大狼,你要我下马对吗?”
当然要下马,不然脑袋会被洞顶的石头撞到。
丁奇自己牵着马走进去,跟着大黑狼往里走。
他胆子越来越大了,现在敢不叫狼狗大哥了,开始改口叫它黑大狼。
“好深的洞啊!”
随着往里深入,洞内越来越像个迷宫,丁奇不禁惊叹一声。
不过,洞内并非漆黑无光。
而是有光线从裂缝中透射进来,让洞内有着昏暗的光亮,可以看清地面和石壁。
这是一条天然溶洞。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
前方,一条分支隧洞的尽头,浮现洞口。
到了洞口处。
第一眼望向洞外。
视野豁然开朗。
洞外一条木长廊,沿着溪水蜿蜒而去。
长廊古香古色,溪水轻雾袅袅。
草木自然点缀,深谷一片宁静。
天空只有毛毛小雪花,小雪花落地即融化。
地面无积雪。
谷中清风温暖。
吸一口带着清新花香的暖风,心旷神怡。
丁奇流露一脸享受,“这个地方真舒服啊!”
长廊尽头,若隐若现一座木楼。
沿着长廊往前走,木楼渐渐清晰。
木楼整体与长廊同色,也显得古朴古香古色。
门口铺着青石。
院落简约别致。
游廊如画,泉水叮咚。
鸟雀起落,大门敞开。
黑大狼欢快小跑,跑到木楼的门廊下,回眸热情摇着尾巴,它依然露着锋利的獠牙,但却恍如一脸姨妈笑。
丁奇牵着白马快步跟过去,一边对黑大狼回应欢乐的笑容,一边望向大门里的屋内。
忽然,一道身影从屋里走出来。
女子一袭黑衣,长发高高盘起,身材高挑,曲线优美,苗条而不瘦,丰满而不肥,五官不算很美,但触目舒服耐看。
她看起来三十岁年纪。
身形却紧俏有感不像已经生过孩子。
应该还没嫁为人妇,甚至还是完好无损。
丁奇打量一眼,赶紧移开目光,微微欠身,以免失礼。
却见,女子戛然娇躯一颤,一双杏眼顿时睁大的不能再大了,热泪从眼里夺眶而出,红唇颤抖,张嘴呼唤:
“大可!”
“大可——”
她一边呼唤一边奔跑,张开双臂朝着丁奇奔跑过来......
听着呼唤声,看着热泪滚滚的脸、急切扑过来的身影,感受着无比激动、无比惊喜、无尽期盼、无尽疼爱......的气息,丁奇脑海中恍然涌起什么......
瞬间——
封存于脑海深处的记忆碎片,轰然涌动!
脑袋猛地爆发一阵嗡鸣!
眩晕随之急剧而来!
头晕目眩,天旋地转,丁奇两眼一闭,晕倒在女子怀里......
京都。
皇宫。
垂拱殿。
女官宋清影一脸沉重,脚步匆匆,将一份紧急送来的文书呈报给女帝赵明月。
这份文书,是城外敌军金国使者送进城来的,对停战议和的回复。
金国竟然提出,若要求和,除非答应以下条件:
其一,割让黄河以北之地给金国;
其二,向金国称臣,每年交纳岁币一百万贯;
其三,尊金国为中原皇朝正统,宋国此后为南方之主,大金的附属国。
或者:
其一,割让太原、真定、河间之地给金国;(比割让黄河以北,地区范围要小得多)
其二,每年交纳岁币五十万贯给金国;
其三,宋金联姻,宋国女帝赵明月嫁给金国皇帝完颜吴乞买为妃,宋国迁都江南,另立国主,此后不许称大宋,只可称南宋。
两组条件对比起来。
主和派的大臣们都倾向于第二组条件。
给出女帝赵明月,来换取少割地、少赔款、不称臣沦为附属、不丧失中原皇朝正统名义、虽迁都南方改称南宋但可与金国平起平坐。
这等于是牺牲赵明月一人,得以保全宋国核心利益。
对此,主战派的大臣们,纷纷沉默了,暂未表态。
虽然他们是强硬的主战派,但心里都明白,倘若真到了亡国之际,第二组条件无疑要好于第一组条件。
只是,内心尚存的一些骨气,让他们说不出口,堂堂大宋却要用一个女人来换取生存空间。
所以他们沉默了。
赵明月从宋清影手里接过来文书,看完,瞬间俏脸苍白如纸,没了血色。
她起身,站立不稳,摇摇欲坠......
“官家!官家!”宋清影急忙伸手扶住她。
她潸然落泪,哽咽出声:“备马车,去艮岳,见赵桓!我要问清楚,这是不是他父子二人的阴谋!”
赵明月终于明白了,为何今年年初赵佶禅位给太子赵桓,赵恒不受,结果突然让她一个公主来继任皇位。
原来是让被誉为京都第一美人的她,上位镀金,提高身价,作为交换利益的筹码。
如果她只是公主,哪怕她长得再美,也未必能引起金国皇帝完颜吴乞买的兴趣。
但她是大宋女帝,就不一样了,这就能引起金国皇帝的征服欲,放弃一些利益来得到她。
艮岳园林。
定王宫。
(赵桓在当太子之前,封为定王,如今他不是太子了,便复为定王,现居府邸称为定王宫)
赵桓一袭深灰色长袍,站在案台边,挥毫泼墨,笔锋如刀,落于纸上,纤细险劲。
比起他父亲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那种细瘦如筋、瘦劲奇崛而不失天骨遒美、逸趣蔼然。
他的书法形似而神非,虽也纤细如筋,但显得凌厉、带着无尽的发泄。
仿佛心中藏着无尽憋屈,灌注于笔墨,喷发于纸上。
“嘀嗒......”
一颗泪珠从他脸庞滑落,掉在纸上。
染湿了刚写完的两个字——明月,让明月二字变得模糊起来。
“对不起,为兄无能,委屈你了......”
他呢喃几声,放下毛笔,仰天长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大王,女帝来了。”
一名侍女轻声禀报。
赵桓转头,神色变得沉默寡言,微微点头。
赵明月眼角红肿,快步走进来,怒视赵桓,张口质问:“告诉我,你为何要阴谋害我?从小到大你对我的爱护,都是虚情假意吗?”
赵桓却不回答,而是躬身行礼,声音低沉:“臣拜见官家。”
“我不要你拜见!我要听实话!”赵明月大步逼近赵桓,死死盯着他的眼睛。
赵桓后退一步,低着头,沉默不语。
僵持了好一会,见他不肯说话,赵明月无奈,泣声央求:“哥,求求你,告诉我好吗?让我死个明白行吗?”
听到死字,赵桓一颤,抬起头来,终于开口:“明月,别做傻事。”
“你先坐下,冷静冷静,我告诉你,我告诉你。”
“好,我坐下,我冷静,我冷静。”
赵明月擦干眼泪,坐到赵桓对面。
赵桓从身上衣服里面,取出一卷金色帛书,递给赵明月,低声道:“此乃太上皇给我的天机书抄本,你看完就明白了。”
赵明月接到手里,急切展开,一目十行的速看。
看着看着,她脸色剧变,气息剧烈起伏。
她大惊失色,忽的起身质问:“这!这!从何而来?岂能当真?”
“太上皇在禅位之前,寻求隐世高人测算天机,得此天机书。”
赵桓答道,“此事,关乎我赵宋皇室存亡,宁可信,不可不信。”
赵明月闻言颓然跌坐......是啊,关乎我赵宋皇室存亡,宁可信,不可不信......
天机书预测:
如果赵桓即位,那么,靖康二年二月(1127年2月),也就是明年二月,汴京将会沦陷,金军掳走太上皇赵佶、皇帝赵桓,及太后、皇后、后妃、皇子、公主、宫女,宗室、宗姬,大臣及其女眷,外加京城的美貌女子、各行工匠,多达一万多人,北上金国苦寒之地,被迫牵羊礼,囚禁受辱,女眷全部惨遭奸淫。
赵宋皇室就此被一锅端,就此灭亡。
若要化解此劫,唯有一道,让公主赵明月即皇帝位,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以备不时之需”——
虽未明说何意,但现在来看,结合当前局面,已经不言而明,那就是:用赵明月充当部分筹码,交给金国,来换取较好的求和条件。
所以。
比起天机书上预测的不堪承受的后果,牺牲赵明月一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赵明月拿着天机书,颤颤巍巍起身,失魂落魄往外走。
宋清影急步过来扶着她,上马车。
风雪中,马车驶出艮岳,转向延福宫......
延福宫,是太上皇赵佶的居所。
“禀报太上皇,女帝来了。”
“让她进来。”
赵佶一袭青色道袍,放下画笔,移步茶台,坐下,亲自煮茶。
茶台上已有开水,热气弥漫,模糊了他的脸,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赵明月走进来。
没行礼请安。
直接走到茶台前,赵佶的对面,坐下,直视赵佶,质问:“我大宋原本国富民强,为何沦落至此?”
她的意思是,赵佶败坏了大宋的根基。
赵佶面无表情,反问:“你是在责怪我吗?认为罪责在我是吗?”
“难道不是吗?”赵明月毫不客气。
“呵。”赵佶冷笑,“说说,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赵明月道:“你联金灭辽,就是与虎谋皮!就是祸根!”
“幼稚。”
赵佶呵斥一声,道:“你以为,辽国不比金国威胁大吗?宋辽澶渊之盟,真的可以和平永久吗?”
“澶渊之盟一百多年来,虽然宋辽都得以休养生息,但我宋,西北境有西夏作乱,连年对战,消耗国力,国力已然不如辽国。”
“再这样下去,辽国岂不会灭我大宋?”
“既有女真族突然崛起,自立金国,造反辽国,我当然要抓住机会,联金灭辽。此举,何错之有?”
“至于灭辽之后,金国反噬我宋,这只能说,乃不可预料的劫数。谁能想到,金国在灭辽之战那般消耗之下,竟还有余力南下侵犯?”
听罢。
赵明月冷笑一声,嘲讽道:“既然你如此懂得大局,那为何不奋发图强,重振武功,保境安民?又何至于落到如今这般摇尾乞怜求和的境地?”
“放肆!”
赵佶怒斥道:“崇文抑武,始于太祖、太宗,乃我大宋奠基之策,岂可动摇?”
赵明月不甘示弱,反驳道:“何不学大秦、大汉、大隋、大唐,一统天下?”
“你懂什么?”赵佶起身,甩袖,踱步,头头是道而道:“学大秦、大隋?呵呵,二世而亡吗?”
“学大汉、大唐?我赵宋有那种时代条件吗?”
“汉推翻秦而立。唐推翻隋而立。二者捡了前朝统一天下的便宜。”
“而我赵宋立国之初,天下是什么局面,太祖、太宗如何上位,你不会不知道吧?”
“若不崇文抑武,恐怕早已不是我赵家当皇帝。”
“我赵宋所处之境,乃东汉末年三国鼎立之局,不是汉、唐之初的时代,有何可比?”
听到这一句。
赵明月张口道:“就算是东汉末年三国鼎立之局,不也魏国灭蜀汉、灭东吴,一统天下吗?”
“明月。”赵佶摇摇头,“你又错了。”
“魏王称帝之后,延续了多久?”
“曹家是靠谁完成一统天下的?是司马家,是被篡位的代价。”
“统一天下何其难,必出枭雄方可为,枭雄野心难以控,尚武定会埋隐患,若是不能存长久,一统天下又如何?”
“我们赵家要的,不是一统天下,而是要我们赵家当主人,统治一席之地。”
“有得必有失。”
“你回去吧,顺命吧,赵宋不会遗忘你的功劳。”
......
回到福宁殿(北宋皇帝的寝宫)。
赵明月静坐流泪。回想在延福宫,赵佶的一番话,竟是让她无言以对。
难道只能认命吗?
不。
她不想去金国,嫁给完颜吴乞买。
可是。
她不想又能如何?由得了她吗?
没错,她是可以反抗,以死反抗,免受其辱。
但,于国于民,于赵宋皇室,怎么办?难道为了她一己之心,而不顾国顾民顾赵家吗?
“官家,官家,别太担忧伤心了,天无绝人之路,一定会有办法的。”
宋清影抹着眼泪,轻声安慰赵明月。
她还补充一句:“丁大仙回归来的,丁大仙的六甲神兵定能退敌。”
听到丁大仙三个字,赵明月抬起泪眼,眼中泛起一丝希冀......
但那一丝希冀在她眼中转瞬即逝,她摇头道:“清影,别哄我了,我从一开始就没真正相信过,丁奇的道法六甲神兵。”
宋清影一愣,“官家,既然你不信,那为何还重用他?”
赵明月慢慢说道:“为了给守城将士信心,为了给全城百姓希望,我虽不信,但他们信啊。”
宋清影沉默了。
一会后,宋清影突然出声,“官家,我觉得丁奇一定会如期归来,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为何?”赵明月很是不解,还沉吟一句:“他不会归来,其实他就是想逃走,我不过是成全他罢了。”
宋清影摇摇头,“官家,他不会不归来的,昨夜走时,他恋恋不舍,三步一回头,张望皇宫,我偷瞄他脸上,看到他真情流露,情深意切。”
“我斗胆说一句,我觉得他就是爱上了官家您。”
“为了官家您,他定会拼死而为。”
听宋清影这么一说,赵明月眼中又燃起了一抹希望,脑海中想起未婚夫一事......
无声静了一会之后。
赵明月目光投向宋清影的脸上,轻声问:“抛开六甲神兵这种伪道虚言不说,你觉得丁奇还能有什么办法退敌解围?”
闻言,宋清影稍作思索,突然眼眸一亮,泛起兴奋之色,回道:“官家,他手里有一块官家的令牌,其实这是他向我提出,请求您给他的。”
“我明白了,他此番冒险出城,肯定是想持官家的令牌去求援,调兵来京勤王!”
“等他带来了援军,形势便可扭转!”
“所以,还请官家保重圣体,振作起来,联合有骨气的大臣,招揽悍不畏死的将士,与您一条心,绝不投降乞和!”
一边听着,赵明月一边开始点头,眼眸中渐渐散发希望之光。
但她还是担忧的说道:“丁奇能调来援军吗?此前我发出那么多勤王诏令,结果至今还只来了张叔夜一支勤王军。”
她还补充一句:“上个月,我派耿南仲送腊书去相州给康王赵构,封赵构为兵马大元帅,然,至今未见赵构大军来救援京都。”
“据密报,赵构身边,汪伯彦、赵野、黄潜善、张俊等人,皆劝赵构按兵不动,以保存兵力。”
“可见,他们已有不轨之心啊......”
见赵明月又陷入悲观,宋清影连忙说道:“官家,亦并非如此,臣听说,副元帅宗泽坚决出兵来援京都,宗泽大军已经开拔而来!”
深谷。
木楼中。
床边。
“大可......”
“大可......”
女子眼中充满无尽思念、无尽怜爱,泪流不止轻声呼唤着,抚摸着丁奇的脸庞。
丁奇缓缓睁开眼睛,看到映入眼帘的泪脸,他嘴唇一颤,张嘴发出声音:“姐......”
“姐!”
“姐姐——”
他忽地坐起来,无比激动的叫着。
女子急切往前扑,跪在床沿上,哭泣着喊着把丁奇拥入怀里,泪脸上瞬间绽放出无比欣喜的笑容。
“大可醒了!大可!大可!”
“我的大可终于回来了!”
“十二年了,我的大可终于回来了!”
“大可,大可,姐好想你,好想你......呜......”
女子笑着说着,尽情痛哭着,双臂紧紧拥抱着丁奇,生怕一松手就不见了。
“姐......”
丁奇喉咙哽咽,忍不住流泪。
这一刻,他恍惚觉得就是遇到了自己的亲姐姐。
仿佛回到了在孤儿院的时候,看到别人有亲姐姐,很羡慕,晚上做梦他也有一个亲姐姐,梦到亲姐姐来孤儿院接他回家......
他很想很想有个亲姐姐。
可是,晕倒时突然融合的记忆碎片告诉他,此刻拥抱着他的,是郭京的姐姐。
郭京,在十二年前,不姓郭,名字不叫郭京。
十二年前,十四岁的少年离开姐姐外出闯荡,被人打伤了头,失忆了,一个姓郭的老人收留了他,此后他才名叫郭京。
此前,他姓丁,与姐姐丁大力相依为命。
大力,是男人的名字,为何姐姐取名叫丁大力呢?
二十二年前,父母还在世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十岁的小丫头,力气很大,长得像男孩,便取名叫丁大力。
姐弟俩,如亲姐弟。
父母意外双亡后,长姐为母,十二岁的姐姐丁大力,含辛茹苦,将六岁的弟弟丁大可,抚养长大。
郭京,在十五岁以前,名叫丁大可,家住具茨山一个小山村里。
今天丁奇遇到大黑狼狗的那栋茅草屋所在地,曾经是丁家祖宅,是丁大力丁大可姐弟俩相依为命的家。
“大可,我们丁家的祖宅,在十一年前被大火烧没了。”
“我外出回来时,整个村子里变成了一片灰烬,十几户人家,六七十人,无一活口。”
“我不敢待在那里,过了几年后,才敢在那里建一个茅草屋子。”
“我养了一只狼狗,训练它记住你曾经穿过的衣服的气味,让它每天去那个茅草屋等你回家......”
“大可,这些年你去哪里了?姐日夜思念,盼着你回家,你一直没个音讯......”
“姐,对不起,让您担心了。”
“十二年前,我不小心撞伤了头,失忆了,直到最近,才记起我丁家住在具茨山......”
其实,丁奇是在来到这个深谷中,见到丁大力的那一刻,才突然融合了脑海深处的记忆碎片,才知道郭京的身世,才知道他有个姐姐丁大力。
如果没有这场穿越,丁奇穿越到郭京身上,那么恐怕丁大力永远都等不回来弟弟了,她的弟弟将成为导致北宋灭亡的历史罪人之一。
可怜长姐为母心啊。
吃完姐姐做的一顿丰盛的饭菜。
丁奇满脸享受,开心得像个孩子。
丁大力也开心得像少女年纪时的她。
她温柔伸手,帮丁奇擦掉残留在嘴角的油汁,满目疼爱心疼的问:“大可,你刚才说近几年待在京都,那你在京都是如何谋生的?”
“姐,我在京都当兵,吃军饷。”
“比较闲的时候,我就学道术......”
“当兵!”
丁大力满脸担忧打断了丁奇,“别当兵了!当兵太危险了!你是丁家独子,万一有个闪失,那怎么得了?”
“姐日夜盼着你回来,娶妻生子,为丁家传宗接代!”
“现在你终于回来了,就不许再走了!明天姐就为你张罗娶妻!要抓紧办,越快越好!”
“娶妻生子的钱粮一切,姐早就为你准备好了,你只要好好待在家里多生孩子,啥也不用干,这辈子都不愁吃穿......”
听着姐姐语气急促说了一长段。
丁奇完全愣住了神。
只要待在家里多生孩子,啥也不用干,这辈子都不愁吃穿!——姐姐是多有钱啊?怎么赚到的钱呀?
这么好的姐姐,上哪去找?
当弟弟的,还要怎么幸福?
可是,却不能听从姐姐的,待在家里不走了。
向女帝承诺过,一个月之内返回京都,不能失约啊。
“姐,对不起,在一个月之内,我必须返回汴京。”丁奇满脸内疚,于心不忍,慢慢出声。
“大可,为什么必须去?”丁大力急了。
“姐,您先别急,此事说来话长。”
“好,慢慢说,姐不急,姐不急......”
嘴里说着不急,眼角却扑簌簌落泪,她已经急哭了。
丁奇涌起一阵阵心疼,脸上故作乐观,伸手轻轻帮她拂去泪珠,“姐,女帝封我为大将军,请我协助防守京都......”
“大将军!”
“大可你是怎么当上大将军的?京都那么多人,皇帝为何封你当大将军啊?”
丁大力不但没有喜悦,反倒更担忧了。
她从小养大的弟弟,她哪会不了解,弟弟根本就不是当大将军的料。
如果弟弟真的当上了大将军,那也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看着她满脸担忧与焦虑,丁奇不忍心欺瞒。
与其隐瞒,倒不如说一些实话。也许,这是姐弟俩最后一次见面,最后相伴的时光。
“姐,对不起,我在外没学好,吹嘘自己能施道法,召唤六甲神兵破敌。”
“此事传到当朝宰相耳中,还传到了皇帝耳中,而今,外敌入侵大宋,兵临城下,京都岌岌可危,皇帝便封我为御敌大仙大将军,令我召唤六甲神兵,退敌解围。”
“若我做不到,便是欺君之罪。”
“我只好心生一计,趁夜出城,打算持皇帝令牌去各地求援,调兵勤王。”
说完。
丁奇低着头,不敢抬头看丁大力,害怕看到她伤心焦急的泪眼。
然而。
耳边却响起充满鼓励的声音:“大可,别怕,有姐在。”
“既然事已至此,那就勇敢面对。”
“姐和你一起去退敌解围,完成皇帝给你的命令。”
呃!
丁奇不由得一愣,下意识急声道:“姐,您不能去!敌军几十万大军包围京都......”
“大可,姐可以帮你,你不是要召唤六甲神兵吗,我给你六甲神兵。”
这一刻,丁大力的俏脸上,除了残留的泪水,就是坚强、坚定、冷静。
丁奇又不禁一愣,姐姐是认真的!难道姐姐真的有六甲神兵.......
“姐,您说的六甲神兵是?”
“是我丁家谷收养的弟子。”
“他们都是孤儿,全都改姓丁,当我丁家人,护卫丁家谷,打理丁家产业,壮大丁家。”
丁大力字字句句认真说道。
丁奇两眼散发惊讶,“姐,您收养了多少人?”
“九百多人。”
啊!
丁奇震惊,“姐您如何做到的?如何养得起九百多人?”
“大可,这一切主要是你二姐做到的,我只是收养了你二姐。”
“二姐!什么时候收养的二姐?”
“十二年前,我偶遇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当时她骨瘦如柴,病得奄奄一息。”
“我收养她之后,她病好了,身子长得很快,长到了有我这么高大,力气也不比我小。”
“能武能文,满脑子好主意,非常能干,所以我就许她当你的二姐,视如亲姐妹。”
“她出谋划策,亲力亲为,壮大丁家谷。”
“首先是为丁家找到了这处隐世深谷,取名为丁家谷。”
“然后开采矿产,铁矿,铜矿,银矿,金矿,石炭矿......”(石炭是指煤炭)
“产量虽不大,只是小小一个个秘密矿洞,但足够让丁家谷很有钱。”
“她一边收养孤儿进来,一边买牛马猪羊鸡鸭鹅进来,开荒种地养殖。”
“让丁家谷早在几年前,就每年都有了自给自足养活千人的粮食。”
“有钱,有粮,有铁,有马,有人,于是她训练了一批武夫,保卫丁家谷。”
“到今年,已经收养了九百多个孤儿来丁家谷。”
“还没满十六岁的,有三十多人。”
“在丁家谷满了二十岁的男女,配对成亲的有一百多对,其中有不少人已经生了娃儿,娃儿也都姓丁。”
“其余六百多人,都是十六岁至二十岁的男丁,每天习武操练,以备不时之需。”
“这六百多人,就是我说给你的六甲神兵。”
这番话。
听得丁奇目瞪口呆。
二姐!二姐也太能干了吧!
难怪大姐说,让我只要待在家里多生孩子,为丁家传宗接代,其余啥也不用干,一辈子不愁吃穿!
可惜啊,摊上了京都那档子事!
要不然,隐居在丁家谷简直过神仙日子呀!
“姐,您说的六甲神兵,具体有多少个人?”丁奇愣着神问一句。
丁大力转身从床边抽屉里拿出一本名册,翻了翻,数了数,“总共六百六十六人。”
呃!
666!
丁奇直接惊呆了,两只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难道冥冥定数?真有六甲神兵?
“姐,这666人他们有铠甲兵器吗?能骑马射箭吗?”
“有的,能的。”
丁大力点点头,“他们每人装备了同样的铠甲、匕首、长柄砍刀、弩,还有千里马,马也披甲,你二姐说叫作......叫作甲骑具装。”
甲骑具装这个词,丁大力想了一会才想起来。
她没读过书,对于拗口的陌生词汇,她有些记不住。
她的特点就是力气大,力气不输给高大魁梧强壮的男人。
她吃苦耐劳,坚强勤劳,从不考虑她私人的终身大事,一门心思对弟弟好,报答丁家收养她之恩,一心想要让丁家延续香火、人丁兴旺、家大业大。
而,二姐!
虽还没见到她人,但丁奇脑海里已经有了概念:就是能干能干无比能干!简直就是奇才!
收养孤儿有那么容易吗?
就算有足够的粮食吃,也是不容易的。
要想管理好九百多人,绝不简单轻松。
由此可见,二姐是个高能管理人才。
而且她还知道训练护卫战队,这说明她懂得运用军事化管理。
看来,她的出身定不普通,在十五岁之前她就见过大世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
否则,一个寻常人家的十五岁少女,没读过书,不识字,隐居于深谷,哪能达到这样的高度?
木楼的后院后面。
青色的岩石上,有好几个天然岩洞。
丁大力带着丁奇走进其中一个洞口。
洞内,深处,她伸手按在一面看不出任何异常的石壁上。
“咔吱——”
石壁上开启一扇暗门。
进入暗门,里面是一间石室。
“咔吱——”
又开启一扇暗门。
里间的石室,一片漆黑。
丁大力伸手按了按门边某处。
“哒。”
随声上方豁然散发光亮下来,照亮了整个石室。
丁奇顿时大感惊讶奇妙,下意识抬头张望。
上空,悬挂着四颗拳头大的发光珠。
“夜明珠!”丁奇脱口而出惊叹一声。
“大可,那不是夜明珠。”
丁大力含笑温柔说道,“那是你二姐做的发光珠子。”
“你看那四颗珠子的上方,各有一个照射光亮进来的通风孔,刚才我触按机关,就是开启通风孔,让光亮照射到珠子上,珠子就会瞬间发光,照亮整个密室。”
“啧啧......好神奇啊!”
丁奇发自内心的佩服赞叹。
他一个来自于21世纪的穿越者,这一刻却感觉,来到了远超21世纪的未来科技时代。
他甚至在想,如果能把二姐制作发光珠的技术带去21世纪,那他指不定就是全球首富,国内外姓马的都干不过他。
他越发期待,和二姐见面。
发光珠下,石室中心,立着一尊人形雕像。
丁大力走过去,拿开雕像上的篷布。
一个全身披甲的木雕呈现出来。
“哇——鱼鳞甲!”
丁奇顿时两眼睁大得像灯笼。
没错,那是一套鱼鳞甲。
一套整体纯黑色,低调散发着黑金属光泽,工艺无比精致,除了脸部之外全身无缝防护的鱼鳞甲。
配带一双鳞甲手套,一双长至膝盖的鳞甲长靴。
整个只露出眼部和口鼻。也就是,不影响双眼的正常视野,不影响嘴巴喝水、吃东西、接吻、呕吐,不影响抠鼻屎、擤鼻涕、流鼻血。
“啧啧啧——好家伙!”
“大姐,丁家谷弟子人人都有这种铠甲吗?”
丁奇赞叹着出声问丁大力。
丁大力笑着回道:“丁家谷弟子人人都有护甲,款式跟这套铠甲大同小异,但这套铠甲独一无二,是你二姐精心为你打造的极品。”
“当然,你二姐并不是要你穿上这套铠甲上战场。”
“而是,你二姐说,你身为丁家谷的家主,有必要备一套独一无二的极品铠甲,代代传承,视为每一代丁家谷家主的身份象征,取名为——丁氏镇魔甲。”
“丁氏镇魔甲!”
丁奇点着头跟着念一遍,满脸笑容盛开如花,心里在想:二姐挺有趣啊......
随后丁奇一边仔细欣赏【丁氏镇魔甲】,一边认真分析这套铠甲的实用性:
啧啧!
简直堪称钢铁战士呀!
应该会很重吧!
我穿着能跑得动吗?
尿急了怎么办?
特别是拉肚子的时候?
要垫尿不湿吗?
.......
“大可,来穿上试一试,看合不合身。”
丁大力伸手取下木雕上的头盔,拿给丁奇。
丁奇接到手里,摸一摸头盔的内衬,顿时有感而发:“好柔软!好暖和!好舒服呀!”
“大姐,这头盔里面的内衬,是什么材料做的?”
“我说不清楚具体,具体要问你二姐,我只知道,丁氏镇魔甲的内衬不仅具有几层防护,还冬暖夏凉,舒适舒服......”
丁大力边回话边取过来铠甲,帮丁奇穿上。
当穿上【丁氏镇魔甲】。
丁奇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难以置信、惊奇之色。
这么轻巧!?
这么灵活!?
一点都不感觉笨重!?
估摸着整体重量不到四十斤吧!?
重甲的款式,轻甲的重量,这到底是什么金属打造的【丁氏镇魔甲】呀?
而且——
随时来了大小便也没问题!
前后都有便捷门!
随手卸下那两个部位的护甲,就可以拉下裤头,大便小便......
只是,小便时,要注意:不可急躁,小心被夹到,最好找个木架子支撑裙甲,不然就得手稳、力足,以免裙甲耷拉下来,尿到裙甲上不说,还被砸到造子器。
“大姐,这套铠甲是什么金属打造的?”
“钛黑钢。”
“钛?”
“是哪个tai字?”
“金字和太字组成的‘钛’字。”
宋代有这个钛字吗......宋代应该还没发现钛金属元素吧......丁奇疑惑。
见丁奇脸上流露疑惑之色,丁大力笑着补充道:“大可你没学过这个钛字吧,这个钛字,是你二姐造的字。”
“她发现一种极黑矿石,与铁矿石熔炼成钢,钢片纯黑,轻巧,坚韧,不生锈,防御力远胜于冷锻钢甲,坚不可摧。”
“她起初称之为太黑钢。”
“后来觉得‘太’字不足以表达这种黑钢,于是就造了一个‘钛’字,称之为钛黑钢。”
听完。
丁奇乐呵呵笑出声,心里在想:二姐真牛,竟然发现了钛金属元素,熔炼出一种纯黑色的钛合金......
随后。
丁奇问丁大力,“大姐,【丁氏镇魔甲】配有专用兵器吗?”
“有的有的。”
丁大力点头回应,快步走到木雕的后面,打开一个大木箱子,从箱子里拧出来两个黑色真皮背包。
其中一个,长条形,目测长度约一米五。
另一个,款式像双肩大背包,目测宽约六十厘米、长约八十厘米、厚度有四十多厘米。
四十多厘米的厚度,分为前后两层。
“大可,走吧,去室外,我演示给你看。”
丁大力提着两个黑皮背包往外走。
“好的大姐。”
丁奇一身纯黑鱼鳞甲,身姿挺拔,意气风发迈步。
到了露天院落里。
丁大力先打开长条形的黑皮背包,抽出一把带鞘的长杆兵器。
目测总长度一米五,正好一半在鞘里面。
不过,从鞘中拔出来后。
却见刀刃长度为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五十厘米。
这是一把柄长一米,刃长半米,乌黑光泽,纯金属打造的双刃砍刀。
“大可,此刀名为斩魔刀,削铁如泥,无坚不破。”
“打造此刀的钢铁,是你二姐从钨钢中提炼的极品钨钢。”
“钨钢!”
“大姐,wu钢的wu字,是哪个wu字?”
“金字和乌黑的乌字组成的钨字,这个钨字也是你二姐造的字。”
啧啧啧!
钨钢,高硬度,高强度,韧性好,耐磨,耐高温,耐腐蚀......
常用于高精度机械加工、高精度刀具、车床、冲击钻钻头、玻璃刀刀头、瓷砖割刀、凿岩工具、采掘工具、钻探工具......被称为现代工业的牙齿!
二姐也太神奇了吧!
好期待和二姐见面呀!
二姐长什么样子呢?
她比大姐小五岁,那就是今年二十七岁,比我大一岁。
不过......
“大姐,为何不将这把斩魔刀造长一点呢?”
“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尤其是骑马战斗,长兵器马槊长达十二尺。”(意思是马槊长达四米)
接着丁奇还问一句:“丁家谷弟子也都是用四尺五寸长的长柄砍刀吗?”(意思是长一米五)
“是的,丁家谷弟子皆配四尺五寸长的长柄砍刀。”丁大力点点头。
“这种长柄砍刀,只是我们的辅助兵器,迫不得已近身搏斗的时候,才使用。”
“我们的主打兵器,是弩,远程射击。”
说着,丁大力打开大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把纯黑色的弩。
目测这把弩,长宽约半米。
较为小巧,是一把小型弩。
双弓拉力,反曲弓,金属材质;弩机上设有发射扳机、杠杆拉杆(辅助上弦)、望山(瞄准器);还加载了一个箭匣(可理解为弹夹)。
目光落到箭匣上,丁奇顿时想起四个字:“诸葛连弩!”
“大可,这种款式的弩,名叫一里连弩。”丁大力笑着介绍,“但这一把你二姐专门打造给你的弩,不叫一里连弩,而是名为——驱魔弩。”
“一里!连弩!”
丁奇惊讶出声,问道:“大姐,一里是指距离吗?”
“对,是指射程达一里之遥。”丁大力点点头。
我去啊!五百米射程!
大宋黑科技杀器神臂弓(又名神臂弩)的最远射程,也才不过四百米呢!
然,还不止。
丁大力的声音接着响起:“大可,你这把驱魔弩,射程为一里连弩的两倍,可达二里之遥。”
啊!
射程千米!!!
啧啧啧......
丁奇被刺激得浑身一哆嗦: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射程千米的驱魔弩!
无坚不破的斩魔刀!
坚不可摧的镇魔甲!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二姐为我打造的独一无二的传家宝!
不过......
平静下来之后。
丁奇想到了一个问题:驱魔弩射程千米厉害是厉害,但弩机上的望山只是简单的瞄准器,并不带望远镜功能,千米远的距离怎么能瞄准呢?连目标都看不清晰呀?
就在这时,丁大力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面具。
这个面具,纯黑色,与镇魔甲同色。
面具上,眼睛部位,是透明的,护眼镜。
“咔咔。”
响起轻微的声音,丁大力将面具扣在丁奇的头盔上。
丁奇两只眼睛急速睁大,瞬间惊呆了:透明金属......
怎么可能会有透明金属啊?
这真的是在距离21世纪九百多年前的北宋末年时代吗?
下一秒。
丁奇一波震惊未平一波震惊又起:好远呀好清晰呀!
竟然看清了千米之外远处树叶上的纹路!
还清晰看到其中一片树叶上,有两只虫子在交配咧!
好家伙!
太特么好家伙了!
这个面具居然自带望远镜功能!
啧啧啧......我的个二姐啊!您到底何等存在呀?莫不是外星人吧......
“哒哒~哒哒......”
院落后门外,马蹄声由远至近。
“大可,你二姐忙完回来了!”
丁大力满脸高兴对丁奇说一句,连忙跑去后门口开门。
一听是二姐,丁奇顿时撒腿就跃,一个箭步追上大姐。
等大姐一拉开门,他的脑袋就急切伸了出去。
然而,呃!
呃呃呃呃呃!
映入眼中的画面,却把丁奇刺激得猛然一下窒息了,嘴角瞬间十连抽!
二姐的身材颜值,可与女帝赵明月相媲美,但这不是猛然刺激到丁奇的关键所在!
而是,而是!这么美的二姐,竟然!竟然——
一丝头发都没有!
完全是个光头!
这这这!为什么呀?
堪比京都第一美女的美女,为什么要剃个光头呀?
时间一晃过去了半个月。
今天是1126年双十二。
半个月的相处,丁奇和二姐已很亲密,但每天都会回想起初见二姐光头美女那一幕视觉冲击,每当一想起,就止不住心疼。
并非,二姐自己想要剃个光头。
而是十三岁至十五岁那三年,她得了一场怪病,落下了后遗症,再也长不出头发了。
她出生于辽国燕京,一个辽国汉人大臣家,书香门第,从小酷爱学习,到十二岁时,就看完了家里收藏的天文地理、文史医农、兵法工技等书籍。
她还爱好琴棋书画、骑射练武。
当时在燕京被誉为天才女神童。
然而,她家不慎被图谋反辽的女真完颜家族欺骗与利用,因此获罪,赐死抄家,女眷卖给青楼。
年仅十二岁的她,被几番转卖,卖到中原洛阳一个青楼,得了一场怪病。
到十五岁时,她病得快死了,骨瘦如柴,奄奄一息,被青楼老板派人弃之荒野。
龙卷风席卷荒野,卷起一块破烂帆布裹着她,在空中飘飞,飘了很远,正好落到赶路的大姐丁大力面前。
大姐收养了她。
她改名叫丁大风。意思是,大风刮来的孩子。
“大可!好啦!可以开始了!”
丁大风从千米之遥的远处跑过来,到丁奇身边。
今天的她,全身一袭纯黑鱼鳞甲,头盔掩盖了光头。
“好的二姐。”
丁奇笑着回应一声,抬起了手里的驱魔弩。
此刻,身在丁家谷二号深渊谷底的靶场。丁家谷,共有三个主要深谷,一号深谷为门户,二号深谷为兵工基地,三号深谷为丁家弟子居住、生产区。
这半个月,神奇的二姐丁大风给了丁奇很多震撼性的惊喜。
不过,丁奇有一技,震惊了大姐、二姐及全体丁家谷弟子。
就连丁奇自己都震惊了。
无心插柳柳成荫。
完全没想到,幼时在孤儿院喜欢玩弹弓,让他有了一项成名绝技。
说来,他都已经十几年没碰过弹弓了,除了在电脑上玩射击游戏,就再也没有搞过实操。
顶多就是记忆中,幼时用弹弓射击很准,跟小伙伴比赛每次都得第一名。
然而,来到丁家谷这半个月,他苦练骑射战斗,练着练着,弩射术脱颖而出。
射程千米:
定位射击,百发百中!
徒步移动射击,百发百中!
骑马奔跑射击固定靶,百发百中!
此刻,丁大风准备好了移动靶,让丁奇骑马奔跑射击移动靶,射程仍设定为千米。
人处于高速动态,千米之遥,靶也处于高速动态,如果丁奇还能百发百中的话,那他简直可以封神了。
“预备——”
丁大风单手举起一面小红旗,喊道:“飒!”
喊出声之际,她举起的小红旗用力一挥放下。
远处,身着标配纯黑鱼鳞甲,戴着配套透明金属面具的丁家弟子,看到旗语,立即操作移动靶——每隔五秒抛出一个木板飞碟。
每个木板飞碟,均只有人头大小,上面画着五圈圆环,中心环只有拳头大小。
“嗖——”
丁奇在一条横线外骑马奔跑,奔跑中,左手端着驱魔弩,右手扣动扳机,发射出第一箭。
紧接着,右手迅速握住弩机上的拉杆,用力一拉,上好了弦,顺手按压箭匣的机关,上好了箭,右手回到扣扳机的地方,准备发射第二箭。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四秒。
“嗖——”
下一秒,第二个飞碟出现,他晃一眼就扣了扳机。仿佛根本无需经过大脑,完全是在凭直觉凭手感操作。
千米之遥那边,丁家弟子已经满脸无比震惊。
“喳!”
刚抛出去的飞碟,又响起被射穿的声音!
飞碟在空中猛烈改变轨迹,被箭羽带着钉在树林中的树干上!
循声望去,只见钉在树干上的飞碟,中心插着箭!
不但又射中了飞碟!
而且又正中飞碟的靶心!
“嗖——”
“喳!”
“嗖——”
“喳!”
......
五十秒,十个飞碟,全中!全中靶心!
当十个丁家弟子每人高举着一个飞碟跑过来,将丁奇这次射击测试的结果呈现在眼前,丁大风直接惊呆了。
“呵呵呵......”
看着二姐惊呆了的样子,丁奇满脸笑容发出一串得意的笑声。主要是因为他被二姐惊呆的次数太多了,所以,能惊呆这个神奇的二姐,他感觉特爽。
除了丁大风之外。
现场还有666个清一色纯黑鱼鳞甲的丁家弟子——甲骑具装骑兵,现名“六甲神兵”,他们全体目瞪口呆,眼中充满了崇拜与敬佩。
此等惊为天人的射术,用无敌都不足以来形容了,而是已经超乎想象!
家主丁大可(丁奇),简直是神了!
“好!好!好——!”
良久才回过神来的丁大风,张口一连大叫三声,俏脸上绽放出无比欢喜的笑容,美丽的大眼睛笑成了弯月亮,睫毛弯弯,煞是可爱。
一开始她还担心,丁奇武功拉胯,难以服众。
毕竟她训练的丁家弟子,个个武艺精湛,骁勇善战。丁奇身为家主,如果震慑不住他们的话,那就会成为摆设,他们只会听从大姐和二姐的命令。
现在好了,无需担心了。
看全场的表情就知道了,丁奇凭着出神入化的弩射术,已经树立了足够强的威信。
......
次日。
六甲神兵出谷。
出山。
进入一马平川的平原。
从京都地区的西南边,往东约三百里,到达京都地区的东南边,襄邑。
(襄邑:距离汴京约150里。春秋五霸之一的宋襄公在此建立霸业,死后葬于此地。东汉末年,曹操曾于此地征兵讨伐董卓)
【插图:京都汴京;惠民河→具茨山;汴河→襄邑】
丁奇为何从京都地区的西南边具茨山,绕到京都地区的东南边襄邑?
“黑大狼,接下来往哪个方向走?”
清一色纯黑鱼鳞甲,具装骑兵队伍的最前排,丁奇对黑色大狼狗眨眨眼睛问道。
黑大狼,今天也身披一袭纯黑鱼鳞甲,看起来显得更加凶猛威风凛凛。
听到家主问话,“嗦~嗦~”它醒醒鼻子,目光深邃,若有所思,慢慢转头,望着某个方向。
狼的嗅觉超强,比人类灵敏100倍,能闻到2.4公里外的气味。
而这只黑大狼,嗅觉更是神级般的存在,它能闻到10公里的气味,定位人群所在的具体方向,并分辨出只是人群还是人马混合群。
关键是,它还就像能听懂丁奇、丁大力、丁大风问它话一样。
简直成了精了!
所以丁奇封它为“狼探参谋长”,每往前行军一段路,就问问它这位参谋长的意见。
看到它给出回应——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望着某个方向,丁奇明白了:驻守襄邑地区的金兵队伍,驻扎所在地的大概方位。
“黑大狼,那个方位敌军有多少人马?”丁奇又问一句。
“噗嗤——”
大姐和二姐忍不住笑出声,二姐对丁奇说道:“大可,这个问题它怎么回答你呢?难道你教它学会了用爪子写字?呵呵呵......”
说完丁大风还发出一串开心的笑声,如银铃般悦耳。
听到两位姐姐开心的笑声,故作一脸认真的丁奇憋不住了,跟着笑了起来。
黑大狼当然没法回答他所问,“那个方位敌军有多少人马?”
也不可能学会用爪子写字。
其实丁奇就是故意这么问的,想让两位姐姐多笑一笑,多些开心。
两位姐姐对他实在是太好了。
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了。
所以他从点点滴滴做起,让两位姐姐多一些欢乐。
至于怎么判断黑大狼所指的方位,会是敌军驻扎所在地,这很简单。
因为黑大狼意识中有优先级别:如果同时嗅到几个地方有人群,它会优先望向马匹最多、人最多、血腥味最重的人群——这大概率会是金军,因为宋军骑兵少、杀戮少,而且当前这种时期在当前这个地区,几乎没有成规模的宋军。
没多久。
六甲神兵朝着黑大狼所指的方位前进了几里。
丁奇、丁大风、丁大力同时举着挂在脖子上的双筒镜,观察十里之外。
姐弟三人的双筒镜,既可以说是望远镜,严格来说又不是望远镜。
因为别人拿着这种双筒镜,并无望远功能。
姐弟三人自己拿着这种双筒镜,如果没戴上专用的透明金属面具,也无望远功能。
意思就是,必须是专用透明金属面具与这种双筒镜,组合起来使用,才会具有超出三里之外,达到十几里远的望远功能。
“大可,黑大狼嗅到的没错!”
“驻守襄邑的敌军金兵人马,驻扎在襄邑东南郊汴河岸边村庄里。”
二姐丁大风先一步观察到了敌军营寨,出声说道。
“没错!的确是在那里!”
大姐丁大力点头附和一句。
丁奇点点头回应,双筒镜的镜头转向襄邑县城,脑海中分析:
金兵为何不驻扎在县城里,据城而防守?
襄邑县城虽不大,城墙虽不高,但好歹也是一座城呀?总比一片村庄的防御工事要强得多吧?
(这里所说的金兵防守,是指金兵占领汴京郊区之后,布置兵力在襄邑县,防御可能从南或东南方向而来的宋军援兵)
“嗯?”
“县城里有宋军?”
“不!不是宋军!而是投降了金军的宋军,与金军之中来自于燕云地区的汉人签军,混合在一起。”(签军:金国强行抽丁组建的非女真族军队)
观察一会,丁奇看出了端倪,出声道。
他接着出声:“我去!金军可真狡诈啊!”
“大可,怎么说?”二姐和大姐同时转头问丁奇。
丁奇回道:“襄邑县城里,投降的宋军与金军的汉人签军混合在一起,佯装为宋军,布置个陷阱在那里。”
“金军的一千骑兵,则潜伏在东南郊汴河岸边的村庄里,若非我们有黑大狼和望远镜,则很难发现他们。”
“可想而知,如果有勤王宋军来到襄邑,就很可能会误入这个陷阱,届时即便反应过来,也难逃金军骑兵的伏击截杀。”
听完,大姐和二姐恍然大悟。
但两位姐姐很高兴很自豪,脸上充满了欣慰与赞扬。
二姐还毫不吝啬的大声赞道:“大可好聪明呀!简直赛诸葛了!”
而且,姐弟三人的身后,三十名六甲神兵近卫,也都发自内心的佩服,并齐声道:“家主高明!”
此行,丁奇的队伍共669人,除了姐弟三人之外,六甲神兵666人。
其中,近卫30人。
战队十二队,636人。每队53人:一名队长,两名副队长,十个五人小组。
第一队和第二队,携带备用战马100匹,备用战马背上驮着干粮等军需物资,及各种特制工具:钨钢铁锹、钨钢锄头、钨钢锯子、钨钢斧头、钨钢凿子......
共769匹战马,清一色黑马,乃丁家谷培育的纯黑马种,体高1.6米、体长2.9米,凶悍、负重大、耐力强、速度快,日行千里。
但此行还携带了一匹白马,通体纯白如雪,无一丝杂毛。
这匹白马,是女帝赵明月给丁奇的,丁奇准备带它返回京都还给女帝,所以队伍中有它这么个例外。
不久后。
汴河岸边。
浮现两高一低三个黑影。
正是丁奇和二姐丁大风和黑大狼。
丁奇身穿镇魔甲,胸前挂在双筒镜,背上背着斩魔刀,左肩斜挎一个真皮黑包在右侧,右肩斜挎一个真皮黑包在左侧。
右侧包里装着20个箭匣等物品,每个箭匣10支箭,共200支箭。
左侧包里装着驱魔弩,驱魔弩有一根背带,与包的背带一同斜挎在肩颈上,这样的话,拿出驱魔弩使用时,脱手也不会掉了。
马背上,还有两个大背包,共携带400支箭做备用。
他一个人就携带了600支箭。其余人均携带500支箭。算一算,669人就是携带了33万多支箭。简直恐怖。
他的坐骑,是丁家谷的千里马之中最好的一匹,名叫“黑影神驹”。
意思是,速度之快,一抹黑影。
此刻,他和二姐和黑大狼隔岸看着潜伏在村庄里的一千金军骑兵。
他嘴角勾起邪魅一笑,准备做个快乐的老六。
“大可,找到敌军的猛安了。”丁大风突然出声。
猛安,金军千人队伍的将领,相当于千夫长。
“好的二姐,我驱魔弩马上锁定他。”丁奇点头回应。
此刻,对岸金兵的视野中,只能看到对岸出现了三个模糊黑影,依稀判断为两大一小三匹马,两匹大马背上各骑着一人。
相距九百多米,超出了正常视觉可看清的距离。
但丁奇的驱魔弩,却可以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射杀他们。
而他们却还毫不知情,死神已经盯着他们,只要动一动手指,他们的主将就会——
说迟了!“嗖——”
丁奇已经动了动手指,发射出第一箭,利箭极速破空而去!
“铮!”
村庄里一处高地,举起左手遮挡雪花,睁大眼睛眺望对岸的金兵主将,猛地浑身一颤!脖子前面响起刺破之声!上身突然后仰!嘴里发出惨叫“啊...”
惨叫声还没完全叫出来,张开的嘴里鲜血喷涌而出!
一支箭,正中他的咽喉,箭尖贯穿脖子,顶开了后颈上护甲,伸出血淋淋一截!
“啊——!”
他没完全叫出来的叫声,他身边的副将帮他叫了。
“将军!将军!将军......”
副将大惊失色,痛声疾呼。然,“扑——钙!”一支箭没入他的腋窝下!
这一整支箭都插进去了他的胸腔里,来了个穿肺透心凉!
他瞪大眼睛,眼珠暴突,断气。后悔不该张开双臂去扶他的主将。
“砰!砰!”两具尸体同时倒地,从高处滚下来。
短短几秒之间,这支金军骑兵的最高指挥官和副指挥官就阵亡了。
可是,却没看到敌人在哪里。
难道是河对岸远处那三个黑影?
不可能!隔着那么远,连看都看不清,怎么可能一箭正中,而且是两箭射杀两人?
再说,这两支箭,只是常规的箭矢,又不是用床子弩发射出来的那种巨箭,怎么可能射程达二里之遥?
“有刺客放冷箭!快搜查村庄内外附近!”
反应过来的谋克们,怒吼着下令。
谋克,金军百人队伍的将领,相当于百夫长。
远远看着他们急速行动起来了,丁奇却忍不住笑了,又故意为了让二姐开心而道:“喂喂喂,你们找错地方了呢!我在河对岸这边呀!你们在那边怎么能找到呢?”反正距离太远金兵又听不见。
“噗嗤——”
二姐果然笑了。即使隔着面具,丁奇都能感觉到她笑颜如花,开心动人。
紧接着。
“大可~”
“瞄准一号位谋克!”
“飒——”
丁大风很是兴奋的叫起来,习惯性挥手做出一个打旗语的手势。
“好的二姐。”
丁奇回应一声,快速调整驱魔弩,瞄准,扣扳机,“嗖——”
扑刺!
一箭射入一个正张开嘴大吼大叫的金军百夫长嘴里。
箭尖刺穿后颈椎,钻出后脑勺好长一截。
“第三杀!”
“大可好厉害呀!”
“继续,继续!二号位谋克!”
“飒——”
丁大风越来越兴奋,越来越开心,像个小迷妹一样,不停地喝彩。
“嗖——”
“第四杀!”
“哈哈~大可真棒!”
......
“嗖——”
“五杀!”
......
“七杀!”
......
“十二杀!”
“敌军的千夫长、百夫长全完了!”
“大可好神啊!”
“呵呵呵......都是二姐指挥得好呀!”
短短一分钟,丁奇连发十二箭,每一箭都射中了九百多米远的金兵军官,且都是一箭毙命。
一连十二箭,全都来自同一个方向。
金兵要是再没有个判断,那就太不像话了。
哪怕难以置信箭是从九百多米远的地方射过来的,总也能判断出袭击者是在那个方向吧。
但即便他们有了判断,也对丁奇威胁不大了。
瞬间失去了指挥官的他们,顿时大乱。
不过,又不得不说,比起这个时期的宋军,金军要训练有素的多。
虽然失去了指挥官,虽然整体乱了,但他们很快就以五骑组、十骑组,甚至还集合了以五十人为单位的骑队,手持盾牌,冲出村庄,朝着河岸边冲锋。
如果同样的局面,换成是宋军的话,那直接就会溃散逃窜。
所以可说,金军南下能长驱直入,直逼汴京,并没有太多的侥幸因素,而是凭实力碾压了宋军。
“二姐,接下来交给你了,我帮你牵马。”
眼见对岸金军骑兵即将冲到五百米之内,丁奇右手抓住自己的坐骑缰绳,左手抓住丁大风的坐骑缰绳,从容调头,开始撤退,以保持自己和二姐不在敌军弓箭的射程范围。
“好的大可!看我的!”
丁大风很自信的回应一句,旋即端起丁家谷标配的一里连弩,回首射击,嗖嗖嗖连射......
她虽比不了丁奇千米射程百发百中,但五百米射程之内,她的准度、连射速度毫不逊色。
不过,丁奇为何不射了呢?
又不缺箭,又不用节省子弹。
“啊!”
“啊!”
“啊......”
对岸突然爆发密集的惨叫声,马背上的金兵就像被割麦子似的成片倒下。
答案在金兵的后方。
八队六甲神兵,就等着金兵从村庄里出来,然后从他们后方包围,袭射。
丁奇担心驱魔弩射程太远不可控,万一失手射到金兵的后方去了,造成自己人伤亡。
所以他不射了。
短短不到三十秒,对岸的惨叫声渐渐停息。
八队六甲神兵,424名丁家弟子,平均每人连射五箭,千余金兵人均中两箭,团灭。
同时,另有两队六甲神兵,106名丁家弟子,将村庄里没出来的几十个金兵悉数射杀。
随后毫不耽搁。
收集战马和箭,其余战利品不要。
当然,村庄里的粮仓,还是要端走的。
十分钟后。
六甲神兵携带缴获的两千多匹战马(金军的骑兵每人配两匹马),及用这些战马驮运缴获的粮食,绕到襄邑城的东边较远的地方,往北急行军——下一站:考城。
考城,位于襄邑城的正北方向,相距只有大约四十里。
到了考城的东南边。
丁奇用双筒镜观察一会,说道:“果然。”
“金军在考城的布置,跟在襄邑的布置一样。”
“城内佯装成宋军,设陷阱;城外郊区,潜伏一千多骑兵。”
“二姐,可故伎重施,再来一次。”
“好的大可,都听你的。”
丁大风点着头,大眼睛里散发出浓浓的疼爱与崇拜。
她对大可弟弟,越来越喜欢了,不单单只是姐弟情感,而是还有发自内心的佩服崇拜,觉得大可弟弟身上蕴含着无尽的神奇。
“不过,二姐,这次我们要速度更快,丝毫不能耽搁。”
丁奇话锋一转,“这支金兵驻地的粮食,不要,侥幸逃出圈的金兵,不追。”
“箭也不收集了,只要完好无损的战马,受伤的战马全部砍掉马头处死。”
“啊?”
大姐丁大力满是不解,“大可,受伤的马不要就算了,干嘛砍掉马头处死呢?这太残忍了。”
“大姐,战马是金军的优势战器,带不走的,毁掉为妥。”
丁奇耐心解释,“且死马还有个用处,只要今天天黑之前金兵援军不能及时赶来收走,夜里肯定会有难民来弄走马肉,一匹马几百斤肉,可让很多难民充饥,兴许就挽救了很多条人命。”
听丁奇这么一说。
丁大力一把抱住他的手臂,“大可,我懂了。那我们在撤走的途中,每隔一段路杀几匹马放在路边,好不好?”
呃......
丁奇愕然卡顿了。且不说,将完好无损的能带走的战马杀了可惜,就说每隔一段路杀几匹马放在路边,这个操作,有没有一种可能,会是主动给追兵做路标呢?
“噗嗤——”
二姐丁大风直接笑喷了。
但丁奇转念一想:诶嘿~大姐这个提议不错哦~
......
十几分钟后。
六甲神兵又缴获两千多匹战马。
旋即如风而去。
做老六,就要有做老六的觉悟。
搞一波就赶紧开溜,以免翻车。
金军可不是吃素的。
万一被金军五千上万骑兵包围过来,那就麻烦大了。
六甲神兵才669人,自己的马,加上缴获的马,五千多匹马的队伍,太过庞大,必然会拖慢行军速度。
所以,当然要杀马。
于是乎,沿途遇到丘陵区树林区,丁奇就下令杀一批马。
钨钢砍刀,刀起刀落,一刀下去直接砍掉马头。
杀一批马及扔一批粮食,救济躲藏在丘陵树林区的难民。
还用大毛笔,蘸着马血,在能写字的木板上、石壁上,写上几处八字宣传标语:“六甲神兵!杀敌救难!”
到天黑时分,缴获的四千多匹战马,全杀光了;缴获的粮食,除了补充自己所需,其余全扔了。
丁奇选择一个位于开阔之地、交通四通八达的村庄过夜。
一来防止敌人利用地形作掩护搞偷袭,二来便于逃脱包围。
“大可,那么多战马全杀了,那么多粮食全扔了,好可惜啊。”
大姐丁大力一脸惋惜与肉疼,对丁奇说道。
“噗嗤——”
二姐丁大风又笑喷了,“大姐,那不是你提议的吗?”
“我没提议全杀了全扔了呀。”丁大力很委屈的回一句。
丁奇连忙安慰她,“大姐,那些死马、粮食,都没有浪费,都是在救济难民。”
“可是,”丁大力带着自责的语气说道,“我后来想了想,我们有那么多战马那么多粮食,可以招募难民组建骑兵,壮大我们的队伍啊。”
她后悔自己提出杀马的建议了。
丁奇温柔笑着握住她的手,柔声道:“大姐,我们目前还不便发展新队伍,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灵活的机动性,不能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否则难免会被金军包围。”
“还有,我们六甲神兵的优势在于,人马装备比敌军强,如果我们发展了常规队伍,就会被拖累,陷入被动。”
“试想,如果我们发展的新队伍被敌军包围了,我们救还是不救?”
“不救的话,就等于放弃了他们,去救的话,我们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们丁家弟子伤亡惨重。”
“所以,要当好老六,我们就要随时保持游刃有余,绝不可让我们自己被拖累。”
听着丁奇这番话。
丁大力、丁大风及在场的丁家弟子,纷纷点头,表示明白了,并且更加佩服丁奇。
不过,丁大风突然出声问一句:“大可,老六是什么意思?”
呃......
丁奇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说漏嘴了,于是连忙一笑,把话圆过来:“二姐,老六的意思就是,我们六甲神兵的简称。”
“哦~”丁大风点点头,但又问一句:“为什么简称老六呀?为什么不简称六神呢?”
呵呵呵......六神,香皂、花露水吗......
丁奇被逗笑了,灵光一闪回答:“二姐,老六的老,是指太上老君,老六的六,是指六甲神兵......”
“哦~我明白了!”没等丁奇说完,丁大风就点着头道:“老六的意思就是,太上老君的六甲神兵!”
“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丁奇乐开了花,笑容灿烂连连点头回应聪明又可爱的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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